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回購股票意味著什麼
股票回購是指公司運用自有資金,按一定的程序購回發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為。通過股票回購,可以減少外部流通股的數量,提高了股票價格,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被收購的風險。
『貳』 有人打電話要我買進某隻股票,剛買10萬五分鍾就大跌怎麼回事
那是因為他們手上有很多股票。因為沒有成交量也即沒有買單。只有賣沒有買肯定要下跌。所以他們就千方百計忽悠散戶買這支股票。忽悠100個和你一樣的冤大頭。他們就能把手中的股票拋光。兌換成現金讓你們去站崗。然後等到你們虧的麻木的時候再以半價買回之前的股票。散戶虧損的最大原因就是跟風湊熱鬧。
其實炒股票沒那麼復雜。當百分之90的人都虧的麻木的時候,你就可以進場買股票了。當百分之90的人都賺錢的時候,你要趕緊把股票拋光。然後至少一年不要看股票。如此循環僅此而已。
『叄』 什麼是股票要約收購要約收購是利好還是利空
一般情況下都是利好,強勢股東入住將會帶來重組,資產注入的預期,股價也會上升的。
收購(Acquisition)是指一個公司通過產權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權,以實現一定經濟目標的經濟行為。收購是企業資本經營的一種形式,既有經濟意義,又有法律意義。收購的經濟意義是指一家企業的經營控制權易手,原來的投資者喪失了對該企業的經營控制權,實質是取得控制權。從法律意義上講,中國《證券法》的規定,收購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的30%時發出要約收購該公司股票的行為,其實質是購買被收購企業的股權。
利空是指能夠促使股價下跌的信息,如股票上市公司經營業績惡化、銀行緊縮、銀行利率調高、經濟衰退、通貨膨脹、天災人禍等,以及其他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方面促使股價下跌的不利消息。
『肆』 有自稱是股票投資公司打電話給我,每天推介股票,推介的都漲,然後一個季度收費什麼的可信嗎
要先看票是什麼類型,今天收盤後推薦明天上漲的一般都是有利好消息,還有看是不是追漲,永遠相信一點,誰都不能保證100盈利,如果有那要小心了,還有就是不建議先付費
『伍』 應聘了一個電話銷售的工作,是打電話叫別人買股票,推薦股票,這個工作是不是騙人的的,好不好在線
有看過一本書,說的是如果你不會炒股,那就去請經紀人,一個好的經紀人是和你分享他自己也在買的股票,而不是推薦他認為好的股票。如果這個股票只是因為有人買了,電話銷售公司能拿提成,那就建議不要做。並不是有很多人對於電話銷售都有耐心聽下去,對你來說也是很大的挫折。而且買股票升了還好,跌了真的對買股人是很大的打擊,很多人都拿著身價去炒股,建議自己先考慮清楚吧,對自己也有好處的,可以了解股票的知識和內幕
『陸』 經常有人打電話給我介紹股票合作是怎麼回事
不要相信,都是騙子。要買賣股票,還是要通過正規渠道。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背後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的。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柒』 股票要約收購什麼意思
要約收購是指收購人通過向目標公司的股東發出購買其所持該公司股份的書面意見表示,並按照依法公告的收購要約中所規定的收購條件、價格、期限以及其他規定事項,收購目標公司股份的收購方式。
其最大的特點是在所有股東平等獲取信息的基礎上由股東自主作出選擇,因此被視為完全市場化的規范的收購模式,有利於防止各種內幕交易,保障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要約收購包含部分自願要約與全面強制要約兩種要約類型。部分自願要約,是指收購者依據目標公司總股本確定預計收購的股份比例,在該比例范圍內向目標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要約,預受要約的數量超過收購人要約收購的數量時,收購人應當按照同等比例收購預受要約的股份。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識全知道系列叢書》
『捌』 收購公司股份是什麼意思
股份收購,就是一個人收購了另外一個人所擁有的某個公司的股份。一般是指不獲取目標公司控制權的股權收購行為,收購方只處於參股地位,收購股份通常是試探性的多角化經營的開始和策略性的投資,或是為了強化與上、下游企業之間的協作關聯,如參股供應商以求保證原材料供應的及時和價格優惠,參股經銷商以求產品銷售的順暢、貸款回收的及時等。還有一些企業購買股份是為了通過關聯交易轉移利潤,或通過股份的買賣交易獲利。
擴展: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發給出資人作為公司資本部分所有權的憑證,成為股東以此獲得股息和紅利。
股份 Shares
股份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
『玖』 什麼是股票收購
股份收購是指收購方與出售方就其所享有的股份,部分或全部轉移給收購方所有的行為。且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收購人持有一個上市公司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時,繼續增持股份的,必須進行要約。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
投資者自願選擇以要約方式收購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購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約(以下簡稱全面要約),也可以向被收購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約(以下簡稱部分要約)。
第二十四條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收購人持有一個上市公司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時,繼續增持股份的,應當採取要約方式進行,發出全面要約或者部分要約。
第二十七條
收購人為終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發出全面要約的,或者因不符合本辦法第六章的規定而發出全面要約的,應當以現金支付收購價款;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證券(以下簡稱證券)支付收購價款的,應當同時提供現金方式供被收購公司股東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