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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場外交易的形式

發布時間: 2022-12-27 04:59:50

① 股票交易的方式和流程

每天要進行股票交易就必須的詳細它的交易方式和流程,作為一個新股民來說這些更是顯得尤其重要。作為股票入門基本知識,股票交易的方式和流程擺在首位當之不愧,下面是精心編輯整理出來的一套資料,雖說關於股票交易流程也還是有很多人都分析整理過,不過,這次是把所有相關信息總結成一個專題,裡麵包括股票交易的方式和流程。
股票交易方式
1、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
按交割期限不同,分為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現貸交易是指股票買賣成交以後,馬上辦理交割清算手續,當場錢貨兩清,期貨交易則是股票成交後按合同中規定的價格、數量,過若干時期再進行交割清算的交易方式。
2、 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
按達成交易的方式不同,分為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直接交易是買賣雙方直接洽談,股票也由買賣雙方自行清算交割,在整個交易過程中不涉及任何中介的交易方式。場外交易絕大部分是直接交易。間接交易是買賣雙方不直接見面和聯系,而是委託中介人進行股票買賣的交易方式。證券交易所中的經紀人制度,就是典型的間接交易。
3、 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
從買賣雙方決定價格的不同,分為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議價買賣就是買方和賣方一對一地面談,通過討價還價達成買賣交易。它是場外交易中常用的方式。一般在股票上不了市、交易量少,需要保密或為了節省傭金等情況下採用。競價買賣是指買賣雙方都是由若幹人組成的群體,雙方公開進行雙向競爭的交易,即交易不僅在買賣雙方之間有出價和要價的競爭,而且在買者群體和賣者群體內部也存在著激烈的競爭,最後在買方出價最高者和賣方要價最低者之間成交。在這種雙方競爭中,買方可以自由地選擇賣方,賣方也可以自由地選擇買方,使交易比較公平,產生的價格也比較合理。競價買賣是證券交易所中買賣股票的主要方式。
股票交易流程
證券在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幾個環節:開戶、委託、競價成交、清算交割、過戶等步驟。
一、
二、
三、
四、
一、
投資者在買賣證券之前,要到證券經紀人處開立戶頭,開戶之後,才有資格委託經紀人代為買賣證券。
開戶時要同時開設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當甲投資者買入證券,乙投資者賣出證券,成交後證券從乙投資者的證券賬戶轉入甲投資者的賬戶,相應的資金在扣除費用後從甲投資者的資金賬戶轉入乙投資者的資金賬戶。
(一)資金賬戶
資金賬戶是投資者在證券商處開設的資金專用賬戶,用於存放投資者買入證券所需資金或賣出證券取得的資金,記錄證券交易資金的幣種、余額和變動情況。資金賬戶類似於銀行的活期存摺,投資者可以隨時提取存款,也可以獲得活期存款的利息。
(二)證券賬戶
證券賬戶是證券登記機關為投資者設立的,用於准確登記投資者所持的證券種類、名稱、數量及相應權益變動情況的一種賬冊。
我國證券賬戶分為個人賬戶和法人賬戶兩種。
個人開戶必需持有效證件。
法人開戶提供的證件有:有效法人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及其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其身份證、法人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
一般的證券賬戶只能進行A股、基金和證券現貨交易; 進行B股交易和債券回購交易需另行開戶和辦理相關手等。
投資者投資於上海和深圳股市,需分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開設證券賬戶。
上海證券賬戶是在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或其委託的證券登記機構或證券經營機構辦理開戶手續;深圳賬戶由深圳證券結算公司或其授權的證券登記公司或證券經營機構辦理開戶。
證券賬戶全國通用,投資者可以在開通上海或深圳證券交易業務的任何一家證券營業部委託交易。
二、委託
投資者買賣證券必需通過證券交易所的會員進行。投資者委託證券經紀人買賣某種證券時,要簽訂委託契約書,填寫年齡、職業、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電話號碼等基本情況。委託書還要明確,買賣何種股票、何種價格、買賣數量、時間等。最後簽名蓋章方生效。
根據投資者委託的不同內容,證券委託可有不同的分類。
從買賣證券的數量來看,有整數委託和零數委託之分。
整數委託是指投資者委託經紀人買進或賣出的證券數量是以一個交易單位為起點或是一個交易單位的整數倍。一個交易單位稱為「一手」。「手」的概念來源於證券交易初期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現已發展為標准手。如上海、深圳交易所規定: A股、 B股、 基金的標准手就是每100股或1000基金單位為一手; 債券以100元面值為一張,10張即1000元為一標准手。
零股委託是指委託買賣的證券數量不足一個交易單位。若以一手等於100股為一個交易單位,則1一99股便為零股。 一般規定,只有交易額達到一個交易單位或交易單位的整數倍,才允許進交易所內交易,零股則必需由經紀人湊齊為整數股後,才能進行交易。
從委託的價格看,有市價委託和限價委託之分。
市價委託是指投資者向經紀人發出委託指令時,只規定某種證券的名稱、數量,對價格由經紀人隨行就市,不作限定。
限價委託即由投資者發出委託指令時,提出買入或賣出某種證券的價格範圍,經紀人在執行時必需按限定的最低價格或高於最低價格賣出,或按限定的最高價格或低於最高價格買進。
從委託方式來看,在電子化交易方式下,可分為櫃台遞單委託、電話自動委託、電腦自動委託和遠程終端委託。
從委託的有效期看,有不定期委託與定期委託之分。
三、競價與成交
經紀人在接受投資者委託後,即按投資者指令進行申報競價,然後拍板成交。
從證券交易發展的過程來看,申報競價的方式一般有口頭競價、牌板競價、書面競價和電腦競價等幾種。
口頭競價是指場內交易員在交易櫃台或指定區域內大聲喊出自己買入賣出的證券價格、數量直至成交。同時輔以手勢,以手指變動表示不同的數字,掌心向內表示買進,掌心向外表示賣出。
牌板競價指買方的出價和賣方的要價都書寫在交易牌板上來表示,經紀通過牌板競價直至成交。
書面競價是場內交易員將買賣要求填寫在買賣登記單上交給交易所的中介人,通過中介人撮合成交。
電腦終端申報競價是指證券公司交易員在電腦終端機上將買賣報價輸入到交易所的電腦主機,然後由電腦主機配對成交。這是世界各國證券交易所採用的主要競價方式。
那麼成交價是如何決定的?決定成交價的原則什麼?
在世界所有證券或證券衍生產品市場,成交價的決定基本上按價格的形成是否連續分為連續競價和集合競價,相應的交易市場分為連續市場和集合市場兩種。
連續市場是指當買賣雙方投資人連續委託買進或賣出證券時,只要彼此符合成交條件,交易均可在交易時段中任何時點發生,成交價格也不斷依買賣供需而出現漲跌變化。
集合市場是指買賣雙方投資人間隔一段較長的時間,市場積累買賣申報後一次競價成交。世界大多數證券市場在大部分交易時間均採用連續競價方式交易。
集合競價的價格決定:
首先, 在有效價格範圍內, 選取所有有效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果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方有效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方有效委託價格能夠全部成交,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需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上日收市價的價位。
其次,進行集中撮合處理。所有買方有效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撮合主機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委託賣方有效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撮合的時間先後排列,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一次成交,直到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連續競價的價格決定:
集合競價結束後,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當進入一筆委託時,若能成交,即根據下述成交價格確定規則進行競價撮合;如不能成交,則以「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順序派對等待。對於已進入撮合系統的有效委託,根據下述成交價格確定規則逐筆撮合,直至系統內已有的所有買賣不能成交,即已有買賣盤達到平衡狀態。然後再逐筆處理新進入系統的委託。這樣循環往復,直至收市。
四、清算與交割
證券的清算與交割是一筆證券交易達成後的後續處理,是價款結算和證券交收的過程。清算和交割統稱證券的結算,是證券交易中的關鍵一環,它關繫到買賣達成後交易雙方責權利的了結,直接影響到交易的順利進行,是市場交易持續進行的基礎和保證。
證券的結算方式有逐筆結算和凈額結算兩種。
逐筆結算是指買賣雙方在每一筆交易達成後對應收應付的證券和資金進行一次交收,可以通過結算機構進行,也可以由買賣雙方直接進行,比較適合以大宗交易為主、成交筆數少的證券市場和交易方式。例如CEDEL國際清算中心就採用此方式。
凈額結算是指買賣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將已達成的交易進行清算,按資金和證券的凈額進行交收。該方式比較適合於投資者較為分散、交易次數頻繁、每筆成交量較小的證券市場和交易方式。凈額結算通常需要經過兩次結算,即首先由證券交易所的清算中心與證券商之間進行結算,稱為一級結算;然後由證券商與投資者之間進行結算,稱為二級結算。
證券結算的時間安排,在不同的證券交易所因其傳統和交易方式的不同而不同。在交收目的安排上可分為兩種。
一是會計日交收,是指在一個時期內發生的所有交易在交易所規定的日期交收。如比利時根據交易所排定日期安排交收,奧地利證券市場交易安排在次周一交收,印度證券市場交易每周安排一次交收。
二是滾動交收,是指所有的交易安排與交易日後固定天數內完成,大多數國家的證券市場都採用此方式。有的規定在成交日後的第一個營業日,稱其為T+l規則, 有的規定在成交日後的第四個營業日,稱其為T+4規則,等等。
由於盡早完成交收對提高市場效率、防止發生結算風險有重要意義,採用滾動交收方式並縮短交收期,最終實現交收,是國際證券界倡導的方向。
我國證券結算對A股實行T+l交收,對B股實行T+3交收。
過戶
我國證券交易所的股票已實行所謂的「無紙化交易」,對於交易過戶而言,結算的完成即實現了過戶,所有的過戶手續都由交易所的電腦自動過戶系統一次完成,無須投資者另外辦理過戶手續。

② 什麼是場內交易與場外交易有何區別

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的區別主要有:

(1)集中性不同。場外交易市場是一個分散的無形市場,它沒有固定的、集中的交易場所;

(2)組織性不同。場外交易市場的組織方式採取做市商制,而場內交易市場採取經紀制;

(3)公開性不同。場外交易市場是一個以議價方式進行證券交易的市場,其管理比證券交易所寬松,公開性要求不高。

(2)股票場外交易的形式擴展閱讀

場外交易通常在證券公司之間或證券公司與顧客之間進行,或者是由承擔場外市場注冊股票經紀性生意的證券公司通過與上市股票同樣的買賣機能的承辦和預約工作,進行注冊股票的買賣。場外交易市場股票的買賣價格由買賣雙方協商決定。

場內交易特點

①有集中、固定的交易場所和固定的交易活動時間。

②有嚴密的組織管理制度。在會員制交易所,只有取得交易所會員的資格,才能進入交易所進行證券交易。

③採用公開競價和雙向拍賣的方式進行交易。一般的商品拍賣,有眾多的買者,而僅有一個賣者,競爭只是在買者中間進行。

③ 場外交易是股票流通的主要組織方式

1.場內交易


又稱交易所交易,是指所有的供需雙方集中在交易所進行競價交易的方式。這種交易模式具有交易所向交易參與者收取保證金,並負責清算和承擔履約擔保責任的特點。


所有的交易者都集中在一個地方進行交易,增加了交易的密度,一般形成一個流動性很高的市場。

期貨交易和一些標准化的期權合約交易都屬於這種交易模式。

2.場外交易

場外交易是指交易所以外的各種交易活動,稱為「場外交易」或「場外交易」。

這種組織沒有固定的開市和收盤時間,沒有具體的交易地點,交易雙方不必面對面進行交易,只依靠電傳、電報、電話等通訊設備相互聯系和聯絡,協商達成交易。

外匯場外交易主要包括外匯即期交易和外匯即期保證金交易。

擴展數據

場內交易與場外交易的區別主要包括:

(1)濃度不同。場外交易市場是分散的隱形市場,沒有固定的、集中的交易場所;

(2)組織不同。場外市場由做市商制度組織,場外市場由券商制度組織。

(3)開放性不同。場外交易市場是通過討價還價進行證券交易的市場。其管理比證券交易所寬松,開放度不高。//www.the-feeding-tube.com/pic_77094b36acaf2edd2b299e9f801001e9380193e8?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

④ 場內場外交易的區別

證券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的區別如下:
1、場內交易是在證券交易所內,按規定的時間、一定規則進行交易;場外交易沒有規定的場所和時間,電話也可成交。
2、場內交易是一種竟價交易方式,證券價格是公開拍賣確定的;場外交易採用議價交易方式,買賣雙方直接協商決定成交價格。
3、場內交易通常是以100股為單位的整股交易,場外交易則比較分散、靈活。
4、場內交易只買賣已上市的股票;場外交易上市股票和未上市股票都可以買賣。
拓展資料:
證券,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也指專門的種類產品,是用來證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法律憑證。
證券主要包括資本證券、貨幣證券和商品證券等。狹義上的證券主要指的是證券市場中的證券產品,其中包括產權市場產品如股票,債權市場產品如債券,衍生市場產品如股票期貨、期權、利率期貨等。
性質分類
證券按其性質不同,證券可以分為證據證券、憑證證券和有價證券三大類。
證據證券
只是單純地證明一種事實的書面證明文件,如信用證、證據、提單等。
憑證證券
是指認定持證人是某種私權的合法權利者和證明持證人所履行的義務有效的書面證明文件,如存款單等。
有價證券
是指標有票面余額,用於證明持有人或該證券指定的特定主體對特定財產擁有所有權或債權的憑證,區別於上面兩種證券的主要特徵是可以讓渡。
有價證券是指標有一定票面金額,用於證明持券人或證券指定的特定主體對特定財產擁有所有權或債權的法律憑證 。
鈔票、郵票、印花稅票、股票、債券、國庫券、商業本票、承兌匯票等,都是有價證券。但一般市場上說的證券交易,應該特指證券法所規范的有價證券,鈔票、郵票、印花稅票等,就不在這個范圍了。
證券交易被限縮在證券法所說的有價證券范圍之內。證券市場價格判斷和預測的方法主要有兩種:基礎分析和技術分析。因兩種方法的使用者在理論上和操作上完全不同,因此又把他們稱為兩大學派。
證券是各類財產所有權或債權憑證的通稱,是用來證明證券持有人有權依票面所載內容,取得相關權益的憑證。
所以,證券的本質是一種交易契約或合同,該契約或合同賦予合同持有人根據該合同的規定,對合同規定的標準的採取相應的行為,並獲得相應的收益的權利。
證券的本質是種交易合同,合同的主要內容一般有:合同雙方交易的標的物,標的物的數量和質量,交易標的物的價格,交易標的物的時間和地點等。
當然這些內容如果應用到不同具體的證券中,其中規定的內容有所不同。比如,遠期合約與期貨合約規定的內容就不一樣。

⑤ 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的區別

場外交易與場內交易最大的區別在於標准化不同與監管程度不同:
【1】標准化不同:場內交易的合約有標准化的合約,場外交易相反。以期貨為例,不同月份的合約有統一的最後交易日、交割日、交易時間、漲跌幅限制等,而場外交易市場這些條款都可以私下協定。
【2】監管程度不同:場內交易由於制度統一、交易更加集中,因此更加便於監管,場外交易比較分散、且靈活性更高,因此不利於監管。
由於合約沒有統一的標准,因此場外交易的合約的數量往往要更加豐富,投資者也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來指定自己的合約。
拓展資料
股票的場外交易
在美國,股票場外交易由做市商利用場外交易鏈接(OTC Link, 由OTC Markets Group提供的服務)和場外交易公告板(OTCBB,由FINRA運營)等交易商間報價服務進行。OTCBB授權其OTCBB證券的OTC鏈接服務。雖然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可以在第三市場(the third market)的場外交易,但這種情況很少發生。
通常,場外交易股票不在交易所上市或交易,反之亦然。OTCBB所報價的股票必須符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某些報告要求。SEC對其他場外交易股票,特別是OTCQX股票(通過OTC Market Group Inc.交易)實施更嚴格的財務和報告要求。其他場外交易股票沒有報告要求,例如粉單證券(Pink Sheets )和「灰色市場」股票。
場外交易的股票有可能變為在場內交易嗎?
有這樣的案例,典型的例子是沃爾瑪,一開始是在場外交易的,並最終升級到在完全監管的市場上市。
1969年,沃爾瑪公司成立。1972年,沃爾瑪在阿肯色州、堪薩斯州、路易斯安那州、俄克拉荷馬州和密蘇里州等五個州開設了分店,開始以場外交易(OTC)股票的形式進行交易。到1972年,沃爾瑪的銷售額已經超過10億美元,並在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上市,股票代碼為WMT。
同理,原來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也可能從交易所退市而在OTC市場交易。
如,2018年7月,曾開創中國企業贊助世界盃先河的英利綠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因市值過低,被紐約證券交易所摘牌,從紐交所退市,並在紐交所的櫃台市場上交易,代號為「YGEHY」。
實際上,在美國,大部分企業從交易所退市後,首先會進入櫃台市場。如果在櫃台市場依然無法生存,則只能通過私人交易進行股份轉讓;再後則可能是破產,解散清算或者私有化。

股票市場中的幾種常見交易方式

你好,股票交易方式
轉讓股票進行買賣的方法和形式稱為交易方式,它是股票流通交易的基本環節。現代股票流通市場的買賣交易方式種類繁多綜合分為三種: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⑦ 常見的股票交易方式有哪些

股票交易方式是股票買賣的方法和形式,股票交易的基本環節,是隨著股票市場的形成、發展而不斷發展,豐富起來的。現代股票市場上的交易方式種類繁多。
從不同的角度可分類如下:
1、從買賣雙方的組合方式不同,可分為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議價買賣是一種原始的交易公式,由買方和賣方一對一地面談,通過討價還價達成交易。它是店頭市場上最常用的交易方式,主要是在交易證券的數量少,需要保密、或是為了節省傭金額情況下使用。競價買賣是指買賣雙方都由若幹人組成,公開進行的 「雙向競爭」 交易。即這交易不僅是買賣雙方之間出價的競爭,而且在眾多的買者和賣者之間也存在著激烈的競爭,最後在買方出價最高者與賣方要價最低者之間完成交易的交易方式。由於雙向競爭,使得買方可以自由選擇買方,反之亦然。交易比較公平。
2、按交易達成的方式不同可分為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前者是指買賣雙方直接洽談,票券亦由買賣雙方自行結算交割的交易方式; 後者是指買賣雙方自行清算交割的交易方式; 後者是指買賣雙方不直接見面,而是委託中介人進行股票買賣的方式來交易。
3、按照交割期限不同,可分為現貸交易和期貨交易,近年來,還出現了只需交納少量保證金便從事大宗股票買賣的信用交易、期權交易、股票指數期貨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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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方式各是什麼求高手指點

場內交易:是指通過證券交易所進行的股票買賣活動。證券交易所是設有固定場地、備有各種服務設施(如行情板、電視屏幕、電子計算機、電話、電傳等),配備了必要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集中進行股票和其他證券買賣的場所。在這個場所內進行的股票交易就稱為場內交易。目前在世界各國,大部分股票的流通轉讓交易都是在證券交易所內進行的,因此,證券交易所是股票流通市場的核心,場內交易是股票流通的主要組織方式。場內交易也指正常交易時間場內喊價交易,也是交易量比較大、交易活躍的交易時間。

場外交易:指非上市或上市的證券,不在交易所內進行交易而在場外市場進行交易的活動,而是私下以高於或低於供銷會上規定的價格或附有其他條件(如搭配次貨、以物易物等)的價格達成的交易。 又稱「店頭交易」或「櫃台交易」。場外交易大多是在商品供不應求或供銷會上某些規定不合理的情況下產生的。容易產生不正之風,甚至為投機倒把者提供可乘之機。要杜絕場外交易,從根本上說要建立和保持商品供求比例的協調。

⑨ 場外交易的交易形式

(一)我國場外交易的實踐 我國證券交易主要採取場內交易,相關法律法規也以調整場內交易為主。這種狀況使人們忽視了場外交易的客觀存在,忽視了對場外交易的法律調整。
我國證券交易的最早形式是場外交易或櫃台交易。1987年1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發布《證券櫃台交易暫行規定》明確規定「本暫行規定所稱的櫃台交易又叫店頭交易或直接交易,是指在證券交易所以外的場所進行證券的轉讓買賣活動」,「凡章程規定可以轉讓的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公司債券、公司股票和大面額可轉讓存款證(亦稱大面額存款證),均可在批准經營證券轉讓買賣業務的金融機構辦理櫃台交易」。1987年3月27日《國務院企業債券股票管理暫行條例》允許經批準的各專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經辦企業債券的轉讓業務;1987年8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於貫徹國務院文件的通知明確指出,「企業股票、債券的轉讓,須經人民銀行審查批准,其中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發行的股票、債券的轉讓,應報人民銀行總行批准」,「經營企業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轉讓業務的機構,目前僅限於獨立核算的信託投資公司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1988年中國人民銀行和財政部轉發《關於開放國庫券轉讓市場試點實施方案的請示報告》,在允許國庫券轉讓的同時,特別提及經批準的金融機構可以辦理國庫券轉讓中介業務;1990年以後,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跨地區證券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以及《關於設立證券交易代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等與證券交易有關的規范性文件,《證券交易營業部管理暫行辦法》更是明確規定證券交易業務部可以辦理「證券的簽證、登記過戶」,「證券代保管」等業務。上述規章、規定說明,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設立前,我國就存在證券場外交易和場外交易場所。
1990年10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於建立全國金融市場報價交易信息系統的通知》並據此籌辦全國證券自動報價系統(以下簡稱STAQ),STAQ系統於1990年12月5日開始運作;1993年2月20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了中國證券交易系統有限公司,該公司交易系統簡稱NET,承擔著場外交易市場的管理。這兩個場外交易市場雖然逐漸消亡,但它們作為場外交易市場的歷史性代表及其顯示的場外交易,則是無法否定的。
(二)我國場外交易的證券形式 我國現有場外交易證券,至少包括以下類型:
1.定向募集公司發行的股票。依照1992年《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我國曾批准設立了近萬家定向募集公司。除少數定向募集公司增資轉變為上市公司外,尚存相當數量的定向募集公司。定向募集公司向社會法人發行的股權證依然具有股票的基本屬性,只是其流通性受到法律法規限制,但依照協議辦理轉讓依然是實踐中常見的交易方式。我國歷史上的兩個證券交易系統STAQ和NET,均以接受定向募集公司發行之法人股股票作為主要交易對象。該兩個交易系統已停辦,法人股通常以協議方式轉讓。
2.公司發起人股股票。從1992年《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直至1994年《公司法》實施,我國法律都認可以發起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此類公司不得向社會公眾募集股份,而只能由發起人認購股份。對於募集設立的股份公司來說,同樣存在發起人股。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發起人股份在公司設立後3年內不得轉讓;在3年期限屆滿時,發起人股可以協議方式轉讓。
3.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票。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本中,通常都包括發起人股、國家股、法人股和社會公眾股,有些還有待上市的職工股。其中,除社會公眾股屬於流通股並應進行場內交易外,其餘股份均屬於限制流通股或非流通股,可依法進行轉讓。根據現行法律,轉讓發起人股應當符合公司設立後3年內不得轉讓的限制性規定,其他國家股、法人股和職工股僅得以協議方式進行轉讓,不得上市流通。依法轉讓發起人股、國家股、法人股以及職工股時,必須向證券交易所提出過戶登記申請,並由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辦理相應手續,否則不發生股份轉讓的效力。可見,轉讓上市公司發起人股等非流通股,也同樣採取場外交易形式進行轉讓,而不能按照證券交易所的集中競價規則流通。
4.非上市公司債券。《公司法》確立了公司債券的獨立法律地位。就已發行公司債券來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債券尚屬少數,大多數公司債券只能通過協議方式轉讓。此類轉讓在性質上,也屬於場外交易。
5.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或公司債券可以依法辦理質押。證券質押雖未形成證券的現實流通,但卻使得公司股票或債券具有了發生轉讓的潛在可能性,同樣有賴於場外交易和場外交易市場的存在。
6.不記名證券。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股票和債券有記名證券和不記名證券兩種。記名證券應由證券持有人背書轉讓;不記名證券則因證券交付而發生轉讓。從實踐情況看,公司股票多屬於記名證券,公司債券則多屬於不記名證券。在理論上,非上市證券的背書轉讓和交付轉讓,也屬於場外交易。
場外交易市場確實存在著某些現實特點。它不同於證券交易所,甚至沒有類似STAQ和NET了那樣相對集中的市場形式,有的學者甚至明確否認證券公司可以辦理櫃台交易。在此情況下,我國場外交易市場的表現形式十分零亂,有時是以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作為交易場所,有時是以股票發行人營業地作為交易場所。在證券公司掛牌收購非上市證券時,甚至無法否認證券公司營業場所具有場外交易市場的性質。無論場外交易和場外交易場所的存在形式如何變化,我國存在場外交易和場外交易場所的事實,屬於不爭之理。

⑩ 我國的場外交易有哪些形式

我國現有場外交易證券,至少包括以下類型:

1.定向募集公司發行的股票。依照1992年《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我國曾批准設立了近萬家定向募集公司。目前,除少數定向募集公司增資轉變為上市公司外,尚存相當數量的定向募集公司。定向募集公司向社會法人發行的股權證依然具有股票的基本屬性,只是其流通性受到法律法規限制,但依照協議辦理轉讓依然是實踐中常見的交易方式。我國歷史上的兩個證券交易系統STAQ和NET,均以接受定向募集公司發行之法人股股票作為主要交易對象。該兩個交易系統已停辦,法人股通常以協議方式轉讓。

2.公司發起人股股票。從1992年《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直至1994年《公司法》實施,我國法律都認可以發起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此類公司不得向社會公眾募集股份,而只能由發起人認購股份。對於募集設立的股份公司來說,同樣存在發起人股。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發起人股份在公司設立後3年內不得轉讓;在3年期限屆滿時,發起人股可以協議方式轉讓。

3.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票。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本中,通常都包括發起人股、國家股、法人股和社會公眾股,有些還有待上市的職工股。其中,除社會公眾股屬於流通股並應進行場內交易外,其餘股份均屬於限制流通股或非流通股,可依法進行轉讓。根據現行法律,轉讓發起人股應當符合公司設立後3年內不得轉讓的限制性規定,其他國家股、法人股和職工股僅得以協議方式進行轉讓,不得上市流通。依法轉讓發起人股、國家股、法人股以及職工股時,必須向證券交易所提出過戶登記申請,並由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辦理相應手續,否則不發生股份轉讓的效力。可見,轉讓上市公司發起人股等非流通股,也同樣採取場外交易形式進行轉讓,而不能按照證券交易所的集中競價規則流通。

4.非上市公司債券。《公司法》確立了公司債券的獨立法律地位。就已發行公司債券來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債券尚屬少數,大多數公司債券只能通過協議方式轉讓。此類轉讓在性質上,也屬於場外交易。

5.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或公司債券可以依法辦理質押。證券質押雖未形成證券的現實流通,但卻使得公司股票或債券具有了發生轉讓的潛在可能性,同樣有賴於場外交易和場外交易市場的存在。

6.不記名證券。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股票和債券有記名證券和不記名證券兩種。記名證券應由證券持有人背書轉讓;不記名證券則因證券交付而發生轉讓。從實踐情況看,公司股票多屬於記名證券,公司債券則多屬於不記名證券。在理論上,非上市證券的背書轉讓和交付轉讓,也屬於場外交易。

場外交易市場確實存在著某些現實特點。它不同於證券交易所,甚至沒有類似STAQ和NET了那樣相對集中的市場形式,有的學者甚至明確否認證券公司可以辦理櫃台交易。在此情況下,我國場外交易市場的表現形式十分零亂,有時是以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作為交易場所,有時是以股票發行人營業地作為交易場所。在證券公司掛牌收購非上市證券時,甚至無法否認證券公司營業場所具有場外交易市場的性質。無論場外交易和場外交易場所的存在形式如何變化,我國存在場外交易和場外交易場所的事實,屬於不爭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