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發行股票籌資是怎麼一回事
中國法律規定:辦公司不允許抽資退股。因此上市公司A發票後,申購到新股的持票人甲只能拿票去二級市場轉手給乙、丙、丁……,才能換回自己的錢。但不能要求公司A退股。深度套牢也只能通過市場轉讓。如果真想從公司拿回錢,只有通過股東大會同意清算,將公司清算賣掉,再把清算後的所有者權益分掉。你講的破產倒閉,就要進行破產清算,如果清算後為正值,股東還有收入,若為負權益,股東也不再承擔連帶償還責任,因為是有限責任公司,以公司的凈資產為有限責任。
你問的上市公司破產,公司是否有責任的問題。如果上市公司發起人、管理層有虛假陳述,誤導投資等違法行為,那麼相應的要負責。但如果不存在這些,而只是因為經營不善。公司被市場淘汰,那麼由所有股東承擔有限責任。這就是投資有風險,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近期的雷曼兄弟破產,雷曼的股東就差不多血本無歸了。
建議看看美國、香港的成熟市場。
B. 萬科籌資案例分析中用了那些籌資方式
1.吸收直接投資: 金額 884346 54578 1486474 2425398
2.發行股票:1099521
3.留存收益: 金額 1364873 1893462 3258335
4.金融機構貸款: 金額 172445 2097196 項目 短期借款 長期借款 項目 盈餘公積 未分配利潤 合計 項目 資本公積 外幣報表折算差額 少數股東權益 合計 2184582 1180 4455403 長期借款。
5.商業信用: 金額 2974581 3125 11110172 169035 407862 27230 3021679 1704 77891 3868 17797147 註:交易性金融負債為利率互換契約。
6.發行公司債券:585040 籌資方式匯總 金額 2425398 1099521 3258334 4455404 17797147 585040 29620844 項目 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 其他非流動負債 合計
註明: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主要是:銀行借款,其他借款,一年內到期的 項目 應付賬款 應付票據 預收款項 應付職工薪酬 應交稅費 應付利息 其他應付款 交易性金融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 預計負債 合計 比例 8% 4% 11% 15% 60% 2% 100% 吸收直接投資 發行股票 留存收益 金融機構貸款 商業信用 發行公司債券 總計.
C. 籌資方案選擇案例題
1、計劃年初綜合資本成本率:
長期債券資金來源的比重=5/14*100%=36%
長期債券個別資金成本率=8%*(1-33%)/(1-0.5%)=5.39%
優先股資金來源的比重=3/14*100%=21%
優先股個別資金成本率=6%/(1-4%)=6.25%
普通股資金來源的比重=6/14*100%=43%
普通股=12%/100*(1-4%)+5%=17.5%
計劃年初綜合資本成本率=36%*5.39%+21%*6.25%+43%*17.5%=10.78%
2、計算甲方案的綜合資本成本率。
原有長期債券資金來源的比重=5/20*100%=36%
原有長期債券個別資金成本率=5.39%
新增長期債券資金來源的比重=6/20*100%=30%
新增長期債券個別資金成本率=9%*(1-33%)/(1-5%)=6.06%
優先股資金來源的比重=3/20*100%=15%
優先股個別資金成本率=6.25%
普通股資金來源的比重=6/20*100%=30%
普通股個別資金成本率=15/80*(1-4%)+6%=25.53%
甲方案的綜合資金成本率=25%*5.39%+30%*6.06%+15%*6.25%+30%*25.53%=11.77%
2、計算乙方案的綜合資本成本率。
原有長期債券資金來源的比重=5/20*100%=36%
原有長期債券個別資金成本率=5.39%
新增長期債券資金來源的比重=3/20*100%=15%
新增長期債券個別資金成本率=9%*(1-33%)/(1-5%)=6.06%
優先股資金來源的比重=3/20*100%=15%
優先股個別資金成本率=6.25%
普通股資金來源的比重=9/20*100%=45%
普通股個別資金成本率=15/150*(1-4%)+5%=15.42%
乙方案的綜合資金成本率=25%*5.39%+15%*6.06%+15%*6.25%+45%*15.42%=10.24%
通過上述計算分析:乙方案的綜合資金成本率最低,它不僅低於甲方案,而且低於計劃年初綜合資金成本率,乙方案的籌資構成為最優資金結構,因此應選擇乙方案。
D. 股票籌資方式的案例分析
個案評析:
出租汽車行業的特點是投資周期短、現金流量大、資金回收快、收益穩定。因此競爭也是異常激烈的,在眾多的競爭對手中,如何體現自己的優勢所在呢?浦東強生不僅僅局限於一般性的生產經營,將企業經營的手段提高到產權組織、經營的高度。通過資產重組,迅速擴大規模,取得了關鍵性的競爭優勢。因為規模比較大的企業,相對而言具有非常顯著的優勢。
從成本的角度來講:計程車企業隨著營運車輛的增多,其車輛包租率將會提高,管理費用的比重下降,保險、修理等費用也會因處理量大而較低廉。
從提高服務質量的角度來講:規模大的公司通過雄厚的實力保障了其強大的經營管理能力。比如在保持良好的車容車貌;執行標准服務;公開承諾,接受社會監督等方面,規模大的企業均起到示範帶頭作用,樹立起了自己的品牌。
從提高經營水平的角度來講:象浦東強生這樣的大企業在投資加強無線調度能力,使用IC卡繳費,與銀行聯網,駕駛員通過銀行向公司交納營業款等方面也是遙遙領先,不僅走在國內同行業的前面,而且正在向國際標准靠攏。
從企業發展的角度來講:以上海市為例,由於計程車行業企業過多過濫,既浪費資源,增加道路壓力,又不利於推動城市交通發展。上海市政府已通過了一系列措施,將重點扶持10家2000輛以上的大型出租汽車企業。規模大的企業,由於對整個行業、市場舉足輕重,易得政策之優惠、便利。
目前,上海市有三家出租汽車公司上市,分別是大眾出租、浦東大眾和浦東強生,分別擁有車輛1800輛、450輛和2100輛 。浦東強生通過用利用配股資金收購母公司資產的方式,大大節約了運營成本,使得營業成本遠遠低於大眾出租和浦東大眾。
當然,長期置於集團母公司的庇護之下,也可能會使企業缺乏積極進取的開拓精神和自主投資的決策能力。從浦東強生近年來資產負債率明顯低於大眾出租和浦東大眾這一事實就可以看出浦東強生的經營穩健有餘而開拓不足。但總的權衡利弊得失,浦東強生的資產重組方案稱得上是相當成功的。
附表:
大眾出租 浦東大眾 浦東強生
車輛數 1800 450 2100
營運成本 71.99% 69.68% 56.28%
資產負債率 26.85% 32.25% 11.60%
E. 分析公司發行股票籌資並上市能帶來哪些好處
首先公司發行股票就是為了融資,而且能夠擴充資本,能夠讓自己的流動資金更加的充足,而且能夠投入研發成本,也就是等於空手套白狼。所以現在的上市公司的確是非常的危險。一旦董事長出逃,就意味著上市公司會面臨崩潰。
F. 關於發行股票籌資的問題
公司上市發行股票,目的是為了籌資。
所籌的資金是發行價×總流通股數。發行溢價指的是發行價×總流通股數減去發行費用。
發行日過後。股票價格的漲跌,資金都是在買方和賣方之間流動。
公司籌資的手段除了發新股,還可以自己持有的股票買入或賣出、可以增發、可以發轉債、可以以分紅的方式給你配股等等。
G. 請問有沒有這樣的上市公司融資案例:發行債券與發行股票同時進行。謝謝!
債券融資和股票融資是企業直接融資的兩種方式,在國際成熟的資本市場上,債券融資往往更受企業的青睞,企業的債券融資額通常是股權融資的3~10倍。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現象,是因為企業債券融資同股票融資相比,在財務上具有許多優勢。
1.債券融資的稅盾作用。債券的稅盾作用來自於債務利息和股利的支出順序不同,世界各國稅法基本上都准予利息支出在稅前列支,而股息則在稅後支付。這對企業而言相當於債券籌資成本中的相當一部分是由國家負擔的,因而負債經營能為企業帶來稅收節約價值。我國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3%,也就意味著企業舉債成本中有將近1/3是由國家承擔,因此,企業舉債可以合理地避稅,從而使企業的每股稅後利潤增加。
2.債券融資的財務杠桿作用。所謂財務杠桿是指企業負債對經營成果具有放大作用。股票融資可以增加企業的資本金和抗風險能力,但股票融資同時也使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增加,其結果是通過股票發行籌集資金所產生的收益或虧損會被全體股東所均攤。
債券融資則不然,企業發行債券除了按事先確定的票面利率支付利息外(衍生品種除外),其餘的經營成果將為原來的股東所分享。如果納稅付息前利潤率高於利率,負債經營就可以增加稅後利潤,從而形成財富從債權人到股東之間的轉移,使股東收益增加。
3.債券融資的資本結構優化作用。羅斯的信號傳遞理論認為,企業的價值與負債率正相關,越是高質量的企業,負債率越高。邁爾斯和麥吉勒夫的強弱順勢理論也認為,企業發行新股,市場價值將下降。R·W·Masulis的實證研究表明,當企業發行債券回購股份時,股票價格上升,而當發行股票來還債時,股票價格下降。由此可見,企業發行債券不能僅僅看作企業單純的融資行為,更為重要的是企業對自身資本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是為了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一種資本結構決策。
4.債券融資的激勵作用。債務的存在類似一項擔保機制,由於存在無法償還債務的財務危機風險甚至破產風險,經理人員必須努力做好投資決策,並帶領員工努力工作以降低風險。相反,如果不發行債券,企業就不會有破產風險,經理人員也喪失了擴大利潤的積極性,市場對企業的評價也相應降低。債務融資還能避免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從而改善公司治理。
5.債券融資有利於股權控制。企業通過發行債券籌集資金,只要企業按合同歸還本息,控制權仍掌握在原來的股東手中,企業股東並不會因為發行債券而使其地位受到挑戰。對於債券的投資者,它只享有按期收回投資本息的權利而不能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管理,因而不會導致股權的分散,有利於股東對公司經營權和管理決策的控制。只有在企業無法如期歸還本息時,控制權才會受到影響。
以上分析表明,企業債券較股票融資而言,存在諸多優勢。因而就資本市場而言,一國應優先發展其企業債券市場。20世紀80年代以來,美國企業從股票市場贖回了6000億美元的股票,同時在債券市場增加了10000億美元的債券,發行債券已成為大多數美國企業外部融資的主要渠道,股票市場已成為次要的資金來源了。
H. 如何通過發行股票來進行籌資
如果你指公開發行,目前政策非常難,而且符合條件的排隊的好幾百家,如果你還沒申報,甚至公司還沒成立,至少5年以後才可能
I. 關於企業籌資的案例
籌資是企業進行一系列活動的先決條件。籌資決策不僅要籌集到足夠數額的資金,而且要使資金成本達到最低。不同籌資方案的稅負不同,企業在利用籌資方式進行稅收籌劃時,不僅要從稅收上考慮,還要注意企業收益提高所帶來的風險,並充分考慮企業自身的特點以及風險承受能力。
按照取得資金來源渠道的不同,籌資可以分為:爭取財政撥款,自我積累,借款,發行債券,發行股票,商業信用,租賃等方式。
企業籌資中常見的有以下幾種稅收籌劃方法。
借貸與自我積累的選擇自我積累這種籌資法,需要很長的時間才能完成。但從稅收的角度來說,卻不是盡善盡美的。因為通過自我積累法籌集來的資金,投入生產經營活動之後,產生的全部稅負由企業自己負擔。
貸款則不同,它不需要很長時間,而且投資產生效益後,出資機構實際上也要承擔一定的稅收,即企業歸還利息後,企業的利潤有所降低,特別是稅前還貸政策,其本質就是用財政的錢還貸款。因此,企業的實際稅負被大大降低了。所以說,利用貸款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是企業減輕稅負、合理避開部分稅款的一個很好的途徑。
企業借款和發行債券的選擇
借款籌資主要是向金融機構(如銀行)進行融資,其成本主要是支付的利息。對企業來講,借款籌資具有一定的抵稅作用,即企業歸還利息後,利潤有所減少,所得稅稅負將有所下降。特別是稅前還貸政策,其本質就是用財政的錢還貸款,企業的實際稅負更是大大降低。因此,利用貸款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是企業減輕稅負、合理避稅的一個很重要的途徑。
例如,某企業取得5年期的長期借款400萬元,年利率為10%,籌資費用率為0.4%,那麼該企業可以少繳所得稅66.528萬元[(400×5×10%+400×0.4%)×33%]。
雖然企業可以通過向金融機構借款、融資,其利息在稅前沖減企業利潤,從而減輕企業所得稅稅負,但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進行籌資、籌劃的空間不大,有條件的企業還可以通過發行債券進行籌資、籌劃。例如,某企業發行總面額為400萬元5年期債券,票面利率為11%,發行費用率為5%,則該企業可節稅79.2萬元[(400×5×11%+400×5%)×33%]。
相比之下,借款籌資所承受的稅負重於向社會發行債券所承受的稅負。
借貸與權益融資的選擇根據稅法規定,企業借貸的利息支出可以作為費用成本沖減當期的企業利潤,而企業發行股票所支付的股息卻不能計入當期費用,兩者之間的稅收差別待遇構成了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基礎。
例如,某股份制企業A共有普通股400萬股,每股10元,沒有負債。由於產品市場行情看好,准備擴大經營規模,該公司董事會經過研究,商定了三個籌資方案。
方案一:發行股票600萬股(每股10元),共6000萬元。
方案二:發行股票300萬股,債券3000萬元(債券利率為8%)。
方案三:發行債券6000萬元。
企業A下一年度的資金盈利概率:盈利率分別為10%、14%、18%;概率分別對應為30%、40%、30%。企業預期盈利率=10%×30%+14%×40%+18%×30%=14%;預期盈利=10000×14%=1400萬元。
方案一:應納企業所得稅=1400×33%=462萬元;稅後利潤=1400-462=938萬元;每股凈利=938萬元÷1000萬股=0.938元/股。
方案二:利息支出=3000×8%=240萬元;應納企業所得稅=(1400-240)×33%=382.8萬元;稅後利潤=1400-240-382.8=777.2萬元;每股凈利=777.2萬元÷700萬股=1.11元/股。
方案三:利息支出=6000×8%=480萬元;應納企業所得稅=(1400-480)×33%=303.6萬元;稅後利潤=1400-480-303.6=616.4萬元;每股凈利=616.4萬元÷400萬股=1.54元/股。
由此可見,隨著借貸籌資額的增加,企業的每股凈利也隨著增加。但同時隨著借貸籌資額的增加,企業經營的風險隨著增加。企業通過股票籌資獲得的節稅收益雖然非常有限,但通過發行股票籌得的資金不需要償還,可被企業長期佔用。因此,企業在籌資時應對籌資成本、財務風險和經營利潤綜合考慮,並要善於將股權籌資和債務籌資結合使用,選擇最佳結合點。
相互借貸籌資法企業並不是只有在缺少資金的時候才有必要進行借貸。相反,企業在不缺乏資金的時候,還可以通過相互提供借貸資金進行稅收籌劃,以節省部分稅款。這種籌劃的空間在累進稅率的情況下更大,在比例稅率的情況下相對較小。
例如,某行業的年度變化較大,某年度個體工商戶甲凈盈利30萬元,個體工商戶乙沒有盈利,虧損1萬元,甲、乙兩個體戶的資金都比較雄厚。
如果甲、乙兩個體戶都不貸款,也不相互拆借,則:甲應納稅額=300000×35%-6750=98250元;乙不用納稅。
如果甲、乙兩個體戶互相拆借,該年度甲向乙貸款60萬元,年利息率為10%,年度末甲應向乙支付利息6萬元,則:
甲應納稅額=(300000-60000)×35%-6750=77250元;
乙應納稅額=(60000-10000)×35%-6750=10750元;
98250-77250-10750=10250元。通過籌劃,兩者共少繳稅款10250元。
租賃籌劃法根據我國會計制度的規定,用於固定資產的投資不能抵扣經營利潤,只能按期提取折舊。這樣,投資者不僅要在前期投入較大數額的資金,而且在生產中只能按規定抵扣。
從稅收籌劃的角度來看,承租人可以在經營活動中,以支付租金的方式沖減其經營利潤,減少稅基,從而減少應納稅額,並為其今後繼續從事其他各種經營活動奠定基礎。與此同時,對出租人來說,他不必為如何使用或利用這些設備及如何從事經營活動而操心,可以輕而易舉地獲得租金收入。此外,它的租金收入要比一般經營利潤收入享受更多的稅收優惠待遇。因此,承租人與出租人便有了共同的利益,這便是兩者合作的經濟基礎。當然,更為企業的稅收籌劃創造了較好的客觀條件。租賃產生的稅收效應並非僅僅因為存在相同的利益才得以實現。即使在專門租賃公司提供租賃設備的情況下,承租人仍然可以獲得稅收上的好處。
租賃過程中支付資金的方式在簽訂合同時由雙方共同協定,這樣,承租人就可以從減輕稅負的角度出發,通過租金的平穩支付,使利潤在各個年度平攤,從而使經營所得適用較低稅率,以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當出租方和承租方同屬於一個大的利益集團時,為了共同的利益,他們可以通過租賃方式直接、公開地將資產從一個主體轉移到另一個主體,使更多的所得適用較低的稅率,享受到優惠政策,從而使整個集團的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