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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市場公平交易

發布時間: 2022-11-01 14:52:20

Ⅰ 企業按照市場公平交易原則,通過各種交易場所、市場等買賣債券、股票、期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產品等發生

正規合法的交易場所。簡單的說,就是經過工商注冊、國家批准成立的交易場所。
你這段話,不全,不能完全判斷你的意思。

Ⅱ 股票的市值,股票的公允價值有什麼聯系和區

股票的市值,股票的公允價值有什麼聯系和區
1、買股票的心態不要急,不要只想買到最低價,這是不現實的。真正拉升的股票你就是高點價買入也是不錯的,所以買股票寧可錯過,不可過錯,不能盲目買賣股票,最好買對個股盤面熟悉的股票。

2、你若不熟悉,可先模擬買賣,熟悉股性,最好是先跟一兩天,熟悉操作手法,你才能掌握好的買入點。

3、重視必要的技術分析,關注成交量的變化及盤面語言(盤面買賣單的情況)。

4、盡量選擇熱點及合適的買入點,做到當天買入後股價能上漲脫離成本區。不過從參與者的心願來說是希望越短越好,最好是達到極限,就是一個交易日,如果允許進行T+0交易的話則目標就是當天籌碼不過夜。當然,要把短線炒股真正做好是相當困難的,需要投資者付出常人難以想像的精力。
所有的漲幅和盈利全部都是靠自己的運氣。總的來說,看能力,看眼力,看運氣。

Ⅲ 現在的新股申購是否有違反市場公平交易原則

這個是什麼時候出來的規定啊,沒有聽說過啊。不過你說的公平性問題,在中國股市從來就沒存在過,所以沒必要糾結。

Ⅳ 基金賣出後的第二天就開始大跌,這對我賣出的部分有影響嗎

基金投資,是我們老百姓生活中經常進行的一項工作。因此,我們需要充分了解基金運行的機制、申購贖回的規則與持有期間的權益等相關內容。從產品設計角度來看,客戶成功贖回基金的次日,若基金的凈值大跌,這種下跌對客戶已成功贖回的基金份額權益,不會構成任何影響。當然,不少客戶喜歡把基金贖回的操作稱為「賣出基金」,其實這個叫法並不準確。不過,從實質上看,無論是贖回,還是「賣出」,都是客戶把基金份額轉化成為現金的一類操作。

因此,在贖回基金操作的階段,客戶其實並不了解贖回部分的成交凈值情況。這其實是基於公平操作的角度考慮。畢竟,基金的凈值漲跌,和基金持倉組合的當日市場表現有直接關系。基金投資的主要資產,還是基於股票市場。每個股票市場的交易日,都是在15:00這個節點結束。因此,基金的申購、贖回操作,都和股票收盤的節點保持一致。這樣一來,基金的投資者才能和股票投資者承受同樣的市場風險,享受同樣的市場收益。這也能體現股票市場的公平交易原則。





Ⅳ 股票市場開市前十多分鍾給予集合競價算不算對投資者的公平 為什麼要搞集合競價對誰有好處

前面兩個廣告 是這個世界上最討厭的東西
當然算公平交易 為什麼不算呢 任何投資者都可以參加集合競價啊
集合競價是為了更好的定位當天該股票的開盤價 實際上說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唯一的區別就是 集合競價是以9:25分的價格完成之前所有的成交 也就是說你買入價格高於9:25還是按照9:25的價格成交 你的賣出價格低於9:25時的價格也同樣按照9:25時的價格成交 保證了在正式開盤前 投資者公平交易的原則 從而保障了投資者的利益。

Ⅵ 為什麼要把做空股市者說成說成「惡意做空」,證監會還要防範公平交易可多可空,為什麼股票這么痛恨做空

「……我也時常通過做空股指賺錢,我承認做空比做多賺錢來的更快。可經常看到一片謾罵。。覺得這些人真可怕……」
這是你的結論性觀點,可是你的這個觀點是錯的。為什麼?因為目前股市一直下跌,你順勢而為,順便賺了一點小錢,你就形成了「做空比做多賺錢來的更快」的慣性思維。可是你有沒有想過,當股市由熊轉牛之後,你做空的話會賠得更多。並且當虧損發生的時候,人的劣根性會迫使自己不願意馬上承認錯誤,就像生活中我們不願意馬上承認自己的錯誤的心態一樣。致使虧損「奔騰」,一次的錯誤就會將你十次交易賺的一些小錢「全部吞噬」。
做空機制是一種很惡劣的交易行為。在現實世界中你見過「先賣後買」的交易嗎?這種先賣後買交易的其實是一種「約定」。你見過「某人的承諾」可以交易的嗎?說白了,這是一種反人類行為的交易。即使在今天歐美等發達股市,轉融通市場也只佔整個市場交易的10%左右。並且股神巴菲特將做空機制直接指斥為「金融犯罪」,幾十年來呼籲國際金融界取消這種交易體制。

Ⅶ 哈爾濱市股票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股票管理,保護發行人和購買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經濟秩序,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發行和轉讓股票,均按本辦法管理。第三條股票的發行和轉讓,要堅持統一審批、集中管理、自願認購、公平交易的原則。
股票發行人、購買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第四條本辦法由市人民銀行負責組織實施,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第二章發行管理第五條企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向社會發行股票或在市轄區內的企業向內部發行股票,由市人民銀行審批。在縣(市)的企業向內部發行股票金額在50萬和50萬元以上的,由市人民銀行審批;在50萬元以下的,由縣(市)人民銀行審批,報市人民銀行備案。
股票發行企業,應按規定向人民銀行交納注冊費。第六條企業發行股票,須經董事會或股東代表大會做出決議。籌建股份制企業時,發行人認購的股票,不得少於股票總額的30%。第七條企業首次申請發行股票,應向人民銀行提交下列材料:
(一)發行申請書。
(二)體制改革部門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試行股份制的文件或集體企業主管部門同意組建股份制企業的文件。
(三)《營業執照》副本。
(四)發行章程和說明書。
(五)經有關部門、單位審定的效益預測可行性報告、信譽評估報告、財務會計報表、資產評估確認書、認股驗資證明。
(六)批准機關認為必須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八條發行股票章程的內容,包括發行金額、票面額、股份數、股票種類、股東權益、發行方式、認購范圍、發行起止日期和有關事項。
發行股票說明書的內容,包括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產品、經營狀況、資產負債狀況、發展前景和發行預測等。第九條股票票面應標明「股票」字樣,載明企業名稱、股份總額和每股金額、股票面額、股票編號、發行日期、發行企業簽章和法定代表人蓋章、批准機關和其他應說明的事項。第十條企業向社會發行股票,經人民銀行審批後,應向社會公布發行章程和說明書,並委託經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代理發行。發行方與代理方應簽訂代理發行協議書,代理方對發行方經營狀況不負連帶責任。
企業向內部發行股票,經人民銀行審批後,可自行發行或委託經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代理發行。第十一條向社會發行股票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可由兩個以上經營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聯合代理股票發行業務。第十二條經營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以代銷方式發行的,可按規定收取手續費;以助銷、包銷方式發行的,收取手續費的標准,由發行方與代理方議定。第十三條股票發行價格,首次發行的,按票面額執行;再次發行的,依據股票市場行情和企業的經營狀況確定。第十四條經營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代理發行股票,在收款之日起10日內,應向購買人交付股票。第十五條向內部發行股票的企業或經營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在股票發行期終止後14日內,要向人民銀行提交股票發行情況報告。第十六條企業再次發行股票,距前次發行終止時間,至少要有6個月。
企業用紅利擴大股本增發股票的,要向人民銀行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按原定股票發行程序辦理。第十七條企業購買股票,只准使用自有資金;事業單位購買股票,只准使用經費包干結余中的獎勵基金、福利基金和預算外資金。第十八條企業發行股票籌措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要留出不低於固定資產投資額的30%的流動資金。第十九條發行股票的企業要在每年1月31日前,向人民銀行報送上年度的會計決算報表和股息紅利分配方案。第三章轉讓管理第二十條企業上市轉讓向社會發行的股票,須經市人民銀行批准。
企業在內部轉讓向內部發行的股票,按國家規定和企業章程辦理。第二十一條企業申請上市轉讓股票,應向人民銀行提交下列材料:
(一)轉讓申請書。
(二)經營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同意辦理股票轉讓的文件。
(三)批准機關認為必須提供的其他材料。第二十二條股票上市轉讓後,發行股票的企業,應定期向社會公布經營狀況。第二十三條經營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可採取自營或代理兩種方式辦理股票轉讓。自營的交易價格,隨行就市;代理的交易價格,由股票出賣人與購買人商定。

Ⅷ 請問高手,在股市中如果一個公司分紅、配股了,在除權的那天股價會下跌,那分紅的錢不都賠了嘛

配股是上市公司為了融資而把新股票發行給以前的股東,分紅是上市公司把股票或者現金作為紅利分發給股東,雖然除權後股價會下跌,但其實對股東是沒有損害的。
很多股民特別開心在聽到配股時,以為是送了一堆的股票。上市公司打著配股的名號換種方式來圈錢,這樣做是錯還是對呢?繼續聽我說下去~
在講解之前,機構今日牛股名單在這里,大家看看,趕著還沒被刪,立刻收藏起來:【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配股是什麼意思?
配股是上市公司為了達到自身發展需求,把新股票發行給以前的股東,從而做到資金籌集。換種表達方式就是,現在公司缺錢,想通過自己人來籌錢。原股東擁有決定是否認購的權利。
譬如,10股配3股,這其實等於說就是每10股有權按照配股價,去申購3股該股票。

二、股票配股是好事還是壞事?
配股到底好不好呢?這就要看是什麼情況下來說了。
通常來說,配股的價格低於市價,原因是配股的價格會作一定的折價處理來進行確定。因為新增了股票數,需要進行除權,那麼股價會按一定比例去降低。
對那些沒有參加配股的股東來說,會因為股價降低,從而出現損失的狀況。
對參與配股的股東而言,股價正在下跌,還好股票的數量還是在一直增多,所以總收益權並未因此被改變。
除此外,股票配股除權後,特別是在牛市方面,極有可能出現有關於填權這方面的狀況,就好比說股票恢復的時候可能會恢復原價,更有可能恢復到高於原價,這種的情況下還有是有可能獲得一定的收益。
拿一個例子說,某隻股票在前一天收盤的時候價格為十元,配股比例為10∶2,配股價為8元,那麼除權價為(10×10+8×2)/(10+2)=14元。除權隨後的第二天,若是股價越來越高,漲到16元的話,那麼市場上每支股的差價(16-14=2)元參與配股的股東是可以獲得的。我們光看這一點來說,也不差。
很多人搞不清怎麼去分辨股票分紅配股以及股東大會舉辦的各項事宜具體時間?這個投資日歷能讓你輕松把握股市信息:A股投資日歷,助你掌握最新行情
三、 遇到要配股,要怎麼操作?
另外,還有一個事情,其實配股,我們不能肯定的說它好,或者說它壞,這個問題的關鍵點就在於,公司怎麼去分配利用配股的錢。
因為有時候配股會被認為企業經驗不善或倒閉的前兆,並且還可能會遇到更大的投資風險,所以搞清楚自己遇到的配股是好是壞很關鍵,關於該公司的發展方向如何。
該股票未來發展趨勢還不會看的朋友,趕緊戳這,即有專業的金融分析師幫你判斷這個股票到底好不好!【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到底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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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我國股票市場的現存問題及解決對策

中國股票市場存在的問題和解決中國股票市場存在的問題,主要如下:第一是進入股票市場的指導思想不夠正確,不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有人把股票市場看作是解決國有企業困難的一種辦法,而不是當作使有限的資源流向最有效率的優質企業、最有潛力的企業的融資渠道。在選擇上市公司的時候,有的地方政府部門和企業聯合起來去包裝、化裝上市,去欺騙投資者。以解困、扶貧為上市目的。這種思路對於股市的健康發展是先天不足的問題。發展股票市場固然應當考慮實體經濟發展的需要, 應當以實體經濟的發展為根本出發點,堅持市場化制度建設的努力,但如此解困的結果重新回歸政策市,最終還是不利於更多的實體經濟的。正確的指導思想應該是嚴格遵照法律規定,保證公開公正,保護公平交易,促進資金融通,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促進股票市場健康發展,而不是保護少數人的特殊利益,因為最終只有投資者信得過,對市場又信心,認為披露的信息是真的,投資者才會去買股票。第二是信息公開不夠,不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當前,加強資本市場「三公」原則的制度化建設及其貫徹實施,對於增強信心、提振股市至關重要。《證券法》規定的「三公」原則不能僅僅停留在條文上。信息在上市公司與投資者之間傳遞的阻隔和不對稱是我國股票市場存在的比較嚴重的問題。市場存在的「三不公」(公開、公平、公正)問題嚴重程度超出了局外人的想像。以權謀私、權錢交易、內幕交易、操縱股市、黑庄操作、買賣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屢禁不止,甚至莊家冒用他人身份證和帳號坐莊炒股都禁不了。針對我國證券市場存在的信息披露不真實、信息披露不完整、信息披露不及時、信息披露不嚴肅、信息披露不主動等問題,應該做好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強立法,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民事損害賠償制度, 二是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保護中小股東權益,三是確立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三位一體的監管框架,四是強化中介機構的自律機制,五是建立一支堅強有力的股市監督隊伍。第三是證監會現在的定位,不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的同時,還要正確定位監管機構的職責。證監會現在的定位是股票市場上政企不分,主要表現在證監會本身。證監會本來的功能是監督上市公司和證券交易所,對外部投資者提供保護。證監會的唯一、最重要的職能應該是保護外部投資者,保護外部投資者不受內部投資者、不受企業經理的欺騙。但是我們國家的證監會的職能是審核公司上市,幫助國有企業解困。發行制度等存在的最大的問題還是實名審核制,審核制實質仍然是審批制,要明確監管單位不是審批單位,是維護市場穩定的機構。准確定位以後,還需要嚴格執法,完善監管,公正監管,以加強對投資者權益的保護。第四是投資的質量,不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投資的質量高低,是看投資人是不是真正承擔風險。如果投資者用自己的錢投資,自己承擔風險,也享有權利的話,風險與權利一致,就是高質量的投資。相反,如果完全用別人的錢投資,虧了是人家的,贏了是自己的,那就是低質量的投資。在我們國家的股市上大量充斥著低質量的投資者。低質量的投資者只負盈不負虧,必然對股市形成一種高估的壓力。為此,必須改革發行制度。第五是上市公司的結構不健全,不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要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中國股市不能成為國民經濟的晴雨表,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上市公司的結構與中國經濟的結構不匹配;2004年中國股市受宏觀調控影響巨大,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在於中國股市中周期性行業上市公司比重過大,上市公司行業構成的缺陷進一步加大了中國股市的風險。國有企業上市之後實際上控制權仍在國家手裡,形式上有一個董事會,但實際上董事會、總經理都是由政府任命。董事會很難起很大作用,因為是國家持大股。2009年5月《企業國有資產法》施行以後,國資委履行出資人的職責以後,尚不完善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可望情況有所變化。第五是對中小股東保護乏力。如何保護中小股東的權益?中小股東的權益保護得越好,股票市場越健全,人們就越願意把口袋裡的錢拿出來,股票股市就越活躍。目前,對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保護較差。在保護弱小的外部投資者方面,一是對企業關聯交易作出限制。當控股股東的利益與小股東的利益發生沖突時,為了保護小股東的利益,要對控股股東的關聯交易作出限制,辦法是關聯交易原則上由企業的中小股東或它的委派的代表批准。二是為了保護小股東的利益,立法、司法救濟方面,建議適時修改民事訴訟法,引入集團訴訟制度。三是限制上市公司高管、中介例如保薦人在企業不景氣時的高額薪酬。四是投資基金的收益應當與其經營業績直接掛鉤,而不是現在的旱澇保收。第六是不講信譽,缺乏信心,信用缺失,不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信用是股市的支柱。由於我國建設市場經濟的歷史短,對信用的認識膚淺,因此在信用體制的建設上步履緩慢。建立股市信用的關鍵在於信息流通暢快,信息披露的內容全面、真實、准確。但是在現實中,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時不夠及時或秘而不宣。在有可能影響公司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時,上市公司往往為了穩定股價不公開發布此種信息,但該信息卻又在私下裡傳播,形成內幕交易。上市公司夥同中介機構作假已是公開的秘密。這些都是經濟發展道路轉軌國家的通病。在股市發展初期,由於股票發行少,而購買者眾多,炒作和投機盛行,導致股價不斷上揚,形成表面繁榮,此時人們不大關註上市公司的信用。而當泡泡沫破滅後,人們才認識到信用的重要。現在我國股市的低迷,很大原因在於上市公司的信用缺失,我們應亡羊補牢。股票市場是資本市場,資本市場的主體,一是上市公司——資合公司,其賴以生存的基礎是公司信譽,一是作為投資者的股民,其賴以投資的前提是信心。信譽和信心是保證資本市場有效運行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機制。但是現在不少人非常不重視信譽,少數政府部門不講信譽,上市公司不重視信譽,有的證券公司、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也不重視信譽,證券公司在幫助企業包裝,會計事務所在幫助企業做假帳。因而股民的信心在國家接二連三出台利好的政策情況下遲遲不能恢復。不講信譽,缺乏信心,也與有關法法規不夠完善有關,譬如欠缺完備的會計法規體系。為了解決信譽信心問題,必須依法追究股票欺詐者的民事責任以及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乃至刑事責任。第七是股市自身的制度性缺陷至今仍未消除,譬如「大小非」和「大小限」等。目前股市「大小非」和「大小限」合計高達1.18萬億股,比兩市流通股的兩倍還要多。大小非的問題不僅極大地改變了滬深股市的供求關系,而且改變了市場的估值體系。無論1.18萬億的限售股在現實中是否會流出,對於投資者而言都是懸在頭上的一把利劍,對於市場信心和流動性都是致命的威脅。第八是維護股市長期穩定的機制不足。建議建立股市平準基金。平準基金作為穩定市場的一個工具,有助於化解股市恐慌性拋售和非理性的過熱等股市自身無法克服的生理缺陷。主要是向投資者傳達政府明確維護股市長期穩定的信號。一些發達經濟國家和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都曾經使用並建立了股市平準基金。第九是股市法治化建設落後。市場經濟是自治經濟,也是法治經濟。股市制度屬於市場經濟的內容,其也必然納入法治的軌道。在我國,證券立法、執法和守法雖然有很大進步,但均存在疏漏,相對來說,立法和執法存在的問題更多。證監會制定的規范很多,但在有關法律責任的規定中卻輕描淡寫,甚至是於法無據。還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人們也往往不知這里的構成犯罪是依據《刑法》的哪一條。甚至在《刑法》中根本沒有相應的罪名。在執法中更是軟弱無力,沒有有效的防範機制。對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夥同上市公司的造假行為缺乏監督。甚至一些地方政府也加入了造假行列。因此,必須加快股市的法治建設,嚴格行政和法律的監管。比如,嚴查違規資金和不法坐莊,加強國資國企的輿論監督,堅決打擊內幕交易、證券欺詐、權錢交易、操縱股價以及上市公司與中介機構勾結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第十是新聞媒體應有的輿論監督作用尚需進一步發揮。

Ⅹ 同日反向交易的公平交易

首先,杜絕基金「T+0」,使老鼠倉無利可圖。同日買入了又賣出,或者賣出了又買進即散戶稱的「T+0」交易,基金作為長線投資者,如果像散戶一樣短炒投機,這是為了廣大基金持有人收益的最大化嗎?我看不是,之所以強調杜絕基金操作的同日反向交易行為,是因為這種行為是老鼠倉獲利的主要手段。尤其是在一些中小市值股票上的同日反向交易不僅有利益輸送和市場操縱,同時還助長市場投機風盛行。
基金買入創業板的中小市值股票,並不是看好其長期價值,而是作為短炒的籌碼,頻繁「T+0」交易,以獲取差價,破壞了公平交易原則。因此,為避免老鼠倉,在修訂稿第二十一條中規定:「公司應嚴格控制不同投資組合之間的同日反向交易,嚴格禁止可能導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輸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監管部門會通過交易所,如果發現反向交易規模比較大,成交量達到當天這只股票的成交量5%的時候,就要求基金公司披露:發生這種交易的次數有多少次,是什麼原因導致你出現這樣的次數,將基金管理公司置於媒體和公眾的監督之下。
其次,抑制因爭取排名的 「短炒」行為。基金公司內部,因爭取業績排名,在某些出業績報告的結算日常常出現數只基金利用同日反向交易,同時拉升或打壓某隻重倉股情況。基金公司倘若都熱衷於短炒,不僅起不到穩定市場的作用,而且加劇了股市的波動。在向投資者募集資金時,各大基金公司幾乎都無一例外地聲稱,他們是堅持以上市公司基本面分析為基礎的價值投資者,推崇的是中長期投資。然而,很多基金公司反復無常的「短炒」卻暴露出他們的急功近利。大多數基金公司對基金經理的考核主要是看基金業績排名,並以此作為發放年終獎的依據。因此,在巨大利益誘惑和壓力下,很多基金經理對基金業績的排名情有獨鍾,基本上是季季看,周周看,甚至是天天看,為爭奪排名,同日反向交易就成了各基金公司頻繁使用的「暗器」。為此修訂稿規定:公平交易制度要求基金公司以科學的研究方法,真正堅持價值投資的理念。
嚴控同日反向交易給基金業上了一道「緊箍咒」,在促進基金業規范運作,保護投資者利益方面又邁出了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