當前位置:首頁 » 股票入門 » 回購股票交易規則
擴展閱讀
設計總院股票歷史股價 2023-08-31 22:08:17
股票開通otc有風險嗎 2023-08-31 22:03:12
短線買股票一天最好時間 2023-08-31 22:02:59

回購股票交易規則

發布時間: 2023-07-12 07:23:48

Ⅰ 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購有什麼限制

有以下四點限制:1、是嚴格遵守股份回購的條件。
實施股份回購原則上應當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已滿一年的條件。上市公司為維護本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而回購股份的,適用《關於支持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意見》第三條的規定,並應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實施完畢。
2、是規范信息披露和決策程序。
為減資而回購股份的,應當按照《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回購辦法》)、《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以下簡稱《補充規定》)以及證券交易所規則,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和有關決策程序。因其他情形回購股份的,信息披露和有關程序參照適用《回購辦法》和《補充規定》。
3、是按照規定的方式回購股份。
為減資而回購股份的,應當採取集中競價、要約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方式。為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 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或者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而回購股份的,應當採取集中競價或要約的方式。
4、是依法依規管理已回購的股份。
上市公司回購的股份應登記在按規定開立的專用賬戶中,該賬戶中的股份依法不享有股東大會表決權、利潤分配、配股、質押等權利。為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或者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而回購的股份,應當在三年內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進行轉讓,未按照披露用途轉讓的,應當在三年期限屆滿前注銷。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而回購的股份,可以按照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在履行預披露義務後,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出售,三年內未依法轉讓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注銷。

Ⅱ 融券回購和債券回購是怎麼回事,怎麼交易

回購是什麼意思?上市公司回購和央行回購有什麼不一樣的呢?回購對股價有積極作用還是無作用?相信很多小夥伴們都非常要緊很想知道,學姐這就跟大家好好講講。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走過路過可別錯過:【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證券市場中的回購是什麼
證券回購和證券回購交易二者一樣,所指的就是證券買賣雙方會在成交的同時就約定於未來的某一時間用某一價格雙方再反向成交。證券回購也囊括著股票回購和債券回購。
1、股票回購:其實就是指上市公司運用理財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進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的舉動。所回購完成的股票都可以被公司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會將回購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不會干預短時間內的交易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以後可以使用到其他的方面去,譬如執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是需要資金的時候將其出售了。

2、債券回購:它指的是在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這個時候,以契約方式約定了在未來的某一個日子裡使用著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由債券「賣方」向「買方」,也就是正回購方向逆回購方再次購買該筆債券的交易行為。從交易發起人的角度出發,凡是要抵押出債券的,關於借入資金的交易就是進行債券正回購;凡是資金被主動借出的,通過獲取債券質押的交易就被稱為進行逆回購。想知道手裡的股票好不好?直接點擊下方鏈接測一測,立馬獲取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二、上市公司回購股票
這幾個基本就是上市公司回購股票的原因了:①實行股權激勵計劃;②避免惡意收購;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穩定公司股價,提高公司形象。那麼公司要回購股票,到底會不會是利好還是利空呢?還是需要按照實際情況來進行分析:
1、回購後注銷:倘若在股價低估的狀況下,回購股票並且注銷,這樣就會引起公司總股數的降低,提高了每股收益,股票這樣回購的話是利好。股票的價格沒有被低估,就出現對股票進行回購,故意誘導那些渾然不知情況的群眾去抬高股價,股東的利益就會損失,這是隱形的利空。
2、回購不注銷:公司在低位回購股票的話,且當做庫存股同時股份還是留著,然後一旦當股價在高位時,派發股份用來干別的。公司存有炒自己股票的嫌疑,因此不注銷的含義是利空。自然,要是從短期來看,回購股票的意思就是大資金買入股票,其實這是有利於股價上漲的。
三、央行正、逆回購
央行回購可以分為正回購和逆回購的兩種方式,不管是正回購還是逆回購,都是央行在公開市場上吞吐貨幣的行為,是貨幣政策的一種。央行逆回購的主要目標是以下兩個,一是調節市場的資金流動性,二是調節利率。一方用相對規模的債券作為抵押,去融入資金,這一過程稱之為正回購,且有承諾在日後再購回所抵押債券的交易行為。也是一種央行經常會使用的公開市場操作手段,央行利用正回購方式,也就可以達到市場回籠資金的效果;逆回購這一形式就是說央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然後還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給一級交易商的這一交易行為,逆回購實際就是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如果逆回購到期,就說明了這是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一個操作。那麼央行回購到底有好處還是沒好處呢?我們視情況而定:
1、逆回購:央行使用資金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同時是在向市場投放資金,一旦資金進入了實體企業後,這樣的話就可以刺激企業運轉,那麼對於股市是利好的。然後是市場上的資金增加了之後,這樣的話多餘的資金也就進入了股市,這樣的話也就隨之刺激股市上漲了。
2、正回購:央行在賣出逆回購的時候其實就是在回籠資金,市面流動資金減少,就沒有多餘的自己在流入到股市當中,進而造成了悲觀的投資情緒,股價因此也就瘋狂下跌。所以說及時了解到回購消息是很重要的,【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應答時間:2021-09-25,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

Ⅲ 上市公司實施回購的期限一般是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22〕 4 號
現公布《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證監會
2022年1月5日
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所稱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是指上市公司因下列情形之一收購本公司股份的行為: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三)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四)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手臘老東權益所必需。
前款第(四)項所指情形,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公司股票收盤價格低於最近一期每股凈資產;
畢升(二)連續二十個交易日內公司股票收盤價格跌幅累計達到百分之三十;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條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應當有利於公司的可持續發展,不得損害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回購股份中應當忠誠守信,勤勉盡責。
第四條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應當依據本規則和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履行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准確、完整,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五條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可以結合實際,自主決定聘請財務顧問、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證券服務機構出具專業意見,並與回購股份方案一並披露。
前款規定的證券服務機構及人員應當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對回購股份相關事宜進行盡職調查,並保證其出具的文件真實、准確、完整。
第六條任何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從事內幕交易、操縱市場和證券欺詐等違法違規活動。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七條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公司股票上市已滿一年;
(二)公司最近一年無重大違法行為;
(三)回購股份後,上市公司具備持續經營能力和債務履行能力;
(四)回購股份後,上市公司的股權分布原則上應當符合上市條件;公司擬通過回購股份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
(五)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局者上市公司因本規則第二條第一款第(四)項回購股份並減少注冊資本的,不適用前款第(一)項。
第八條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可以採取以下方式之一進行:
(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
(二)要約方式;
(三)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方式。
上市公司因本規則第二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情形回購股份的,應當通過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方式進行。
上市公司採用要約方式回購股份的,參照《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關於要約收購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上市公司因本規則第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回購股份的,回購期限自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最終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十二個月。
上市公司因本規則第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情形回購股份的,回購期限自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最終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
第十條上市公司用於回購的資金來源必須合法合規。
第十一條上市公司實施回購方案前,應當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立由證券交易所監控的回購專用賬戶;該賬戶僅可用於存放已回購的股份。
上市公司回購的股份自過戶至上市公司回購專用賬戶之日起即失去其權利,不享有股東大會表決權、利潤分配、公積金轉增股本、認購新股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權利,不得質押和出借。
上市公司在計算相關指標時,應當從總股本中扣減已回購的股份數量。
第十二條上市公司在回購期間不得實施股份發行行為,但依照有關規定實施優先股發行行為的除外。
第十三條上市公司相關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期間減持股份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關於股份減持的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因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導致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該公司已發行的有表決權股份超過百分之三十的,投資者可以免於發出要約。
第十五條上市公司因本規則第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情形回購股份的,應當在自回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因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情形回購股份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進行轉讓,未按照披露用途轉讓的,應當在三年期限屆滿前注銷。
上市公司因本規則第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情形回購股份的,可以按照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在履行預披露義務後,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出售。
第十六條上市公司以現金為對價,採用要約方式、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的,視同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納入現金分紅的相關比例計算。
第十七條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實施股份回購的,可以依法一並授權董事會實施再融資。上市公司實施股份回購的,可以同時申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時間由上市公司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確定。
第三章回購程序和信息披露
第十八條上市公司因本規則第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情形回購股份的,應當由董事會依法作出決議,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因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情形回購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
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對董事會作出授權的,應當在決議中明確授權實施股份回購的具體情形和授權期限等內容。
第十九條根據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等享有董事會、股東大會提案權的回購提議人向上市公司董事會提議回購股份的,應當遵守證券交易所的規定。
第二十條上市公司應當在董事會作出回購股份決議後兩個交易日內,按照交易所的規定至少披露下列文件:
(一)董事會決議及獨立董事的意見;
(二)回購股份方案。
回購股份方案須經股東大會決議的,上市公司應當及時發布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
第二十一條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應當在充分了解相關信息的基礎上,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就回購股份事宜發表獨立意見。
第二十二條回購股份方案至少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回購股份的目的、方式、價格區間;
(二)擬回購股份的種類、用途、數量及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
(三)擬用於回購的資金總額及資金來源;
(四)回購股份的實施期限;
(五)預計回購後公司股權結構的變動情況;
(六)管理層對本次回購股份對公司經營、財務及未來發展影響的分析;
(七)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董事會作出回購股份決議前六個月是否存在買賣上市公司股票的行為,是否存在單獨或者與他人聯合進行內幕交易及市場操縱的說明;
(八)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以要約方式回購股份的,還應當披露股東預受要約的方式和程序、股東撤回預受要約的方式和程序,以及股東委託辦理要約回購中相關股份預受、撤回、結算、過戶登記等事宜的證券公司名稱及其通訊方式。
第二十三條上市公司應當在披露回購股份方案後五個交易日內,披露董事會公告回購股份決議的前一個交易日登記在冊的前十大股東和前十大無限售條件股東的名稱及持股數量、比例。
回購方案需經股東大會決議的,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三日,披露股東大會的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前十大股東和前十大無限售條件股東的名稱及持股數量、比例。
第二十四條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回購股份方案的,應當對回購股份方案披露的事項逐項進行表決。
第二十五條上市公司應當在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最終回購股份方案後及時披露回購報告書。
回購報告書至少應當包括本規則第二十二條回購股份方案所列事項及其他應說明的事項。
第二十六條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後擬予以注銷的,應當在股東大會作出回購股份的決議後,依照《公司法》有關規定通知債權人。
第二十七條未經法定或章程規定的程序授權或審議,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對外發布回購股份的有關信息。
第二十八條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方案披露後,非因充分正當事由不得變更或者終止。確需變更或終止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並履行相應的決策程序。
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用於注銷的,不得變更為其他用途。
第四章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特殊規定
第二十九條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規定,交易申報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申報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二)不得在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前半小時內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託。
第三十條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在下列期間不得實施:
(一)上市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或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二)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因本規則第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情形回購股份並減少注冊資本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三十一條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應當按照以下規定履行公告義務:
(一)上市公司應當在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的次日予以公告;
(二)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予以公告;
(三)在回購股份期間,上市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包括已回購股份總額、購買的最高價和最低價、支付的總金額;
(四)上市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定期報告中公告回購進展情況,包括已回購股份的數量和比例、購買的最高價和最低價、支付的總金額;
(五)上市公司在回購股份方案規定的回購實施期限過半時,仍未實施回購的,董事會應當公告未能實施回購的原因和後續回購安排;
(六)回購期屆滿或者回購方案已實施完畢的,上市公司應當停止回購行為,並在二個交易日內公告回購股份情況以及公司股份變動報告,包括已回購股份總額、購買的最高價和最低價以及支付的總金額等內容。
第五章以要約方式回購股份的特殊規定
第三十二條上市公司以要約方式回購股份的,要約價格不得低於回購股份方案公告日前三十個交易日該種股票每日加權平均價的算術平均值。
第三十三條上市公司以要約方式回購股份的,應當在公告回購報告書的同時,將回購所需資金全額存放於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指定的銀行賬戶。
第三十四條上市公司以要約方式回購股份,股東預受要約的股份數量超出預定回購的股份數量的,上市公司應當按照相同比例回購股東預受的股份;股東預受要約的股份數量不足預定回購的股份數量的,上市公司應當全部回購股東預受的股份。
第三十五條上市公司以要約方式回購境內上市外資股的,還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業務規則的有關規定。
第六章監管措施和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上市公司及相關方違反本規則,或者未按照回購股份報告書約定實施回購的,中國證監會可以採取責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監管措施。
第三十七條在股份回購信息公開前,該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該信息的人,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的,中國證監會依照《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進行處罰。
第三十八條利用上市公司股份回購,有《證券法》第五十五條禁止行為的,中國證監會依照《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進行處罰。
第三十九條上市公司未按照本規則以及證券交易所規定披露回購信息的,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可以要求其補充披露、暫停或者終止回購股份活動。
第四十條上市公司未按照本規則以及證券交易所規定披露回購股份的相關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中國證監會依照《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予以處罰。
第四十一條為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出具專業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未履行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義務,違反行業規范、業務規則的,由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並可以採取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等監管措施。
前款規定的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所製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依照《證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條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可以採取市場禁入的措施。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規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5年6月16日施行的《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證監發〔2005〕51號)、2008年10月9日施行的《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證監會公告〔2008〕39號)、2018年11月20日施行的《關於認真學習貫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的通知》(證監會公告〔2018〕37號)同時廢止。

Ⅳ 股票質押式回購的回購期限和交易時間有何規定

根據《業務辦法》,股票質押式回購的回購期限不超過3年,延期購回後累計的回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交易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Ⅳ 逆回購怎麼買賣

逆回購普通投資者不可以購買,央行逆回購是指:央行將資金借給商業銀行,商業銀行用債券作為抵押,而商業銀行有錢後就可以向企業借款,等到逆回購到期後,商業銀行把貸款收回,再將資金歸還給央行換回債券。
逆回購是央行調節流動性的手段,當央行公開發行逆回購的時候,就是向市場投放資金。逆回購到期的時候就是央行回籠資金。資金回籠後,市場上的流動資金減少,可能會對實體企業或股票市場有一定的利空影響。
拓展資料:
逆回購:
逆回購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並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還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實質就是獲得質押的債券,把錢借給商業銀行。目的主要是向市場釋放流動性,
同時可以獲得回購的利息收入。操作就是央行把錢借給商業銀行,商業銀行把債券質押給央行,到期的時候,商業銀行還錢,債券回到商業銀行賬戶上。
逆回購買法:在交易界面,選擇「賣出」,輸入代碼(比如204001),融資價格就是年化利率,數量最低是1000(張),代表10萬元,每10萬元遞增,點擊融券下單就可以了(上面顯示的最大可融沒有意義)。如果是一天回購,則下一交易日(T+1日)資金可用但不可取,T+2日可取。
股票行情不好,又不想額外承擔理財機構費用,如何管理在資金賬戶里閑置的資金呢?不妨試試國債逆回購。
所謂國債逆回購,就是擁有國債的人用國債做抵押,來借錢,而投資者通過借錢給他們,獲得收益。
國債逆回購,流動性高、交易成本低、安全性好,特別適合穩健型的投資者。另外,投資股票的投資者也可利用該工具在股市低迷期管理賬戶資金,提高其利用效率。
年化收益率也就是交易價格,一般來說,期限越長,年化收益率越高;跟買賣股票一致,按照市場價格來撮合成交。
投資者可以通過股票賬戶進行逆回購操作。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資金門檻是10萬元及10萬元的整數倍,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資金門檻是1000元及1000元的整數倍。所以,小戶們只需關注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投資品種即可。
與股票不同的是,國債逆回購在成交之後無須承擔價格波動的風險,收益率在成交時即由當時的年化收益率確定。

Ⅵ 質押式回購交易規則的購回價

回購到期日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根據購回價公式計算應進行交割的資金和質押券數量。
計算公式為:購回價=100元+年收益率×100元×回購天數/360。
回購的流程是怎樣的?上市公司回購和央行回購的區別在哪裡呢?回購對股價是利好還是利空?相信很多小夥伴們都迫不及待了,今天我就給大家詳細講一下。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走過路過可別錯過:【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證券市場中的回購是什麼
證券回購和證券回購交易其實是相同的意思,表達的意思也就是證券買賣雙方在成交同時就約定於未來某一時間以某一價格雙方再反向成交。債券回購分為股票回購和債券回購。
1、股票回購:其實就是指上市公司運用理財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買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的行為。所回購完成的股票都可以被公司注銷。然而在超過半數的情況下,公司會將回購股票當做「庫藏股」保留下來,一時半會兒不會對交易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進行介入。庫藏股以後另外作為其他方面使用,好比實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是需要資金之時就出售它。

2、債券回購:指的是在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與此同時,使用上契約方式約定好在將來的某一天里按照著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債券里的正回購方和逆回購方,稱之為「賣方」和「買方」,就是它們之前再次購買該筆債券的交易行為。就從交易發起人入手,凡僅是抵押出債券的,關於借入資金的交易就是進行債券正回購;只要是主動把資金借出的,關於獲取債券質押的交易,就稱為進行逆回購。想知道手裡的股票好不好?直接點擊下方鏈接測一測,立馬獲取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二、上市公司回購股票
上市公司一般回購股票都有這樣的原因:①實行股權激勵計劃;②避免惡意收購;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穩定公司股價,提高公司形象。那回購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呢?還是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分析:
1、回購後注銷:如果在股價低估的情況下,回購股票,接著就注銷,這種做法將使公司的總體股票數量減少,提升了每一股的收入,這種回購行為是利好。假如股價沒有被低估時就回購股票,故意誘導那些渾然不知情況的群眾去抬高股價,股東的權益就會遭到打擊,這就是一種隱藏的利空。
2、回購不注銷:要是公司在低位回購股票的情況,並且是作為庫存股不參與股份注銷,然後在股價高位時,派發股份做其他用處。公司有自己炒自己股票的嫌疑,於是不注銷的意思就是利空。自然,如果從短期角度看的話,回購股票就和大資金買入股票是一樣的,其實這是有利於股價上漲的。
三、央行正、逆回購
央行有正回購和逆回購兩種回購方式,央行在公開市場上吞吐貨幣的行為有正回購,以及逆回購,是一種貨幣政策。央行逆回購的目的主要是在以下兩點,一方面調節資金的流動性,一方面還能調節利率。一方用相對規模的債券作為抵押,去融入資金,這一過程稱之為正回購,而且還承諾日後再購回所抵押債券的交易行為。這種方法經常作為央行公開市場操作的手段之一,央行利用正回購操作就可以實現從市場回籠資金的效果;逆回購其實是央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並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逆回購實際上就是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到期則為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操作。那麼,央行這樣回購究竟利好還是利空呢?我們視情況而定:
1、逆回購:央行用資金購買有價證券,購買對象是一級交易商,意思就是向市場投放資金,如果資金進入實體企業後,如此一來,是可以刺激企業運轉的,因此會對股市利好。其次也就是市場上的資金有增加後,這樣子也就有了多餘的資金進入股市,從而也會刺激股市上漲。
2、正回購:央行賣出逆回購的行為也就是在回籠資金,市面上流動資金變少會導致沒有多餘的資金流入股市,從而導致了投資情緒悲觀,股價會下跌不少。所以及時的知道回購消息非常重要,【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應答時間:2021-09-25,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

Ⅶ 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

2008年10月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2008年第1號公告[2008]39號《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施行。全文如下:

為適應資本市場發展實踐的需要,對《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關於上市公司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如下:

1.上市公司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時(以下簡稱上市公司回購股份),董事會應當依法作出決議,並提交股東大會批准。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應當在充分了解相關信息的基礎上,對股份回購發表獨立意見。

2.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3日前,在證券交易所網站上公布董事會公告回購股份決議和股東大會召開前一個交易日的股權登記日前10名在冊股東的名稱、人數和持股比例。

三。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就回購股份作出的決議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回購股份的價格區間。

(二)回購股份的種類、數量和比例;

(四)回購股份的期限;

(五)決議的有效期;

(六)董事會辦理本次股份回購的具體授權;

(七)其他相關事項。

四。上市公司股東大會作出回購股份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5.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作出回購股份決議的次日公告該決議,依法通知債權人,並將有關材料報送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備案,同時公告回購報告書。

不及物動詞上市公司在下列情況下應當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

(一)上市公司應當在首次股份回購的次日進行公告;

(二)上市公司回購的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1%的,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公告;

(三)回購期間,上市公司應當在定期報告中公告回購的進展情況,包括回購股份的數量和比例、購買的最高和最低價格、支付的總金額;

(四)回購期限屆滿或者回購方案已經實施時,上市公司應當停止回購行為,並在3日內公告回購股份及公司股份變動報告書,內容包括回購股份總額、最高和最低購買價格及支付總額。

七。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價格不得是該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八。上市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時間內委託回購股份:

(一)開盤集合競價;

(2)收盤前半小時內;

(3)股票沒有漲跌幅限制。

九。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間不得回購股份:

(一)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或者業績快報公告前10個交易日內;

(二)自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決策過程中,亮段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X.上市公司在股份回購期間不得發行股份募集資金。

XI。敬核譽證券交易所應當根據本規定製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相關業務規則,加強上市公司股份回購信息披露的合規監管和債權人合法權益的程序保護,對股份回購交易實施實時監管,防止內幕交易和其他不公平交易。

十二、本補充規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施行。103010號(簡_發[2005]51號)關於集中競價回購股份的規定同時廢止。

聲明:以上內容轉載自王占祥駱駝之旅,發布的內容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相關問答:上市公司回購股票對散戶是利好嗎,股價會漲嗎

對散戶是利好,股價應該會漲。當上市公司認為二級市場(也即股市)股價偏低不能反映公司真實價值,會從二級市場回購本公司股票並注銷。上市公司回購股票會提前發出公告:計劃使用多少資金、上市公司、回購價格等。一般回購價格比二級市場股價要高出較多,在回購期間會促使股價向回購價靠攏,這就使投資者有了盈利空間,可以買入或持有該股等待上漲。1.上市公司是最了解本公司發展情況的,上市公司認為股價偏低的判斷是比較准確的;2.上市公司從二級市場回購本公司股票注銷後,總股本會氏陸相應減少導致每股收益增加,從而推動股價上漲;3.上市公司回購期間內,由於大量買入,基本上封殺了下跌空間;4.上市公司回購會受到市場追捧,加上回購使股價向回購價靠攏甚至超過。所以一旦上市公司公布回購股票,原來持有股票的可以一直持有等待股價上漲;未持有的投資者,只要發現股價離回購價還有一定空間,可以擇機買入等待股價向回購價靠攏。當股價向回購價靠攏甚至超過時,投資者視具體情況可以賣出手中股票獲取收益。

Ⅷ 質押式回購交易規則的參與方式

上證所 當日購買的債券,當日可用於質押券申報,並可進行相應的債券回購交易業務。當日申報轉回的債券,當日可以賣出。 深交所 當日買入的可用於回購質押的債券可在當日申報作為質押物,當日可用於進行回購交易。當日申報解除質押的債券可在當賣出。 參與方式:機構許可權及個人許可權開通均需臨櫃。建議致電各大券商客服確認開通所需證券資產下限後,如真有需要再攜帶所需證件臨櫃開通正回購許可權。
*註:許可權開通後也需櫃台現場執行委託操作。

Ⅸ 港股回購規定

根據港股回購規則,回購價格不能高於過去5個交易日均價的5%。過去5天的平均價格為491.72港元,今天的最高回購價格為516.30港元。股份回購是指上市公司以現金方式回購一定數量流通股的行為。根據香港聯交所和證監會的要求,回購的股票將被直接注銷。港交所股票回購規則有:
(1)回購價格不能高於過去5個交易日均價的5%,這是港交所為了防止發行人(公司)與二級市場交易者(散戶)爭奪利潤,更多爭奪底價的機制。
當股價持續上漲供不應求時,不允許發行人加入其中二級市場與買家競爭。當供需平衡(股價穩定)且供大於求(股價下跌)時,只能涉及發行人作為新買者的回購。
(2)董事會會議召開之日前一個月內、財報發布之日前一個月內不得回購,避免內幕交易。待財報發布後,回購可繼續進行。
(3)每次具體的回購,未來30日內不得發行新股融資和公告新股計劃。
(4)在回購港股後的下一個交易日之前,上市公司必須披露前一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價格和數量。
【拓展資料】
港股回購主要有三種類型:。
1.場內股份回購
場內回購需經董事會批准,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批准回購,股份可在交易所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在董事授權期內,可以進行多次現場回購,但回購總數不得超過10%。
2.場外股份回購
場外回購是指上市公司與股東事先約定以特定的價格、時間和執行方式回購,因此也稱為「私下交易」。
3.通過一般要約回購股份
要約回購是指上市公司作為要約人,為某類股份的全體股東回購部分或全部股份的行為。
港交所有什麼交易規則?
1.港股可以T+0循環交易,當天可以買賣
2.實際交割時間為交易日(T+2)後的第二個工作日。在T+2之前,客戶不能提取現金、實物股票和轉讓託管購買的股票。
3.港股可以賣空。然而根據香港聯交所的規定,投資者只有在被列為「可賣空的指定證券」後,才能賣空。認股權證及債券不在賣空名單之內。內地市場有跌停板制度,即如果波動幅度超過一定百分比,相關股票將在規定時間內停止交易。香港市場沒有這樣的制度。此外,根據香港法律,香港的證券和期貨交易所不允許關閉,除非香港的證監會在咨詢了香港特區財政司司長後發出指示。

Ⅹ 股票質押回購的交易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股票質押回購的交易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什麼是回購?上市公司和央行這兩者的回購有什麼區別呢?回購對股價有積極作用還是無作用?相信很多小夥伴都等不及了想盡快的知道,學姐來幫各位科普一下吧。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走過路過可別錯過:【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證券市場中的回購是什麼
證券回購 ,就是證券回購交易,也就是證券買賣雙方在成交同一時刻就約定下了在未來某一時間以某一價格雙方再反向成交。股票回購和債券回購其實就是證券回購中的一種。
1、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操縱現金等手段,從股票市場上買進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的舉動。股票回購完成後,公司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可是在絕大部分時候,公司都會採取將回購股票當做「庫藏股」保存的方式,一時半會兒不會對交易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進行介入。庫藏股以後可用作別的地方,比如把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發行了,或者是在需要資金的時候出售它。

2、債券回購:所謂的這個債券回購就是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的同時,以契約方式約定了在未來的某一個日子裡使用著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由債券的「賣方」(正回購方)向「買方」(逆回購方)再次購回該筆債券的交易行為。從交易發起人的角度出發,只要是抵押出債券的話,有借入資金的這些交易都叫做進行債券正回購;凡是資金被主動借出的,關於獲取債券質押的交易,就稱為進行逆回購。想知道手裡的股票好不好?直接點擊下方鏈接測一測,立馬獲取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二、上市公司回購股票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①實行股權激勵計劃;②避免惡意收購;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穩定公司股價,提高公司形象。那麼公司要回購股票,到底會不會是利好還是利空呢?還是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分析:
1、回購後注銷:如果在股價低估的情況下,回購股票,然後注銷,這樣就會招致公司的流通總股數減少,抬高了每一股的收益,這種回購是利好。股價要是並沒有被低估,就回購股票,有意的將一些不明所以的群眾吸引過來哄抬股價,這樣就會對股東的權益造成損失,這是一種隱形的利空。
2、回購不注銷:公司在低位回購股票的話,並且是作為庫存股不參與股份注銷,後來當股價在高位的時候,派發股份用來干別的。公司有嫌疑去炒自己的股票,因此不注銷的含義是利空。事實上,若是從短期來看,回購股票就等於大資金買入股票,這對股價是利好的。
三、央行正、逆回購
央行回購可以分為正回購和逆回購的兩種方式,不管是正回購還是逆回購,都是央行在公開市場上吞吐貨幣的行為,算是一種貨幣政策。央行逆回購的主要目標是以下兩個,一方面調節資金的流動性,一方面還能調節利率。正回購簡單來講就是一方用一定規模的債券作為抵押,這樣去融入資金的行為,而且還承諾日後再購回所抵押債券的交易行為。這也作為一種央行常用的公開市場操作方式,央行利用正回購方式就能夠達到從市場回籠資金的效果;逆回購為央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而且還會在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逆回購為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到期了也就是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操作。這樣的情況下,央行回購究竟好還是壞呢?我們視情況而定:
1、逆回購:央行使用資金去和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意思就是向市場投放資金,若是資金進入實體企業以後,這樣的情況是能刺激企業運轉的,所以對於股市來說是利好的。其次也就是市場上的資金有增加後,那麼就可以有多餘的資金進入股市,如此依賴也就刺激股市上漲了。
2、正回購:央行在賣出逆回購的時候其實就是在回籠資金,市面上的錢減少就沒有多餘資金流入股市,從而導致了投資情緒悲觀,股價因此也就瘋狂下跌。所以回購消息需要及時的了解到,【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應答時間:2021-09-25,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