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折價發行股票為什麼會損害債券人利益,稀釋老股東股權
公司法規定禁止折價發行股票,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折價發行股票是發行價格低於票面金額,新股東用低於老股東的每股價格購買的股票卻察談悶能得到與老股東同樣的每股權利,所有者權益不變而股份數變多了,當然稀釋了老股東的股權。公司的有限責任制度使得債權人的請求權只能以公司資產為限,且由敗彎於公司債權侍哪人對公司經營管理等行為不享有法定權利,使得債權人未來到期債權的實現處於不穩定狀態。
⑵ 普通股、優先股之股權分散
很簡單,普通股的所有者是公司股東,有投票權。發多了,股權就分散了。
優先股類似於長期債券,一般不上市流通,也無權干涉企業經營,不具有表決權。所以不影響大股東對公司公司股權的控制。
可以查找下網路名詞優先股,應該會有詳細介紹
⑶ 增發自己公司股票為什麼能控制其他公司的股權
你說的不是很明白,但按照我的理解,應該是A公司通過股份置換,用發行的1000萬股交換了B公司的20%股權.發行股票是會分散控制權,但如果A公司的控制人擁有公司60%以上的股權,那分散的股權很小.比如:A老闆公司原由9000萬股,他直接持股60%即5400萬,這時候增加1000萬股,總股本變為1億,A老闆擁有A公司股權還是5400萬,持股比例變為54%.但只要他擁有51%以上的股權,那這個公司實際控制權還是在他手中.而且他通過股權置換,還可以獲得B公司的20%的收益.實際他賺了.這只是資本運作的一種手段而已.其實分散股權是相對而言.實際運作中A老闆並不一定直接控制51%的股權,但他可以同過其他間接控股的手段,而實際擁有公司控制權.
在同一集團下那就無所謂了,所有的這一切不過是相關聯公司之間製造投資和收益的假相而已,實在沒什麼好談的.大老闆是一個,不管下面怎麼整,還不是在他的左手到右手,不過是為了合理避稅和沖抵收益.說白了就是做帳.
⑷ 為什麼發行新股票可以稀釋股權
一,發行新股票可以稀釋股權的原因:
發行新股票是在原有股票的基礎上新增加了股票,股份的總數變大了,由於原來的股東並不參與新股票的認購,所以他們的持有股份的數量沒有變,在股份總數變大的情況下,自然持股比例(持有股份數量除以股份總數)就降低了,這就叫股權稀釋。
公司上市會發行25%的新股,原股東的持股比例會稀釋到上市前的75%。
⑸ 股權籌資的優缺點
優點:1.穩定的資本基礎;2.企業良好的信譽基礎;3.財務風險較小。缺點:1.資本成本負擔較重;2.控制權變更影響企業長期穩定發展;3.信息溝通與披露成本較大
拓展資料
股權籌資是指以發行股票的方式進行籌資,是企業經濟運營活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籌資手段。股票作為持有人對企業擁有相應權利的一種股權憑證,一方面代表著股東對企業凈資產的要求權;另一方面,普通股股東憑借其所擁有的股份以及被授權行使權力的股份總額,有權行使其相應的、對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極其決策進行控制或參與的權利。
1.股權籌資是企業穩定的資本基礎
股權資本沒有固定的到期日,無需償還,是企業的永久性資本,除非企業清算時才有可能予以償還。這對於保障企業對資本的最低需求,促進企業長期持續穩定經營具有重要意義。
2.股權籌資是企業良好的信譽基礎
股權資本作為企業最基本的資本,代表了公司的資本實力,是企業與其他單位組織開展經營業務,進行業務活動的信譽基礎。同時,股權資本也是其他方式籌資的基礎,尤其可為債務籌資,包括銀行借款、發行公司債券等提供信用保障。
3.企業財務風險較小
股權資本不用在企業正常運營期內償還,不存在還本付息的財務風險。相對於債務資本而言,股權資本籌資限制少,資本使用上也無特別限制。另外,企業可以根據其經營狀況和業績的好壞,決定向投資者支付報酬的多少,資本成本負擔比較靈活。
1.資本成本負擔較重
盡管股權資本的資本成本負擔比較靈活,但一般而言,股權籌資的資本成本要高於債務籌資。這主要是由於投資者投資於股權特別是投資於股票的風險較高,投資者或股東相應要求得到較高的報酬率。企業長期不派發利潤和股利,將會影響企業的市場價值。
2.容易分散企業的控制權
利用股權籌資,由於引進了新的投資者或出售了新的股票,必然會導致企業控制權結構的改變,分散了企業的控制權。控制權的頻繁迭變,勢必要影響企業管理層的人事變動和決策效率,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
3.信息溝通與披露成本較大
投資者或股東作為企業的所有者,有了解企業經營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等的權利。
⑹ 增發股票會稀釋股權嗎
定向增發會稀釋股權,而且是一定的。
因為定向增發是只有特定的個人和機構才能購買新股,所以對於原先持股股東來說,他們並不具有新發行股票的優先購買權。對此,他們只能被動接受上市公司稀釋後的股權。
定向增發是指向有限數目的資深機構(或個人)投資者發行債券或股票等投資產品,所以它也稱「定向募集」或「私募」。
拓展資料:
上市公司增發股票的一般條件是指上市公司採用不同增發股票方式都應當具備的條件。該條件有:
組織機構:
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獨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夠依法有效履行職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夠有效保證公司運行的效率、合法合規性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任職資格,能夠忠實和勤勉地履行職務,不存在違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行為,且最近36個月內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最近12個月內未受到過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
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人員、資產、財務分開,機構、業務獨立,能夠自主經營管理;最近12個月內不存在違規對外提供擔保的行為。
盈利能力:
上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計算依據;業務和盈利來源相對穩定,不存在嚴重依賴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情形;現有主營業務或投資方向能夠可持續發展,經營模式和投資計劃穩健,主要產品或服務的市場前景良好,行業經營環境和市場需求不存在現實或可預見的重大不利變化;
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穩定,最近12個月內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公司重要資產、核心技術或其他重大權益的取得合法,能夠持續使用,不存在現實或可預見的重大不利變化;不存在可能嚴重影響公司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項;最近24個月內曾公開發行證券的,不存在發行當年營業利潤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
財務狀況:
上市公司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嚴格遵循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最近3年及一期財務報表未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所涉及的事項對發行人無重大不利影響或者在發行前重大不利影響已經消除;
資產質量良好。不良資產不足以對公司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經營成果真實,現金流量正常。營業收入和成本費用的確認嚴格遵循國家有關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最近3年資產減值准備計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縱經營業績的情形;最近3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3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
⑺ 發行股票與發行債券籌資的相對優缺點
1、發行股票籌資的優缺點
優點:股權籌資是企業穩定的資本基礎,股權資本沒有固定的到期日,無需償還,是企業的永久性資本;股權籌資是企業良好的信譽基礎;股權資本不用在企業正常運營期內償還,不存在還本付息的財務風險。
缺點:資本成本負擔較重;容易分散企業的控制權,控制權的頻繁迭變,勢必要影響企業管理層的人事變動和決策效率,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信息溝通與披露成本較大。
2、發行債券籌資的相對優缺點
優點:資本成本較低,債券的利息允許在所得稅前支付,公司可享受稅收上的利益;可利用財務杠桿;保障公司控制權,持券者一般無權參與發行公司的管理決策;便於調整資本結構。在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以及可提前贖回債券的情況下,便於公司主動的合理調整資本結構。
缺點:債券通常有固定的到期日,需要定期還本付息,財務風險較高;發行債券的限制條件較長期借款、融資租賃的限制條件多且嚴格,從而限制了公司對債券融資的使用,甚至會影響公司以後的籌資能力;籌資規模受制約。
(7)發行股票容易分散控股權擴展閱讀:
發展企業債券籌資具有的現實意義
1、債券融資是企業資金需求的必要手段資金不足是目前企業普遍面臨的一個困難,其根源在於大量的資金需求與資金供給不足之間的矛盾。企業謀求發展導致資金需求量的大幅攀升。
2、改變現有的金融結構,優化資本結構。企業進行債券籌資增加了一個非常有效的渠道,能大量吸收個人與機構手中的儲蓄,使其轉化為投資,從而達到直接增加籌資比重,優化資本結構的目的。
3、有利於推動中小企業的發展。由於受股市擴容的限制,中小企業無法在股市上得到資金支持,依靠銀行貸款和政策無法解決。另一方面社會上存在著一批投資者,他們對投資高科技、高收益、高風險的企業有著濃厚的興趣。通過發行企業債券,吸納閑散資金投入中小高科技企業,是解決這些企業籌資的重要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