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對於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是利好還是利空的一些經驗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正常來說是利好,表明公司處於擴張狀態,同時用股份購買不會增加公司的負擔。但也看資產質量,如果溢價過高就是利空。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其實和買東西沒有什麼區別,一看東西好不好,二看買的貴不貴。具體就看發行一共融資多少,就相當於花了多少錢,二看收購資產的前景與盈利水平,自己衡量值不值。還有個可參考的維度是公司目前的總市值和盈利水平,如果收購資產的性價比高於目前資產,可以視為利好,當然利好是否已經反映在股價中又要自己判斷了。
1,查閱了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核准 摘取幾點供大家參考: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有利於提高上市公司資產質量、改善公司財務狀況和增強持續盈利能力;有利於上市公司減少關聯交易和避免同業競爭,增強獨立性;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 上市公司發行股份的價格不得低於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
2,差不多所有增發股份購買資產並購重組方案,證監會的審核意見都是「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獲得有條件通過」。所以,通過就是利好。是利好,第2天股票就會漲。(備註:「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獲得有條件通過」什麼意思? 是指有需要繼續補充和說明的事項,但對發行不構成實質性障礙)。
總結: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正常來說是利好,表明公司處於擴張狀態,同時用股份購買不會增加公司的負擔。
1、公司發行債券就不好說了,看具體情況是什麼,一般這個是有公告的,裡面會說明資金用途,
2、如果是擴張而且是公司產品是處於供不應求的這種狀態那是利好,如果像之前的太陽能多晶硅,盲目擴張,導致產能過剩最後很有可能會死路一條。
⑵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購買資產的鎖定期到底多長
36個月。36個月內不得轉讓: 特定對象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關聯人; 特定對象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權; 特定對象取得本次發行的股份時,對其用於認購股份的資產持續擁有權益的時間不足12個月。發行對象屬於本細則第七條第二款規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按照本細則的規定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
拓展資料:
一、再融資新規對新股鎖定期的要求
(一)具體規定 如下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十八個月內不得轉讓」。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第七條第二款規定:「上市公司董事會決議提前確定全部發行對象,且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定價基準日可以為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或者發行期首日,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八個月內不得轉讓: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二)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三)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的第八條規定:「發行對象屬於本細則第七條第二款規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按照本細則的規定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第五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上市公司董事會決議提前確定全部發行對象,且發行對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定價基準日可以為關於本次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或者發行期首日
⑶ 為什麼是發行股票購買資產
發行股票購買資產,對上市公司來說是很好的,因為這個發行股票是不用還本金和利息的,也就是根本就不用還錢的,收購的標的的盈利也是無所謂的,這就是目前好多公司要求上市的原因。
⑷ 上市公司發行股票購買資產是什麼意思
通俗點就是上市公司通過定向增發股票給特定的機構投資者,進而用募集來的資金收購自己母公司或別的公司的資產。
非公開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意思就是通過定向增發股票給特定的機構投資者,進而用募集來的資金收購自己母公司或別的公司的資產。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也稱為定增。這個叫法主要是根據股票發行對象的不同,將股票發行方式分為非公開發行(Private placement)與公開發行(Public offering)。
⑸ 發行股票購買資產其實不是啥大利好,我個人是這
發行股票購買資產大利好
會引起股價大漲
就是收購業績好的公司
⑹ 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一般要多少時間才能通過
要根據公司的安排進程,快的三個月之內就可以。慢的也有一年多之後可能還會失敗。
拓展資料
股份發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為籌集資本而進行的出售和分配股份的法律行為。根據股份發行時公司所處的階段不同,股份發行可分為設立發行和新股發行兩種類型。設立發行,是指設立公司的過程中為籌集資本而發行股份的行為。新股發行,是指公司成立後在注冊資本的基礎上再發行股份的行為。
我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具體而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時應當做到:
其一,當公司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應就有關股份發行的信息依法公開披露。其中,包括公告招股說明書,財務會計報告等。
其二,同次發行的股份,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其三,發行的同種股份,股東所享有的權利和利益應當是相同的。
股票的發行價格是指股票發行時所使用的價格,也是投資者認購股票時所支付的價格。股票的發行價格可以分為平價發行的價格和溢價發行的價格。平價發行是指股票的發行價格與股票的票面金額相同,也稱為等價發行、券面發行。溢價發行是指股票的實際發行價格超過其票面金額。
我國公司法第128條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即股票溢價發行,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發行股票。以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溢價款,應列入公司資本公積金。
在我國,根據公司法設立的企業都是有限責任的;這個有限責任的意思是股東在出資范圍內承擔風險,如果公司經營不善股東無須承擔連帶責任(有例外:虛假出資或抽逃出資;未履行清算責任);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分在於組織形式有所差異,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權益體現為股權;股份有限公司體現為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沒有股份一說,亦不能發行股票。
⑺ 發行股票購買資產是利好嗎
1.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正常來說是利好,表明公司處於擴張狀態,同時用股份購買不會增加公司的負擔。
2. 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是指上市公司以股份作為支付對價的方式來購買資產,特定對象以現金或者資產認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後,上市公司用同一次非公開發行所募集的資金向該特定對象購買資產的,視同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3. 證監會在《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中對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進行了規定,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需要由證監會上市部並購重組委審核。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同時募集配套資金比例不超過擬購買資產交易價格100%的,一並由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予以審核(超過100%的視為非公開發行由發行部審核)。
拓展資料
一、股票發行
股票發行(share issuance)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籌資或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份或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股票代理發行的方式按發行承擔的風險不同,一般分為包銷發行方式和代理發行方式兩種。
二、發行時機
股票一上市就給公眾一個大有潛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選擇股票上市的時機時,經常會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因素:
(1)在籌備的當時及可預計的未來一段時間內,股市行情看好。
(2)要在為未來一年的業務做好充分鋪墊,使公眾普遍能預計到企業來年比今年會更好的情況下上市;不要在公司達到頂峰,又看不出未來會有大的發展變化的情況下上市,或給公眾一個成長公司的印象。
(3)要在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紅制度,職工內部分配製度已確定,未來發展大政方針已明確以後上市,這樣會給交易所及公眾一個穩定的感覺,否則,上市後的變動不僅會影響股市,嚴重的還可能造成暫停上市。
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我國《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對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增資發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分別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⑻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行價格和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
當然適用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行價格規定。
非公開發行是指發行股票收到貨幣資金,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是發行股票收到非貨幣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