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發行普通股的優缺點
優點:
1.增強公司的信譽
2.能降低公司的風險
3.能增強公司經營的靈活性
4.沒有固定的利息負擔
5.沒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償還
缺點
1.資金成本較高
2.容易分散控制權
3.有可能降低原股東的收益水平
拓展資料
普通股:
即股息隨公司利潤的大小而增減的股票。是相對於優先股而言的。是股份有限公司最重要的一種股份,是構成股分公司資本的基礎,也是股票最普遍的一種形式。股份公
司初次發行的股票一般均為普通股。
普通股的股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業主類別,享有以下權利:
(1)對企業的經營參與權。普通股的股東一般有出席股東會議權、 表決權 、選舉權,可以選出公司的董事會或監事會,從而對公司的經營有一家的發言權。
(2) 盈餘分配權和資產分配權。普通股的股東在把公司紅利分派給優先股的股東之後,有權 享有公司分派的紅利;在公司解散或清算時,有權在公司的財產滯了其他債權人的請求 權之後,參與分配公司的財產。
(3)優先認股權和股份轉讓權。在優先認股權制度下, 現有的股東有權保持對企業所有權的現有百分比。如果公司增發普通股票,現有股東有 權優先購買新發行的股票,以維持其在公司的權益比例,等等。
同時,普通股股東對公 司經營狀承擔的風險較其他種類股票的股東大。一個典型的股份有限公司通常只有一種 普通股,如果有兩種以上普通股,並在選舉權、盈利和資產分配權、認股權等方面有所差別,則實際上其中一部分普通股已等同於優先股。
流通股股票是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及北京兩個法人股系統STAQ、NET上流通的股票。由於中國證監會在1992年10月成立,所以在此之前的股票上市都是由各證券交易系統自己審批的。而在此之後,所有股票的上市流通都統一歸口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
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場屬性的不同可分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
Ⅱ 普通股融資的優缺點
普通股票沒有任何的屆滿日期,其所籌資本是公司永久性資本,除非公司清算才需償還。因此,普通股本是公司資本中最為穩定的資金來源,它對保證公司最低的資金需求,促進公司長期持續穩定經營至關重要。
普通股籌資金的優點:
1、形成穩定長期佔用的資本。有利於增強公司的實力,為債務籌資提供基礎。
2、資本使用風險小,股本沒有固定的到期日,也不用支付固定利息。
3、籌資數額較大。
普通股籌資金的缺點:
1、普通股籌資成本較高。
2、利用普通股籌資容易使公司原有股東的參與淡化。
3、增發新的普通股股票,可能被投資者視為消極信號,從而導致股票價格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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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普通股籌資的優缺點
普通股籌資金的優點:
1、形成穩定長期佔用的資本。有利於增強公司的實力,為債務籌資提供基礎。
2、資本使用風險小,股本沒有固定的到期日,也不用支付固定利息。
3、籌資數額較大。
普通股籌資金的缺點:
1、普通股籌資成本較高。
2、利用普通股籌資容易使公司原有股東的參與淡化。
3、增發新的普通股股票,可能被投資者視為消極信號,從而導致股票價格下跌。
拓展資料:
普通股是享有普通權利、承擔普通義務的股份,是公司股份的最基本形式。普通股的股東對公司的管理、收益享有平等權利,根據公司經營效益分紅,風險較大。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後對企業盈利和剩餘財產的索取權。
它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一種基本形式,也是發行量最大,最為重要的股票。在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中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普通股是隨著企業利潤變動而變動的一種股份,是股份公司資本構成中最普通、最基本的股份,是股份企業資金的基礎部分。
普通股的基本特點是其投資收益(股息和分紅)不是在購買時約定,而是事後根據股票發行公司的經營業績來確定。公司的經營業績好,普通股的收益就高;反之,若經營業績差,普通股的收益就低。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資本構成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股份,亦是風險最大的一種股份,但又是股票中最基本、最常見的一種。在中國上交所與深交所上市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代表對一家公司資產的剩餘索取權,在履行了該企業的其他所有金融合同之後,普通股的所有者有權擁有剩餘的任何資產。
普通股持有人的權利為如下四點:
(1)持有普通股的股東有權獲得股利,但必須是在公司支付了債息和優先股的股息之後才能分得。普通股的股利是不固定的,一般視公司凈利潤的多少而定。當公司經營有方,利潤不斷遞增時普通股能夠比優先股多分得股利,股利率甚至可以超過50%;但趕上公司經營不善的年頭,也可能連一分錢都得不到,甚至可能連本也賠掉。
(2)當公司因破產或結業而進行清算時,普通股東有權分得公司剩餘資產,但普通股東必須在公司的債權人、優先股股東之後才能分得財產,財產多時多分,少時少分,沒有則只能作罷。由此可見,普通股東與公司的命運更加息息相關,榮辱與共。當公司獲得暴利時,普通股東是主要的受益者;而當公司虧損時,他們又是主要的受損者。
(3)普通股東一般都擁有發言權和表決權,即有權就公司重大問題進行發言和投票表決。普通股東持有一股便有一股的投票權,持有兩股者便有兩股的投票權。任何普通股東都有資格參加公司最高級會議即每年一次的股東大會,但如果不願參加,也可以委託代理人來行使其投票權。
(4)普通股東一般具有優先認股權,即當公司增發新普通股時,現有股東有權優先(可能還以低價)購買新發行的股票,以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百分比不變,從而維持其在公司中的權益。比如某公司原有1萬股普通股,而你擁有100股,佔1%,而公司決定增發10%的普通股,即增發1000股,那麼你就有權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購買其中1%即10股,以便保持你持有股票的比例不變。
Ⅳ 普通股籌資的優點包括
普通股籌資優點:沒有固定利息負擔;沒有固定到期日;籌資風險小;能增加公司的信譽;籌資限制較少;在通貨膨脹時普通股籌資容易吸收資金。
普通股籌資缺點:普通股的資本成本較高;會增加股東,可能會分散公司的控制權;信息披露成本大,也增加了公司保護商業秘密的難度;股票上市會增加公司被收購的風險。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普通股
普通股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
(4)剩餘資產分配權。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優先股
優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規定的普通種類股份之外,另行規定的其他種類股份,其股份持有人優先於普通股股東分配公司利潤和剩餘財產,但參與公司決策管理等權利受到限制。優先股股東可以按照約定的票面股息率,優先於普通股股東分配公司利潤。公司應當以現金的形式向優先股股票股東支付股息,在完全支付約定的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東分配利潤。
優先股相對於普通股。優先股在利潤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
(1)優先分配權。在公司分配利潤時,擁有優先股票的股東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東,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額的股利,即優先股的股利是相對固定的。
(2)優先求償權。若公司清算,分配剩餘財產時,優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註:當公司決定連續幾年不分配股利時,優先股股東可以進入股東大會來表達他們的意見,保護他們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