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已上市的公司再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後這些股票,
若相關上市公司再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後這些股票並不是可以立刻在二級市場中流通的,由於一般來說非公開發行股票都是向特定的對象發行一定數量的股票,且發行價格極有可能會低於這股票的現在二級市場的價格,還有要注意一點很多時候這些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都與資產注入等相關,一般是通過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票換取相關特定對象所持有的優質資產,為了防止這些特定對象取得相關股權後立刻到二級市場拋售股票套現,即變相的出售資產的行為出現,相關的法規一般都規定了一定的禁售期限的,正常來說一般這些禁售期限是三年的(一般來說這些禁售期限最少不能少於一年,要視情況而定)。
另外流通後原股票的價格不一定會以生影響,主要原因是持有這些股票的股東由於各種原因並不一定會向二級市場拋售。EPS當然會受到相關的增發影響會被相對攤薄的,原因是只要相關增發會使得公司的總股本增大,而凈利潤不變的情況下會攤薄EPS,若相關的增發所得到的資產能使相關的公司的業績有增長或大幅增長,其EPS被攤薄就並不明顯或沒有影響。
B. 已上市公司股票再發行
當然是小於6.25歐,這樣發行後才能促進人們購買
C. 股票再次發行的方式和條件
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的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最近三個...一般都可以。能否再次發行股票取決於很多方面。有上市公司的融資要求,有監管...
D.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以後可以再發行股票嗎
有限公司不能發行股票呀
E. 公司是先上市,再發行股票嗎
能發行股票的,才叫作上市。
F. 一個公司可發行股票可以先發行一些,過幾年再發行一些嗎
第一次發行之後就是上市公司啦,如果大股東要注資,可以再次發行新股,叫增發。或者由於新項目投資的需要進行增發,或者配股。
G. 上市公司能否再次發行股票,如果可以需要具備什麼樣的條件
一般都可以。能否再次發行股票取決於很多方面。有上市公司的融資要求,有監管部門的限制。《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就發行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等公開徵集意見。
《辦法》對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條件、程序、信息披露、監管和處罰進行了規范。該徵求意見稿在現行再融資辦法基礎上,根據新的《公司法》和《證券法》精神,以及今後全流通的市場條件進行了較大修改。相對而言,在再融資方式上,通過引入附認股權公司債券、非公開發行的創新方式來促進再融資方式的多元化;在再融資條件上,有松有緊,但緊大於松;在發行程序上則有了明顯的簡化;在信息披露、監管和處罰條款中,都體現了加強上市公司誠信,保護投資者利益的精神。
《辦法》將再融資方式分為公開發行證券和非公開發行股票兩種,其中公開發行證券在原有的增發、配股和發行可轉債三種方式的基礎上引入了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的創新方式。附認股權公司債券是公司債券和認股權的一個綜合,兩者可以分拆上市交易,其債性更強。從發行條件看,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券對上市公司的凈資產規模和現金流量有一定要求,規定凈資產不得低於15億,最近三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低於6%的要求最近三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平均不少於本次發行的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從發行期限看,附認股權公司債券只規定了1年的最短期限,沒有最長期限的限制。由於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的債券部分可以獨立上市交易,因此這一再融資方式不僅將大大促進公司債市場的發展,也將增加證監會在發展公司債市場上的主導性。《辦法》對所附認股權證的數量進行了限制,預計權證全部行權後募集的資金總量不超過擬發行公司債券的金額。從上市公司角度看,附認股權公司債券有助於降低公司融資成本,特別是認股權證雖然與公司債券捆綁發行,但是發行後分別交易。從市場表現看,認股權證單獨交易將避免其價格被市場低估,初試的債務人可以將權證在市場以比較高的價格賣出,有助於提高初始債券持有人的利益,避免了兩者捆綁交易可能出現的權證價值被低估的可能,有助於上市公司降低債權融資的成本。認股權證方面,《辦法》就關於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存續期間以及認股權證購買的股票做了明確規定。對行權價格,《辦法》規定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應不低於公告認股權證募集說明書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和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對存續期間,《辦法》規定不超過公司債券的期限,且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不少於六個月,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募集說明書公告的權證存續期限不得調整;對認股權證購買的股票,《辦法》確定「向上市公司購買新股」,按此理解,也就是上市增發的股票。
非公開發行股票,即私募方式也是新增加的再融資方式。《辦法》並沒有對私募對象的資格加以明確規定,而是體現了上市公司自治的精神。在私募對象的數量上,《辦法》予以了明確,要求不得多於10 名,且有1到3年的鎖定期限要求。私募方式的增加,將為外資並購增添新的途徑。
在再融資條件上,《辦法》進一步體現了市場化的原則,有松有緊,但總體感覺緊大於松。松,主要表現在財務指標的降低。對於增發和發行可轉債,將現行的凈資產收益率要求從10%降低到6%;對於配股,僅要求連續三年盈利。此外,還根據《證券法》取消了兩次發行新股融資間隔的限制。緊,主要表現在市場約束機制的加強。首先,在上市公司再融資資格上,更加強調了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可持續性。其次,在定價機制上,要求增發發行價格應不低於公告招股意向書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以保護老股東的利益不因增發而被稀釋;在發行可轉債方面,規定修正轉股價格須經參加股東大會2/3以上表決權投票通過,且修正後的轉股價格不得低於股東大會召開日前20個交易日該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交易日均價,以防止轉股價無限向下修正不斷攤薄老股東利益的行為。這一規定將增加上市公司增發和可轉債轉股的難度。第三,在發行規模上,可轉債發行後累計債券余額由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80%降低到40%;增發規模的限制雖然取消了,但在資金用途和資金管理的要求上更加嚴格,要求募集資金必須存放於公司董事會決定的商業銀行專項賬戶。第四,配股要求必須採取代銷制,並引入發行失敗制度。
H. 上市公司再次發行自己的股票對股價會有什麼影響
看怎麼發行,配股也算發行新股票,但是股價又會跌下來抹平中間的差價
I. 股票是先發行再上市嗎
1、股票是先發行再上市,還有大量的股份公司也有自己的股票,但是因為法律限制,他們的股票沒有資格進入滬深股票交易所交易。
2、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背後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的。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