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果犯了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應該如何處罰
法律分析:1、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2、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司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製作虛假的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發行股票或者公司債券的;
責令停止發行,退還所募資金及其利息,處以非法募集資金金額l%以上5%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百零七條 製作虛假的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發行股票或者公司債券的;
責令停止發行,退還所募資金及其利息,處以非法募集資金金額l%以上5%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㈡ " 欺詐發行股票罪" 怎麼處罰
欺詐發行股票罪的懲罰: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後果特別嚴重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應當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六十條
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等發行文件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存托憑證或者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簡春證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仿態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後果特別嚴重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實施前款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後果特別嚴重或者有其他特別嚴攔大耐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罰金。
㈢ 欺詐發行股票罪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法律分析:欺詐發行股票罪的刑事責任是: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欺詐發行股票罪,是指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數額巨大、後果嚴重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㈣ 欺詐發行股票罪如何處罰
欺詐發行股票罪既遂的量刑:
1、犯此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單位犯此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六十條
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㈤ 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是指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
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應予追訴:
1、發行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
2、偽造、變造國家公文、有效證明文件或相關憑證、單據的;
3、利用募集的資金進行違法活動的;
4、轉移或者隱瞞所募集資金的;
5、其他後果嚴重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六十條 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是指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勘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
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㈥ 一般欺詐發行股票罪是怎麼處罰的
法律分析:一般欺詐發行股票罪的處罰:1、自然人犯此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單位犯此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條 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等發行文件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存托憑證或者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後果特別嚴重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實施前款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後果特別嚴重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