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經紀制
經紀制全稱委託經紀制度,指投資者依靠指令驅動機制,通過競價配對達成交易的一種制度。
具體而言,買賣雙方將委託指令下達給各自的代理經紀人(證券交易的會員),再由經紀人將指令下達到交易所。
在匯總所有交易委託的基礎上,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撮合成交,完成交易。競價配對方式可以是傳統的公開喊價方式,也可以是計算機自動撮合方式。
(1)股票交易經紀制擴展閱讀:
在指令驅動機制下,證券交易價格的形成是由買賣雙方直接決定的,投資者交易的對象是不確定的其他投資者。買賣指令的流量是推動市場運行和價格形成的根本動力。
大部分主板市場都採用委託經紀制度。現國內兩大證券交易所和四家期貨交易所均採用此交易制度。
⑵ 股票交易的規則及時間
規則:申報金額:不得高於或低於漲跌幅限制。
時間:股票交易日都是在周一到周五這段期間。周六周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都是休市的。9:15-9:25是開盤集合競價時間;9:30-11:30是前市,連續競價時間;13:00-15:00是後市,連續競價時間。其中14:57-15:00是收盤集合競價時間。至於大宗交易時間,是15:00-15:30。
拓展資料:
股票交易是股票的買賣。股票交易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內交易;另一種是不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外交易。大部分股票都是在證券交易所內買賣,場外交易只是以美國比較完善,其它國家要麼沒有、要麼是處於萌芽階段,股票交易(場內交易)的主要過程有:
(1)開設帳戶,顧客要買賣股票,應首先找經紀人公司開設帳戶。
(2)傳遞指令,開設帳戶後,顧客就可以通過他的經紀人買賣股票。每次買賣股票,顧客都要給經紀人公司買賣指令,該公司將顧客指令迅速傳遞給它在交易所里的經紀人,由經紀人執行。
(3)成交過程,交易所里的經紀人一接到指令,就迅速到買賣這種股票的交易站(在交易廳內,去執行命令。
(4)交割,買賣股票成交後,買主付出現金取得股票,賣主交出股票取得現金。交割手續有的是成交後進行,有的則在一定時間內,如幾天至幾十天完成,通過清算公司辦理。
(5)過戶,交割完畢後,新股東應到他持有股票的發行公司辦理過戶手續,即在該公司股東名冊上登記他自己的名字及持有股份數等。完成這個步驟,股票交易即算最終完成。
交易場所
證券交易所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經政府證券主管機關批准設立的集中進行證券交易的有形場所。在中國內地有兩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所分為公司制和會員制兩種。這兩種證券交易所均可以是政府或公共團體出資經營的(稱為公營制證券交易所),也可以是私人出資經營的(稱為民營制證券交易所),還可以是政府與私人共同出資經營的(稱為公私合營的證券交易所)。
⑶ 為什麼股票要由證券工資來賣
因為中國證券交易制度是經紀人制,買賣股票要通過證券經紀公司,證券交易所交易股票需要獲得交易席位,個人無法獲得交易席位,證券公司是證券交易所會員才有席位號。我們通過證券公司開通交易賬號,證券公司再把我們的買賣指令傳到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起到了橋梁和中轉作用。
⑷ 股票經紀是什麼意思
股票經紀: 簡單來說就像 藝人的經紀人一樣,是幫藝人去尋找掙錢方式,幫藝人掙錢的,股票經紀也是這樣,主要就是幫投資股票的人進行投資計劃的制定(選擇什麼股票投資等等),有的經紀還替客戶進行投資操作
目前,我國的股票經紀還不完善,也沒有法定的股票經紀這個模式,但在有的地區已經有了股票經紀人形勢的團隊
提示:中國目前香港有股票經紀
⑸ 場外交易和場內交易最大區別
場內交易亦稱「交易所交易」,指在證券交易所內進行的股票交易。場內交易的股票,只限於上市股票,由於上市股票發行公司的經營情況要向投資者公開,故而使投資者有一種安全感。
場外交易是指在證券交易所外進行的股票交易。場外交易與場內交易相比,在公開公司財務方面不那麼嚴格,它是一種非組織性的市場。場外交易的特點是:能為一些不能上市的,但有發展前途的中小企業籌措資金;為投資者提供了很有吸引力的投資對象。
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的區別主要有:
1.集中性不同。場外交易市場是一個分散的無形市場,它沒有固定的、集中的交易場所;
2.組織性不同。場外交易市場的組織方式採取做市商制,而場內交易市場採取經紀制;
3.公開性不同。場外交易市場是一個以議價方式進行證券交易的市場,其管理比證券交易所寬松,公開性要求不高。
場內交易是指通過證券交易所進行的股票買賣活動。證券交易所是設有固定場地、備有各種服務設施(如行情板、電視屏幕、電子計算機、電話、電傳等),配備了必要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集中進行股票和其他證券買賣的場所。在這個場所內進行的股票交易就稱為場內交易。在世界各國,大部分股票的流通轉讓交易都是在證券交易所內進行的,因此,證券交易所是股票流通市場的核心,場內交易是股票流通的主要組織方式。
場外交易是場內交易的對稱。亦稱店頭交易、直接交易。在證券交易所之外所進行的證券交易。主要特點:1.沒有一個集中的交易場所,買賣雙方分散於全國各地,買賣主要通過電話、計算機系統進行。
2.買賣對象以未上市證券為主,也有部分上市證券進行場外交易。
3.債券買賣較多,包括所有的政府公債和一些大公司債券,也有部分股票,特別是金融業和保險公司股票。
4.協商定價。
⑹ 股票交易的方式
(1) 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
從買賣雙方決定價格的不同,分為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議價買賣就是買方和賣方一對一地面談,通過討價還價達成買賣交易。它是場外交易中常用的方式。一般在股票上不了市、交易量少,需要保密或為了節省傭金等情況下採用。競價買賣是指買賣雙方都是由若幹人組成的群體,雙方公開進行雙向競爭的交易,即交易不僅在買賣雙方之間有出價和要價的競爭,而且在買者群體和賣者群體內部也存在著激烈的競爭,最後在買方出價最高者和賣方要價最低者之間成交。在這種雙方競爭中,買方可以自由地選擇賣方,賣方也可以自由地選擇買方,使交易比較公平,產生的價格也比較合理。競價買賣是證券交易所中買賣股票的主要方式。
(2) 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
按達成交易的方式不同,分為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直接交易是買賣雙方直接洽談,股票也由買賣雙方自行清算交割,在整個交易過程中不涉及任何中介的交易方式。場外交易絕大部分是直接交易。間接交易是買賣雙方不直接見面和聯系,而是委託中介人進行股票買賣的交易方式。證券交易所中的經紀人制度,就是典型的間接交易。
(3)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
按交割期限不同,分為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現貸交易是指股票買賣成交以後,馬上辦理交割清算手續,當場錢貨兩清,期貨交易則是股票成交後按合同中規定的價格、數量,過若干時期再進行交割清算的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