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發行人與上市公司有什麼區別
證券發行人是指為籌措資金而發行債券、股票等證券的政府及其機構、金融機構、公司和企業。證券發行人是,如果沒有證券發行人,證券發行及其後的證券交易就無從展開,證券市場也就不可能存在。證券發行人根據需要決定證券的發行,證券發行則是把證券向投資者銷售的行為。證券發行可以由發行人直接辦理,這種證券發行稱之為自辦發行。自辦發行是比較特殊的發行行為,也比較少見。近年來,由於網路技術在發行中的應用,自辦發行開始多起來。證券發行一般由證券發行人委託證券公司進行。證券公司首先向證券發行人購入證券,然後再向投資者銷售。由證券公司承辦的證券發行稱之為承銷。? 一般而言,發行人主要包括以下四大類:
①政府。中央政府為彌補財政赤字或籌措經濟建設所需資金,在證券市場上發行國庫券、財政債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等,這些即是國債。地方政府可為本地公用事業的建設發行地方政府債券。迄今為止,我國在建國初期、在躍進時期和2009年分別發行過三次地方債券,各自取得了不同功效。
②股份公司。對籌設中的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發行股票是為了達到法定注冊資本從而設立公司;而對已經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發行股票和債券的目的是為了擴大資金來源,滿足生產經營發展的需要。
③金融機構。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為籌措資金,經過批准可公開發行金融債券。
④企業。非股份公司的企業經過批准,可在證券市場上發行企業債券籌集資金。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㈡ 首次發行股票發行人主體資格的要求
首次發行股票的時候,他的一些主體資格的要求也是比較多的,很多的發行股票都是這樣。
㈢ 什麼是股票有的人為什麼要買股票,有的人為什麼要賣!有的公司也會發行股票!發行股票的目的是為了什麼
股票是持有公司股份的憑證,也就是公司股東,享受公司資產及分紅的憑證
發行股票的目的,就是為企業發展募集資金。證券市場是股票交易的地方,
正常情況下,股民一般會根據公司發展和分紅情況確定投資收益來買賣股票。
有的人看好某個公司發展,認為公司股票有投資價值(注意:不是投機價值),就會買入;有的人認為超過投資價值就會賣出。
比如:杭州高新這只股票質地不錯,40多元的時候,有的人認為有投資價值,就會買入這只股票,當漲到80元,認為已經失去投資價值,就會賣出。
現在的股民虧損原因,主要是注重【投機價值】,不注重投資價值。
㈣ 發起人是怎麼發行股票的,而買股的人是怎麼獲得股票的
發起通過一級市場,而買股是通過二級市場!!!!!!
㈤ 股票發行人與發起人區別
一,股票發行人與發起人區別:
發行一般都是證券公司代理的,發起是公司的發起者
任何一間想發行股票的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發起人是指當決定成立一間股份公司,都叫股票發行人沒有股票發起人一說,那些初始認購股份的法人或個人,無論是首次公開發行還是增發這兩個概念是不同的、配售,只有股份公司發起人一說。
㈥ 股票認購人和發行人怎麼區別
股票的發行人是指為了籌集長期資金而發行股票的股份制企業,而股票認購人是指認購股票的政府機構、法人和個人。兩者的區別在於發行人通過發行股票獲得資金,而股票認購人通過付出資金獲得股票。
㈦ 什麼是股票的發行人股票發行人和上市公司有什麼不同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是股票的發行人(可以多個)
上市公司只一個
㈧ 請問,發行人與上市公司有什麼區別
1、股票性質不同。
從股票方面講:發行人是指擬發行或正在發行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成功上市的發行人就成為上市公司了。
上市公司增發新股是也被稱作發行人,上市公司發行債券時也可以成為發行人。
2、含義不同。
股票發行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籌資或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份或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
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3、范圍不同
在特殊情況下,發行人的范圍大於上市公司。
(8)發行股票的人擴展閱讀:
發行人主要包括以下四大類:
A、政府。中央政府為彌補財政赤字或籌措經濟建設所需資金在證券市場上發行國庫券、財政債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等,這些即是國債。地方政府可為本地公用事業的建設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我國目前禁止地方政府發行債券。
B、股份公司。對籌設中的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發行股票是為了達到法定注冊資本從而設立公司;而對已經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發行股票和債券的目的是為了擴大資金來源,滿足生產經營發展的需要。
C、金融機構。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為籌措資金,經過批准可公開發行金融債券。
D、企業。非股份公司的企業經過批准,可在證券市場上發行企業債券籌集資金。
特點:
1、上市公司相對於非上市股份公司對財務批露要求更為嚴格。
2、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中掛牌自由交易流通(全流通或部分流通,每個國家制度不同),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證交所交易流動。
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間他們的問責制度不一樣。
4、上市公司上市具備的條件是:股本部總額達3000萬元以上。
最後,上市公司能取得整合社會資源的權利(如公開發行增發股票)非上市公司則沒有這個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章第五節
第四十八條
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並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
證券交易所根據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的決定安排政府債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九條
申請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上市交易,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本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適用於上市保薦人。
第五十一條
國家鼓勵符合產業政策並符合上市條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第五十二條
申請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報告書;
(二)申請股票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營業執照;
(五)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財務會計報告;
(六)法律意見書和上市保薦書;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
(八)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
第五十三條
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證券交易所審核同意後,簽訂上市協議的公司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公告股票上市的有關文件,並將該文件置備於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閱。
上市條件流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
一、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提出股票上市申請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授權證券交易所根據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請。
二、接受證券監督管理部門的核准
對於股份有限公司報送的申請股票上市的材料,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審查,符合條件的,對申請予以批准;不符合條件的,予以駁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補交;預期不補交的,駁回申請。
三、向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提出上市申請
股票上市申請經過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後,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
1.上市報告書;
2.申請上市的股東大會決定;
3.公司章程;
4.公司營業執照;
5.經法定驗證機構驗證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告;
6.法律意見書和證券公司的推薦書;
7.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
8.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㈨ 證券發行人包括哪些人
一般而言,發行人主要包括以下四大類:
①政府。中央政府為彌補財政赤字或籌措經濟建設所需資金,在證券市場上發行國庫券、財政債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等,這些即是國債。地方政府可為本地公用事業的建設發行地方政府債券。迄今為止,我國在建國初期、在躍進時期和2009年分別發行過三次地方債券,各自取得了不同功效。
②股份公司。對籌設中的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發行股票是為了達到法定注冊資本從而設立公司;而對已經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發行股票和債券的目的是為了擴大資金來源,滿足生產經營發展的需要。
③金融機構。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為籌措資金,經過批准可公開發行金融債券。
④企業。非股份公司的企業經過批准,可在證券市場上發行企業債券籌集資金。
㈩ 股票發行人就是上市公司嗎
股票發行人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和發行是兩個概念。只有該公司將發行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才能稱為上市公司。
如果該公司發行了股票,沒有申請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話,就不是上市公司。國外有這種公司,中國目前被證監會核准發行股票的公司,都會謀求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