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持有多久分紅不扣稅
股票上市公司派發紅利後,只要投資者從買入該股票到賣出超過一年是不扣稅的,而且派發紅利前的持有時間也會計算在內。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分紅有兩種形式;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據情況選擇其中一種形式進行分紅,也可以兩種形式同時用。
拓展資料:
現金股利是指以現金形式向股東發放股利,稱為派股息或派息;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東分發股票,紅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現,又稱為送紅股或送股;另外,投資者還經常會遇到上市公司轉增股本的情況,轉增股本與分紅有所區別,分紅是將未分配利潤,在扣除公積金等項費用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而轉增股本是上市公司的一種送股形式,它是從公積金中提取的,將上市公司歷年滾存的利潤及溢價發行新股的收益通過送股的形式加以實現,兩者的出處有所不同,另外兩者在納稅上也有所區別,但在實際操作中,送紅股與轉增股本的效果是大體相同的。配股也是投資者經常會遇到的情況,配股與送股轉增股本不同,它不是一種利潤的分配式,是投資者對公司再投資的過程。
配股是指上市公司為了進一步吸收資金而向公司股東有償按比例配售一定數額的股票,它本身不分紅,而是一種籌資方式,是上市公司的一次股票的發行,公司股東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購買所配的股票。股票上市公司分配給股東的權利,包括分紅、即領取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的權利以及配股的權利,但由於股票在市場上一直在投資者之間進行轉讓買賣,當上市公司在一定時期向股東分派股利進行配股時,為使本公司的股東真正得到其應得的分紅配股權利,就存在著一個這種權利應該分配給股票的買入者還是賣出者才合理的問題,由此產生了股票除息與除權交易。此外,由於公司分紅配股引起公司股本以及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業的實際價值(每股凈資產)的變動,需要在發生該事實之後以股票市場價格中剔除這部分因素。
㈡ 股票分紅持有多久不用交稅
股票上市公司分紅後,投資者持股時間超過一年是不會扣稅的,而且在分紅前的持有時間也會計算包括在內。如果持股不超過一個月(包括一個月)將需要繳20%的個人所得稅,持股一個月以上到一年以下(包括一年)將需要繳10%的個人所得稅。
拓展資料:
投資者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對該公司進行投資,同時享受公司分紅的權利,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分紅有兩種形式;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據情況選擇其中一種形式進行分紅,也可以兩種形式同時用。
現金股利是指以現金形式向股東發放股利,稱為派股息或派息;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東分發股票,紅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現,又稱為送紅股或送股。
投資者還經常會遇到上市公司轉增股本的情況,轉增股本與分紅有所區別,分紅是將未分配利潤,在扣除公積金等項費用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而轉增股本是上市公司的一種送股形式。
它是從公積金中提取的,將上市公司歷年滾存的利潤及溢價發行新股的收益通過送股的形式加以實現,兩者的出處有所不同,另外兩者在納稅上也有所區別,但在實際操作中,送紅股與轉增股本的效果是大體相同的。
配股也是投資者經常會遇到的情況,配股與送股轉增股本不同,它不是一種利潤的分配式,是投資者對公司再投資的過程。配股是指上市公司為了進一步吸收資金而向公司股東有償按比例配售一定數額的股票,它本身不分紅,而是一種籌資方式,是上市公司的一次股票的發行,公司股東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購買所配的股票。
股票上市公司分配給股東的權利,包括分紅、即領取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的權利以及配股的權利,但由於股票在市場上一直在投資者之間進行轉讓買賣,當上市公司在一定時期向股東分派股利進行配股時,為使本公司的股東真正得到其應得的分紅配股權利,就存在著一個這種權利應該分配給股票的買入者還是賣出者才合理的問題,由此產生了股票除息與除權交易。
此外,由於公司分紅配股引起公司股本以及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業的實際價值(每股凈資產)的變動,需要在發生該事實之後以股票市場價格中剔除這部分因素。
因送股轉增股本或配股而使股本增加形成的剔除行為稱為除權,即從股價中除去股東享受的、送股轉增股本或配股的權利:而因紅利分配引起的剔除行為稱為除息,即從股價中除去股東享受現金股息的權利。
㈢ 股票分紅需要持股多久不收稅
股票上市公司派發紅利後,只要投資者從買入該股票到賣出超過一年是不扣稅的,而且派發紅利前的持有時間也會計算在內。
如果持有不超過一個月(含一個月)就需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含一年)需繳納10%的個人所得稅。
拓展資料:
個人所得稅(personal income tax)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占較大比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
在中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2018年8月31日,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通過,基本減除費用標准調至每月5000元。2020年4月1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辦稅指引。
發展歷程:
2018年8月31日,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
起征點確定為每月5000元。新個稅法規定: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019年2月16日,國家稅務總局相關部門回應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後納稅記錄有關問題,個稅零申報並不影響納稅記錄連續性。
2021年10月,北京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轉發《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根據通知,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但從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將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㈣ 農業銀行分紅後要持股多久才不扣稅
需要連續持股滿一年(12個月)才不需要扣所得稅
企業持股: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 居民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 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為免稅收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進一步明確, 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其所稱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也就是說, 企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個月的分紅要繳稅, 其他的分紅都不需要繳稅。
個人持股: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