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網上發行的網上發行的方式
網上發行目前主要採取網上競價發行、網上定價發行和網上定價市值配售等三種方式。 競價發行在國外指的是一種由多個承銷機構通過招標競爭確定證券發行價格,並在取得承銷權後向投資者推銷證券的發行方式,也稱招標購買方式.它是國際證券界發行證券的通行做法。
在我國,網上競價發行是指主承銷商利用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以自己作為唯一的「賣方」,按照發行人確定的底價將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輸入其在交易所的股票發行專戶,投資者用作為「買方」在指定時間通過交易所會員交易櫃台以不低於發行底價的價格及限購數量,進行競價認購的一種發行方式。 網上定價發行是發行價格固定,採用證券交易所先進的交易系統來發行股票的發行方式。即主承銷商利用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按已確定的發行價格向投資者發售股票.我國目前廣泛採用此種方式。
網上定價發行具有新股網上競價發行的優點,不同之處有兩點;一是發行價格的確定方式不同.定價發行方式事先確定價格,而競價發行方式是事先確定發行底價,由發行時競價決定發行價。二是認購成功者的確認方式不同。定價發行按抽簽決定,競價發行按價格優先、同等價位時間優先的原則決定。 1)新股競價發行,須由主承銷商持中國證監會的批復文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經審核後組織實施。發行人至少應在競價實施前2-5個工作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及當地報刊上按規定要求公布招股說明書及發行公告。
2)除法律、法規明確禁止買賣股票者外,凡持有證券交易所股票賬戶的個人或者機構投資者,均可參與新股競買,尚未辦理股票賬戶的投資者可通過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及各地登記代理機構預先理登記,開立股票賬戶,並在委託競價申購前在經批准開辦股票交易業務的證券營業部存入足夠的申購資金。
3)投資者在規定的競價發行日的營業時間辦理新股競價申購的委託買入,其辦法類似普通的股票委託買入辦法,申購價格不得低於公司確定的發行底價,申購量不得超過發行公告中規定的限額,且每一股票賬戶只能申報一次。
4)新股競價發行申報時,主承銷商為唯一的賣方,其申報數為新股實際發行數,賣出價格為發行底價。
5)新股競價發行的成交(即認購確定)原則為集合競價方式。即對買入申報按價格優先、同價位時間優先原則排列,當某申報買入價位以上的累計有效申購量達到申報賣出數量(即新股實際發行數)時,此價位即為發行價。當該申報價位的買入申報不能全部滿足時,按時間優先原則成交。累計有效申報數量未達到新股實際發行數量時,則所有有效申報均按發行底價成交.申報認購的余數,按主承銷商與發行人訂立的承銷協議中的規定處理。
6)電腦主機撮合成交產生實際發行價格後,即刻通過行情傳輸系統向社會公布,並即時向各證券營業部發送成交(認購)回報數據。
7)新股競價發行結束後的資金交收,納入日常清算交割系統,由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將認購款項從各證券公司的清算賬戶中劃人主承銷商的清算賬戶;同時,各證券營業部根據成交回報列印「成交過戶交割憑單」同投資者(認購者)辦理交割手續。
8)競價發行完成後的新股股權登記由電腦主機在競價結束後自動完成,並由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以軟盤形式交與主承銷商和發行人。投資者如有疑義,可持有效證件及有關單據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及其代理機構查詢。
9)採用新股競價發行,投資人僅按規定交付委託手續費,不必支付傭金、過戶費、印花稅等其他任何費用。
10)參與新股競價發行的證券營業部,可按實際成交(認購額)的3.5‰的比例向主承銷商收取承銷手續費,由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每日負責撥付。 1)目前網上定價發行的具體處理原則為:
當有效申購總量等於該次股票發行量時,投資者按其有效申購量認購股票;
當有效申購總量小於該次股票發行量時,投資者按其有效申購量認購股票後,余額部分按承銷協議辦理;
當有效申購總量大於該次股票發行量時,由證券交易所主機自動按每1000股確定一個申報號,連序排號,然後通過搖號抽簽,每一中簽號認購I000股。
2)新股網上定價發行具體程序如下:
投資者應在申購委託前把申購款全額存人與辦理該次發行的證券交易所聯網的證券營業部指定的賬戶。
申購當日(T+0日),投資者申購,並由證券交易所反饋受理。上網申購期內,投資者按委託買入股票的方式,以發行價格填寫委託單,一經申報,不得撤單,投資者多次申購的,除第一次申購外均視作無效申購。
每一賬戶申購委託不少於1000股,超過l000股的必須是1000股的整數倍。每一股票賬戶申購股票數量上限為當次社會公眾股發行數量的千分之一。
3)申購日後的第一天(T+1日),由證券交易所的登記結算機構將申購資金凍結在申購專戶中,確因銀行結算制度而造成申購資金不能及時入賬的,須在T+1日提供通過中國人民銀行電子聯行系統匯劃的劃款憑證,並確保T+2日上午申購資金入賬。所有申購資金一律集中凍結在指定清算銀行的申購專戶中。
4)申購日後的第二天(T+2日),證券交易所的登記結算機構應配合主承銷商和會計師事務所對申購資金進行驗資,並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以實際到位資金(包括按規定提供中國人民銀行已劃款憑證部分)作為有效申購進行連續配號。證券交易所將配號傳送至各證券營業部,並通過交易網路公布中簽率。
5)申購日後的第三天(T+3日),由主承銷商負責組織搖號抽簽,並於次日(T+4日)公布中簽結果。證券交易所根據抽簽結果進行清算交割和股東登記。
6)申購日後的第四天(T+4日),對未中簽部分的申購款予以解凍。 1)投資者有申購權的上市流通證券僅限為上市流通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和可轉換債券三種(不含其他品種的流通證券及未掛牌的可流通證券),其中包含已流通但被凍結的高級管理人員持股。
2)上市流通證券的市值,按《招股說明書概要》刊登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計算的三種證券市值的總和確定。投資者同時持有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證券的,分別計算市值;各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只根據持有本所上市流通證券的市值配售新股。
3)投資者每持有上市流通證券市值10000元限購新股1000股,市值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賦予申購權,申購新股的數量應為1000股的整倍數;每一股票賬戶最高申購量不得超過發行公司公開發行總量的千分之一;每一股票賬戶只能申購一次,重復的申購無效。
4)投資者申購新股時,無需預先繳納申購款;但申購一經確認,不得撤銷。
5)證券交易所負責確認投資者的有效申購,並對超額申購、重復申購等無效申購予以剔除。
6)有效申購量確認後,按以下辦法配售新股:
當有效申購總量等於擬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的總量時,按投資者的實際申購量配售。
當有效申購總量小於擬向二級市聲投資者配售的總量時,按投資者實際申購量配售後,余額按照承銷協議由承銷商包銷。
當有效申購總量大於投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的總量時,證券交易所按1000股有效申購量配一個號的規則,對有效申購量連續配號。主承銷商組織搖號抽簽,投資者每中簽一個號配售新股1000股。
7)中簽的投資者認購新股應繳納的股款,由證券營業部直接從其資金賬戶中扣繳,因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不能認購的新股,視同放棄認購,由主承銷商包銷,證券營業部或其他投資者不得代為認購。
㈡ 股票公開發行時,什麼是網上、網下
網上發行是針對全體股民而言,可以在網上直接操作的。如果中簽,可以在股票上市的當天賣出,目前對於每個賬戶來說,網上發行是有數量限制的。
而網下發行,一般股民是不可以參與的,只有機構可以參與,同時,如果中簽,手中的股票必須在上市之後三個月之後才可以賣出,有三個月的禁售期,另申購數量並沒有限制。
㈢ 新股網上發行和新股網下發行有什麼區別
網上和網下申購在價格上沒有差異,這兩種申購主要是針對不同的申購者。
1、一般網上申購是針對散戶投資者,而網下申購是針對機構投資者。一般而言,網上申購占發行股份數的比例遠低於網下申購,基本上是5:5。
2、另外,在可上市時間上也相同,網上申購在股票上市當天即可賣掉,而網下申購的機構投資者在股票上市後也可當天賣出。
㈣ 什麼是股票的網上與網下發行
網下發行就是在還沒正式上市之前發行申購新股,網下發行是由機構投資者來申購的。是針對機構的。通俗的講,新股在ipo的時候,首先在網下賣出一部分股票給機構戶或者基金公司等,一般是大額申購。
網上發行就是利用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網路,新股發行主承銷商在證券交易所掛牌銷售,投資者通過證券營業部交易系統申購的發行方式。個體和機構戶都可以申購,上海最低申購額度是一千股,深圳是五百股。網上發行目前主要採取網上競價發行、網上定價發行和網上定價市值配售等三種方式。
(4)網下未發行股票能網上發行嗎擴展閱讀:
網上競價發行有以下優點:
1)市場性
證券市場是市場經濟的產物,應遵從市場的規律。競價發行正是將市場原則引入發行環節,通過市場競爭最終決定較為合理的發行價格。
2)連續性
由投資者競價產生的發行價格反映了市場供求的平衡點,與二級市場上的交易價格無多大的差別,因而競價發行保證了發行市場與交易市場價格的連續性,實現了發行市場與交易市場的平穩順利對接。
3)經濟性
大大減輕了發行組織工作的壓力,減少了許多不必要的環節,為社會節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資源。
4)高效性
競價發行由於藉助交易所遍布全國各地的交易網路,因此整個發行過程高效安全。競價發行的缺點是股價容易被機構大資金操縱,從而增大了中小投資者的投資風險。特別是發行規模較小的股票,發行價格被大資金操縱的可能性較大。
㈤ 股票申購的網上發行和網下發行有什麼區別
網上發行,就是投資者可在網上定價申購股票. 網下發行,就是採用網下向詢價對象詢價配售,簡稱「網下配售」 價格征詢的過程就叫詢價 中工國際本次發行採用網下向詢價對象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配售」)與網上採用資金申購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定價發行」)相結合的方式。
㈥ 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
(2016年1月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行為,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交易系統並採用網上按市值申購和配售方式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適用本細則。
第二章市值計算規則
第三條 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簡稱「市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投資者方可參與網上發行。
第四條 投資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資者為單位,按其T-2日(T日為發行公告確定的網上申購日,下同)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計算。
第五條 投資者的同一證券賬戶多處託管的,其市值合並計算。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多個證券賬戶的市值合並計算。
確認多個證券賬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的「賬戶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以T-2日日終為准。
融資融券客戶信用證券賬戶的市值合並計算到該投資者持有的市值中,證券公司轉融通擔保證券明細賬戶的市值合並計算到該證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第六條 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賬戶以及企業年金賬戶,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賬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按證券賬戶單獨計算市值並參與申購。
第七條 不合格、休眠、注銷證券賬戶不計算市值。
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
第八條 非限售A股股份發生司法凍結、質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限制的,不影響證券賬戶內持有市值的計算。
第九條 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持有市值按其證券賬戶中納入市值計算范圍的股份數量與相應收盤價的乘積計算。
第三章基本規則
第十條 根據投資者持有的市值確定其網上可申購額度,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
每一個申購單位為5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500股或其整數倍,但最高不得超過當次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過999,999,500股。
為保證申購的有序進行,深交所可根據市場情況和技術系統承載能力對申購單位、最大申購數量進行調整,並向市場公告。
第十一條 投資者可以根據其持有市值對應的網上可申購額度,使用所持深圳市場證券賬戶在T日申購在深交所發行的新股。深交所接受申購申報的時間為T日9_15-11_30、13_00-15_00。投資者在進行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投資者申購數量超過其持有市值對應的網上可申購額度部分為無效申購。各證券公司應當做好其投資者網上申購數量的前端監控。
對於申購量超過主承銷商確定的申購上限的新股申購,深交所交易系統將視為無效予以自動撤銷;對於申購量超過按市值計算的網上可申購額度,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對超過部分作無效處理。
第十二條 參與網上申購的投資者應自主表達申購意向,證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資者全權委託代其進行新股申購。
第十三條 參與創業板新股網上申購的投資者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有關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要求,對不符合相關要求但參與新股申購的,證券公司應當及時採取措施予以糾正。
第十四條 新股申購一經深交所交易系統確認,不得撤銷。
投資者參與網上申購,只能使用一個有市值的證券賬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隻新股申購的,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按深交所交易系統確認的該投資者的第一筆有市值的證券賬戶的申購為有效申購,對其餘申購作無效處理。
每隻新股發行,每一證券賬戶只能申購一次。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隻新股申購的,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按深交所交易系統確認的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
第十五條 不合格、休眠、注銷和無市值證券賬戶不得參與新股申購,上述賬戶參與申購的,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對其作無效處理。各證券公司應當做好上述證券賬戶的前端監控。
第十六條 T日有多隻新股發行的,同一投資者參與當日每隻新股網上申購的可申購額度均按其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市值確定。
第十七條 申購時間內,投資者按委託買入股票的方式,以發行價格填寫委託單。申購配號根據實際有效申購進行,每一有效申購單位配一個號,對所有有效申購單位按時間順序連續配號。
第十八條 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簽後,應依據中簽結果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對於因投資者資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棄認購的情況,結算參與人(包括證券公司及託管人等,下同)應當認真核驗,並在T+3日15:00前如實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申報。放棄認購的股數以實際不足資金為准,最小單位為1股,可不為500股的整數倍。投資者放棄認購的股票由主承銷商負責包銷或根據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事先確定並披露的其他方式處理。結算參與人對投資者放棄認購情況未認真核驗而發生錯報、漏報、申報不及時的,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該結算參與人承擔。
第十九條 結算參與人應在T+3日16:00按照新股中簽結果和申報的放棄認購數據計算的實際應繳納新股認購資金履行資金交收義務。因結算參與人資金不足而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該結算參與人承擔。
第二十條 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對新股認購實行非擔保交收。
結算參與人應使用其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立的資金交收賬戶(即結算備付金賬戶)完成新股認購的資金交收,並應保證其資金交收賬戶在T+3日16:00有足額資金用於新股認購的資金交收。
如果結算參與人在T+3日16:00資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認購的資金交收,則資金不足部分視為無效認購。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以下原則進行無效認購處理:同一日內有多隻新股進行認購的,按證券代碼從小到大進行無效處理;同一隻新股的認購,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按照投資者申購配號的時間順序,從後往前進行無效處理。無效認購處理的股數以實際不足資金為准,最小單位為1股,可以不為500股的整數倍。無效認購的股票將不登記至投資者證券賬戶,由主承銷商負責包銷或根據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事先確定並披露的其他方式處理。
第二十一條 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網上新股申購。
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結算參與人申報的投資者放棄認購數據,形成不得參與網上新股申購的投資者名單。
如上述投資者參與網上新股申購,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對其申購做無效處理。
放棄認購情形以投資者為單位進行判斷,即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其使用名下任何一個證券賬戶參與新股申購並發生放棄認購情形的,均納入該投資者放棄認購次數,不合格、注銷證券賬戶所發生過的放棄認購情形也納入統計次數。
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賬戶以及企業年金賬戶,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賬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按不同投資者進行統計。
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的新股只數計算。
第四章業務流程
第二十二條 T-2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計算所有深圳市場投資者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及可申購額度,並於申購日前一個交易日(T-1日)將可申購額度向各證券公司發送。
第二十三條 T日,投資者根據其持有的市值數據,在申購時間內通過與深交所聯網的各證券公司進行申購委託。
第二十四條 T日15:00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確認有效申購總量,按每申購單位配一個號,對所有有效申購按時間先後順序連續配號,直到最後一筆有效申購,並按以下原則配售新股:
(一)如有效申購量小於或等於本次網上發行量,不需進行搖號抽簽,所有配號都是中簽號碼,投資者按其有效申購量認購新股。
(二)如有效申購量大於本次網上發行量,則通過搖號抽簽,確定有效申購中簽號碼,每一中簽號碼認購一個申購單位新股。
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於T日盤後向各參與申購的結算參與人發送配號結果數據,各結算參與人應於T+1日向投資者發布配號結果。
第二十五條 T+1日,主承銷商在指定媒體公布中簽率,如有效申購量大於本次網上發行量,在公證部門的監督下,由主承銷商主持搖號抽簽,確認搖號中簽結果,並於T+2日在指定媒體上公布中簽結果。
第二十六條 T+1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於當日收市後向各參與申購的結算參與人發送中簽數據。結算參與人應據此要求投資者准備認購資金。
第二十七條 T+2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中簽結果進行新股認購中簽清算,並在日終向各參與申購的結算參與人發送中簽清算結果。結算參與人應據此准備認購資金。
第二十八條 T+2日日終,中簽的投資者應確保其資金賬戶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結算參與人應於T+3日8:30-15:00,通過D-COM系統將其放棄認購的部分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申報。
第二十九條 T+3日16:00,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對認購資金進行交收處理,結算參與人需保證其資金交收賬戶有足額資金用於新股認購的資金交收。結算參與人申報放棄認購的部分不進入資金交收環節。
截至T+3日16:00結算參與人資金交收賬戶資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認購資金交收的,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按照第二十條進行無效認購處理。
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於當日將認購資金劃至主承銷商的資金交收賬戶。
第三十條 T+4日,主承銷商在收到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劃轉的認購資金後,依據承銷協議將該資金扣除承銷費用後劃轉到發行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主承銷商應當於T+4日在指定媒體公布網上發行結果。
第三十一條 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新股認購資金交收結果完成網上發行股份登記。對於主承銷商根據第十八條及第二十條包銷或按其他方式處理的新股,網上發行結束後,主承銷商自行與發行人完成相關資金的劃付,由發行人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記申請,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據此完成相應股份的登記。
第五章網上發行與網下發行的銜接
第三十二條 對於公開發行2000萬股(含)以下且無老股轉讓計劃的,應通過發行人與主承銷商直接定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擬公開發行的股票全部向網上投資者直接定價發行。
對於通過向網下投資者詢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在T-1日前刊登網上、網下發行公告,按照既定比例安排網上網下發行。新股網上發行申購日與網下發行申購日為同一日。
第三十三條 對於通過網下初步詢價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均按照定價發行方式進行。
對於通過網下累計投標詢價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參與網上發行的投資者按詢價區間的上限進行申購。
第三十四條 凡參與新股網下發行報價或申購的投資者,不得再參與該只新股的網上申購。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主承銷商提供的已參與網下發行報價或申購的投資者名單對其網上申購作無效處理。投資者有多個證券賬戶的,以其在網下發行電子平台報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的關聯賬戶為依據。
第三十五條 如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擬在網上與網下發行之間安排回撥,應在網上申購完成當日通知深交所;未在規定時間內通知深交所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根據發行公告確定的網上、網下發行量進行股票配售。
第三十六條 股份登記完成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新股《證券登記證明》交發行人。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 投資者應根據中國結算相關規定管理其證券賬戶。
因使用多個證券賬戶申購同一隻新股、同一證券賬戶多次申購同一隻新股、無市值證券賬戶申購新股,以及因申購量超過可申購額度,導致部分申購無效的,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第三十八條 對同一隻新股發行,參與網下發行報價或申購的投資者再參與網上新股申購,導致其網上申購無效的,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第三十九條 證券公司因違反第十二條規定接受投資者全權委託代其進行新股申購的,由證券公司承擔相關責任。
第四十條 結算參與人違反本細則的,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可按照《證券登記結算業務參與機構自律管理措施實施細則》等規定,採取相應的自律管理措施。
第四十一條 深交所可以對證券公司進行現場或非現場檢查,發現證券公司違反本細則規定的,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視情況採取自律監管或紀律處分措施。
第四十二條 發行人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發行股票,深交所不向發行人收取手續費。
第四十三條 本細則由深交所和中國結算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14年5月9日發布的《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按市值申購實施辦法》(深證上[2014] 158號)同時廢止。本細則施行前發布的其他相關規定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准。
㈦ 新股申購的網下發行和網上發行是怎麼回事
"網上申購"就是通過證券交易所網上交易系統進行的公開申購。任何持有證券交易賬號的個人或機構都可以參與此申購。 網上申購新股和平時買賣股票一樣,可通過營業部電話委託、營業部終端自助委託或者網上委託進行。要注意記住新股申購代碼,滬市新股申購起點為1000股,超過1000股應為1000股的整數倍;深市新股申購現在一般起點為500股,超過500股應為500股的整數倍。
網下申購又叫網下配售,是指不在股票交易網內向一些機構投資者配售股票,這部分配售的股票上市日期有一個鎖定期限。規定的鎖定期限是三個月。
㈧ 全網發行股票和非全網發行的區別
全網發行股票比非全網發行的股票低一半。
1、全網發行的意思就是全部在網上申購,沒有網下申購,通常是指發行量小於2000萬的股票。全網發行的股票籌碼幾乎都在散戶手中,所以中簽率比網上網下發行的股票低一半,一般只有散戶賣出股票後漲停板才會被打開。
2、網上發行的意思就是將所需發行的股票公開在股票交易系統上發行。另外一種發行方式叫網上和網下發行,網下發行就是指一般都是一些機構認購,因此在股票上市後,機構可以利用龐大的資金將股票拉升或打壓,因此對散戶來說是極為不利的事情。
3、而網上發行,幾乎全部籌碼都在散戶手中,等到股價上漲到一致的時候,再統一賣出。這樣中小投資者獲得的收益就會更多。根據過往發行方式來看,中小投資者網上發行的收益比網下發行獲利大。
4、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5、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能在社會上的證券交易機構上市買賣,只能在公司內部有限度地轉讓,價格波動小,風險小,適合於公眾的心理現狀。如果不是這樣,而是一下子在社會上推出大量的公開上市股票,那麼,股民們在心理准備不足、認識不高的情形下,很容易出現反常行為,從而影響社會的穩定。
作用
一、提高公眾的股票投資意識。就全國而言,人們的金融意識、投資意識還不高,對股票這種既不還本、收益又無一定,風險較大的證券認識不足,有的甚至將股票與債券混為一談。實行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做法,投資者對投資效果看得見,摸得到,有利於擴大股票和股票市場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培養公眾的投資意識,為股票市場的發展奠定有益的基礎。
二、充實企業自有資本金。企業自有資本金過少,技術改造難以實現,設備老化、工藝落後的現象遲遲不能改變,大大限制了企業自我發展。發行股票則可以迅速集聚大量資金,既能充實企業自有資本金,又能節省財政資金。在大規模公開發行股票尚有一定難度情況下,有計劃發展非公開發行股票無疑是一個有利的選擇。
三、增加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內部職工參股幾乎適合於各種公司,而職工參股後,其所獲紅利與公司效益掛鉤,風險共擔,利益同享,並能通過股東代表參與公司管理,可以使職工更加關心公司的生產和發展,與公司同呼吸共命運,提高勞動生產率;也使公司的管理多了一種經濟手段,有助於提高公司的凝聚力,調動職工積極性。
四、有利於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