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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股票交易所自動行

發布時間: 2023-02-17 00:58:32

❶ 怎麼設置股票自動買賣

不可以,一般能買到的股票是要先委託的,委託給證券公司(通過當面委託、電話委託、網上委託),然後證公司幫你買賣,證券公司收取手續費『傭金(各券商不同,最高3‰)+印花稅(1‰)+過戶費(1元/1000股』。

而委託時系統就給出了一個買進或賣出的價格區間,不再此區間的價格都是無效的,不能交易。而委託實效是一天,就是當天有效,如果當天未能交易,委託就作廢。

交易是按照先價格優先,然後時間有先的方式交易,也就是說,有人要10塊錢每股賣出A種股票,你出的錢最多,就賣給你,如果同有3個人都給了最高價,那就賣給最先提出委託的人。

注意:股票買入最低100股、或者100股的倍數。現在最便宜的股票也是5元錢多,加上0.5%的手續費,得600元錢以上就可以。

(1)深圳股票交易所自動行擴展閱讀:

因為我國實行的是T+1交易制度,當天買的不能當天賣,但可以通過融券實現變相的T+0操作,就是當天買的,當天賣掉。

「T」指交易登記日,「T+1」指登記日的次日。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對股票和基金交易實行"T+1"的交易方式,中國股市實行「T+1」交易制度,當日買進的股票,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

當天買的股票只能第二個交易日賣出(T+1),賣出股票的錢,當天可以買股票,第二個交易日才可以轉到銀行(T+1)。

我國的T+1制度起始於1995年1月1日,主要是為了保證股票市場的穩定,防止過度投機,即當日買進的股票,必須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

❷ 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

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證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
尊敬的投資者:
本風險揭示書並不能揭示從事港股通交易的全部風險,您務必對此有清醒的認識,認真考慮是否參與港股通交易。當您決定參與港股通交易之前,請您務必認真閱讀《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關於港股通的業務規則,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委託代理協議》的相關內容。
香港證券市場與內地證券市場存在諸多差異,您參與港股通交易需遵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交所」)相關規則,對香港證券市場有所了解;內地投資者從事港股通交易與其他聯交所投資者從事聯交所證券交易,也存在一定的差異。
內地投資者從事港股通交易,除了面臨證券市場中的宏觀經濟風險、政策風險、上市公司經營風險、技術風險、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風險等之外,還可能面臨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風險:
一、您可以通過港股通買賣的股票存在一定的范圍限制,且港股通股票名單會動態調整。您應當關注最新的港股通股票名單。對於被調出的港股通股票,自調整之日起,將不得再行買入。
二、港股通股票可能出現因公司基本面變化、第三方研究分析報告的觀點、異常交易情形、做空機制等原因而引起股價較大波動的情形,尤其是考慮到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交所」)市場交易不設置漲跌幅限制,您應關注可能產生的風險。
三、部分港股通上市公司基本面變化大,股票價格低,可能存在大比例折價供股或配股、頻繁分拆合並股份的行為,投資者持有的股份數量、股票面值可能發生大幅變化,您應當關注可能產生的風險。
四、與內地證券市場相比,香港市場股票停牌制度存在一定差異,港股通股票可能出現長時間停牌現象,您應當關注可能產生的風險。
五、部分港股通上市公司存在不同投票權安排,公司可能因存在控制權相對集中,或因某特定類別股份擁有的投票權利大於或優於普通股份擁有的投票權利等情形,而使普通投資者的投票權利及對公司日常經營等事務的影響力受到限制,您應當關注可能產生的風險。
六、與內地證券市場相比,聯交所市場股票交易沒有退市風險警示、退市整理等安排,相關股票可能存在直接退市的風險。港股通股票一旦從聯交所市場退市,您將面臨無法繼續通過港股通買賣相關股票的風險。
七、港股通股票退市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通過香港結算繼續為您提供的退市股票名義持有人服務可能會受限,您應當關注可能產生的風險。
八、港股通業務實施每日額度限制。在聯交所開市前時段,當日額度使用完畢的,新增的買單申報將面臨失敗的風險;在聯交所持續交易時段或收市競價交易時段,港股通當日額度使用完畢的,當日您將面臨不能通過港股通進行買入交易的風險。
九、只有深港兩地均為交易日且能夠滿足結算安排的交易日才為港股通交易日,具體以深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在其指定網站公布的日期為准。
十、每個港股通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包括開市前時段、持續交易時段和收市競價交易時段,具體按聯交所的規定執行。
聖誕前夕(12月24日)、元旦前夕(12月31日)或除夕日為港股通交易日的,港股通僅有半天交易,且當日為非交收日。
十一、香港出現台風、黑色暴雨或者聯交所規定的其他情形時,聯交所將可能停市,投資者將面臨在停市期間無法進行港股通交易的風險;出現深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認定的交易異常情況時,深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將可能暫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務,您將面臨在暫停服務期間無法進行港股通交易的風險。深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及深交所對於發生交易異常情況及採取相應處置措施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十二、您在交易時間內提交訂單依據的港幣買入參考匯率和賣出參考匯率,並不等於最終結算匯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終,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進行凈額換匯,將換匯成本按成交金額分攤至每筆交易,確定交易實際適用的結算匯率。
十三、您參與聯交所自動對盤系統交易,在聯交所開市前時段和收市競價交易時段應當採用競價限價盤委託,在聯交所持續交易時段應當採用增強限價盤委託。
十四、您持有的碎股只能通過聯交所半自動對盤碎股交易系統賣出。
十五、港股通股票實施股份分拆合並期間,您持有的該股票只在臨時代碼單櫃交易末日、臨時代碼與新代碼並行交易末日由臨時代碼轉換為新代碼。由於臨時代碼與原代碼交易單位不同而可能產生碎股,您應關注可能產生的風險。
十六、您當日買入的港股通股票,經確認成交後,在交收前即可賣出,您應當關注因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十七、與內地證券市場相比,聯交所在訂單申報的最小交易價差、每手股數、申報最大限制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異,您應當關注因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十八、港股通交易中若聯交所與深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之間的報盤系統或者通信鏈路出現故障,可能導致15分鍾以上不能申報和撤銷申報,您應當關注因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十九、港股通股票交易不設置漲跌幅限制,但根據聯交所業務規則,適用市場波動調節機制的港股通股票的買賣申報可能受到價格限制,您應當關注因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二十、對於適用收市競價交易的港股通股票,根據聯交所業務規則,收市競價交易時段的買賣申報將受到價格限制,您應當關注因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二十一、您通過港股通業務獲得的香港證券市場免費一檔行情,與付費方式獲得的行情相比,在刷新頻率、檔位顯示等方面存在差異,您應當關注依此進行投資決策的風險。
二十二、在香港證券市場,股票價格上漲時,股票報價屏幕上顯示的顏色為綠色,下跌時則為紅色,與內地證券市場存在差異。但是,不同的行情軟體商提供的行情走勢顏色可以重新設定,投資者在使用行情軟體的時候,應當仔細檢查軟體的參數設置,避免慣性思維帶來的風險。
二十三、您因港股通股票權益分派、轉換、上市公司被收購等情形或者異常情況,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聯交所上市證券,只能通過港股通賣出,但不得買入,深交所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權益分派或者轉換等情形取得的聯交所上市股票的認購權利在聯交所上市的,可以通過港股通賣出,但不得買入,也不得行權;因港股通股票權益分派、轉換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購等所取得的非聯交所上市證券,可以享有相關權益,但不得通過港股通買入或賣出。
二十四、香港證券市場與內地證券市場在證券資金的交收期安排上存在差異,港股通交易的交收期為T+2日。若投資者賣出證券,在交收完成前仍享有該證券的權益。若投資者買入證券,在交收完成後才享有該證券的權益。
同時,港股通交易的交收可能因香港出現台風或黑色暴雨等發生延遲交收。
二十五、您通過港股通業務暫不能參與新股發行認購、超額供股和超額公開配售。
二十六、對於在聯交所上市公司派發的現金紅利,由於中國結算需要在收到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結算」)派發的外幣紅利資金後進行換匯、清算、發放等業務處理,您通過港股通業務獲得的現金紅利將會較香港市場有所延後。
二十七、對於在聯交所上市公司派發的紅股,中國結算在收到香港結算派發紅股到賬當日或次日進行業務處理,相應紅股可於處理日下一港股通交易日上市交易。您紅股可賣首日均較香港市場晚一個港股通交易日。
二十八、由於中國結算是在匯總投資者意願後再向香港結算提交投票意願,中國結算對投資者設定的意願徵集期比香港結算的徵集期稍早結束;投票沒有權益登記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為計算基準;投票數量超出持有數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數。
二十九、對於在聯交所上市公司派發的紅股以及股份分拆及合並業務產生的零碎股,中國結算對投資者賬戶中小於1股的零碎股進行舍尾處理。當香港結算發放的紅股總數或分拆、合並股票數額大於投資者賬戶舍尾取整後的總數的,中國結算按照精確演算法分配差額部分。
三十、由於香港市場的費用收取或匯率的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會引起投資者賬戶的透支,您應當對賬戶內的余額進行關注。
三十一、香港結算因極端情況下無法交付證券對中國結算實施現金結算的,中國結算將參照香港結算的處理原則進行相應業務處理。
三十二、港股通境內結算實施分級結算原則。您可能面臨以下風險:
(一)因結算參與人未完成與中國結算的集中交收,導致投資者應收資金或證券被暫不交付或處置;
(二)結算參與人對投資者出現交收違約導致投資者未能取得應收證券或資金;
(三)結算參與人向中國結算發送的有關投資者的證券劃付指令有誤的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
(四)其他因結算參與人未遵守相關業務規則導致投資者利益受到損害的情況。
三十三、香港市場收費標准與內地市場收費標准不同,香港地區與內地在稅收安排方面也存在差異,投資者買賣港股通股票,應當按照香港市場有關規定交納相關費用,並按照香港地區相關規定繳納稅款。
三十四、對於因深交所、中國結算制定、修改業務規則,或者根據業務規則履行自律監管職責等造成的損失,深交所和中國結算不承擔責任;您還應當充分知曉並認可聯交所在其規則中規定的相關責任豁免條款,包括但不限於對因制定、修改業務規則、根據業務規則履行自律監管職責、發生或處置交易異常情況等導致的損失不承擔責任的規定。
三十五、內地投資者參與港股通交易,只可採用競價限價盤委託或者增強限價盤委託的方式,並且限於參與香港聯合證券交易所自動對盤系統交易的方式。內地投資者對於港股通訂單已經申報的,不得更改申報價格或申報數量。
三十六、與國內市場相比,目前內地居民獲得香港市場的信息來源非常有限,信息缺乏使得投資者一旦沖動投入、選股不慎,可能受到更大損失。
上述風險揭示事項僅為列舉性質,未能詳盡列明港股通交易的所有風險因素,您在參與港股通交易前,還應認真閱讀相關業務規則和協議條款,對港股通交易特有的規則必須有所了解和掌握,並確信自己已做好足夠的風險評估與財務安排,避免因參與港股通交易而遭受難以承受的損失。
本人/機構已閱讀並完全理解《港股通交易委託風險揭示書》的內容,願意承擔港股通交易的風險和損失。
投資者:
(個人簽字/機構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❸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第一章 總 則
1.1 為了規范股票、存托憑證、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換
公司債券」)及其他衍生品種(以下統稱「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上市行為,以及發行
人、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的信息披露行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
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
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
件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規則。
1.2 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主板、中小企業板上市的股票、存
托憑證及其衍生品種的上市、信息披露、停牌等事宜,適用本規則;中國證券監督
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和本所對權證等衍生品種、境外公司的股票、
存托憑證及其衍生品種在本所的上市、信息披露、停牌等事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
定。
本所對在中小企業板上市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1.3 申請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在本所上市,應當經本所同意,並在上市前與本所
簽訂上市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有關事項。
1.4 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實際控制人、
收購人、重大資產重組有關各方等自然人、機構及其相關人員,以及保薦人及其保
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
性文件、本規則和本所發布的細則、指引、通知、辦法、備忘錄等相關規定(以下
簡稱「本所其他相關規定」)。
1.5 本所依據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本所其他相
關規定和上市協議、聲明與承諾,對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
人員、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重大資產重組有關各方等自然人、機構及其相
關人員,以及保薦人及其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進行監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則及一般規定
2.1 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
— 4 —
范性文件、本規則以及本所發布的細則、指引和通知等相關規定,及時、公平地披
露信息,並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准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
者重大遺漏。
2.2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保證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實、准
確、完整,不能保證披露的信息內容真實、准確、完整的,應當在公告中作出相應
聲明並說明理由。
2.3 上市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等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按照有
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積極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時告知上市公
司已發生或者擬發生的重大事件,並嚴格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諾。
2.4 本規則所稱真實,是指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應當以
客觀事實或者具有事實基礎的判斷和意見為依據,如實反映客觀情況,不得有虛假
記載和不實陳述。
2.5 本規則所稱准確,是指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應當使
用明確、貼切的語言和簡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不得含有任何宣傳、廣告、恭
維或者誇大等性質的詞句,不得有誤導性陳述。
公司披露預測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來經營和財務狀況等信息時,應當合理、
謹慎、客觀。
2.6 本規則所稱完整,是指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應當內
容完整、文件齊備,格式符合規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遺漏。
2.7 本規則所稱及時,是指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本規則規定
的期限內披露所有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以
下簡稱「重大信息」)。
2.8 本規則所稱公平,是指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同時向所有投
資者公開披露重大信息,確保所有投資者可以平等地獲取同一信息,不得私下提前
向特定對象單獨披露、透露或者泄露。
公司向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他第三方報送文件和傳遞信息涉及未公開
重大信息的,應當及時向本所報告,並依據本所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 5 —
2.9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和其他知
情人在信息披露前,應當將該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圍內,不得泄漏未公開重
大信息,不得進行內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縱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
2.10 上市公司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製定並嚴格執行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
公司應當將經董事會審議的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及時報送本所備案並在本
所指定網站披露。
2.11 上市公司應當制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外發布信息的行為規范,
明確未經公司董事會許可不得對外發布的情形。
2.12 上市公司應當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
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將公告文稿和相關備查文件在第一時間報送
本所,報送的公告文稿和相關備查文件應當符合本所的要求。
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報送的公告文稿和相關備查文件應當採用中文文
本。同時採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保證兩種文本的內容一致。兩種文
本發生歧義時,以中文文本為准。
2.13 本所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以及本
所發布的細則、指引和通知等相關規定,對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
信息進行形式審核,對其內容的真實性不承擔責任。
本所對定期報告實行事前登記、事後審核;對臨時報告依不同情況實行事前審
核或者事前登記、事後審核。
定期報告或者臨時報告出現任何錯誤、遺漏或者誤導,本所可以要求公司作出
說明並公告,公司應當按照本所要求辦理。
2.14 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經本所登記後應當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
上披露。公司未能按照既定時間披露,或者在指定媒體上披露的文件內容與報送本
所登記的文件內容不一致的,應當立即向本所報告。
2.15 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其他公共媒體發布重大信息的時間不
得先於指定媒體,在指定媒體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聞發布或者答記者問等任何其他
方式透露、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
— 6 —
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並促使公司遵守前述規定。
2.16 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關注公共媒體關於本公司的報道以
及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交易情況,及時向有關方面了解真實情況。
公司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如實回復本所就相關事項提出的問詢,並按照本規則的
規定和本所要求及時、真實、准確、完整地就相關情況作出公告,不得以有關事項
存在不確定性或者需要保密等為由不履行報告、公告和回復本所問詢的義務。
2.17 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未在規定期限內回復本所問詢,或者未
按照本規則的規定和本所的要求進行公告,或者本所認為必要的,本所可以交易所
公告等形式,向市場說明有關情況。
2.18 上市公司應當將定期報告、臨時報告和相關備查文件等信息披露文件在
公告的同時置備於公司住所,供公眾查閱。
2.19 上市公司應當配備信息披露所必要的通訊設備,並保證對外咨詢電話暢
通。
2.20 上市公司擬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確定性、屬於臨時性商業秘密或者本所認
可的其他情形,及時披露可能會損害公司利益或者誤導投資者,且符合以下條件的,
公司可以向本所提出暫緩披露申請,說明暫緩披露的理由和期限:
(一) 擬披露的信息未泄漏;
(二) 有關內幕人士已書面承諾保密;
(三)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未發生異常波動。
經本所同意,公司可以暫緩披露相關信息。暫緩披露的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個月。
暫緩披露申請未獲本所同意、暫緩披露的原因已經消除或者暫緩披露的期限屆
滿的,公司應當及時披露。
2.21 上市公司擬披露的信息屬於國家機密、商業秘密或者本所認可的其他情
況,按本規則披露或者履行相關義務可能會導致其違反國家有關保密法律、行政法
規規定或者損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請豁免按本規則披露或者履行相關
義務。
2.22 上市公司發生的或者與之有關的事件沒有達到本規則規定的披露標准,
— 7 —
或者本規則沒有具體規定,但本所或者公司董事會認為該事件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種交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公司應當比照本規則及時披露。
2.23 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對本規則的具體規定有疑問的,應當向
本所咨詢。
2.24 本所根據本規則及本所其他相關規定和監管需要,對上市公司及相關主
體進行現場檢查,上市公司及相關主體應當積極配合。
前款所述現場檢查,是指本所在上市公司及所屬企業和機構(以下簡稱「檢查
對象」)的生產、經營、管理場所以及其他相關場所,採取查閱、復制文件和資料、
查看實物,談話及詢問等方式,對檢查對象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規范運作情況
進行監督檢查的行為。
2.25 保薦人及其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為發行人、上市公
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證券業務活動製作、出具上市保薦書、審計報告、資產
評估報告、財務顧問報告、資信評級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應當勤勉盡責,
對所製作、出具的文件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核查和驗證。其製作、
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26 保薦人及其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應當及時製作工作
底稿,完整保存發行人、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證券業務活動記錄及相
關資料。
本所可以根據監管需要調閱、檢查工作底稿、證券業務活動記錄及相關資料。
第三章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第一節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要求
3.1.1 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前,新
任董事、監事應當在股東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其任命後一個月內,新任高級
管理人員應當在董事會通過其任命後一個月內,簽署一式三份《董事(監事、高級
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並報本所和公司董事會備案。
— 8 —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簽署《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
時,應當由律師見證,並由律師解釋該文件的內容,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
充分理解後簽字。
董事會秘書應當督促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及時簽署《董事(監事、高級
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並按本所規定的途徑和方式提交《董事(監事、高級
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的書面文件和電子文件。
3.1.2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
員)聲明及承諾書》中聲明:
(一) 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況;
(二) 有無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或者本所
其他相關規定受查處的情況;
(三) 參加證券業務培訓的情況;
(四) 其他任職情況和最近五年的工作經歷;
(五) 擁有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國籍、長期居留權的情況;
(六) 本所認為應當說明的其他情況。
3.1.3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保證《董事(監事、高級管理
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聲明事項的真實、准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
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3.1.4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含續任)期間出現聲明事
項發生變化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自該等事項發生變化之日起五個交
易日內向本所和公司董事會提交有關該等事項的最新資料。
3.1.5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並在《董事(監
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承諾:
(一) 遵守並促使上市公司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
履行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二) 遵守並促使上市公司遵守本規則和本所其他相關規定,接受本所監管;
(三) 遵守並促使上市公司遵守《公司章程》;
— 9 —
(四) 本所認為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和應當作出的其他承諾。
監事還應當承諾監督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遵守其承諾。
高級管理人員還應當承諾及時向董事會報告有關公司經營或者財務方面出現
的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事項。
3.1.6 上市公司董事應當履行的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包括:
(一) 原則上應當親自出席董事會,以正常合理的謹慎態度勤勉行事並對所議
事項表達明確意見;因故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的,應當審慎地選擇受託人;
(二) 認真閱讀上市公司的各項商務、財務報告和公共媒體有關公司的報道,
及時了解並持續關注公司業務經營管理狀況和公司已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的重大事
件及其影響,及時向董事會報告公司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問題,不得以不直接從事經
營管理或者不知悉為由推卸責任;
(三) 《證券法》、《公司法》規定的及社會公認的其他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3.1.7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公司股票上市前、任命生效
時及新增持有公司股份時,按照本所的有關規定申報並申請鎖定其所持的本公司股
份。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證券事務代表所持本公司股份發生變動的(因
公司派發股票股利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導致的變動除外),應當及時向公司報告並
由公司在本所指定網站公告。
3.1.8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公司股東買賣本公司股份應當遵
守《公司法》、《證券法》、中國證監會和本所相關規定及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內和離職後半
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1.9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
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
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並及時披露相關情
況。
3.1.10 上市公司在發布召開關於選舉獨立董事的股東大會通知時,應當將所
— 10 —
有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有關材料(包括但不限於提名人聲明、候選人聲明、獨立董事
履歷表)報送本所備案。
公司董事會對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有關情況有異議的,應當同時報送董事會的書
面意見。
3.1.11 本所在收到前條所述材料的五個交易日內,對獨立董事候選人的任職
資格和獨立性進行審核。對於本所提出異議的獨立董事候選人,上市公司不得將其
提交股東大會選舉為獨立董事。
在召開股東大會選舉獨立董事時,公司董事會應當對獨立董事候選人是否被本
所提出異議的情況進行說明。
3.1.12 上市公司應當在董事會下設立審計委員會,內部審計部門對審計委員
會負責,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工作。審計委員會中獨立董事應當佔半數以上並擔任召
集人,且至少有一名獨立董事是會計專業人士。
第二節 董事會秘書任職要求
3.2.1 上市公司應當設立董事會秘書,作為公司與本所之間的指定聯絡人。
公司應當設立由董事會秘書負責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務部門。
3.2.2 董事會秘書對上市公司和董事會負責,履行如下職責:
(一) 負責公司信息披露事務,協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組織制訂公司信息披
露事務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遵守信息披露相關規定;
(二) 負責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和股東資料管理工作,協調公司與證券監管機
構、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媒體等之間的信息溝通;
(三) 組織籌備董事會會議和股東大會,參加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監事會
會議及高級管理人員相關會議,負責董事會會議記錄工作並簽字;
(四)負責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開重大信息出現泄露時,及時向
本所報告並公告;
(五)關注媒體報道並主動求證真實情況,督促董事會及時回復本所所有問詢;
— 11 —
(六)組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證券法律法規、本規則及相關規定
的培訓,協助前述人員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權利和義務;
(七)督促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遵守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
本規則、本所其他相關規定及公司章程,切實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諾;在知悉公司作
出或者可能作出違反有關規定的決議時,應當予以提醒並立即如實地向本所報告;
(八)《公司法》、《證券法》、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職責。
3.2.3 上市公司應當為董事會秘書履行職責提供便利條件,董事、監事、財務
負責人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和公司相關人員應當支持、配合董事會秘書在信息披露
方面的工作。
董事會秘書為履行職責有權了解公司的財務和經營情況,參加涉及信息披露的
有關會議,查閱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並要求公司有關部門和人員及時提供相
關資料和信息。
董事會秘書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受到不當妨礙和嚴重阻撓時,可以直接向本所報
告。
3.2.4 董事會秘書應當具備履行職責所必需的財務、管理、法律專業知識,具
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個人品德,並取得本所頒發的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
(一)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
(二) 自受到中國證監會最近一次行政處罰未滿三年的;
(三) 最近三年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的;
(四) 本公司現任監事;
(五) 本所認定不適合擔任董事會秘書的其他情形。
3.2.5 上市公司應當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後三個月內或者原任董事會秘
書離職後三個月內聘任董事會秘書。
3.2.6 上市公司應當在有關擬聘任董事會秘書的會議召開五個交易日之前將
該董事會秘書的有關材料報送本所,本所自收到有關材料之日起五個交易日內未提
出異議的,董事會可以聘任。
— 12 —
3.2.7 上市公司聘任董事會秘書之前應當向本所報送下列資料:
(一) 董事會推薦書,包括被推薦人符合本規則任職資格的說明、職務、工作
表現及個人品德等內容;
(二) 被推薦人的個人簡歷、學歷證明(復印件);
(三) 被推薦人取得的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復印件)。
3.2.8 上市公司在聘任董事會秘書的同時,還應當聘任證券事務代表,協助董
事會秘書履行職責。在董事會秘書不能履行職責時,由證券事務代錶行使其權利並
履行其職責,在此期間,並不當然免除董事會秘書對公司信息披露事務所負有的責
任。
證券事務代表應當參加本所組織的董事會秘書資格培訓並取得董事會秘書資
格證書。
3.2.9 上市公司董事會正式聘任董事會秘書、證券事務代表後應當及時公告並
向本所提交下列資料:
(一) 董事會秘書、證券事務代表聘任書或者相關董事會決議;
(二) 董事會秘書、證券事務代表的通訊方式,包括辦公電話、住宅電話、移
動電話、傳真、通信地址及專用電子郵件信箱地址等;
(三) 公司董事長的通訊方式,包括辦公電話、行動電話、傳真、通信地址及
專用電子郵件信箱地址等。
上述有關通訊方式的資料發生變更時,公司應當及時向本所提交變更後的資料。
3.2.10 上市公司解聘董事會秘書應當具有充分理由,不得無故將其解聘。
董事會秘書被解聘或者辭職時,公司應當及時向本所報告,說明原因並公告。
董事會秘書有權就被公司不當解聘或者與辭職有關的情況,向本所提交個人陳
述報告。
3.2.11 董事會秘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個
月內解聘董事會秘書:
(一) 出現本規則第 3.2.4 條所規定情形之一的;
(二) 連續三個月以上不能履行職責的;
— 13 —
(三) 在履行職責時出現重大錯誤或者疏漏,給投資者造成重大損失的;
(四)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本所其他相關
規定或者公司章程,給投資者造成重大損失的。
3.2.12 上市公司應當在聘任董事會秘書時與其簽訂保密協議,要求其承諾在
任職期間以及在離任後持續履行保密義務直至有關信息披露為止,但涉及公司違法
違規的信息除外。
董事會秘書離任前,應當接受董事會、監事會的離任審查,在公司監事會的監
督下移交有關檔案文件、正在辦理或者待辦理事項。
3.2.13 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空缺期間,董事會應當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級管
理人員代行董事會秘書的職責,並報本所備案,同時盡快確定董事會秘書人選。公
司指定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的人員之前,由董事長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
董事會秘書空缺期間超過三個月之後,董事長應當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直至
公司正式聘任董事會秘書。
3.2.14 上市公司應當保證董事會秘書在任職期間按要求參加本所組織的董事
會秘書後續培訓。
3.2.15 上市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時,應當指派董事會秘書、證券事務代
表或者本規則第3.2.13條規定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的人員負責與本所聯系,辦理信
息披露與股權管理事務。
第四章 保薦人
4.1 本所實行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保薦
制度。發行人向本所申請其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和上市後發行的新股、可轉換公司
債券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在本所上市,以及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公司申請其
股票恢復上市、股票被終止上市後公司申請其股票重新上市的,應當由保薦人保薦。
保薦人應當為經中國證監會注冊登記並列入保薦人名單,同時具有本所會員資
格的證券經營機構;推薦股票恢復上市的保薦人還應當具備本所認可的相關業務資
格。
— 14 —
根據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無需聘請保薦人的,從其規定。
4.2 保薦人應當與發行人簽訂保薦協議,明確雙方在公司申請上市期間、申
請恢復上市期間、申請重新上市期間和持續督導期間的權利和義務。保薦協議應當
約定保薦人審閱發行人信息披露文件的時點。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持續督導期間為股票上市當年剩餘時間及其後兩個完整
會計年度;上市後發行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持
續督導期間為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當年剩餘
時間及其後一個完整會計年度;申請恢復上市、重新上市的,持續督導期間為股票
恢復上市或者重新上市當年剩餘時間及其後一個完整會計年度。持續督導期間自股
票、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之日起計算。
4.3 保薦人應當在簽訂保薦協議時指定兩名保薦代表人具體負責保薦工作,
作為保薦人與本所之間的指定聯絡人。
保薦代表人應當為經中國證監會注冊登記並列入保薦代表人名單的自然人。
4.4 保薦人保薦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上

❹ 股票交易的基本程序,開戶、委託、成交、結算、過戶需要的過程是什麼,幫我講解證劵交易程序。舉例說明...

證券在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幾個環節:開戶、委託、競價成交、清算交割、過戶等步驟。

一、開戶

投資者在買賣證券之前,要到證券經紀人處開立戶頭,開戶之後,才有資格委託經紀人代為買賣證券。

開戶時要同時開設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當甲投資者買入證券,乙投資者賣出證券,成交後證券從乙投資者的證券賬戶轉入甲投資者的賬戶,相應的資金在扣除費用後從甲投資者的資金賬戶轉入乙投資者的資金賬戶。

(一)證券賬戶

證券賬戶是證券登記機關為投資者設立的,用於准確登記投資者所持的證券種類、名稱、數量及相應權益變動情況的一種賬冊。

我國證券賬戶分為個人賬戶和法人賬戶兩種。

★個人開戶必需持有效證件。

★法人開戶提供的證件有:有效法人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及其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其身份證、法人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

★一般的證券賬戶只能進行A股、基金和證券現貨交易; 進行B股交易和債券回購交易需另行開戶和辦理相關手等。

投資者投資於上海和深圳股市,需分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開設證券賬戶。

★上海證券賬戶是在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或其委託的證券登記機構或證券經營機構辦理開戶手續;

★深圳賬戶由深圳證券結算公司或其授權的證券登記公司或證券經營機構辦理開戶。

證券賬戶全國通用,投資者可以在開通上海或深圳證券交易業務的任何一家證券營業部委託交易。

(二)資金賬戶

資金賬戶是投資者在證券商處開設的資金專用賬戶,用於存放投資者買入證券所需資金或賣出證券取得的資金,記錄證券交易資金的幣種、余額和變動情況。資金賬戶類似於銀行的活期存摺,投資者可以隨時提取存款,也可以獲得活期存款的利息。

二、委託

投資者買賣證券必需通過證券交易所的會員進行。投資者委託證券經紀人買賣某種證券時,要簽訂委託契約書,填寫年齡、職業、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電話號碼等基本情況。委託書還要明確,買賣何種股票、何種價格、買賣數量、時間等。最後簽名蓋章方生效。

根據投資者委託的不同內容,證券委託可有不同的分類。

從買賣證券的數量來看,有整數委託和零數委託之分。

★整數委託是指投資者委託經紀人買進或賣出的證券數量是以一個交易單位為起點或是一個交易單位的整數倍。一個交易單位稱為「一手」。「手」的概念來源於證券交易初期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現已發展為標准手。如上海、深圳交易所規定: A股、 B股、 基金的標准手就是每100股或1000基金單位為一手; 債券以100元面值為一張,10張即1000元為一標准手。

★零股委託是指委託買賣的證券數量不足一個交易單位。若以一手等於100股為一個交易單位,則1一99股便為零股。 一般規定,只有交易額達到一個交易單位或交易單位的整數倍,才允許進交易所內交易,零股則必需由經紀人湊齊為整數股後,才能進行交易。

從委託的價格看,有市價委託和限價委託之分。

★市價委託是指投資者向經紀人發出委託指令時,只規定某種證券的名稱、數量,對價格由經紀人隨行就市,不作限定。

★限價委託即由投資者發出委託指令時,提出買入或賣出某種證券的價格範圍,經紀人在執行時必需按限定的最低價格或高於最低價格賣出,或按限定的最高價格或低於最高價格買進。

從委託方式來看,在電子化交易方式下,可分為櫃台遞單委託、電話自動委託、電腦自動委託和遠程終端委託。

★櫃台遞單委託是指投資者持身份證和賬戶卡,由投資者在證券商櫃台填寫買進或賣出委託書,交由櫃台工作人員審核執行。

★電話自動委託是指投資者用電話撥號的方式通過證券商櫃台的電話自動委託系統,用電話機上的數字和符號鍵輸入委託指令。

★電腦自動委託是指投資者用證券商在營業廳或專戶室設置的櫃台電腦自動委託終端親自下達買進或賣出的指令。

★遠程終端委託指投資者通過與證券商櫃台電腦系統聯網的遠程終端或且聯網下達買進或賣出指令。

從委託的有效期看,有不定期委託與定期委託之分。

★不定期委託也稱有效委託,即投資者發出委託指令時不規定指令的有效期限,只要不宣布撤消委託,則指令一直有效。

★定期委託也稱限時委託,是指投資者發出委託買賣指令時,對交易的時間有一定的限制,超過時限,則委託指令自動失效,而不論買賣是否成交。若投資者仍有買賣意向, 則需重新提出委託。我國證券交易中的有效期限分為當日有效和5日內有效兩種。

三、競價與成交

經紀人在接受投資者委託後,即按投資者指令進行申報競價,然後拍板成交。

從證券交易發展的過程來看,申報競價的方式一般有口頭競價、牌板競價、書面競價和電腦競價等幾種。

★口頭競價是指場內交易員在交易櫃台或指定區域內大聲喊出自己買入賣出的證券價格、數量直至成交。同時輔以手勢,以手指變動表示不同的數字,掌心向內表示買進,掌心向外表示賣出。

★牌板競價指買方的出價和賣方的要價都書寫在交易牌板上來表示,經紀通過牌板競價直至成交。

★書面競價是場內交易員將買賣要求填寫在買賣登記單上交給交易所的中介人,通過中介人撮合成交。

★電腦終端申報競價是指證券公司交易員在電腦終端機上將買賣報價輸入到交易所的電腦主機,然後由電腦主機配對成交。目前,這是世界各國證券交易所採用的主要競價方式。

那麼成交價是如何決定的?決定成交價的原則什麼?

目前在世界所有證券或證券衍生產品市場,成交價的決定基本上按價格的形成是否連續分為連續競價和集合競價,相應的交易市場分為連續市場和集合市場兩種。

★連續市場是指當買賣雙方投資人連續委託買進或賣出證券時,只要彼此符合成交條件,交易均可在交易時段中任何時點發生,成交價格也不斷依買賣供需而出現漲跌變化。

★集合市場是指買賣雙方投資人間隔一段較長的時間,市場積累買賣申報後一次競價成交。世界大多數證券市場在大部分交易時間均採用連續競價方式交易。

連續市場依形成價格的市場主導力量,區分為委託單驅動市場和報價驅動市場。

★委託單驅動市場的主要特點,是市場價格直接反映市場投資者的供需,如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國家和我國香港的證券市場均是委託單驅動市場,我國的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也屬於委託單驅動市場。

★報價驅動市場的主要特點是市場價格直接反映市場中介人的多寡,如美國的納斯達克、英國倫敦等證券市場均是報價驅動市場。

目前, 上海、 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時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電腦撮合系統對接收的全部有效委託進行集合競價處理,對其餘交易時間的有效委託進行連續競價處理。

★集合競價的價格價格決定:

首先, 在有效價格範圍內, 選取所有有效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果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方有效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方有效委託價格能夠全部成交,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需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上日收市價最近的價位。

其次,進行集中撮合處理。所有買方有效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撮合主機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委託賣方有效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撮合的時間先後排列,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一次成交,直到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 連續競價的價格決定:

集合競價結束後,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當進入一筆委託時,若能成交,即根據下述成交價格確定規則進行競價撮合;如不能成交,則以「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順序派對等待。對於已進入撮合系統的有效委託,根據下述成交價格確定規則逐筆撮合,直至系統內已有的所有買賣不能成交,即已有買賣盤達到平衡狀態。然後再逐筆處理新進入系統的委託。這樣循環往復,直至收市。

依下述成交價格確定規則選取兩筆有效委託進行競價和撮合,對新進來的一筆買單委託,則選取排在隊列最前面的最低委託叫賣單有效委託;對於新進來的一筆賣單委託,則選取排在隊伍最前面的最高叫買單有效委託。

若參與該次競價的買進委託限價大於或等於賣出委託限價,則可競出一個新的最新成交價,產生一筆成交。這時的成交價格確定規則為:對新進入的一個買進有效委託,若能成交,其成交價格取賣方叫價;對新進來的一個賣出有效委託,若能成交,其成交價格取買方叫價。參與該次競價的能夠成交的買賣雙方以選取的成交價成交。

四、清算與交割

證券的清算與交割是一筆證券交易達成後的後續處理,是價款結算和證券交收的過程。清算和交割統稱證券的結算,是證券交易中的關鍵一環,它關繫到買賣達成後交易雙方責權利的了結,直接影響到交易的順利進行,是市場交易持續進行的基礎和保證。

證券的結算方式有逐筆結算和凈額結算兩種。

★逐筆結算是指買賣雙方在每一筆交易達成後對應收應付的證券和資金進行一次交收,可以通過結算機構進行,也可以由買賣雙方直接進行,比較適合以大宗交易為主、成交筆數少的證券市場和交易方式。例如CEDEL國際清算中心就採用此方式。

★凈額結算是指買賣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將已達成的交易進行清算,按資金和證券的凈額進行交收。該方式比較適合於投資者較為分散、交易次數頻繁、每筆成交量較小的證券市場和交易方式。凈額結算通常需要經過兩次結算,即首先由證券交易所的清算中心與證券商之間進行結算,稱為一級結算;然後由證券商與投資者之間進行結算,稱為二級結算。

證券結算的時間安排,在不同的證券交易所因其傳統和交易方式的不同而不同。目前在交收目的安排上可分為兩種。

★一是會計日交收,是指在一個時期內發生的所有交易在交易所規定的日期交收。如比利時根據交易所排定日期安排交收,奧地利證券市場交易安排在次周一交收,印度證券市場交易每周安排一次交收。

★二是滾動交收,是指所有的交易安排與交易日後固定天數內完成,大多數國家的證券市場都採用此方式。有的規定在成交日後的第一個營業日,稱其為T+l規則, 有的規定在成交日後的第四個營業日,稱其為T+4規則,等等。

由於盡早完成交收對提高市場效率、防止發生結算風險有重要意義,採用滾動交收方式並縮短交收期,最終實現T+0交收,是國際證券界倡導的方向。

我國目前證券結算對A股實行T+l交收,對B股實行T+3交收。

五、過戶

我國證券交易所的股票已實行所謂的「無紙化交易」,對於交易過戶而言,結算的完成即實現了過戶,所有的過戶手續都由交易所的電腦自動過戶系統一次完成,無須投資者另外辦理過戶手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券交易業務流程演示

證券公司是投資者在做證券交易時的重要中介,投資者可以通過證券公司在各地的營業部買賣各種上市證券。在銀鷹證券實驗室,同學們可以模擬進行證券交易的全過程,真實體驗到作為證券投資者的點點滴滴。下面我們以股票交易為例,為大家演示證券交易的程序。

開戶

首先,投資者在做交易之前,要選擇一家當地的證券營業部開戶,憑身份證辦理一個滬深交易所的股東賬戶卡(開戶費共需90元),簽訂指定交易委託書,領取資金賬戶卡,存入一定資金,如果需要還可以開通網上交易業務,做好這一切的准備就可以交易了。

(出示身份證、資金賬戶填單、證券賬戶填單、指定交易委託書、網上交易委託書)

委託

接下來是委託,委託的方式由櫃台委託、電話委託、自助委託和網上委託,一般投資者都可以到開戶的證券營業部通過電腦自助委託,只需利用股東賬戶卡,在自助委託終端機上輸入交易密碼即可進行委託,投資者在電腦上輸入要買進或賣出股票的簡稱,如浦發銀行,或股票代碼,如600000,輸入買賣的數量和價格,電腦會自動執行你的委託指令。在這個過程中,投資者應該注意,買入股票時,申報的數量必須是100股及其整數倍,而賣出時沒有此限制。另外,投資者需要通過交易密碼來確認身份,所以密碼一定要保管好,如果泄露可能會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證券交易大廳、自助委託終端機、委託指令的輸入、委託完成)

撮合成交

投資者下達的委託指令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被傳送到交易所的撮合主機,撮合主機對接收到的來自全國各地的委託指令進行合法性的檢測,然後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競價規則排隊,確定成交價,自動撮合成交,並立刻將結果傳送給證券商,投資者可以通過營業內的顯示器看到自己的委託是否已經成交。不能成交的委託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隊,等候與其後進來的委託成交。當天不能成交的委託自動失效,投資者可在其他交易日用以上的方式重新委託。

(委託信息的顯示、成交結果的顯示)

清算與交收

投資者的委託成交之後,由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負責對交易所傳送的數據進行結算,證券營業部在根據登記結算公司發來的資金交收數據劃撥證券,由銀行代理完成資金的劃撥。

(結算的流程圖)

過戶

一般投資者在成交後的第二個交易日可以在自己的賬戶中查尋成交的實際情況,股票進行過戶。

(賬戶信息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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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程序

2005年11月21日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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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盤暴跌 誰在做空?
洗盤結束短線暴漲黑馬
市場中期底部是否來臨

本欄較早前曾跟讀者介紹過如何認購新股及認購新股時應注意的事項。另外亦講解過如何選擇證券經紀及開立證券戶口時要注意的地方。今次會跟大家講解一下在香港證券市場上買賣股票的一般程序。

落盤及執行

開立證券買賣戶口後,投資者便可以直接向其經紀落盤買賣證券。落盤即是向經紀發出買賣指示,一般的買賣指示包括指明股票的名稱或代號、買賣價格及股數。經紀接到買賣指示及跟客戶覆述指示後便會把指示輸入香港交易所的第三代自動對盤及成交系統(AMS/3)進行配對。

AMS/3是香港交易所現貨市場的證券交易電腦系統,其功能包括自動記錄、配對及執行證券買賣盤。在持續交易時段內,AMS/3會將買賣盤持續按價格及時間優先次序對盤。假如當時系統內已有合價的對手買賣盤,所輸入的買賣盤便會自動配對成交;否則,該買賣盤會排在同一價盤的輪候名單內排隊輪候,待前面的買賣盤完成配對後順序補上。投資者除了可以親身到經紀行落盤或致電落盤外,亦可經由互聯網或流動電話落盤,視乎經紀提供的交易設施而定。

交收

經紀通常會在完成交易後的下一個交易日發出買賣單據。買賣單據上列明經紀的名稱及地址、交易日期及交收日期、交易證券的名稱、數量、交易價格及應付的總金額。凡在香港交易所現貨市場達成的交易,皆由買賣雙方的經紀在交易日(T)後的第二個交收日分別與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進行交收,即所謂的T+2交收。至於經紀與投資者之間的交收,則會按客戶與經紀協定的條款進行,一般會在T+2前完成。

交易費用

買賣證券時,投資者須繳付經紀傭金、證監會的交易征費、投資者賠償征費(2005年12月19日或以後進行的證券買賣將會暫時豁免投資者賠償征費)、交易所的交易費及政府印花稅(某些證券豁免印花稅)。投資者應向經紀查詢以上費用的最新收費以及經紀行是否還有其他收費,例如託管及代收股息費用等。有關在香港證券市場買賣證券的交易費用,可到香港交易所網站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