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市證券與非上市證券有什麼區別
證券是一種權益憑證,是用來證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法律憑證。在我國,證券品種主要有權益類產品如股票,債權類產品如債權,衍生品證券如股指期貨、期權等。
上市證券即上述品種證券可在固定市場進行流通交易,自由買賣。需經證券主管機關批准,並向證券交易所注冊登記,獲得資格在交易所內進行公開買賣的有價證券。
非上市證券即場外證券,不允許在證交所內交易,但可以在場外交易市場交易,一般採取協議交易的方式。
國內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證券交易所有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小股份轉讓系統,以及銀行間債券市場。
上市公司(Thelistedcompany)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最主要的區別是: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只能在場外交易(就是指買賣雙方協定交易)。而上市公司的股票就可以上市交易。還有一方面是非上市公司股票的買賣需要經過公司股東的同意,限制比較多;而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在市場上進行自由買賣(除去限售股)
上市公司的股份叫股票,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叫股權,兩者流動性不同,股票成交量也很大很好轉讓,股權很難轉讓。轉讓場所也不同,股票可以在上海或者深圳交易所流通,股權只能在產權市場或者場外市場轉讓。,股票交易最少100股,股權一般交易數額很大。
『貳』 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有什麼不同
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深證交易所或上海交易所進行流通,即股市流通
非上市公司的股票都是場外交易,不在股票市場上流通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上市要求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上市公司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叄』 什麼是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可利用證券市場進行籌資,廣泛地吸收社會上的閑散資金,從而迅速擴大企業規模,增強產品的競爭力和市場佔有率,而非上市公司則沒有這個權利。
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拓展資料:
那麼他們有什麼不同呢?主要不同有以下五點:
1、股份轉讓方式不同:公司上市,就是把公司的所有權分成若干小份,放在市場上流通,機構或個人投資者如果看好公司的行業或者前景,就可以到公開市場上買入該公司的股票。不上市就是不把股權放在公開市場上流通,如果有需求,就以非公開的方式進行轉讓。
2、對經營和財務的要求不同:上市公司每年得定期披露財務報告,大小事務都得公告出來。遇到大事,得通過股東大會的表決。非上市公司不需要按時披露自己的財務信息,上市公司要按時披露信息。
3、融資能力和途徑不同:上市公司在IPO時會首次公開發行融資,之後也可以在市場上公開或者非公開進行再融資,還有並購時的配套募集資金,並且因為募集資金的對象范圍大了,募資能力也是有增長的。而非上市公司只能通過像銀行借貸等債務融資的方式獲得資金,費用較高。
4、公司構架不同:非上市公司不需要按照完整的管理架構和管理制度來管理企業,上市公司就不行了,要有完整的股東大會制度,完整的董事會、監事會、董秘制度,完整的法人治理結構。非上市公司卻沒有這樣的要求。
5、對股東意義不同:上市都是一個事業的節點,成為一家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這是資本市場對一個企業家能力的認可。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個特定組成部分,它公開發行股票,達到相當規模,經依法核准其股票進入證券集中交易市場進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有關文件。證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與上市公司不同,非上市公司在制訂員工持股及管理者收購計劃時,其股權購買價格的確定沒有相應的股票市場價格作為定價基礎,因此其確定的難度相對要大得多。在美國的非上市公司通常採用的方法是對企業的價值進行專業的評估,以確定企業每股的內在價值並以此作為股權出售價格的基礎。
『肆』 上市公司和不上市公司的區別是什麼上市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上是與不上市公司的最直觀的區別是:是否有股票在市場上交易。公司的上市條件是必須要具有主體資格,以及考查公司的獨立性和公司的運營是否規范等等。有限責任公司是不可以上市的。要上市的公司各方面都需要進行考核,考核通過之後,先要在股權交易中心掛牌,掛牌之後才能夠到證券交易所進行上市。
但是也不是說一般的公司就能夠上市的,上市需要達到一定的條件,有些條件也是比較苛刻的,如果一個公司上市之後經營不善,導致一些虧本或者是其他損失,那麼及所承擔的後果也是比較巨大的。比如說一些公司在破產之後對社會所造成的影響也比較巨大,因此是否上市可以說各有利弊,也不是說公司上市就有好處,不上市就有壞處。小公司有小公司的好處,大公司有大公司的好處。上市公司,他們可以通過售賣公司的所有權來獲取更多的資金,以方便其進行融資,並且通過其在證券交易所以及各個領域的影響力來擴大自己的業務渠道和影響力。而小公司如果只追求平穩,那麼大可以不必須上市,因為小公司的穩定性也比較好。
『伍』 非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區別是什麼
上市公司與非上市公司的區別包括:1、財務狀況等公司信息的披露情況不一樣,上市公司要依法公開其財務狀況、經營情況及重大訴訟情況,其披露要求更嚴格;2、股票交易地點的區別,上市公司的股票可在證券交易所交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百二十一條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第一百四十四條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第一百四十五條上市公司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經營情況及重大訴訟,在每會計年度內半年公布一次財務會計報告。
『陸』 什麼是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章第五節的有關規定,是指公開發行股票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未上市公司,是指股票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6號)》
拓展資料:
1、 非上市公眾公司是指股票不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份有限公司: (一)向特定對象發行或者轉讓股票,導致股東超過200人;(2)股份公開轉讓。此外,《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對非上市公眾公司的准入條件、小額貸款豁免標准等相關要求進行了調整,明確在《辦法》實施前,股東超過200人的股份公司也將納入監管范圍,這標志著對非上市公眾公司的監管已納入法制化軌道。非上市公眾公司主要包括公開發行股票但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非公開發行(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定組成部分。
2、 公開發行股票達到相當規模,其股票經法律批准進入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交有關文件。證券交易所應當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定組成部分。公開發行股票達到相當規模,其股票經法律批准進入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交有關文件。證券交易所應當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3、根據我國《證券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票已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公開發行;(二)公司總股本不低於3000萬元;(三)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總股本超過4億元人民幣的,公開發行股份比例在10%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沒有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沒有虛假記載;(五)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上市公司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披露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每會計年度每半年公布一次財務會計報告。上述條件是上市公司具備較高的質量、較大的規模和合理的股權分布,並在投資者中形成一定的交易量和良好的聲譽。
『柒』 求問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有什麼不同
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如下幾點:
1、融資渠道不同;
2、公司影響力不同;
3、對公司員工更有吸引力;
4、公司競爭力不同;
5、公司管理制度不同;
6、公司價值不同;
7、公司結構不同;
8、對股東意義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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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未上市公司股權如何交易
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在職期間股份是可以轉讓的,但一般是先進行內部轉讓,即內部股東如有人願意出資購買,如果無人認購,或要引入外部股東進入,這時候需要股東會的同意。
拓展資料:
一、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怎樣進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
1、召開公司股東大會,研究股權出售和收購股權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購股權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並對收購方的經濟實力經營能力進行分析,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程序進行操作。
2、聘請律師進行律師盡職調查。
3、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
4、出讓方(國有、集體)企業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股權轉讓申請,並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5、評估、驗資(私營有限公司也可以協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
6、出讓的股權屬於國有企業或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的,需到國有資產辦進行立項、確認,然後再到資產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其他類型企業可直接到會計事務所對變更後的資本進行驗資。
7、出讓方召開職工大會或股東大會。 集體企業性質的企業需召開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按《工會法》條例形成職代會決議。有限公司性質的需召開股東(部分)大會,並形成股東大會決議,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和表決方法通過並形成書面的股東會決議。
8、股權變動的公司需召開股東大會,並形成決議。
9、出讓方和受讓方簽定股權轉讓合同或股權轉讓協議。
10、由產權交易中心審理合同及附件,並辦理交割手續(私營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11、到各有關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
二、哪些股權轉讓無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1、有限責任公司內部股東之間不引起股東名稱發生變化的股權轉讓,無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根據2014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稱「公登條例」)第九條規定,「登記事項」僅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名稱或姓名」,而不包括股東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因此,如果僅僅是公司股東內部之間的股權轉讓,且該等轉讓並未引起股東名稱發生變化,則該等股權轉讓無須辦理工商變更登記。例如:A公司股東甲、乙各持股50%,股東甲將其中的30%轉讓給乙,甲持股20%,乙持股80%。
A公司股東在股權轉讓前後均為甲、乙,此次轉讓未導致A公司股東名稱發生變化,因此無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從工商登記角度而言,新的公登條例實施後,僅「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名稱或姓名」系登記事項,只要「股東名稱」沒有發生變化,就無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但如果「股東名稱」變化了,包括股東更換和股東更名,則均需辦理相應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2、所有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均無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玖』 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區別
上市公司與非上市公司的區別:
1、權利不同:上市公司可利用證券市場進行籌資,廣泛地吸收社會上的閑散資金,從而迅速擴大企業規模,增強產品的競爭力和市場佔有率,而非上市公司則沒有這個權利;
2、條件不同:上市公司的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並且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而非上市公司不用具備這些條件;
3、財務公開性:上市公司需要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而非上市公司沒有要求公開財務狀況。
(9)非上市公司股票與上市公司股票有哪些手續擴展閱讀:
上市是一個證券市場術語。
狹義的上市即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指企業通過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向投資者增發股票,以期募集用於企業發展資金的過程。
當大量投資者認購新股時,需要以抽簽形式分配股票,又稱為抽新股,認購的投資者期望可以用高於認購價的價格售出。
上市利弊
優點
1 改善財政狀況
通過股票上市得到的資金是不必在一定限期內償還的,另一方面,這些資金能夠立即改善公司的資本結構,這樣就可以允許公司借利息較低的貸款。
此外,如果新股上市獲得很大成功,以後在市場上的走勢也非常之強,那麼公司就有可能今後以更好的價格增發股票。
2 利用股票來收購其他公司
(1) 上市公司通常通過其股票(而不是付現金)的形式來購買其他公司。
如果你的公司在股市上公開交易,那麼其他公司的股東在出售股份時會樂意接受你的股票以代替現金。
股票市場上的頻繁買進賣出為這些股東提供了靈活性。
需要時,他們可以很容易地出賣股票,或用股票做抵押來借貸。
(2) 股票市場也會使估計股份價格方便許多。
如果你的公司是非上市公司,那麼你必須自己估價,並且希望買方同意你的估算;如果他們不同意,你就必須討價還價來確定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公平"價錢,這樣的價錢很有可能低於你公司的實際價值。然而,如果股票公開交易,公司的價值則由股票的市場價格來決定。
3 利用股票激勵員工
公司常常會通過認股權或股本性質的得利來吸引高質量的員工。
這些安排往往會使員工對企業有一種主人翁的責任感,因為他們能夠從公司的發展中得利。上市公司股票對於員工有更大的吸引力,因為股票市場能夠獨立地確定股票價格從而保證了員工利益的兌現。
4 提高公司聲望
(1)公開上市可以幫助公司提高其在社會上的知名度。通過新聞發布會和其他公眾渠道以及公司股票每日在股票市場上的表現,商業界、投資者、新聞界甚至一般大眾都會注意到你的公司。
(2)投資者會根據好壞兩方面的消息才做出決定。如果一個上市公司經營完善,充滿希望,那麼這個公司就會有第一流的聲譽,這會為公司提供各種各樣不可估量的好處。如果一個公司的商標和產品名聲在外,不僅僅投資者注意到,消費者和其他企業也會樂意和這樣的公司做生意。
弊端
1. 失去隱秘性
(1)一個公司因公開上市而在產生的種種變動中失去"隱私權"是最令人煩惱的。
美國證監會要求上市公司公開所有賬目,包括最高層管理人員的薪酬、給中層管理人員的紅利,以及公司經營的計劃和策略。
雖然這些信息不需要包括公司運行的每一個細節,但凡是有可能影響投資者決定的信息都必須公開。這些信息在初步上市時就必須公開披露,並且此後也必須不斷將公司的最新情況進行通報。
(2)失去隱密性的結果是公司此時可能不得不停止對有關人員支付紅利或減薪,本來這些對於一家非上市公司來說是正常的,對上市公司來說則難以接受。
2. 管理人員的靈活性受到限制
(1)公司一旦公開上市,那就意味著管理人員放棄了他們原先所享有的一部分行動自由。
非上市公司一般可以自作主張,而上市公司的每一個步驟和計劃都必須得到董事會同意,一些特殊事項甚至需要股東大會通過。
(2)股東通過公司效益、股票價格等等來衡量管理人員的成績。這一壓力會在某種程度上迫使管理人員過於注重短期效益,而不是長遠利益。
3. 上市後的風險
許多公開上市的股票的盈利沒有預期的那麼高,有的甚至由於種種原因狂跌。
導致這些不如意的原因很可能是股票市場總體上不景氣,或者是公司盈利不如預期,或者公眾發現他們並沒有真正有水平的專家在股票上市時為他們提供建議。
股票上市及上市後的挫折會嚴重影響風險投資的回收利潤,甚至使風險投資功虧一簣。因此在決定上市與否時,風險投資家和公司企業家會綜合權衡其利弊。
不上市未必是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