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發行和股票上市的區別是什麼
概念不同:
首先股票發行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籌資或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份或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
股票的發行包括設立發行和新股發行兩種。股票的設立發行:指為使公司成立以募集到法定資本數額為目的的股份發行。是指公司在設立過程中發行股份,也是公司第一次發行股份。
股票上市是指己經發行的股票經證券交易所批准後,在交易所公開掛牌交易的法律行為。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經過承銷商輔導一段時間,報經交易所實地審查通過,其股票即可掛牌上市。股票上市,是連接股票發行和股票交易的「橋梁」。在我國,股票公開發行後即獲得上市資格。
拓展資料:
股票市場可以分為一級市場(發行市場)和二級市場(交易市場),我們在證券公司交易的股票是在交易所成交的,屬於二級市場。實務上看發行新股和新股上市的區別在於,有沒有進入流通。
發行可以是發行流通股也可以是非流通,發行了不見得就是進入流通領域(二級市場);上市是股票進入流通領域(二級市場),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可以通過交易所的交易系統進行交易。
再換一個角度說,發行是在股票一級市場,是指拿錢認購上市公司的股份,交易主體是買方和上市公司之間;上市是股票的二級市場,訪到交易所來交易,交易主體是買方和賣方之間,不涉及上市公司。股票首發(首次發行)只能申購(買入),股票上市則可以自由買賣。
已經公開發行的股票須符合一定條件才能上市交易;而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以說,上市公司概念真包含於股份有限公司概念里。
兩者都可以發行股票。股票分記名和不記名股票,發行方式有公開和非公開發行,排列組合一下,可以有很多種。
現在所謂的「炒股」,炒的是屬於公開發行的記名股票,也只有這種股票可以上市掛牌交易,其他只能依法轉讓而不能上市買賣。所以股份有限公司或上市公司都可以發行很多種股票,區別在於上市公司永遠比股份有限公司多了一種:可以上市買賣的股票。
2. 股票發行與上市有什麼區別
股票發行是上市公司通過證監會給自己一個代表身份的憑證通過這個證明上市發行股票
3. 股票發行和股票上市有什麼聯系和區別
股票發行有三重意義 1.設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發行,但未公開發行 2.公司股票開始公開發行,但未上市 3.公司股票掛牌上市之後,發行新股上市 至於股票上市,即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經過承銷商輔導一段時間,報經交易所實地審查通過,其股票即可掛牌上市。此後,買賣該公司股票,必須經過集中市場撮合的公開手續。 由以上說明可知,股票發行和股票上市的關系與聯系。
4. 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和上市區別
在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和上市的區別是掛牌不是上市,上市可以掛牌。
掛牌是指通過股份代理轉讓系統,即「國家高新區試點園區」上市交易的非上市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交易主要通過雙方獨立查詢完成。
新股不能與上市同時發行,只能在上市後發行,目前,新增目標不超過20個。所以新股的上市必須要向公眾發行,不用擔心。
拓展資料:
股票不僅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而且是出具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發行給各股東的一種證券,作為所有權憑證,以籌集資金,取得分紅和紅利。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它可以轉讓和交易。股東可以與其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應承擔公司經營失誤造成的風險。
每一股代表股東對企業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個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股代表公司的平等所有權。每位股東所擁有的公司的所有權份額,取決於其持有的股份在公司總股本中的比例。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組成部分,可以轉讓和交易。是資本市場主要的長期授信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出資。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 它是股份公司在募集資金時向其投資者發行的一種股票。 它代表其持有人(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 股份的購買也是企業業務購買的一部分,可以與企業共同發展壯大。
該所有權是一項綜合性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參與公司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股息差額等,但共同承擔公司經營失誤造成的風險。 獲得固定收益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而股利分配是股票投資者固定收益的主要來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公開發行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繳股本總額。 (2014年新公司法實施後,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均取消了對最低注冊資本的限制)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有更高規定的,其規定為准。
股票買進和賣出都要收手續費.,買進和賣出傭金由各證券商自定。印花稅:3‰ (2008年印花稅下調,單邊收取1‰)。另外上海每1000股收取1元的過戶費,不足1元時收1元。深圳不收過戶費。上海 委託費5元(按每筆收費),深圳不收委託費。
5. 掛牌和上市有什麼區別
經過很多資料的查證,針對這個問題第一路演小編為大家做一下總結。
我國的《公司法》關於上市是這么定義的:上市公司是指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交易所是場內市場,也就是說,不在場內市場上交易的股份公司只能叫做掛牌公司。由此,一切在場外市場(包括新三板、區域性股權市場等)上掛牌的公司,都不能叫做「上市公司」,而只能叫做「掛牌公司」。
簡而言之:掛牌公司是指注冊地在境內、股票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與上市公司相對;是公眾公司的一類。掛牌條件是:「(一)為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二)有健全的公司組織結構;(三)登記託管的股份比例不低於可代辦轉讓股份的50%;(四)中國證券業協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我國,上市分為中國公司在境內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A股或B股)、中國公司直接到香港或境外證券交易所上市(如過期在香港上市的H股,中國各省市、中央機關在香港注冊的窗口企業在香港上市的紅籌股),以及中國公司簡介通過海外設立的離岸公司並以該離岸公司的名義在境外證券交易所「紅籌上市」三種方式。其他的,股份公司在場外市場掛牌的就都不叫上市了,只能叫掛牌。
6. 關於掛牌和ipo的區別是什麼
嚴格意義上講,掛牌和上市是兩個不同的概念,ipo與上市的概念則聯系更緊一些。在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體系裡,一般在場外市場公開轉讓交易叫「掛牌」,主要包括新三板和地方股權交易所,掛牌的企業稱為「非上市」公眾公司。股票在滬深交易所公開交易的企業叫上市。ipo是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嚴格意義上講是指上市前公開發行股票那個程序,國內一般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連起來說。ipo和掛牌基本上是沒有關系的,因為掛牌企業在掛牌時是不允許公開發行的,只能定向發行。要公開發行需要證監會核准,公開發行後也就不能在原掛牌交易所交易了,必須摘牌,轉到滬深交易所上市。
7. 關於股票發行與上市區別
股票發行是指公司為了募集股本而出售或分配自己的股份的行為。股票的發行包括設立發行和發行新股兩種。(1)股票的設立發行:指公司在設立過程中發行股份, 是公司第一次發行股份。它又可以分為發起設立發行和募集設立發行兩種。(2) 股票的發行新股:指公司在成立之後為進一步增加資本投資而發行股份。這是繼公司第一次發行股份以後的各次發行。發行新股的方式兩種:公開發行和不公開發行。
股票上市是指己經發行的股票經證券交易所批准後,在交易所公開掛牌交易的法律行為,股票上市,是連接股票發行和股票交易的「橋梁」。在我國,股票公開發行後即獲得上市資格。
股票發行有三重意義
1.設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發行,但未公開發行
2.公司股票開始公開發行,但未上市
3.公司股票掛牌上市之後,發行新股上市
8. 公司掛牌和上市的區別
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一家公司成為上市公司,我們撐為首次掛牌。程序有三
1.他要先申請股票公開發行
2.他要接受承銷商輔導
3.他要向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獲准
首先,講發行
1.證券發行的管理制度有審批制和核准制
2.發行方式:
按發行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為公募發行與私募發行;
按有無發行中介,可以分為直接發行和間接發行;
按發行目的不同,可分為初次發行和增資發行。
第二,講初次發行的條件
1.其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其發行的普通股限於一種,同股同權;
3.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分35 %;
4.發行前一年末,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不低於30%,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占其所折股本數的比例不得高於 20%;
5.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 5000萬元;
6.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25%,擬發行股本超過4億元的,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的比例,但最低不得少於擬發行股本總額的15%;
7.發起人在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8.近3年連續盈利等。
第三,講上市輔導
股票發行與上市輔導,指有關機構對擬發行股票並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的規范化培訓、輔導與監督。發行與上市輔導機構由符合條件的證券經營機構擔任,原則上應當與代理該公司發於票的主承銷商為同一證券經營機構。輔導的內容
①培訓 ②資產重組,界定產權關系。
③制定公司章程,建立規范的組織機構
④協助公司進行帳務調整
⑤協助公司制定籌措資金的使用計劃
⑥協調各中介機構。
第四,印發招股說明書
招股說明書是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時,就發行關事項向公眾作出披露、並向特定或非特定投資人提出購買或銷售其股票的要約或要約邀請的法律文件。
第五,路演(Road show)
路演特指股票發行推介會,是境外上市公司慣常採用的用來溝通投資者與股東關系的方式。路演(Road show)也有人譯做「路游」,是股票承銷商幫助發行人安排的
發行前的調研活動。
第六,證券承銷的具體方法
主要有包銷和代銷兩種。根據證券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我國證券承銷業務可以採取代銷或者包銷的方式
並且,向社會公開發行證券的票面總值超過5000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共同承銷。證券包銷與證券代銷的區別
①承銷人所處的法律地位不同
②承銷人的風險和報酬不同
③包銷和代銷分別適用不同的發行人
④發行人實行包銷和代銷各有利弊
第七,股票上市的條件
(1)其股票經批准已經公開發行。
(2)發行後的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持有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個人股東不少於1000人。個人持有的股票面值總額不少於人民幣1000萬元。
(4)社會公眾股不少於總股本的25%。公司總股本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眾股的比例不少於 15%。
(5)公司最近3年財務報告無虛假記載,最近3年無重大違約行為。
(6)證券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總結上市程序;上市申請程序示意
1.公司上市申請
2.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批准
3.訂立上市協議書
4.股東名錄備案
5.披露上市公告書
6.掛牌交易
以上所有程序,強烈建議您找專業的證券承銷商做細部諮詢,有些法規三不五時就微調,但基本框架是不太會變的。承銷費用不便宜,貨比三家不吃虧。除非您的貴公司想到海外發行股票、ADR、GDR或ECB,否則本國或台灣的證券商就非常夠專業,千萬別被外商銀行惚誘了,有些超會畫虎濫(Tiger's LP)的
9. 股票掛牌跟上市有什麼區別
你好,掛牌不是上市。上市即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PublicOfferings,IPO)指企業通過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向投資者增發股票,以期募集用於企業發展資金的過程。上市前必須向公眾發行新股。
掛牌指非上市公司,通過股份代辦轉讓系統即國家高新區「新三板」試點園區掛牌交易。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交易主要通過交易雙方自主詢價完成。不能在掛牌同時發行新股,只能在掛牌後定向增發(目前規定不超過20個增發對象)。
新三板是中國證監會主導的、統一監管下的全國性場外市場,利用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主要參與中介機構是證券公司。產權交易所由地方政府主導,是指供產權交易雙方進行產權交易的場所,如天津股權交易所中心,上海股權交易託管中心等。新三板與地方產權交易市場都是建立全國統一場外交易市場的組成部分。
兩者的區別如下:
1、交易標的不同。
新三板是純粹的股權交易平台,交易標的是**村科技園去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產權交易所則沒有區分資產與股權的概念,交易標的包含股權,也涉及知識產權、技術產權、金融業產權等企業資產。所以嚴格意義來講,產權交易所並不能被視為我國的證券市場的一部分,目前只能歸其「場外交易市場」。
2、掛牌公司不同。
新三板的掛牌公司一定是符合條件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產權交易所的交易主體並無此要求,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甚至擁有經營性國有資產的事業單位,都可以成為交易主體。
3、管理機構不同。
新三板目前由中國證券業協會監管;產權交易所的監管單位為個地方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4、交易制度不同。
新三板的交易制度是按照「證券公司代辦股份報價轉讓制度」,即由買賣雙方在協商議價後,再通過證券公司的委託報價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清算交割平台完成交易;產權交易所實際上只是一個由國有資產主管機構監管的交易所,並不存在交易系統,也不需要線上交易,只需要在監管部門的督導下完成產權交易即可。
5、交易監管規則不同。
新三板的監管規則在掛牌公司治理結構、信息披露、財務數據等方面都比照了上市公司的要求,只是在具體標准上有所降低;產權交易所的監管規則由各地主管部門制定,通常沒有太多限制,只是對國有資產的轉讓有嚴格的評估標准和評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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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掛牌上市和上市有什麼區別
掛牌和上市是什麼意思,二者有什麼區別
掛牌不是上市。上市即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PublicOfferings,IPO)指企業通過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向投資者增發股票,以期募集用於企業發展資金的過程。上市前必須向公眾發行新股。
掛牌指非上市公司,通過股份代辦轉讓系統即國家高新區「新三板」試點園區掛牌交易。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交易主要通過交易雙方自主詢價完成。不能在掛牌同時發行新股,只能在掛牌後定向增發(目前規定不超過20個增發對象)。
新三板是中國證監會主導的、統一監管下的全國性場外市場,利用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主要參與中介機構是證券公司。產權交易所由地方政府主導,是指供產權交易雙方進行產權交易的場所,如天津股權交易所中心,上海股權交易託管中心等。新三板與地方產權交易市場都是建立全國統一場外交易市場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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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的區別如下:
1、交易標的不同。
新三板是純粹的股權交易平台,交易標的是科技園去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產權交易所則沒有區分資產與股權的概念,交易標的包含股權,也涉及知識產權、技術產權、金融業產權等企業資產。所以嚴格意義來講,產權交易所並不能被視為我國的證券市場的一部分,目前只能歸其「場外交易市場」。
2、掛牌公司不同。
新三板的掛牌公司一定是符合條件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產權交易所的交易主體並無此要求,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甚至擁有經營性國有資產的事業單位,都可以成為交易主體。
3、管理機構不同。
新三板目前由中國證券業協會監管;產權交易所的監管單位為個地方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4、交易制度不同。
新三板的交易制度是按照「證券公司代辦股份報價轉讓制度」,即由買賣雙方在協商議價後,再通過證券公司的委託報價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清算交割平台完成交易;產權交易所實際上只是一個由國有資產主管機構監管的交易所,並不存在交易系統,也不需要線上交易,只需要在監管部門的督導下完成產權交易即可。
5、交易監管規則不同。
新三板的監管規則在掛牌公司治理結構、信息披露、財務數據等方面都比照了上市公司的要求,只是在具體標准上有所降低;產權交易所的監管規則由各地主管部門制定,通常沒有太多限制,只是對國有資產的轉讓有嚴格的評估標准和評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