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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股票的會計處理

發布時間: 2022-01-16 01:17:23

⑴ 股票發行費用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金額)

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註:股本金額為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總額的乘積計算的金額。

公司的股本應在核定的股本總額范圍內,發行股票取得。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發行股票取得的收入與股本總額往往不一致,公司發行股票取得的收入大於股本總額的,稱為溢價發行;小於股本總額的,稱為折價發行;等於股本總額的,為面值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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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分錄方法:層析法

層析法是指將事物的發展過程劃分為若干個階段和層次,逐層遞進分析,從而最終得出結果的一種解決問題的方法。利用層析法進行編制會計分錄教學直觀、清晰,能夠取得理想的教學效果,其步驟如下:

1、分析列出經濟業務中所涉及的會計科目。

2、分析會計科目的性質,如資產類科目、負債類科目等。

3、分析各會計科目的金額增減變動情況。

4、根據步驟2、3結合各類賬戶的借貸方所反映的經濟內容(增加或減少),來判斷會計科目的方向。

5、根據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記賬規則,編制會計分錄。

此種方法對於學生能夠准確知道會計業務所涉及的會計科目非常有效,並且較適用於單個會計分錄的編制。

⑵ 公司發行股票時怎麼做會計分錄

發行股票時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金額)

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註:股本金額為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總額的乘積計算的金額。

例:雲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4月16日首次公開發行股票15000萬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發行價格9.4元。本次股票發行由中海證券公司保薦並傳銷,其按發行收入的3%收取承銷費。

4月20日,股票發行費用直接沖減股本溢價後入賬

借:銀行存款136770

貸:股本 15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121700

註:15000=136770/(1-3%)/9.4

(2)發行股票的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發行股票的後續計量

公司採用收購本公司股票方式減資時

1、支付款超過面值總額的部分,依次減少資本公積和留存收益

借:庫存股

貸:銀行存款/現金

借:股本(股票面值)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庫存股

2、購回股票支付的價款低於面值總額

借:庫存股

貸:銀行存款/現金

借:股本(股票面值)

貸:庫存股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⑶ 關於發行股票的會計分錄

按市價發行:借:銀行存款 14,800,000.00 貸:股本 10,000,00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4,800,000.00發行費用按發行收入的多少收取手續費

⑷ 與發行股票有關的會計處理

1、借:銀行存款200000
貸:股本40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160000
2、借:資本公積-股本溢價4000
貸:股本 4000
3、借:庫存股300
貸:銀行存款 300
4、借:股本1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200
貸:庫存股 300

⑸ 企業發行股票的會計分錄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金額),

貸:股本 (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總額的乘積),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差額)

企業發行股票的主要目的是籌集資金,融資的一種方式,為公司的生產經營提供資金來源,發行了股票意味著增加公司的新股東和股本,股東享有公司運行的利益或者虧損,企業發行股票和貸款、發債不同的是企業不用返還投資者本金和利息。
股票主要是在交易所進行,也就是企業融資的平台,投資者可以在交易所交易看好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⑹ 發行股票如何做賬

從財務處理上而言,2010年6月23日,中國證監會會計部發布的《上市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監管問題解答(2010年第一期,總第四期)》(以下簡稱《問題解答》)中對上市公司在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發生的各種交易費用及其他費用,應如何進行會計核算的解答中規定,上市公司為發行權益性證券發生的承銷費、保薦費、上網發行費、招股說明書印刷費、申報會計師費、律師費、評估費等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直接相關的新增外部費用,應自所發行權益性證券的發行收入中扣減,在權益性證券發行有溢價的情況下,自溢價收入中扣除,在權益性證券發行無溢價或溢價金額不足以扣減的情況下,應當沖減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發行的廣告費、路演及財經公關費、上市酒會費等其他費用應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財會[2010]25號文件第七條上市公司對因發行權益性證券而發生的有關費用進行會計處理也作出如下特別規定,即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包括作為企業合並對價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發生的審計、法律服務、評估咨詢等交易費用,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4號》和《企業會計准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但是,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發生的廣告費、路演費、上市酒會費等費用,應當計入當期損益,並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上所及,《問題解答》與財會[2010]25號文件皆對因發行權益性證券而發生的有關費用作出了應區分上述兩種情形進行財務處理,而不能將股票發行費用完全從發行收入中沖減。也就是說《問題解答》及財會[2010]25號文件對股票發行費用的處理是分兩步處理,即直接歸屬於發行權益工具新增外部費用從發行收入中處理,其他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後一種處理的結果從財務層面上而言則將直接導致上市公司利潤的減少,也進而影響上市公司的「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