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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異常舉報方式今公布

發布時間: 2023-05-10 15:12:21

① 怎麼投訴股票公司違規

通過中國證監會的信訪投訴電話可以投訴股票證券公司。

信訪投訴電話:010-66210182、66210166

地址:中國北京西城區金融大街19號富凱大廈

郵編:100033

中國證監會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

中國證監會設在北京,設主席1名,副主席4名,駐證監會紀檢監察組組長1名;會機關內設20個職能部門,1個稽查總隊,3個中心;

根據《證券法》第14條規定,中國證監會還設有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由中國證監會專業人員和所聘請的會外有關專家擔任。中國證監會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設立36個證券監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證券監管專員辦事處。

(1)股票交易異常舉報方式今公布擴展閱讀:

中國證監會在對證券市場實施監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職責:

1、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2、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3、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4、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5、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6、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期貨業協會。

7、監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期貨結算機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證券資信評級機構;審批基金託管機構的資格並監管其基金託管業務;制定有關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② 如何舉報惡意操縱股票的惡庄

操縱股價是指,某些股票投資者為了獲得巨額盈利,通過控制其他投資者具有參考意義的股票投資信息,控制未來股票價格走勢的行為。可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駐機構進行舉報。
應答時間:2021-03-01,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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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如何舉報上市公司

法律分析:可以到相關部門對上市公司相關財務或者主要管理層的舉報,對上市公司相關的審計公司的舉報。有關部門在接到舉報之後將會派出專門的工作人員進行調查,為了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建議舉報人採用匿名舉報的方式進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五十五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四)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④ 關於加強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暫行規定的暫行規定

關於加強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防控和打擊內幕交易,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會等部門關於依法打擊和防控資本市場內幕交易意見的通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上市公司和交易對方,以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提供服務的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等重大資產重組相關主體,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做好重大資產重組信息的管理和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工作,增強保密意識。
第三條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相關方研究、籌劃、決策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原則上應當在相關股票停牌後或者非交易時間進行,並應當簡化決策流程、提高決策效率、縮短決策時限,盡可能縮小內幕信息知情人范圍。如需要向有關部門進行政策咨詢、方案論證的,應當在相關股票停牌後進行。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相關方,應當及時主動向上市公司通報有關信息,並配合上市公司做好股票停牌和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條 上市公司應當在重大資產重組交易各方初步達成實質性意向或者雖未達成實質性意向但預計該信息難以保密時,及時向證券交易所申請股票停牌,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公平地進行分階段信息披露,充分揭示風險。
第五條 上市公司因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停牌後,證券交易所立即啟動二級市場股票交易核查程序,並在後續各階段對二級市場股票交易情況進行持續監管。
第六條 上市公司向中國證監會提出重大資產重組行政許可申請,如該重大資產重組事項涉嫌內幕交易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尚未受理的,中國證監會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中國證監會暫停審核。
第七條 按照本規定第六條不予受理或暫停審核的行政許可申請,如符合以下條件,未受理的,中國證監會恢復受理程序,暫停審核的恢復審核:
(一)中國證監會或者司法機關經調查核實未發現上市公司、占本次重組總交易金額比例在20%以上的交易對方(如涉及多個交易對方違規的,交易金額合並計算),及上述主體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機構存在內幕交易的;
(二)中國證監會或者司法機關經調查核實未發現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交易對方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占本次重組總交易金額比例在20%以下的交易對方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上述主體控制的機構,為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提供服務的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經辦人員,參與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其他主體等存在內幕交易的;或者上述主體雖涉嫌內幕交易,但已被撤換或者退出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交易的;
(三)被立案調查或者立案偵查的事項未涉及本款第(一)項、第(二)項所列主體的。
依據前款第(二)項規定撤換財務顧問的,上市公司應當撤回原重大資產重組行政許可申請,重新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申請。上市公司對交易對象、交易標的等作出變更導致重大資產重組方案重大調整的,還應當重新履行相應的決策程序。
第八條 中國證監會根據履行職責掌握的情況,確認不予受理或暫停審核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行政許可申請符合本規定第七條規定條件的,及時恢復受理或者審核。
上市公司有證據證明其重大資產重組行政許可申請符合本規定第七條規定條件的,經聘請的財務顧問和律師事務所對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有關的主體進行盡職調查,並出具確認意見,可以向中國證監會提出恢復受理或者審核的申請。中國證監會根據履行職責掌握的情況,決定是否恢復受理或者審核。
第九條 因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存在重大市場質疑或者有明確線索的舉報,上市公司及涉及的相關機構和人員應當就市場質疑及時作出說明或澄清;中國證監會應當對該項舉報進行核查。如果該涉嫌內幕交易的重大市場質疑或者舉報涉及事項已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按照本規定第六條至第八條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中國證監會受理行政許可申請後,本規定第七條第一款第(一)項所列主體因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內幕交易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中國證監會終止審核,並將行政許可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或者其聘請的財務顧問。
第十一條 重大資產重組行政許可申請被中國證監會不予受理、恢復受理程序、暫停審核、恢復審核或者終止審核的,上市公司應當及時公告並作出風險提示。
第十二條 上市公司披露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者草案後主動終止重大資產重組進程的,上市公司應當同時承諾自公告之日起至少3個月內不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並予以披露。
重大資產重組行政許可申請因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存在內幕交易被中國證監會依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終止審核的,上市公司應當同時承諾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2個月內不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並予以披露。
第十三條 本規定第七條所列主體因涉嫌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內幕交易被立案調查或者立案偵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責任認定前不得參與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資產重組。中國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或者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上述主體自中國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司法機關作出相關裁判生效之日起至少36個月內不得參與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資產重組。
第十四條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交易相關方、證券公司及證券服務機構、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監管執法工作。拒不配合的,中國證監會將依法採取監管措施,並將實施監管措施的情況對外公布。
第十五條 關於上市公司吸收合並、分立的行政許可事項,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2012年12月17日起施行。

⑤ 當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發生異常波動時,公司應在何時披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相關規定,創業板股票交易被中國證監會或者本所根據有關規定、業務規則認定為異常波動的,創業板上市公司應當於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計算從公告之日起重新起算。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因政策類問題存在時效性,有關回答請以官網發布最新內容為准。

⑥ 股票交易風險提示公告是什麼意思

風險
股票有重大風險提示公告,如果原來是一直在漲,那麼這個公告一般是在漲停幾個板以後才會發布,所以按趨勢來繼續持有比較好。如果原來是跌的,對於某些人來說,一看就知道是利空,就把股票出售就行了。
上市公司發布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具體情況的目的是什麼,但某些願意承擔更大風險的,會繼續持有。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⑦ 股票賬戶交易異常被暫停服務

你是問股票賬戶交易異常被暫停服務是罩昌什麼原因是吧,重組等事宜。
根據搜狐網資料,股票賬戶交易異常被暫停服務是因物畢扒為上市公司有重大事項要公布、上市公司有重組等事宜,一般停盤的時間可能有幾個到十幾個交易日不等,投資者要看上市工地的公告。
股票暫停交易,又稱暫停上市,是證券交易所依法對股票作數姿出的暫時停止上市交易的措施,是防範市場風險的具體措施之一。

⑧ 誰能給解釋一下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什麼意思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是指某隻股票出現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由股票發行方對該情況作出相應的說明、闡述或解釋,並以公告的形式正式發布,以提醒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股票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證券交易所將根據市場情形,認定其是否屬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1、某隻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2011年前特別處理的ST、*ST是±15%,現更正為12%)屬於異常波動;
2、某隻股票連續五個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開信息";
3、某隻股票價格的振幅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15%;
4、某隻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額連續五個交易日逐日增加50%;
5、證券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為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況。
出現前款1至4項情形之一被認定為異常波動的股票,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公告之日起重新開始。上市公司因召開股東大會、公布定期報告等例行停牌時,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股票復牌之日起重新開始。

⑨ 操縱股票怎麼舉報

法律分析:通過中國證監會的信訪投訴電話可以投訴股票證券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三條 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必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 證券發行、交易活動的當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應當遵守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欺詐、內幕交易和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

第六條 證券業和銀行業、信託業、保險業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證券公司與銀行、信託、保險業務機構分別設立。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⑩ 南山控股開盤最多跌超9%,此前連續兩個交易日漲超20%

2月13日,南山控股(002314.SZ)發布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2月10日和2月11日連續兩個交易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超20%。
針對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司董事會通過電話及問詢等方式,對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就相關問題進行了核實。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公司未發現近期公共傳媒報道了可能或已經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經營情況及內外部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於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或處於籌劃階段的重大事項;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未買賣公司股票。
據此前龍虎榜公布的三日買賣數據來看,機構合計凈賣出-4491.8萬元。
南山控股在2月11日,發生1筆大宗交易。第1筆成交價格為5.04元,成交1783.33萬股,成交金額8987.98萬元,買方營業部為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靜安區南京西路證券營業部,賣方營業部為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月26日,南山控股披露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公告顯示,公司依然以高端倉儲物流、房地產開發、產城綜合開發作為三大主業。公司在現有主業資源基礎上增加分布式光伏建設,有益於增加收入、提高客戶粘性,提高資產利用率。目前風電、太陽能的發電成本相比火電在部分區域內已具備一定競爭優勢,具備平價上網條件,同時公司擁有豐富的屋頂資源,客戶也存在較強的用電需求,公司參與中國核能科技(00611.HK)定向增發,雙方可實現優勢互補,公司管理層對該業務未來實現較快發展也充滿信心。
南山控股表示,公司暫無光伏相關技術儲備;公司與中國核能科技尚未進入具體合作階段,定增事項仍須獲得國資委批准。公司希望在與中國核能科技協同拓展屋頂分布式光伏業務的過程中還可實現區域商業資源共享,實現公司整體價值提升。
截至發稿,南山控股每股為4.65%,跌7.74%;盤中最低至每股4.54元,跌幅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