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關於股票撮合規則的問題 啊
"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很容易懂。任意兩筆委託單做比較,當進來時間一樣時,誰買價高、誰賣價低,優先讓他成交。當進來的單子價格一樣時,誰早到誰先讓他成交。至於撮合細節,就依深滬兩證交所交易規則如下:
一、競價方法
1.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逐筆競價兩種方式。
2 開盤價以集合競價方式產生,不能產生開盤價的以連續逐筆競價方
式產生。
3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
價方式。其成交價格原則為:
(1)成交量最大的價位;
(2)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3)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兩個以上價位符合上述條件的, 取其中間價及四捨五入為成交價。
其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集合競價未成交的買賣申報, 自動進
入連續逐筆競價。
4.連續逐筆競價是指對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其成交價
格原則為:
(1)最高買入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 以該價格為成交價;
(2)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
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
(3)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
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成交價。
5.上交所買賣無漲跌幅之價格限制的股票( 新上市股票首日買賣) :
(1)集合競價時, 申報價格無限制;
(2)連續逐筆競價時, 符合下列條件的申報為有效申報;
a.買入(賣出)申報價格不高(低)於即時揭示的最低(高)賣出(買
入)申報價格的10%;
b.無賣出(買入)申報的, 買入( 賣出)申報價格不高(低)於即時
揭示的最高( 低) 買入(賣出)價格的10%;
(3)既無賣出又無買入的, 買入( 賣出) 申報價格不高於最新成交
價格的規定幅度;當日無最新成交價格的,按前收盤價( 公開
發行價格) 的10%。
6.深交所有漲跌幅限制的證券有效競價范圍與漲跌幅申報范圍一致,
無漲跌幅限制證券的交易按下列方法確定有效競價范圍:
( 1) 上市首日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150 元,
連續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5 元;
( 2) 非上市首日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前收盤價的上下5
元, 連續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5 元。深交所
認為有必要時, 可以調整有效競價范圍並公告。
7.深交所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在集合競價期間沒有產生成交的,
按下列方式調整有效競價范圍:
( 1)有效競價范圍內的最高買入申報價高於發行價的,以最高買
入申報價為基準調整有效競價范圍;
( 2)有效競價范圍內的最低賣出申報價低於發行價的,以最低賣
出申報價為基準調整有效競價范圍。
二、買賣優先順序
1.價格優先— — 較高價格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進申報, 較低價
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2.時間優先— — 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 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
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三、股價漲跌幅限制
股票、基金: 漲跌幅比例為10%, 上市首日不受漲跌幅限制。
ST股票: 漲跌幅比例為5%。
PT 股票: 漲幅不得超過5%, 跌幅不受限制。
② 我剛把股票的成交價啊打上,瞬間就成交了,這是為什麼
這個上面設計到兩個問題:
一、股票軟體的自動撮合交易,這也就是為什麼你在交易的時候給你三選項,是按賣方價,自己方價等這些價標來交易。這來杜絕了一些惡性交易出現,或自賣自買的擾亂市場的交易。
二、股票交易時產生的交易費用,他為了防止你交易的時候明面上不產生虧損但交易後卻是等價時產生虧損,所以把你的交易費用加到你的股票交易價格上,這樣以防你等價交易時產生的一時的視覺錯誤。
③ 股票里的撮合是什麼意思
撮合成交價,股指期貨常用術語。
撮合成交的前提是買入價必須大於或等於賣出價。當買入價等於賣出價時,成交價就是買入價或賣出價,這一點大家是不會有疑義的。問題是當買入價大於賣出價時成交價應該如何確定?
計算機在撮合時實際上是依據前一筆成交價而定出最新成交價的。如果前一筆成交價低於或等於賣出價,則最新成交價就是賣出價;如果前一筆成交價高於或等於買入價,則最新成交價就是買入價;如果前一筆成交價在賣出價與買入價之間,則最新成交價就是前一筆的成交價。下面不妨以例明之。
買方出價1399點,賣方出價是1397點。如果前一筆成交價為1397或1397點以下,最新成交價就是1397點;如果前一筆成交價為1399或1399點以上,則最新成交價就是1399點;如果前一筆成交價是1398點,則最新成交價就是1398點。
這種撮合方法的好處是既顯示了公平性,又使成交價格具有相對連續性,避免了不必要的無規律跳躍。
中金所計算機交易系統在撮合成交時,基本原則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有的情況下為了控制風險的需要,會採取在價格相同情況下,平倉單優先)。
該原則的完整解釋是:買家出價高的優先,賣家出價低的優先,如果出價相同則掛單時間最早的優先。
舉例說明:
例如,某交易者賣出3月滬深300指數期貨10手,掛出價格為1400點,交易者甲掛出10手買單,報價為1398點;隨後,交易者乙也想買10手,掛價為1399點,由於乙的價格比甲高,按照價格優先原則,乙的單子排在甲的前面;後來,丙也掛出10手買單,價格同樣為1399點,由於掛價與乙相同,按照時間優先原則,只能排在乙的後面,但仍在甲之前。假如這時有一個交易者以1397點賣出10手,買方優先成交者就是乙。
④ 股票如何撮合交易
你好,證券經營機構受理投資者的買賣委託後,應即刻將信息按時間先後順序傳送到交易所主機,公開申報競價。股票申報競價時,可依有關規定採用集合競價或連續競價方式進行,交易所的撮合大機將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自動撮合成交。
投資資訊新股掛牌交易的第一天不受漲跌幅10%的限制,但深市新股上市當日集合競價時,其委託競價不能超過新股發行價的上下15元,否則,該競價在集合競價中作無效處理,只可參與隨後的連續競價。集合競價結束後,就進入連續競價時間,即9:30-11:30和13:00--15:00。投資者的買賣指令進入交易所主機後,撮合系統將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自動撮合,同一價位時,以時間先後順序依次撮合。在撮合成交時,股票成交價格的決定原則為:
1、成交價格的范圍必須在昨收盤價的上下10%以內;投資資訊
2、最高買入申報與最高賣出申報相同的價位;
3、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時,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價位。交易所主機撮合成交的,主機將成交信息即刻回報到券商處,供投資者查詢。未成交的或部分成交的,投資者有權撤消自己的委託或繼續等待成交,一般委託有效期為一天。另外,深市股票的收盤價不是該股票當日的最後一筆的成交價,而是該股票當日有成交的最後一分鍾的成交金額除以成交量而得。
⑤ 股票買入與賣出機制
是這樣理解的,股票的交易機制是市場撮合交易制,即買賣雙方必須同時在,單一存在不能交易。說白了就是我想買你想賣,剛好就可以成交了。
⑥ 股票交易 撮合成交
你得補充買一價與賣一價才能回答你啊
連續競價成交價格的確定
(1)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
①最高買人申報價格與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為成交價格。
例如,某隻股票的委託情況為:買-7.85元、買二7.68元;賣7.85元、賣二7。90元,那麼7.
85元為成交價格。
②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以即時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例如,某隻股票的委託情況為:賣-7.85元、賣二7.90元,此時若有以7.
89元買入的委託,則以最低賣出價7.85元為成交價。
③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最高買人申報價格的,以即時最高買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例如,某隻股票的委託情況為:買一7.
85元、買二7.68元;若此時有以7.
69元賣出的委託,則以最高買入價7。85元成交。
⑦ 股票撮合交易的過程是怎樣的最好舉例說明。
價格優先 時間優先
買的時候 報價最高的優先
相同買價 報價時間最快的優先
賣的時候 報價最低的優先
相同賣價 報價時間最快的優先
至於開盤撮合 收盤撮合 以能實現最大成交的價格為准
⑧ 中國股票交易機制是什麼
股票交易機制是證券市場具體交易制度設計的基礎,如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其設計依據就是定期交易和連續交易的不同機制。
從交易時間的連續特點劃分,有定期交易和連續交易。在定期交易中,成交的時點是不連續的。在某一段時間到達的投資者的委託訂單並不是馬上成交,而是要先存儲起來,然後在某一約定的時刻加以匹配。在連續交易中,並非意味著交易一定是連續的,而是指在營業時問里訂單匹配可以連續不斷地進行。
因此,兩個投資者下達的買賣指令,只要符合成交條件就可以立即成交,而不必再等待一段時問定期成交。
定期交易的特點有:
第一,批量指令可以提供價格的穩定性;
第二,指令執行和結算的成本相對比較低。
連續交易的特點有:
第一,市場為投資者提供了交易的即時性;
第二,交易過程中可以反映更多的市場價格信息。
(8)股票的撮合交易機制擴展閱讀:
特點:
1、流動性
證券的流動性是證券市場生存的條件。如果證券市場缺乏流動性,或者說不能提供充分的流動性,證券市場的功能就要受到影響。
2、穩定性
證券市場的穩定性是指證券價格的波動程度。一般來說,穩定性好的市場,其價格波動性比較小,或者說其調節平衡的能力比較強。從證券市場健康運行的角度看,保持證券價格的相對穩定、防止證券價格大幅度波動是必要的。
3、有效性
證券市場的有效性包含兩方面的要求:
一是證券市場的高效率;
二是證券市場的低成本。其中,高效率又包含兩方面內容。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證券交易機制
⑨ 股票的撮合交易是怎麼實現的
你好,股票成交的基本原則有三畝茄:
1.價格優先原則、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
3.成交的決定原則。
證券商在接受客戶委託,填寫委託書後,應立即通知其在證券交易所的經紀人去執行委託。由於要買進或賣出同種證券的客戶都不只一家,故他們通過雙邊拍賣的方式來成交,也就是說,在交易過程,競爭同時發生在買者之間與賣者之間。證券交易所內的雙邊拍賣主要有三種方式:即口頭競價交易、板牌競價交易、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
1、價格優先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察纖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迅沒察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