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發行數量由什麼決定
中國,以前由國務院相關管理規定決定,現在由《證券法》決定。一般股票發行數量不超過股份公司注冊資本的一定比值。如我國好象在30%。其他國家按自己國家的法規,但歸根結底,注冊資本決定著股票發行的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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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股數發行量由誰決定
1999年7月1日《證券法》規定,我國股票發行實行核准制。核准制由「改制輔導一年,證券公司推薦,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確定發行規模、發行方式、發行價格,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證監會)核准」等制度構成。
根據這一規定,證監會發布了《股票發行核准程序》(2000年3月16日)。文件規定,申請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由主承銷商(證券公司)推薦並按《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標准格式》製作申請文件,向證監會申報。主承銷在製作發行申請材料前,必須對發行公司進行為期一年的發行前輔導工作。為規范主承銷輔導行為,證監會在2000年3月16日同時下發了《股票發行上市輔導工作暫行辦法》,要求主承銷商製作《發行上市輔導匯總報告》並作為發行股票申請材料一並報證監會。申請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是否可以發行股票,由證監會設立的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簡稱發審委)審核,發審委依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條例》(1999年10月11日)組成審核委員會並按條例規定的審核程序開展工作,由發審委審核通過的申請報告,證監會才給予核准公開發行股票。
在完善股票發行核准制各項制度中,證監會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法規,並在新股發行中進行實踐。首先,在《關於進一步完善股票發行方式的通知》(1999年3月9日)中,提出「戰略投資者」概念,允許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控股企業和上市公司等三類企業進入股市,放寬一些機構投資者資金進入股市的限制,為市場機制的進入作了必要的准備。其次,在股票發行方式、發行定價上進一步放開。在《關於進一步完善股票發行方式的通知》中規定,公司股本總額在4億元以上的公司,除可採用上網定價、全額預繳或與儲蓄存款掛鉤的方式,也可以採取向法人配售和向一般投資者上網發行相結合的方式發行股票。之後在《關於修改<關於進一步完善股票發行方式的通知>有關規定的通知》(2000年4月5日)中,取消了公司股本4億元的限制,凡是經核准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都可以採取向法人配售和一般投資者上網發行相結合的股票發行方式。在《關於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新股有關問題的通知》(2000年2月14日)中,又進一步完善了股票發行方式,提出新股發行中將一定比例的新股由上網公開發行改為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在新股定價上,「發行公司和主承銷商可制定一個發行價格區間」,先在網下向法人投資者詢價,然後根據法人申購情況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確定最終的發行價格。這種定價方式最早在《關於進一步完善股票發行方式的通知》中提出,並成功地發行了首鋼股份(1999年9月)。之後在波導股份和誠志股份(2000年6月)兩只股票的發行中,取消了發行定價的上限,同時事先不確定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只設發行底價和公開發行股票的最低數量,然後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法人申購情況和本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需求情況,確定發行價格。最近發行的閩東電力(2000年7月),在向法人詢價時,完全採取價格優先的原則定價,在有效申購價格上,達到公司向法人配售的額度的價格為本次新股發行價格,在發行價格以上的申購按申購數量獲得配售,獲配後的余額,通過中簽的方式配售給發行價位上的申購者。
⑶ 上市公司的發行價和發行股票數量是根據什麼定的
根據他的發行量還有他公司的資產,以及發行時機構的詢問價
⑷ 上市公司總股數是如何確定的
具體的股票發行量則由幾個因素共同來決定:
1、是公司原始股東願意出售的數量,比如原股東長期看好本企業,那麼發行的數量可能不會太多,因為發行太多可能會影響控股權。
2、是中國證監會批準的額度,主要是根據企業的融資目的和規模來確定發行數量。
3、是看市場的實際情況,包括一級市場上保薦人、主承銷商及承銷團的建議以及二級市場上股市的實際走勢,比如市場行情火爆,發行市盈率很高時,那麼就會選擇多發一些,多賺一些發行溢價,反之則少發一些或者乾脆放棄發行。
股本指股東在公司中所佔的權益,多用於指股票。
上市公司與其他公司比較,最顯著的特點就是將上市公司的全部資本劃分為等額股份,並通過發行股票的方式來籌集資本。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股份是很重要的指標。股份總數為股本,股本應等於公司的注冊資本,所以,股本也是很重要的指標。為了直觀地反映這一指標,在會計核算上股份公司應設置"股本"科目。
(4)發行股票數量誰來確定擴展閱讀
換算方法
總股本是股份公司發行的全部股票所佔的股份總數,流通股本可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對於全流通股份來說總股本=流通股本。
比如外國有些股份公司的內部職工股或管理層持股在一定的期限內可能是限制流通的。
股份公司發行股票總股本中,一般有國家股、法人股、內部職工股、社會公眾股、外資股(B股)等。2008年前,考慮到二級市場擴容不能過快等因素,國家股、法?人股一般不得上市,內部職工股也只有在社會公眾股上市半年後才能上市流通。
流通股是指已上市流通的股數,它主要是指社會公眾股,已上市的內部職工股。
總股本-非流通股本=流通股
其中非流通股即是上述所指的國家股、法人股、內部職工股(未上市的)、外資股(B股)等。
⑸ 上市公司發行股數怎樣確定
我國上市公司IPO時,總股本小於4億的,上市後社會公眾股占總股本比例要大於等於25%;總股本大於4億的,上市後社會公眾股占總股本比例要大於10%。根據目前發行的默認規律,發行量最好正好是25%和10%。
股票發行的介紹:
股票發行,一般就是公開向社會募集股本,發行股份,這種價格的高低受市場機制的影響極大,取決於公司的投資價值和供求關系的變化。如果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價格超過了票面金額,被稱為溢價發行,至於高出票面金額多少,則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確定,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這種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體制,就是發揮市場作用,由市場決定價格,但是受證券監管機構的監督。
股票發行的分類:
1、面值發行
面值發行是指按股票的票面金額為發行價格。採用股東分攤的發行方式時一般按平價發行,不受股票市場行情的左右。由於市價往往高於面額,因此以面額為發行價格能夠使認購者得到因價格差異而帶來的收益,使股東樂於認購,又保證了股票公司順利地實現籌措股金的目的。
2、時價發行
時價發行是指不是以面額,而是以流通市場上的股票價格( 即時價)為基礎確定發行價格。 這種價格一般都是時價高於票面額,二者的差價稱溢價,溢價帶來的收益歸該股份公司所有。
3、折價發行
折價發行是指發行價格不到票面額,是打了折扣的。折價發行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優惠性的,通過折價使認購者分享權益。
4、中間價發行
中間價發行是指股票的發行價格取票面額和市場價格的中間值。這種價格通常在時價高於面額,公司需要增資但又需要照顧原有股東的情況下採用。中間價格發行對象一般為原股東,在時價和面額之間採取一個折中的價格發行,實際上是將差價收益一部分歸原股東所有,一部分歸公司所有用於擴大經營。因此,在進行股東分攤時要按比例配股,不改變原來的股東構成。
⑹ 公司發行股票的數量由什麼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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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
四款
(四)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不確定的,董事會決議應當明確數量區間(含上限和下限)。
確定了發行價格下限,這樣能確定出發行股票數量的上限,發行數量的下限如何確定呢?
發行數量下限確定高了,這樣未來股價漲幅過高的話,不是影響發行么?
在確定發行數量下限,該如何考慮呢?
望達人賜教!
⑺ 上市公司發行股票數量是怎樣決定的
發行價=IPO總金額/流通股總股本
股份的劃分一般按照公司規模
你看到的上市價
大多為資本溢價
會計中計入資本公積
一般劃分為每股面值一元
規模的公司
股本總額自然大些
規模小的
股本總額就小
也有劃分為每股面值0.1元的
例如在聯交所上市的中國移動和上交所上市的紫金礦業都是每股面值0.1元的
⑻ 股票的發行數量由誰來決定,數量又靠什麼決定
錯誤
股票是企業籌集資金的一種方式,
比如你的企業為了一個項目的發展,需要資金1億,那就發行1億股票
當然你發行股票要根據你企業的狀況
不可能一個10萬的公司去發行那麼多的股票
⑼ 如何確定一個公司發行股票的數量
根據注冊資本,確定發行下限.根據融資量,公司估值等和承銷商,確定具體發行數量
注冊資本就是股本, 1億的注冊資本,就代表1億總股本. 發行數量規定是不低於發行後股本總數的 25% . 1億股本,發行量,基本在3500萬股以上.
發行的部分是新增部分,不是公司出售原有股份.當然原來的控股權會被稀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