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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核准制和審批制概念

發布時間: 2022-12-13 09:22:58

1. 什麼是核准制

股票發行制度主要有三種,即審批制、核准制和注冊制,核准制是介於注冊制和審批制之間的中間形式。在核准制下,發行人在申請發行股票時,不僅要充分公開企業的真實情況,而且必須符合有關法律和證券監督機構規定的必要條件,證券監督機構有權否決不符合規定條件的股票發行申請。證券監督機構對申報文件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進行審查,還對發行人的營業性質、財力、素質、發展前景、發行數量和發行價格等條件進行實質性審查,並據此作出發行人是否符合發行條件的價值判斷和是否核准申請的決定。目前,我國的股票發行監管制度屬於核准制。

2. 核准制,備案制和審批制的區別

審批、核准、備案,其實是政府行政許可的三種制度(出自《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文中對行政許可制度的表述就只有這三種,其他字眼的行政許可制度出處沒有進一步查詢,例如注冊、登記等),即稱為審批制、核准制、備案制,也就是說政府允不允許你投資這個項目,以及通過什麼形式對你進行核查允許的一種制度。三種行政許可制度存在一定的區別
1、適用對象上的區別
(1)審批制:企業使用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
(2)核准制:重大項目、限制類項目(從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角度進行核准);
國家出台《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規定哪類項目需要進行核准制許可,一般各個省也會出具更為細化的核准目錄。
(3)備案制:其他項目無
論規模大小
2、審查內容上的區別
(1)審批制:審查很詳細,審查速度慢,包括了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概算等等的審批工作
(2)核准制:主要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優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面進行核准審查。
國家出台《企業投資項目核准暫行辦法》,對核准制審查的內容作出規定,各省也會出台相應的細化辦法,其中說明項目核准機關審查項目主要有:1、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2、是否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產業政策和行業准入標准;3、是否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4、是否符合城市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海洋功能區劃和生產力布局的要求;5、是否符合國家反壟斷的有關規定;6、是否影響國家經濟安全;7、是否合理開發並有效利用資源;8、生態環境和自然文化遺產是否得到有效保護;9、是否對公眾利益,特別是項目建設地的公眾利益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3)備案制:備案制的具體實施辦法是由省級人民政府自行制定的。備案機關對申報備案項目主要從以下方面進行核查:1、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產業政策、生產力布局和行業准入標准;2、是否符合即期宏觀調控政策;3、是否符合應予備案的項目范圍。另外經濟特區或者其他一些地區政府也有制定其自己的備案管理辦法。
結合前面所說的,可知,政府通過制定「目錄」劃分行政許可的類型,然後分別通過出台相應的「管理辦法」對不同行政許可的審查項目作出規定。
3、審查力度的區別
其實從審查內容上來看就可見一斑,在審查的力度上,審批制>核准制>備案制,就是「審批制: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核准制:材料都弄齊了看看就行;備案制:說一聲有這回事兒就行」。
看完以上的內容,其實這邊需要和大家說明一點,那就是之前所說的均針對除了「外商投資」和「境外投資」之外的投資項目,這兩種性質的項目有自己的規定。
(一)針對外商投資項目
目前外商投資項目在中國還是使用《外商投資項目核准暫行管理辦法》,使用的是核准制,但是目前《外商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徵求意見》,已經出台,也就是說外商投資項目在今後有的會轉為備案制,更為方便快捷,而且目前中國的上海自由貿易區已經出台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項目備案管理辦法》,相信大家也都能感受到貿易特區的便捷政策,這也是中國政府所提到的政府職能轉變,建設服務型政府、簡政放權、「法無禁止即可為」精神的體現。
(二)針對境外投資項目
針對境外投資項目,之前也是實行核准制,採用《境外投資項目核准暫行管理辦法》,但是目前已經廢止,取而代之代之的是《境外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這是為了加快中國企業走出去的步伐,也是簡政放權的體現,增強了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
四、關於先立項還是先環評的問題
所謂「立項」是一個過程,即項目經過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即行政許可,包括了審批、核准和備案),並列入政府計劃的過程叫項目立項。這個過程中要求項目業主向政府部門(發改委、經貿局之類)提供相關立項材料。
環評過程中經常提到的項目有沒有立項,一般是指項目立項的政府部門相關批復下來了沒有、立項完成沒有。環評手續時立項過程中的一個不可或缺的部分,只是在立項過程中,環評根據項目行政許可制度的不同,所處的階段有所不同,在了解了環評所處階段後,環評人在寫報告的時候就可以根據項目判斷在寫環評報告書的時候可以向業主要到一些什麼材料(有些不按正規程序、或者有同步進行的靈活處理情況除外),能夠附上一些什麼附件:
(1)審批制:先報送項目建議書,建議書批復下來後進行環評(同時進行規劃選址、土地預審等手續),然後編制可研,環評批復作為可研附件上報,政府部門給出可研批復,最後辦理規劃許可、用地等正式手續。
(2)核准制:先進行環評(同時進行選址、土地預審等手續),然後編制核准申請報告,環評作為申請報告附件,政府部門給出核准批復,最後辦理規劃許可、用地等正式手續。
(3)備案制:先上報備案申請表,備案成功後,進行環評(同時辦理規劃許可、用地等正式手續)。
《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第十七條:「對未通過能評、環評審查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審批、核准、備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開工建設,不得發放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關單位不得供電、供水。」

3. 證券發行的審批制核准制注冊制是什麼

審批制:完全計劃發行的模式。在2000年以前,我國新股的發行監管制度主要以審批制為主,實行"額度控制", 即擬發行公司在申請公開發行股票時,要經過下列申報和審批程序:徵得地方。。。或中央企業主管部門同意後,向所屬證券管理部門正式提出發行股票的申請。經所屬證券管理部門受理審核同意轉報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額度後,公司可正式製作申報材料,提出上市申請,經審核、復審,由中國證監會出具批准發行的有關文件,方可發行。

核准制:發行人在發行股票時,不需要各級。。。批准,只要符合《證券法》和《公司法》的要求即可申請上市。但是發行人要充分公開企業的真實狀況,根據《證券法》和《公司法》,證券主管機關有權否決不符合規定條件的股票發行申請。

注冊制:發行人在准備發行證券時,必須將依法公開的各種資料完全、准確地向證券主管機關呈報並申請注冊。

4. 說說審核制、核准制、注冊制各自的區別

審核制、核准制、注冊制各自的區別:


1、審批制主要用於資本市場發展的初期,我國目前是核准制,香港,美國則是注冊制。這兩者的不同在於核准制在公司上市時需要證券監管機構審核,審核通過後才能上市。所以說監管機構有很大的權利,這也導致了資本市場並不能完全的市場化。注冊制則不同,注冊制是成熟市場的一種股票發行制度,監管部門會設立一個標准,只要達到標准,都可以上市,更加的市場化。


2、注冊制和核准制的區別是前者審核機構只對注冊文件進行形式審查, 不進行實質判斷,而後者則是經證券管理機關批准後方可取得發行資格,在證券市場上發行證券。由此我們能發現,注冊制發行股票後,該股後期的走勢全部交給市場,而核准制則是發行股票之後,基本上它的走勢與監管密切相關。

5. 我國 現行的股票發行制度是什麼

核准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條 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未經依法核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

(5)股票核准制和審批制概念擴展閱讀:

股票發行制度主要有三種,即審批制、核准制和注冊制,每一種發行監管制度都對應一定的市場發展狀況。在市場逐漸發育成熟的過程中,股票發行制度也應該逐漸地改變,以適應市場發展需求,其中審批制是完全計劃發行的模式,核准制是從審批制向注冊制過渡的中間形式,注冊制則是目前成熟股票市場普遍採用的發行制度。

審批制

審批制是一國在股票市場的發展初期,為了維護上市公司的穩定和平衡復雜的社會經濟關系,採用行政和計劃的辦法分配股票發行的指標和額度,由地方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根據指標推薦企業發行股票的一種發行制度。

公司發行股票的首要條件是取得指標和額度,也就是說,如果取得了政府給予的指標和額度,就等於取得了政府的保薦,股票發行僅僅是走個過場。因此,審批制下公司發行股票的競爭焦點主要是爭奪股票發行指標和額度。

證券監管部門憑借行政權力行使實質性審批職能,證券中介機構的主要職能是進行技術指導,這樣無法保證發行公司不通過虛假包裝甚至偽裝、做賬達標等方式達到發行股票的目的。

注冊制

注冊制是在市場化程度較高的成熟股票市場所普遍採用的一種發行制度,證券監管部門公布股票發行的必要條件,只要達到所公布條件要求的企業即可發行股票。發行人申請發行股票時,必須依法將公開的各種資料完全准確地向證券監管機構申報。

證券監管機構的職責是對申報文件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做合規性的形式審查,而將發行公司的質量留給證券中介機構來判斷和決定。這種股票發行制度對發行人、證券中介機構和投資者的要求都比較高。

核准制

核准制則是介於注冊制和審批制之間的中間形式。它一方面取消了政府的指標和額度管理,並引進證券中介機構的責任,判斷企業是否達到股票發行的條件;另一方面證券監管機構同時對股票發行的合規性和適銷性條件進行實質性審查,並有權否決股票發行的申請。

在核准制下,發行人在申請發行股票時,不僅要充分公開企業的真實情況,而且必須符合有關法律和證券監管機構規定的必要條件,證券監管機構有權否決不符合規定條件的股票發行申請。

證券監管機構對申報文件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進行審查,還對發行人的營業性質、財力、素質、發展前景、發行數量和發行價格等條件進行實質性審查,並據此作出發行人是否符合發行條件的價值判斷和是否核准申請的決定。

6. 股票的發行制度

中國股市正在准備全面實行注冊制,讓市場來監管上市公司,這是制度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