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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的上市與交易案例題

發布時間: 2022-11-06 09:37:23

Ⅰ 我國證券市場是有哪些重大的內幕交易案件和操縱市場案件

2008年底被成都證券市場稱為「慧童」的股市新秀何金祖(化名),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罪被成都市人民檢察院公訴,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已正式受理此案。
現年23歲的雅安人何金祖,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罪,於2008年1月10日被查獲歸案,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8日被逮捕,據悉,以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罪名的股市「黑手」,西南地區何金祖應算第一人。
檢察機關指控,何金祖在擔任成都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二環營業部操盤手期間,於2007年3月至12月間,何金祖利用公司資源籌集大額資金,使用本人及他人名義,開立了多個證券賬戶,採取先行買入相關證券,後利用公司名義在「新浪網」、「搜狐網」、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等媒介對外推薦該證券,利用資金優勢打壓證券價格,人為影響證券交易價格,並於上述信息公開後馬上賣出相關證券,獲取個人非法利益的交易方式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其間,汪建中於2007年6月9日至12月21日間,利用其實際控制交易的9個證券賬戶,先後在中信證券北三環中路營業部、國信證券成都北二環營業部等5個營業部,採取上述方式交易股票名稱為「五糧液」、「四川長虹」等39隻證券,操縱證券市場共計3次,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115萬余元歸個人所有。檢方認為,何金祖無視國家法律,操縱證券市場,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操縱證券市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但該案並未當庭宣判。

Ⅱ 中國市場回購股票例子

中國資本市場早期已發生過的幾起股份回購案例  
1,最早的股份回購案例----豫園股份案例  
中國最早的股份回購案例當屬1992年小豫園並入大豫園的合並回購.有人認為這可以看作中國股市第一例為了合並而實施股份回購的成功個案.大豫園作為小豫園的大股東,把小豫園所有股票(包括國家股,法人股,個人股)悉數回購並注銷,採取的是協議回購方式.程序上經股東大會批准,合並後新公司再發新股,並承諾小豫園股東有優先認股權.因限於當時的外部環境,這一合並回購談不上什麼商業色彩,政府行為起了重要作用. 
2,回購後再增發的第一起案例----陸家嘴案例  
1994年9月陸家嘴以公司土地尚未完全投入開發\國家股的部分資本仍然虛置\並且股權結構不合理為由決定採用協議回購方式實施減資計劃,即以每股2元的價格回購國家股2億股,隨後又增發B股(流通股),使社會公眾股占總股本的比例達到了"15%"的要求.此案的一個重要特點是,減資回購從而規范股權結構並不是最終目的,根本目的是通過國家股減資回購,再增發一定數量的流通股(B股),即回購不是為了減資,而是為了進一步增資擴股.在這個意義上說,股份回購成為一種策略性的資本運營手段.
 3,鄭州百文案例 
1996年一位個人投資者曾持有7.43%的鄭州百文股票,大大超過當時《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中的關於個人持股不得超過公司總股本千分之五比例的規定.按照當時的處理規定應由公司購回這部分超出比例的股票.但即使是按買入價格或市場價格中的較低價格,回購這部分股票所支付的巨資亦會對鄭州百文的經營造成不利影響,因此後來這一部分股票事實上是通過二級市場強制性拋出的.
 4,湖北興化案例 
湖北興化是1989年成立的股份制試點企業,1996年1月作為歷史遺留問題股上市.然而,在上市前的數年時間里,該公司曾相繼購回要求退股的四百餘名職工的44萬股本公司股票,然後又於1996年通過第三方將這部分回購來的股票以市價轉讓,獲利2000多萬元.由於湖北興化的這一行為違反了前述國家有關規定,因此被證監會處罰沒收回購股票所得. 
5,雲天化案例 
1999年4月,雲天化公司董事會宣布將以不低於該公司1998年末每股凈資產的價格(至少要出資4.02億元),向大股東雲天化集團回購其持有的2億股國有法人股,占雲天化總股本的35.2%.公司董事會於2000年9月21日公告,公司將於2000年11月4日之前,以自有資金,完成對第一大股東雲天化集團公司2億股國有法人股的協議回購,回購價以經確認的每股凈資產2.83元為准,回購金額56600萬元.此次回購部分佔公司總股本的35.20%.回購股份被注銷以後,雲天化總股本為36818.18萬股,其中國有法人股佔72.84%,社會公眾股佔27.16%. 
對雲天化集團來說,此次以每股2.83元的價格轉讓2億股,與發起設立時每股1.01元的凈資產比較,在3年中增值180.19%,年投資收益率為60.06%,如再考慮到歷年分紅,投資收益率更是高達72.27%,實現了國有資產的大幅增值.回購完成後,集團公司在股份公司中仍處於絕對控股地位;同時,獲得的5.66億元現金,又可以投入其它項目.對雲天化來說,公司的主業市場極度疲軟,此次回購不失為一條迅速提高公司業績的捷徑;從目前的財務狀況看,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僅為10.85%,明顯偏低,公司的流動資產總額為7.90億元,其中貨幣資金高達5.24億元,這也說明公司資產流動性好,有足夠的能力進行股份回購.通過本次股份回購,有利於公司在證券市場上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充分,有效地利用各種資源,為公司的健康,規范發展奠定基礎.此次回購,公司的中報每股收益可以提高到0.285元,凈資產收益率可以提高到10.08%,公司股票的"含金量"將大大提高,這也為廣大股東獲得豐厚的投資回報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6, 滬昌特鋼案例 
1999年11月28日,公司董事會通過以資產回購國有法人股議案:以公司11394萬元不適資產向控股大股東上海五鋼(集團)有限公司回購部分國有法人股並注銷股本,總股本將縮小.回購價格以不低於每股凈資產確定.該案例雖然到目前為止尚未實施,但其重要意義在於是中國股市第一次提出以資產回購股份的方式,具有重要的創新意義,對改善上市公司資產結構具有明顯積極作用

6.麗珠集團於 1993 年10 月28 號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公司經營范圍
以醫葯為主,兼營化工、食品、房地產、旅業、信息等。公司是1992 年成立的股
份公司,主要生產和經營醫葯產品等,現生產的主要產品有麗珠得樂、麗珠腸樂、
麗珠康泰必妥等。1993 年成為醫葯行業首家、也是迄今為止唯一一家A 股和B
股股票均掛牌上市交易的股份公司。公司現已發展成為以葯物制劑為主體,生物
工程、抗生素及第三產業多元化經營的醫葯綜合型股份制企業集團。2008 年6
月初, 沉寂已久的B 股市場被麗珠B 的一則公告激起波瀾, 麗珠集團宣稱, 其B
股價格被嚴重低估, 影響企業形象, 為了提振股價, 該公司擬以總額不超過1.6
億港元回購部分B 股, 回購價格不超過16 港元/股, 約1000 萬股。回購股份分
別約占公司已發行B 股股份和總股本的8.18%和3.27%。麗珠B 股2008 年6 月
19 日收盤時價僅11.7 港元,16 港元的回購價加比溢價達36.7%。在集團6 月20
日的股東大會上,回購案獲得了99.72%的高票通過,麗珠集團成為了中國市場
首個實施B 股回購的公司。

Ⅲ 各國證券犯罪的典型案例有哪些

證券犯罪與證券違規違法行為表現形式及其查處法律依據、處罰標准與典型案例全書目錄:第一篇證券市場規范化運作
第一章證券市場
第二章股票及其運作
第三章債券及其運作
第四章證券投資基金及其運作
第五章金融衍生工具及其運作
第六章證券市場的規范化
第七章證券市場的改革與穩定
第八章中國證券市場國際化的策略
第二篇證券市場違法行為表現形式分析
第一章我國證券違法行為
證券犯罪與證券違規違法行為表現形式及其查處法律依據、處罰標准與典型案例全書
第二章股票一級市場證券違法行為分析
第三章股票二級市場證券違法行為分析
第四章證券發行虛假陳述行為分析
第五章信用交易違法行為分析
第六章證券欺詐行為民事責任分析
第七章證券欺詐刑事責任分析
第八章網上證券違法行為分析
第三篇證券法律制度與運作規范制度
第一章證券與證券法律制度總論
第二章證券發行法律制度
第三章證券上市與交易法律制度
第四章上市公司收購法律制度
證券犯罪與證券違規違法行為表現形式及其查處法律依據、處罰標准與典型案例全書
第五章證券交易所法律制度
第六章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服務機構與證券業協會法律制度
第七章證券投資基金法律制度
第八章WTO與中國證券法律制度
第四篇證券市場監管方法與工作流程
第一章證券市場監管概述
第二章證券市場監管原因分析
第三章證券市場監管目標及其原則
第四章證券市場監管結構分析
第五章證券市場多元利益導向的監管體系與投資者保護
證券犯罪與證券違規違法行為表現形式及其查處法律依據、處罰標准與典型案例全書
第六章證券信息監管
第七章證券發行、交易機制與監管
第八章稽核的程序與方法
第九章證券公司內部控制的稽查
第五篇證券違法行為表現形式與查處處罰標准及典型案例分析
一、西安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虛假陳述案
二、廣東某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操縱某科技股票價格案
三、某股票價格操縱案
四、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欺詐上市案
五、某鍋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欺詐上市案
證券犯罪與證券違規違法行為表現形式及其查處法律依據、處罰標准與典型案例全書
六、青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某營業部為客戶融資案
七、某證券公司操縱某物業股票價格案
八、某省建設集團公司操縱某建設股票價格案
……
三十七、江蘇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超比例持有某股份股票未公告案
第六篇證券違法行為查處法律依據與政策規范
一、證券綜合管理法律依據
二、證券發行管理依據
三、證券市場交易法律依據
證券犯罪與證券違規違法行為表現形式及其查處法律依據、處罰標准與典型案例全書
四、證券機構規范管理法律依據
五、上市公司管理法律依據
六、基金管理法律依據
七、期貨管理法律依據

Ⅳ 1 案例分析 甲公司為乙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擬通過收購丙上市公司(以下簡稱「丙公司」)的股份,達到控制

(1)報告是對的,保密是不對的。證券法第八十六條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2)正確。理由同上。
(3)(5)不合規。證券法第八十八條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三十時,繼續進行收購的,應當依法向該上市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
收購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購要約應當約定,被收購公司股東承諾出售的股份數額超過預定收購的股份數額的,收購人按比例進行收購。
(4)不合規。證券法第九十條第一款 收購要約約定的收購期限不得少於三十日,並不得超過六十日。
(6)不合規。證券法第九十八條 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後的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

Ⅳ 一個簡短的案例,簡單的股票問題。

1.你需要持有5股已流通股,才可以買入4股,配股價是5元,跟流通股價沒有關系。
2.公告宣布就是告訴股民這個消息,如果你持有該股票,就考慮是否參加配股。
如果在配股繳款日股價遠高於配股價5元,那肯定要參加配股;如果當日股價低於配股價5元,你肯定不要參加配股了;如果當日股價在5元附近,你就要考慮是參加還是不參加了。

Ⅵ 關於證券法案例的

1、機電技術開發公司的這種發行行為不屬於公開發行。2、所謂公開發行是指沒有特定的發行對象,面向廣大投資者分開推銷的發行方式。發行人通過中介機構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廣泛地發售證券。在公募發行情況下。所有合法的社會投資者都可以參加認購。公開發行的股票不一定要求上市。但是上市必須要求公開發行股票。上面提到的機電技術開發公司沒有通過保薦人保薦,承銷商承銷等中介機構的輔組發行,更沒有得到監管部門的審批屬於非法發行!3、公開發行的條件(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二)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四)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4、機電技術開發公司應該退回股份並承擔賠償責任。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的規定, 未經法定的機關核准或者審批,擅自發行證券的,或者製作虛假的發行文件發行證券的,責令停止發行,退還所募資金和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並處以非法所募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Ⅶ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如果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則向社會

10%
這不是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法沒有關於股票上市的細節規定
這是證券法的規定
證券法 第五十條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Ⅷ 急~商法的案例答案

1、答案選D。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所以AB不對。另外,新公司法取消了「溢價發行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部門核准」的規定,所以C不對。

2、答案選B。
根據《公司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