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按面值發行被稱為什麼
股票按面值發行被稱為平價發行。平價發行也稱為等額發行或面額發行,是指發行人以票面金額作為發行價格。發行價格總是圍繞票面價值上下波動。當發行價格低於票面價值時,為折價發行;發行價格高於票面價值時,為溢價發行;只有當發行價格等於票面價值時,才是平價發行。
拓展資料:
股票投資注意事項
1.股票價格。購買股票時要觀察的第一件事是每隻股票的價格。這不僅決定了自己是否負擔得起該股票投資,還決定了購買每種證券的數量。如果自己是通過經紀人購買股票,則平均每購買一股股票就需要支付一定的傭金。如果自己認為股價可能會下跌,則可以與經紀人訂立限價單以減少可能的損失。
2.收益。即使自己負擔得起某隻股票,也不意味著該證券值得購買。因為如果自己認為該企業將來會獲得高利潤,則100元的股票可能會顯得便宜。相反,如果每股2元的股票是來自預期收入的,那麼預期影響變化就會受到影響到公司,那麼成本就可能太高。當自己購買股票時,是希望分享公司所賺取的利潤。股票的表現與這些收益以及公司是否產生所期望的利潤有關。
3.股利。當自己購買股票時應該先查找這些公司是否有向投資者支付股息的歷史。這是公司在有足夠現金儲備的前提下可以選擇向股東支付現金。即使股票下跌一段時間,股息也可以為自己提供一定的收益。並且需要注意公司是否有提高股息金額的歷史。
4.股票風險。如果自己要購買大量股票,應該要倆接公司交易所在行業的市場風險。例如,當股票市場紅火並且經濟發展時,所有股票可能看起來都在賺錢。當經濟發生變化時,消費者延遲消費,或者技術公司的產品未達到預期的效果時,公司就可能會面臨收入損失的風險,這會導致該公司股價下跌。所以在大量購買某隻股票時需要了解該股票的潛在風險。
5.股票走勢。自己可以通過在金融網站上輸入股票相關的股票代碼了解股票的價格,還可以觀察其過去52周的最高和最低點。
『貳』 股份公司在發行股票時以票面金額為發行價格可以嗎
法律分析:股份公司在發行股票時以票面金額為發行價格可以。按照票面金額發行的,叫平價發行;超過票面金額的,叫溢價發行;低於票面金額的叫折價發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七條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叄』 在採用面值發行股票的情況下,企業應將發行收入全部記入什麼科目,支付的發行費
借:銀行存款
貸:股本(按每股股票面值×發行的股數)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實際收到的金額與企業投資者在企業股本中所佔份額的差額)
『肆』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價格,是以票面價額確定,還是按票面價額發行
股票發行價格,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新股票的價格。在確定股票發行價格時,可以按票面金額確定,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確定,但不得以低於票面金額的價格發行。 股票發行,一般就是公開向社會募集股本,發行股份,這種價格的高低受市場機制的影響極大,取決於公司的投資價值和供求關系的變化。如果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價格超過了票面金額,被稱為溢價發行,至於高出票面金額多少,則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確定,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這種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體制,就是發揮市場作用,由市場決定價格,但是受證券監管機構的監督。 在股票發行價格中,溢價發行或者等價發行都是允許的,但是不允許以低於股票票面的價格發行,又稱折價發行,因為這種發行價格會使公司實有資本少於公司應有的資本,致使公司資本中存在著虛數,不符合公司資本充實原則;另一方面,公司以低於票面金額的價格發行股票,實際上就意味著公司對債權人有負債行為,不利於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溢價發行股票,就是以同樣的股份可以籌集到比按票面金額計算的更多的資金,從而增加了公司的資本,因此,以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溢價款列入公司資本公積金,表現為公司股東的權益,即所有權歸屬於投資者。
『伍』 在我國,股票可以按面值發行,也可以溢價或折價發行。這句話哪兒錯了我記得很多題都是溢折價相關的題啊
股票溢價或折價,與面值是兩個不同范疇的概念。股票面值只是股票票面標注的價格,一般是每股對應的注冊資金(即1元)。而溢價或折價是指超過或低於每股對應的凈資產,溢價是指發行價超過每股凈資產、折價就是發行價低於每股凈資產。可見把「股票可以按面值發行,也可以溢價或折價發行」兩句話放在一起說,就在邏輯上混淆了概念,雖然每一句話都是正確的,但放在一起就不正確了
一;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二;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股票是股份制企業(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東)擁有公司資產和權益的憑證。上市的股票稱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級市場)自由買賣。非上市的股票沒有進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買賣,稱非上市流通股。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標准、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三;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金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
『陸』 為什麼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
答:因為是法律規定的
按證券法規定,股票可溢價發行,也可平價發行,但不得折價發行,即股票發行價格可以高於票面金額也可等於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股票的發行價格由證交所專家根據上市公司申請和上市部資產評估綜合給出的一個比較合理比較穩定的價格,如果交易價格低於該發行價格上市部所募集資金將不利於該公司發展,而高過票面金額過多則會形成泡沫結構,不利於社經濟制度的建設,所以相關條例明確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柒』 股份公司在發行股票時以票面金額為發行價格可以嗎
可以。
我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照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按照票面金額發行的,叫平價發行;超過票面金額的,叫溢價發行;低於票面金額的叫折價發行。
在我國,股票幾乎都是溢價發行的。股票的實質是將公司的凈資產分割為等份,向公眾出售。舉個例子,某公司共有1億元的資產,發行1億元的股票,每股票面價值為1元,這樣總股本就是1億元。發行時價格為2元/份,共收到2億元,多出來的1億元,就屬於股本溢價,會列入公司的資本公積金。
我國和日本等一些東亞國家,都規定股票的發行價格不能低於票面金額折價發行。這主要是因為如果股票的發行價格低於票面金額,收到的錢就會少於凈資本,會損害大股東的利益。
『捌』 股份公司按面值發行股票時,其發行費用應計入——賬戶
發行費用的處理: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發生的手續費、傭金等交易費用,應從溢價收入中抵扣,沖減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無溢價發行股票或溢價金額不足以抵扣的,應將不足抵扣的部分沖減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玖』 按面值發行的股票其發行費用做什麼處理
從財務處理上而言,2010年6月23日,中國證監會會計部發布的《上市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監管問題解答(2010年第一期,總第四期)》(以下簡稱《問題解答》)中對上市公司在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發生的各種交易費用及其他費用,應如何進行會計核算的解答中規定,上市公司為發行權益性證券發生的承銷費、保薦費、上網發行費、招股說明書印刷費、申報會計師費、律師費、評估費等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直接相關的新增外部費用,應自所發行權益性證券的發行收入中扣減,在權益性證券發行有溢價的情況下,自溢價收入中扣除,在權益性證券發行無溢價或溢價金額不足以扣減的情況下,應當沖減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發行的廣告費、路演及財經公關費、上市酒會費等其他費用應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財會[2010]25號文件第七條上市公司對因發行權益性證券而發生的有關費用進行會計處理也作出如下特別規定,即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包括作為企業合並對價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發生的審計、法律服務、評估咨詢等交易費用,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4號》和《企業會計准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但是,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發生的廣告費、路演費、上市酒會費等費用,應當計入當期損益,並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上所及,《問題解答》與財會[2010]25號文件皆對因發行權益性證券而發生的有關費用作出了應區分上述兩種情形進行財務處理,而不能將股票發行費用完全從發行收入中沖減。也就是說《問題解答》及財會[2010]25號文件對股票發行費用的處理是分兩步處理,即直接歸屬於發行權益工具新增外部費用從發行收入中處理,其他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後一種處理的結果從財務層面上而言則將直接導致上市公司利潤的減少,也進而影響上市公司的「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