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中,單只A股股票質押的數量是否有限制
根據《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2018年修訂)》第六十六條規定,證券公司作為融出方的,單一證券公司接受單只A股股票質押的數量不得超過該股票A股股本的30%。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作為融出方的,單一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接受單只A股股票質押的數量不得超過該股票A股股本的15%。因履約保障比例達到或低於約定數值,補充質押導致超過上述比例或超過上述比例後繼續補充質押的情況除外。
證券公司應當加強標的證券的風險管理,在提交交易申報前,應通過中國結算指定渠道查詢相關股票市場整體質押比例信息,做好交易前端檢查控制,該筆交易不得導致單只A股股票市場整體質押比例超過50%。因履約保障比例達到或低於約定數值,補充質押導致超過上述比例或超過上述比例後繼續補充質押的情況除外。
如新增股票質押回購融入資金全部用於償還違約合約債務的,根據我所2019年1月18日發布的《關於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相關事項的通知》,可以不適用《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2018年修訂)》第六十六條第一款關於單一證券公司或資管計劃作為融出方接受單只A股股票質押數量上限,以及第二款關於單只A股股票市場整體質押比例上限的規定。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因政策類問題存在時效性,有關回答請以官網發布最新內容為准。
❷ 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的融資期限
單筆股票質押融資項目的期限原則上為1年,一般不短於6個月,最長不得超過3年。
❸ 股票質押式回購需要公告嗎持股多少比例以下可以不公告有相關規定可以參考嗎
你好,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1.11.4條及《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1.11.5條規定: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託管、設定信託或者被依法限製表決權,上市公司應當及時對外披露。即任一股東累計質押股份達到或超過公司總股本的5%時,應當通知上市公司並由上市公司對外披露。單筆質押沒超過5%,但累計質押達到或超過5%時,應當公告。如上市公司拒不披露相關信息,股東可以向交易所或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投訴舉報。
❹ 股票質押回購業務的交易時間是什麼時候
根據《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2018年修訂)》第二十七條規定,股票質押回購的交易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30。
回購的含義是什麼?上市公司和央行這兩者的回購有什麼區別呢?回購對股價是否有益處?相信很多小夥伴們都迫不及待了,接下來學姐就幫大家全面分析一下。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走過路過可別錯過:【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證券市場中的回購是什麼
證券回購 ,就是證券回購交易,所謂的意思也就是說證券買賣雙方在成交同時就約定於未來某一時間以某一價格雙方再反向成交。股票回購和債券回購其實就是證券回購中的一種。
1、股票回購:其實就是指上市公司運用理財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買進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的舉動。公司有權將所有回購完成的股票注銷。但是在大多數時候,公司都會採取行動,將回購股票看成「庫藏股」保存下來,暫且不會介入交易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將來可以在其他地方發揮作用,比方把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實行了,亦或是當需要資金時就出售掉它。
2、債券回購:是指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的同時,使用契約方式做一個約定--將來某一日期以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債券里的正回購方和逆回購方,稱之為「賣方」和「買方」,就是它們之前再次購買該筆債券的交易行為。就從交易發起人入手,凡是抵押出債券,關於借入資金的交易就是進行債券正回購;凡是資金被主動借出的,要去獲取債券質押的交易都是進行逆回購。想知道手裡的股票好不好?直接點擊下方鏈接測一測,立馬獲取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二、上市公司回購股票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①實行股權激勵計劃;②避免惡意收購;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穩定公司股價,提高公司形象。那麼回購股票究竟利好還是利空呢?還是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1、回購後注銷:如果在股價低估的情況下,回購股票,隨後注銷,這樣就會招致公司的流通總股數減少,每股的收益增加,這種行為屬於利好行為。股票的價格假如沒遭到低估就對其回購,蓄意吸引一些不知道實情的民眾來哄抬股價,就會對股東的利益造成損失,這也就是被藏起來的利空了。
2、回購不注銷:公司在低位回購股票的話,把它當作庫存股份繼續保留,後來當股價在高位的時候,派發股份用來干別的。公司可能會被懷疑自己炒自己的股票,所以不注銷便代表著利空。事實上,若是從短期來看,回購股票相當於大資金買入股票,其實這是有利於股價上漲的。
三、央行正、逆回購
央行有兩種的回購方式,分別是正回購和逆回購,央行在公開市場上吞吐貨幣的行為包括正回購,也包括逆回購,算是一種貨幣政策。央行的逆回購的主要宗旨在於以下兩點,不僅僅是調節利率,還能調節資金的流動性。一方以一定規模債券作抵押融入資金稱之為正回購,且有承諾在日後再購回所抵押債券的交易行為。這也是央行經常用來當公開市場操作手段的一種方式,央行利用正回購操作可以達到從市場回籠資金的效果;逆回購為央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而且還會在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逆回購為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要是到期了就說明是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一個操作。那麼央行回購到底有好處還是沒好處呢?我們視情況而定:
1、逆回購:央行用資金購買有價證券,購買對象是一級交易商,所以就是往市場投放資金,當資金進入實體企業後,這樣的話是可以去刺激企業運轉的,對股市來說就是利好。其次也就是市場上的資金有增加後,這樣子也就有了多餘的資金進入股市,如此依賴也就刺激股市上漲了。
2、正回購:央行在做出賣出逆回購的行為時就是在回籠資金,市面上的錢減少就沒有多餘資金流入股市,從而導致了投資情緒悲觀,股價會下跌不少。因此回購消息是真的很重要,【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應答時間:2021-08-26,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
❺ 投資者若想通過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融入資金,深交所對融入方首筆初始交易金額是否有門檻要求
你好,根據規定,融入方首筆初始交易金額不得低於500萬元(人民幣),此後每筆初始交易金額不得低於50萬元,深交所另有規定的情形除外。
❻ 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中,融入方應滿足哪些適當性標准
根據《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2018年修訂)》第十五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融入方資質審查制度,對融入方進行盡職調查。融入方不得為金融機構或者從事貸款、私募證券投資或私募股權投資、個人借貸等業務的其他機構,或者前述機構發行的產品。符合一定政策支持的創業投資基金除外。
❼ 投資者咨詢,股票質押回購的回購期限為多長
根據《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2018年修訂)》第二十六條規定,股票質押回購的回購期限不超過3年,回購到期日遇非交易日順延等情形除外。
如融入方股票質押回購違約,確需延期以紓解其信用風險的,根據我所2019年1月18日發布的《關於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相關事項的通知》,若累計回購期限已實際滿3年或者3個月內將滿3年,經交易雙方協商一致,延期後累計的回購期限可以超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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