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是好是壞
大部分是利好的狀態,具體來說,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要看以下幾點:
資金用途:發行股票的目的就是基本上只限於搞科研或者收購其他公司,一般是利好。上面也有規定,融資來的錢不能幹別的事,存銀行或者買理財產品都是不被允許的。
規模大小:短期來看,發行規模越大越好,相當於有大機構增持股票,這么一來,大概率會積極地推動股價,但是如果從長遠來看的話,發行的股票有限售期,限售期一到,解禁股拋售,股價的壓力也會很大。
發行價格:一般來說,發行價格會低於現價,但是如果發行價格過低,則對散戶不利。
發行對象:發行的對象越知名越好。
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是指已上市的公司向指定投資者發行股份來融資,這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上市公司資金緊張的局面,有更多的資金去發展主營業務,同時,可以引進一些戰略投資者、優質資產,因此,股票增發是大利好。
增發的價格不得低於前二十個交易日股票均價的80%,需要注意的時,在股票增發之前,一些主力為了獲得較低的價格買入,會在定增之前打壓股價,即在定增之前,賣出一部分籌碼,使股價下跌,再定增時,再以較低的價格買入,拉升股價。
同時,在定增完成之後,主力也可能會打壓股價,通過打壓股價,讓散戶,認為主力在出貨,而拋出手中的籌碼,達到洗盤的目的,減輕個股後期拉升的壓力。
另外,發行的價格來說,肯定會比現在的價格要低很多的。但是也這個發行的價格也不能夠太低,不然的話對於一些持有股票的散戶來說,他們也是非常的不認可的。這樣不利於他們手頭的股票進行拋出。
⑵ 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上市首日會怎麼走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服務,能否詳細描述一下問題,提供一下更多的有效信息,您補充一下我才能更好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⑶ 公司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什麼意思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 一,目前出現的上市公司的非公開發行股票其實質是「定向增發」。採取這種方式增發股票的原因有許多。出於企業發展戰略考慮,其中「股權相對集中」和「降低籌資成本」是兩個重要因素。承諾接受增發的一般只選10個以內對象(含基金和母公司),他們可以算為「中股東」了。上市公司容易高效率地與其溝通協商公司大事。 二、增發價格的定位:公司要在「發得出」和「公平性」之間找到平衡點。許多公司採用公告前或正式發行前「N個交易日」的平均收盤價來作為發行價。注意這個價格並不總是會讓人佔便宜。遇到大盤連續下跌,市價跌進擬定發行價的情況也屢屢發生,以至於定向增發流產。不信,大家可以查一下。 不用看人吃肉就眼紅。即便眼下發行價格比較便宜,但「放出來」那天的價格還未知呢! 畢竟人家有較長鎖定期的。中國石油不是連拿到原始股的社保都套牢了
⑷ 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什麼意思
就是不在二級市場上發行,而是向大股東或者機構定向發行,算利好
⑸ 非上市公眾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與非上市公眾公司定向發行有什麼區別
可以說沒區別,特定對象和定向詞義很接近,如果非要從中找出些微區別的話,就要看公司之前的融資條款,原來的股東是否有優先權或其他許可權。
⑹ 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有效期延遲是好嗎延期是好嗎
1.無論是普通公司通過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累計超過200人而成為非上市公眾公司,還是已經成為非上市公眾公司的發行人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都必須經過中國證監會的核准,而且發行對象必須只能是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特定對象。
2.依據《非上市公眾公司辦法》,特定對象的范圍包括下列機構或者自然人:
(1)公司股東;
(2)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員工;
(3)符合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規定的自然人投資者、法人投資者及其他經濟組織。
公司確定發行對象時,符合第(2)項、第(3)項規定的投資者合計不得超過35名。
3.核心員工的認定,應當由公司董事會提名,並向全體員工公示和徵求意見,由監事會發表明確意見後,經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細則(試行)》對投資者適當性進行了規定。
5.發行人應當對發行對象的身份進行確認,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對象符合《非上市公眾公司辦法》和公司的相關規定。發行人應當與發行對象簽訂包含風險揭示條款的認購協議。
6.發行人董事會應當依法就本次股票發行的具體方案作出決議,並提請股東大會批准,股東大會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7.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導致股東累計超過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決議中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按照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修改公司章程:
(2)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機制:
(3)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按照相關規定披露定向發行說明書、發行情況報告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及其他信息披露內容。
8.中國證監會受理申請文件後,依法對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以及發行對象情況進行審核,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並出具相關文件。
9.公司申請定向發行股票,可申請一次核准,分期發行。自中國證監會予以核准之日起,公司應當在3個月內首期發行,剩餘數量應當在12個月內發行完畢。超過核准文件限定的有效期未發行的,須重新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方可發行。首期發行數量應當不少於總發行數量的50%,剩餘各期發行的數量由公司自行確定,每期發行後5個工作日內將發行情況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10.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開轉讓股票的非上市公眾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後股東累計不超過200人的,豁免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核准,由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自律管理,但發行對象應當符合對特定對象范圍的規定。
⑺ 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話,是好是壞
有許多人,他們想要去了解股票的同時,了解到發定向的對象發行股票到底是利好還是利空。對於這樣的一個事情來說,有許多人他們有著自己的看法,而且對於這樣的一個股票來說,每一個人他在買股票的時候買的多少不同,並且買的控股也不同,這個時候他們就有著諸多的發言權。我們可以看到發行股票本身的目的就是為了能夠去搞一些科研,或者是去收購一些其他的公司。
這樣不利於他們手頭的股票進行拋出,那麼還有就是這樣的一些不是公開的發行股票,是不能夠在社會上進行一些購買的。因為這樣的一些購買能夠讓許多的人收購,這對於很多人來說也會讓他們感覺到是非常不好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