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里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是什麼意義,要專業的哦!謝謝。。
對手方最優價格:就是最新成交價格,而且本方還能能這個價格成交。
本方最優價格委託:同上理,也是最新成交價格。而且是當天成交以後的最最低價(買入價)或最高價(賣出價)。
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就是在這個價格上只有部分成交,剩餘的籌碼在當天再也到不了這個價格而進行的撤銷。
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單:也是同上一樣的道理,只不過有五檔價格的剩餘單。
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從字面就可以理解。
㈡ 股票買入選對方最優價格更劃算嗎學會這個方法受益匪淺
股票買入選對方最優價格更劃算嗎?要回答這個問題先要搞清楚幾個概念:買入對方最優價格、賣出對方最優價格、買入本方最優價格、賣出本方最優價格。至於什麼價格更劃算就要參照證券交易所的連續競價交易制度了,下面就與各位看官來一起學習一下這個問題。首先,整體而言股市是由三方面要素構成的:股票的買方、賣方以及交易所。如果你是股票的買方,那麼把股票賣給你的人或者機構就是對手方,簡稱為對方。同樣如果你想要賣出股票,那麼願意花錢買你股票的人或者機構就是對方。交易所的的角色就相當於裁判或者中間人,他們按照既定的交易規則來保障買賣雙方的合法利益,以保證交易的順利進行。
其次,股票買賣雙方如何才能達成交易呢?偌大一個股市,幾千隻股票可供買賣,每天可能有幾千萬甚至上億的股民在買進或者賣出股票。舉個例子來說,股民A想買一隻股票,但是只願意出5塊錢每股,股民B想賣掉這只股票,但是最少要6塊錢才賣。顯然這樣的情況下,買賣雙方是沒有辦法達成交易的。如果買方和買方都願意妥協一下,雙方都認為元的價格可以接受,那麼交易達成,股票的即時價格就會變成元。
問題是股市容量太大了,每天交易的股票數量和價格理論上都有無數個,很難一對一的成交。這個時候就輪到連續競價交易制度出馬了,這個制度它非常聰明,規定所有的交易按照兩個原則來執行: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其中價格優先就是說買方報價的最高價和賣方報價的最低價有優先成交的權利,時間優先是指在同一個報價下,先申報的交易優先成交。
現在回到最初的問題,股票買入選對方最優價格更劃算嗎?既然是買入股票,那麼當然更高的報價更容易成交。理論上來說只要你的報價高於對方的最低報價,你就可以買到這只股票。但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買方和買方交易數量是否匹配,舉例來說買方A想買一千股某隻股票,,賣方B願意賣出這只股票最低報價元,但是只能賣出五百股。賣方C也願意賣出這只股票,最低報價元,數量一千股。這個時候買方A如果選擇賣方最優價格成交的話,最終結果是元買入五百股,元買入五百股。
而且實際上,有些時候股票價格可能變化很快。如果股價迅速上漲的話,按照對方最優價格買進可能導致買不到股票,因為總是有人報價比你高。但是如果股價在快速下跌的話,選擇對方最優價格買進會更劃算,因為你總是可以以最低的價格買進。前提是你對這只股票有足夠的信心和了解,否則抄底抄在山頂上就大大不妙了。
所以,買股票選對方最優價格的股民朋友們要注意了,這個方法好用但是也不能隨便用,要視情況而定哦,不然可能會白白錯過你看好的大牛股啦。
㈢ 股票系統交易里的,本方最優價格買入和對方最優價格賣出是什麼意思
對方手最優價格委託:x0dx0a買進,優先,價格從低到高擇低成交;賣出,優先,價格從高到低擇高成交,當在極高位,接盤很大,賣出者貨很多,能及時走掉,否則大家都知道了,就走不掉了,接盤很小時,不能用這個方式,否則非讓你打到跌停 x0dx0a本方最優價格申報:x0dx0a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就申報執行效果而言,本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在不考慮行情信息差異的情況下,以即時行情「買一」價格作為買入價格的限價申報或以即時行情「賣一」價格作為賣出價格的限價申報。x0dx0a炒股在不明白的時候最好是用個模擬炒股軟體試著去操作,會明白這其中過程的,本人剛入門那會也是用個牛股寶模擬軟體模擬操作,去摸索怎樣買進賣出股票才會有優勢,怎樣去分析股票走勢,如何看K線圖,學習起來也就事半功倍,你可以去試試,祝你投資愉快!
㈣ 股票交易買入委託的對方最優價格中的對方是指買方還是賣方
買入委託最優價格就是賣方委託的最低價格,對方指的是賣方。
1、您委託一隻股票10.01元買入,賣一賣二賣三分別是10.02 10.03 10.04 的話,您的委託單在買一上如果有人想急於成交就會以10.01委賣,那您會成交。
2、在成交頻繁中,您急於成交買入,委託10.10元,這時先從賣一成交,一旦同時間有委賣10.01的,那麼您先成交,委買一的用戶在您後面成交。這個同時賣出的就是最優價格,也就是賣方。
希望您能採納。
㈤ 股票交易中:對方價格最優的問題
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就申報執行效果而言,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在不考慮行情信息差異的情況下,以即時行情「買一」價格作為賣出價格的限價申報或以即時行情「賣一」價格作為買入價格的限價申報。 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舉例1: 某股票的賣方五檔情況為: 賣5 7.08 20 賣4 7.07 15 賣3 7.06 500 賣2 7.05 40 賣1 7.04 25 假如買方選擇按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方式進行申報,申報手數為1000手,那麼該筆買入的委託價為對手方的最優價格——賣一價7.04元作為委託價格進行申報。 反之: 若某股票的買方五檔情況為: 買5 7.03 20 買4 7.02 15 買3 7.01 500 買2 7.00 40 買1 6.99 25 假如買方選擇按對本方最優價格申報方式進行申報,申報手數為1000手,那麼該筆買入的申報價為買方的最優價格——買一價7.03元作為委託價格進行委託 以下是深圳證券交易所對相關申報價格的規定和解釋: 3.3.4本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接受下列類型的市價申報: (一)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 (二)本方最優價格申報; (三)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四)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五)全額成交或撤銷申報;(六)本所規定的其他類型。 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本方最優價格申報,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格,與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最優五個價位的申報隊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 即時成交並撤銷申報,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格,與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所有申報隊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 全額成交或撤銷申報,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格,如與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所有申報隊列依次成交能夠使其完全成交的,則依次成交,否則申報全部自動撤銷。 3.3.5 市價申報只適用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連續競價期間的交易。其他交易時間,交易主機不接受市價申報。 3.3.6 本方最優價格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無申報的,申報自動撤銷。 其他市價申報類型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無申報的,申報自動撤銷。 對於你是買方來說本方最優價格指的是以那時候以當時的買方的買盤的最高價格(即買一的價格)進行市價委託。
㈥ 股票買賣的那個「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是什麼意思
這個問題很簡單,和委託價格有關
比如委託買入價格,如10塊,那麼這意味著,10塊是最高可接受價格,其他低於10塊的都可以成交
委託賣出也是如此,不過是反過來,是最低價格,高於這個價格都可以成交
如果只有兩個成交單子,買賣雙方可以成交,但價格不一致,那麼會按照誰先掛單的有利原則
比如買方10塊,賣方8塊。如果買方先掛單,或者先委託,會按8塊成交。賣方先掛單,按10塊成交
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就是基於以上原則,按對方底價成交
當然,實際成交更復雜,還要參照集合競價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