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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發上市發行股票數量

發布時間: 2023-07-21 07:11:07

⑴ 一個上市公司可以發行多少股票

:這個沒有具體的規定,股份公司股本總數是由公司改為股份公司時的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共估值多少錢,經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後的凈資產,按每股一元的面額確實總股本數。
具體的股票發行量則由幾個因素共同來決定:
一是公司原始股東願意出售的數量,比如原股東長期看好本企業,那麼發行的數量可能不會太多,因為發行太多可能會影響控股權;
二是中國證監會批準的額度,主要是根據企業的融資目的和規模來確定發行數量;
三是看市場的實際情況,包括一級市場上保薦人、主承銷商及承銷團的建議以及二級市場上股市的實際走勢,比如市場行情火爆,發行市盈率很高時,那麼就會選擇多發一些,多賺回一些發行溢價,反之則少發一些或者乾脆放棄發行。
上市公司增資發行的規定
增資發行的規定如下:(並未規定發行數量)增資發行(發行新股票增加資金)除應符合首次發行所需條件外,還應符合:①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所得資金的使用與其招股說明書中所述的用途相符,並且資金使用效果良好。②距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時間不少於12個月。③從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到本次申請期間沒有重大的違法行為。大多數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對上市公司在擁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數量的股東人數方面有著硬性規定總股本是指上市公司的所有股本數量,包括已上市流通的股本和未上市流通的股本。股本的數量沒什麼規定,也就是說,因為公司規模不同,凈資產是一定的,發行的股份數量越多,每股凈資產就越少。價格由市場決定,我們可以通過可以參考當時同行業類型股票的價格來分析。
確定一個公司發行股票數量的方法
根據注冊資本,確定發行下限.根據融資量,公司估值等和承銷商,確定具體發行數量;注冊資本就是股本,1億的注冊資本,就代表1億總股本。發行數量規定是不低於發行後股本總數的25%.1億股本,發行量基本在3500萬股以上;發行的部分是新增部分,不是公司出售原有股份.當然原來的控股權會被稀釋。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⑵ 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的數量是固定的嗎

隨著社會經濟不斷的發展,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尤其是針對於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的數量是固定的嗎?也是很多朋友對此表示非常疑惑的,實際上我們要知道,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的數目一般是固定的,尤其是針對首次發行的股票數量,都是有著明確的數目的,根本就不會隨著購買人數的變化而發生巨大的波動。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明顯的知道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的數量,在首次發行的時候是固定的,但是在後期的時候,很有可能是不固定的,這些東西是我們必須要知道的,也是我們必須要了解的。

⑶ 新上市的公司最多可以發行多少股票

要看你確定的最終股本是多少 一般不少於發行後股本的25%

如何確定總股本要看你最終的凈資產是多少 一般是一元凈資產對應一股 如果你凈資產是3000萬元 就是可以轉3000股

⑷ 上市公司首次發行股票,發行數量以及價格是怎樣定位的

上市公司首次發行股票,公司股票的發行數量和價格一般是根據計劃的募集的資金金額以及預計股票發行價來進行測算的,並且需要符合以下的要求:公司的股本總額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的股份應該達到發行後公司股份的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的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的股份應該達到發行後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十以上。因為發行股票的主要作用就是用來融資的,所以發行股票的時候會根據融資的規模和發行股票的數量來確定每股的價格的,同時還會根據上市公司的財務以及運營狀況來定位。

IPO和創業板和中小板的關系

1,中小板塊即中小企業板就是指流通盤大約1億以下的創業板塊,這是相對於主板市場而言的,因為有些企業的條件達不到主板市場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場進行上市。中小板市場是創業板中的一種過渡,在中國的中小板的市場代碼是以數字002開頭的。

2,創業板又叫做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內場,指的是主板之外的專為暫時無法上市的中小企業以及新興公司提供融資途徑以及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這是對主板市場的有效補給,並且在資本市場中占據著重要的位置。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的是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而且成立的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並不突出。創業板在2009年的10月23日正式開市。

3,IPO的全稱是首次公開募股,指的就是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ipo新股定價過程分成兩個部分,首先需要通過合理的估值模型估計上市公司的理論價值,其次需要通過選擇合適的發行方式來體現市場的供求,並最終確定股票的價格。

⑸ 上市公司發行股數怎樣確定

我國上市公司IPO時,總股本小於4億的,上市後社會公眾股占總股本比例要大於等於25%;總股本大於4億的,上市後社會公眾股占總股本比例要大於10%。根據目前發行的默認規律,發行量最好正好是25%和10%。
股票發行的介紹:
股票發行,一般就是公開向社會募集股本,發行股份,這種價格的高低受市場機制的影響極大,取決於公司的投資價值和供求關系的變化。如果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價格超過了票面金額,被稱為溢價發行,至於高出票面金額多少,則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確定,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這種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體制,就是發揮市場作用,由市場決定價格,但是受證券監管機構的監督。
股票發行的分類:
1、面值發行
面值發行是指按股票的票面金額為發行價格。採用股東分攤的發行方式時一般按平價發行,不受股票市場行情的左右。由於市價往往高於面額,因此以面額為發行價格能夠使認購者得到因價格差異而帶來的收益,使股東樂於認購,又保證了股票公司順利地實現籌措股金的目的。
2、時價發行
時價發行是指不是以面額,而是以流通市場上的股票價格( 即時價)為基礎確定發行價格。 這種價格一般都是時價高於票面額,二者的差價稱溢價,溢價帶來的收益歸該股份公司所有。
3、折價發行
折價發行是指發行價格不到票面額,是打了折扣的。折價發行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優惠性的,通過折價使認購者分享權益。
4、中間價發行
中間價發行是指股票的發行價格取票面額和市場價格的中間值。這種價格通常在時價高於面額,公司需要增資但又需要照顧原有股東的情況下採用。中間價格發行對象一般為原股東,在時價和面額之間採取一個折中的價格發行,實際上是將差價收益一部分歸原股東所有,一部分歸公司所有用於擴大經營。因此,在進行股東分攤時要按比例配股,不改變原來的股東構成。

⑹ 剛上市的公司股份數是怎麼確定的

根據公司的股份額。根據發行數量產生的,發行股票的多少要根據公司的規定與計劃。根據注冊資本,確定發行下限,根據融資量,公司估值等和承銷商,確定具體發行數量。公司的股本應在核定的股本總額范圍內,發行股票取得。 如果50億分成50億股(一般情況下不是這樣,但都是壓縮內股),將募集20億股,而發行量為20元。 20億/20發行1億股。 這1億股可以由原甲乙股東按原出資比例持有自己手中的,甲方手中有1億X-(X/50億),乙方相同。 也可以發行新的攤位。 甲乙雙方的股份還有50億,但總股份已達到51億。
拓展資料:公司的股本應在核定的股本總額范圍內,發行股票取得。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發行股票取得的收入與股本總額往往不一致,公司發行股票取得的收入大於股本總額的,稱為溢價發行;小於股本總額的,稱為折價發行;等於股本總額的,為面值發行。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 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根據證券法對股票上市條件的規定,(要上市的企業)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實踐中一般都按25%的比例,也就是在IPO上市的過程中,要有25%公開發行的股份,這25%的股份既包括公開發行的新股,也包括公司原股東按規定轉讓的老股。在不轉讓老股的情況下,根據公司IPO前的股份數就可以計算上市的股份數:原注冊資本(總股本)/3=發行的新股;原注冊資本(總股本)/75%=上市總股本。這個會在招股書里寫的很清楚,只需要把發行前股份和發行新股數加起來就行了。 在有老股轉讓的情況下,(公開發行新股數量+轉讓老股數量)/25%=上市總股本。
個人建議:一般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只佔總股本的25%~40%,一是證監會根據股市的承受力,不同意上市公司大額度發行的數量,二是上市公司也有防止惡意收購吧,特別是能源類的石油、礦山等國家不會讓上市公司的股份全流通的;但現在A股有很多事全流通的上市公司,這樣的全流通就沒有大小非解禁的問題;

⑺ 發行股時發行數量是怎麼確定的

發行股票的條件如下:

(一)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種,同股同權;

(三)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

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五;

(四)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五)發行人在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六)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7)首發上市發行股票數量擴展閱讀:

股票發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過程。新股票一經發行,經中間人或逕自進入應募人之手,應募人認購,持有股票,即成為股東。

這一過程一般沒有固定集中的場所,或由公司自己發行,較普通的是由投資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和經紀人等承銷經營。

發行股票有兩種情況: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發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資發行新股票。二者在發行步驟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創建新公司首次發行股票,須辦理一系列手續。

即由發起人擬定公司章程,經律師和會計師審查,在報紙上公布,同時報經主管機關經審查合格准予注冊登記,領取登記證書,在法律上取得獨立的法人資格後,才准予向社會上發行。

發行方式

綜述

股票在上市發行前,上市公司與股票的代理發行證券商簽定代理發行合同,確定股票發行的方式,明確各方面的責任。

包銷發行

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並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

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

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

代銷發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中間只委託證券公司代為推銷,證券公司代銷證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

股票上市的包銷發行方式,雖然上市公司能夠在短期內籌集到大量資金,以應付資金方面的急需。

但一般包銷出去的證券,證券承銷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級發行價或更低的價格收購,從而不免使上市公司喪失了部分應有的收獲。

代銷發行方式對上市公司來說,雖然相對於包銷發行方式能或獲得更多的資金,但整個酬款時間可能很長,從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時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