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未上市公司期權什麼時候行權合適
未上市公司期權常見的行權時刻是上市以後(但也不一定,取決於你對最大化利益的短期、長期預期)行權成股票,這是一種選擇。但據知現在國內基本都要求行權成現金(因為要收稅。你可以用稅後所得再去買股票)。
『貳』 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權有什麼用
這些股票等於是原始股,這些股票由於沒有進入二級市場流通。所以交易需要跟個人交易,並且價值等於是商議定價。
如果公司將來業務發展很好,利潤可觀,行駛期權能夠享受股東權利收取利潤分配紅利。所以期權合同是否為空頭支票,關鍵看公司的發展勢頭。
(2)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權行權擴展閱讀:
期權期貨:
1、買賣方權利
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具有合約規定的對等的權利和義務。期權交易中,買方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是否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的權利,而賣方則有被動履約的義務。一旦買方提出執行,賣方則必須以履約的方式了結其期權部位。
2、盈虧結構
期貨交易中,隨著期貨價格的變化,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與虧。期權交易中,買方潛在盈利是不確定的,但虧損卻是有限的,最大風險是確定的;相反,賣方的收益是有限的,潛在的虧損卻是不確定的。
3、保證金權利金
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均要交納交易保證金,但買賣雙方都不必向對方支付費用。期權交易中,買方支付權利金,但不交納保證金。賣方收到權利金,但要交納保證金。
4、方式
期貨交易中,投資者可以平倉或進行實物交割的方式了結期貨交易。期權交易中,投資者了結其部位的方式包括三種:平倉、執行履約或到期。
5、合約數量
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只有交割月份的差異,數量固定而有限。期權交易中,期權合約不但有月份的差異,還有執行價格、買權與賣權的差異。不但如此,隨著期貨價格的波動,還要掛出新的執行價格的期權合約,因此期權合約的數量較多。
期權與期貨各具優點與缺點。期權的好處在於風險限制特性,但卻需要投資者付出權利金成本,只有在標的物價格的變動彌補權利金後才能獲利。但是,期權的出現,無論是在投資機會或是風險管理方面,都給具有不同需求的投資者提供了更加靈活的選擇。
『叄』 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適用遞延納稅政策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規定:「一、......(二)享受遞延納稅政策的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包括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下同)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屬於境內居民企業的股權激勵計劃。
2.股權激勵計劃經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未設股東(大)會的國有單位,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批准。股權激勵計劃應列明激勵目的、對象、標的、有效期、各類價格的確定方法、激勵對象獲取權益的條件、程序等。
3.激勵標的應為境內居民企業的本公司股權。股權獎勵的標的可以是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到其他境內居民企業所取得的股權。激勵標的股票(權)包括通過增發、大股東直接讓渡以及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合理方式授予激勵對象的股票(權)。
4.激勵對象應為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決定的技術骨乾和高級管理人員,激勵對象人數累計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6個月在職職工平均人數的30%。
5.股票(權)期權自授予日起應持有滿3年,且自行權日起持有滿1年;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應持有滿3年,且解禁後持有滿1年;股權獎勵自獲得獎勵之日起應持有滿3年。上述時間條件須在股權激勵計劃中列明。
6.股票(權)期權自授予日至行權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0年。
7.實施股權獎勵的公司及其獎勵股權標的公司所屬行業均不屬於《股權獎勵稅收優惠政策限制性行業目錄》范圍(見附件)。公司所屬行業按公司上一納稅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佔比最高的行業確定。
......
(四)股權激勵計劃所列內容不同時滿足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全部條件,或遞延納稅期間公司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第一條第(二)款第4至6項條件的,不得享受遞延納稅優惠,應按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2號)規定:「一、(一)按照股票(權)期權行權、限制性股票解禁、股權獎勵獲得之上月起前6個月「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的平均人數確定。」
『肆』 非上市公司期權
我的想法,僅供參考!
僅僅一個範本並不能幫助你完整的完成股權激勵計劃的設計,上市不上市無非就是股票拿不拿去證券市場流通,不上市自家企業的股東持有就是了,我想設計要素變化並不會很大,差別主要就是沒有上市的相關環節與要求,會省事。無非是換湯不換葯。
我想如果是您自己的企業,而您想採用這種激勵方式的話,一定要聘請相關的金融機構與專業人員幫助策劃與實施,不專業的策劃肯定是不行的。
股票期權激勵方案設計的要素 (上市公司的)
1、股票期權計劃的管理機構。股東大會是股票期權計劃的最高管理機構。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具體負責股票期權計劃的制定、實施以及管理。董事會審議批准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擬訂修改的股票期權計劃,並將計劃報股東大會審批。根據國外的經驗和我國上市公司的具體情況,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一般要包括至少1/2的獨立董事和1名職工代表。獨立董事在此起著關鍵作用,除了就股權激勵計劃是否有利於公司持續發展、是否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發表獨立意見,還要向所有的股東徵集委託投票權。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公司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對股權激勵計劃發表專業意見。
2、股票期權的授予范圍。從提高激勵效率、降低代理成本的原則出發,股票期權的受益人應該是公司內對公司業績有重大影響的人,即公司的關鍵人。按照這一標准,關鍵人主要包括公司的董事會成員、經理人員等高層管理人員以及技術專家。在一般意義上,董事作為所有者代表不應該包括在公司的激勵計劃中,但董事會是公司的重大決策機構,對公司的整體業績有著重大的影響,況且在大部分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本身只是大股東的代理人,因此對董事會成員實行股票期權激勵也是一種現實的需要。在股票期權制度較成熟的美國,出現了股票期權逐漸向公司一般員工授予的趨勢,但是股票期權激勵在我國屬於新生事物,因此實施范圍不宜太大,應先面向高層管理人員,等積累了一定經驗後再逐漸向一般員工擴大。
3、股票期權授予數量的確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12條規定,計劃期內每次授予的股票期許可權制在公司總流通股本的10%之內,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在確定了當年可授予股票期權總量之後再向每個被授予者分配時,可以按崗位貢獻度、個人業績或以工資為基礎進行分配,但三種分配方式都有各自的優點和不足,因此最好把崗位貢獻、個人能力和個人業績三者有效結合,即將股票期權按崗位貢獻度總分、按個人能力分值細化、以個人業績完成比修正,再計算出各人在某個特定行權年份可授予的股票期權數量。
4、實施股票期權的股票來源。我國證監會規定,可採用向激勵對象發行股份、回購本公司股份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解決標的股票的來源問題。
5、行權價格的確定。行權價格是股票期權方案中最為關鍵的一項內容。行權價的確定方式分為三種,一是現值有利法,即行權價低於授予期權時的公平市價;二是等現值法,即行權價等於授予期權時的公平市價。三是現值不利法,即行權價高於授予期權時的公平市價。
6、行權資金來源。從國際通行的做法來看,行權時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1)現金和支票;(2)部分股票期權的收益;(3)全部股票期權的收益;(4)高級管理人員的年度獎金及其它收入。目前我國大部分高管人員收入有限,全部以現金或薪金收入支付行權價及其他相關費用是不太現實的。因此,方案中要設計以期權收益來行權的內容,包括具體的清算交割的技術細節,確保合法性和可操作性。為了在某些情況下不與相關法律規定沖突及加強激勵效果,必須考慮促使激勵對象長期持有行權所得股票的問題,這就涉及到融資環節。《辦法》規定,上市公司不得為激勵對象以股權激勵計劃獲取有關權益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保。所以,要探討以行權所得股票作為抵押進行融資的做法,一是向金融機構或其他對象抵押貸款,二是在證券市場以股票回購等方式抵押融資,當然這需要有相關的政策和適合的金融產品支持。從長遠來看,為了促進股權激勵的發展,管理層和金融界應專門就此出台配套的措施。
7、股票期權授予、等待期與行權期限的安排。設立股票期權最短等待期的目的在於避免激勵對象有短期套現行為,獲取投機性利潤,而行權期限的長短直接決定股票期權的內在價值。根據國外股票期權激勵方案的成熟經驗,以及我國證券監管部門的相關要求,股票期權授權日與獲授股票期權首次可以行權日之間的間隔不得少於1年,股票期權的有效期限從授權日計算不得超過10年。為了突出股票期權激勵方案的長期激勵效應,行權權利的授予時間表一般設計為加速度的。
8、股票期權行權窗口期的規定。窗口期是為了避免激勵對象操縱信息披露和製造概念增大不正當的股票期權獲利空間,而對股票期權的授予日期、行權日期及取消行權資格事項作出的規定。根據國外經驗以及我國監管部門的要求,上市公司在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時以及定期報告前的一個月內、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2個交易日、其它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不得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在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其它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至該事項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不得行權;如果公司年度財務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或公司財務會計文件有虛假記載、公司操縱股價而受到中國證監會或證券交易所處罰的,激勵對象持有的股票期權取消行權資格。
9、特殊情況下期權方案的調整辦法。當股票期權持有人出現辭職、解僱、退休、死亡等情況時,股票期權方案就應該作相應的調整,調整的方式一般有加速行權和期權失效。應該根據情況採用不同的調整方式。在股票期權方案執行中,若出現由於傷殘、死亡等意外使得股票期權持有人終止服務時,應採用加速行權的方式來進行調整。當股票期權持有人即將退休或主動辭職時,為了避免其為加速行權而利用非正當手段在短期內抬高股價,做出不利於公司長期發展的行為,應該規定在該事項發生後推遲一段時間,比如兩年,才能加速行權。當股票期權持有人故意做出不利於上市公司的行為,並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而被公司解僱時,期權自動失效。當公司出現要約收購、與其他公司合並、控制權轉移、公司分立時,除非新的控制方同意繼續實施股票期權計劃,已贈予的股票期權應加速行權。
『伍』 未上市公司可以發行期權嗎
未上市公司發行期權范圍:定股。
1、期權模式股票期權模式是國際上一種最為經典、使用最為廣泛的股權激勵模式。其內容要點是:公司經股東大會同意,將預留的已發行未公開上市的普通股股票認股權作為 「一攬子」報酬中的一部分,以事先確定的某一期權價格有條件地無償授予或獎勵給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
股票期權的享有者可在規定的時期內做出行權、兌現等選擇。設計和實施股票期權模式,要求公司必須是公眾上市公司,有合理合法的、可資實施股票期權的股票來源。
並要求具有一個股價能基本反映股票內在價值、運作比較規范、秩序良好的資本市場載體。已成功在香港上市的聯想集團和方正科技等,實行的就是股票期權激勵模式。
2、限制性股票模式限制性股票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5)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權行權擴展閱讀
期權交易中,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同,使買賣雙方面臨著不同的風險狀況。對於期權交易者來說,買方與賣方部位均面臨著權利金不利變化的風險。這點與期貨相同,即在權利金的范圍內,如果買的低而賣的高,平倉就能獲利。相反則虧損。與期貨不同的是,期權多頭的風險底線已經確定和支付,其風險控制在權利金範圍內。
期權空頭持倉的風險則存在與期貨部位相同的不確定性。由於期權賣方收到的權利金能夠為其提供相應的擔保,從而在價格發生不利變動時,能夠抵消期權賣方的部份損失。雖然期權買方的風險有限,但其虧損的比例卻有可能是100%,有限的虧損加起來就變成了較大的虧損。
期權賣方可以收到權利金,一旦價格發生較大的不利變化或者波動率大幅升高,盡管期貨的價格不可能跌至零,也不可能無限上漲,但從資金管理的角度來講,對於許多交易者來說,此時的損失已相當於「無限」了。因此,在進行期權投資之前,投資者一定要全面客觀地認識期權交易的風險。
『陸』 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權行權會稀釋新投資人的股權嗎
會 行權相當於往公司注入資本。公司是增加股票給你行權就要擴大股本,稀釋其他股東股份。但是股東價值不變
『柒』 未上市期權什麼時候可以行權
一般來說,員工期權成熟後即可以選擇行權。富途ESOP嘉賓上海澄明則正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勤律師認為,在實操層面,上市前後員工可選擇的期權出售/變現路徑會有不同:
就上市前行權來說,由於公司尚未能實現上市,無法直接通過公開市場交易的方式實現股權的出售,而且很多公司在上市前為保證股權的穩定性和可控性,會在激勵計劃中安排上市前限售的條款,因此上市前員工主要是通過分配公司紅利或參與分配公司被並購的價款的方式,分享公司的成長收益。
如新氧(NASDAQ:SY)在公開文檔《Second Amended and Restated2018 Share Plan》中規定,已經成熟的期權只有在公司完成IPO時才能行權。另外,蛋殼公寓(NYSE:DNK)在其《2017 Stock Incentive Plan》也有類似規定。
在VIE架構項下,員工期權的授予對象往往是中國籍員工(中國境內居民個人),而在公司IPO之前,由於外匯實踐方面的原因,中國籍員工實際行權並持有海外公司股份還存在一定的障礙。
37 號文規定,員工獲得非上市特殊目的公司股權或期權激勵的,相關境內居民個人可以在行權前申請辦理 37 號文登記。但在實踐操作中,員工無法通過辦理這種登記將行權價款匯出境外,或被登記為境外公司股東,直到上市。
就上市後行權而言,如果公司的股份已經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交易,則員工可在符合上市所在地上市規則的前提下進行轉讓、出售,中國 籍員工在滿足中國外匯管理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完成資金換匯回境。
經濟形勢不好時,選期權還是選現金?
富途ESOP嘉賓李勤律師解答道,這是一個雙向命題。經濟形勢不好時,不論企業還是員工,都傾向於多拿一些現金在手上。
就員工而言,這可能是一個價值選擇或者對於高管層面而言更是一個行業判斷。有些員工可能無論在什麼行業的公司任職都會選擇現金報酬而不是股權激勵,而有些人可能基於財務經驗、對行業的長期關注了解而對公司成長性有著自己的判斷,那他們會傾向於選擇期權而不是現金。
就企業或者創始人而言,在今年這樣的市場環境下當然也會傾向動用的現金越少越好。即便在資本寒冬,優質的企業和創始人仍然能夠發展起來,得到投資人的青睞,那麼發期權還是發現金就不會是需要太過糾結的命題。
『捌』 什麼是行權,行權價格和現在的股價有什麼聯系
行權(exercise)是指期權買方在期權合約規定的有效期限內行使權利,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行為。
行權價格和權證價格緊密相關,行權價格依附於權證而存在。對認沽權證來說,行權價格高於行權期證券價格時,權證有內在價值;對認購權證來說,行權價格低於證券價格時,權證有內在價值。
例如,行權價格為4000點的滬深300股指看漲期權合約,賦予買方在合約到期日以4000點的價格買入滬深300指數的權利。而該看漲期權合約的買方在合約到期日行使其權利 , 以4000點的價格買入滬深300指數的行為稱為行權。授予時行權價的設定:行權價的不同,將導致股票期權是虛值期權(out-of-the-money)、實值期權(in-the-money)還是平價期權(at-the-money),三者的區別在於期權發放時,期權本身是否有內在價值。虛值期權是指期權的行權價高於期權發放時股票的市場價,期權內在價值為負。實值期權是指期權的行權價低於期權發放時股票的市場價,期權具有內在價值。平價期權是指期權的行權價等於期權發放時股票的市場價,內在價值為零。不同的選擇,會造成期權發放時是否就有一筆收入的差別。如果把股票期權作為一種激勵手段,著眼於未來企業的業績和股價的上升,則期權行權價應該等於或高於現行股票市場價,期權因此成為平價期權或虛值期權。如果把股票期權作為一種福利工具或者作為管理層、員工薪酬的一個組成部分,則期權行權價應該低於現行股票市場價,也即發行實值期權給予員工。
如果著眼於激勵,授予期權時,行權價定得高於市場價,在股票市場發生整體性波動時,調整行權價,或使行權價與整個市場(如股指)的波動掛鉤。通過管理層和員工的努力,為股東創造價值並使管理層和員工分享股東價值上升帶來的利益。如果著眼於福利,授予期權時,行權價定得低於或大大低於市場價,不論股價未來如何波動,管理層和員工都可以借股票期權計劃之名輕易獲得一筆收入。現實中不同的國家/地區對上市公司股票期權計劃的行權價做出了不同的規定。最後,由於非上市公司沒有股票二級市場可以形成股票價格,這時非上市公司如果也設計股票期權計劃,行權價就必須確定。如選擇公司經審計後的每股凈資產值;或者設計的某個加權指標。
『玖』 非上市公司期權如何行權
你好,你的問題需要看到相關材料才能做出准確回答,我可以較為模糊的回答一下:
首先,(問題2)「員工離開公司後,期權自然失效」這個說法要看當時簽訂的期權協議中是如何規定的,如果協議未明確說明離職後期權失效,那麼就不能說離職後期權失效,這點不能僅相信對方律師的話。
其次,(問題1)理論上說,如果按協議約定時間,期權在上市基準時點之後仍有效,則則期權理論上有效,即在上市後仍可行權。但如果期權不能在上市前得到解決,公司多半上不了市。視期權數量多少而對公司上市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一則不能確定首次發行的發行量,二則如果期權比較多,不能確定現有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的控股或控制地位。(簡單舉這么兩個例子,可能還會帶來別的問題)其決絕辦法一是通過收購收回期權,這也是你的前公司正在做的;二是在期權數量較少的情況下,期權持有人做出行權或不行權的承諾,以確定股票發行量及明確的股權結構。那麼從實際角度來說,不被收購或不做出承諾,公司多半不能上市,你也無法獲得上市之後股票流動性溢價帶來的資本利得。
最後,(問題3)如果你看好公司上市成功率,那麼建議你現在就行權,但公司現有股東可能不願讓你分享上市後豐厚的利潤,如果你的股權佔比較大,那麼你行權對上市存在一定影響。如果你不看好公司上市成功率,那麼建議你接收對方律師的條件,按對方給出的價格注銷期權,如果你的股權佔比比較大,那麼可以提出你能夠接受的較高價格,但比例較低多半沒什麼談判的主動性。如果你選擇拒不行權也不做出承諾,那麼公司可以做出一個大膽的選擇,就是違約~然後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如果金額較少不觸發股東大會召開界線,也可以不開,董事會就能解決問題),承諾對違約事項進行賠償,可能數額還沒有現在給你的多。只要解決方式能夠解決股東出資屬實問題及股權結構確定問題,那麼就能達到上市條件,雖然存在一定被證監會斃掉的可能,但總比解決不了強,這要看保薦機構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你這個問題很好玩,但如果我是保薦機構或輔導機構,給企業的意見一定也是出錢收回期權。如果你佔比不大,沒有與公司對抗的想法,那麼最好選擇就是立刻行權或者照對方律師說的做~由於行權存在一定的風險,並且對方同意的可能性不大,所以如果我是你我多半會選擇照律師說的做。
回答比較模糊,請參照全文第一句~
『拾』 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有什麼用呢
法律分析:公司的股權是對於公司股東權利的一個證明,持有公司的股權,那麼就有表決權決策權等權利,能夠享有公司每年盈利的分紅權,所以說不管公司是否上市了,這個股權都是對於股東來說很有用的股權越大表決權的權利就越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五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股權和其他投資性權利。 第七十六條 以取得利潤並分配給股東等出資人為目的成立的法人,為營利法人。營利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法人等。企業賬目凈利潤的盈餘會給你百分之十,但是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如果企業是成長性企業,沒准以後你就是億萬富翁(這個可能性不大) 非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能再證交所交易,一般叫做原始股。。。。這樣的股票流動性不強,但是具有成長性,也就是公司上下同心協力把公司經營好後,這些股票的市值就要上升 上市公司股票市盈率一般比較高,大約在幾倍到上百倍。 非上市公司股票市盈率比較低,市值接近凈資產。。。。 不知道你擔任的是什麼職位,一般情況下,很少有企業會把百分之十的股份分給某個人。 如果你的公司向你這樣承諾的 ,極有可能是騙局,小心提防。
拓展資料
非上市公司的評估
與上市公司不同,非上市公司在制訂員工持股及管理者收購計劃時,其股權購買價格的確定沒有相應的股票市場價格作為定價基礎,因此其確定的難度相對要大得多。在美國的非上市公司通常採用的方法是對企業的價值進行專業的評估,以確定企業每股的內在價值並以此作為股權出售價格的基礎。
我國的一些非上市公司在實施員工持股及管理者收購計劃時,股權價格的確定一般採用每股凈資產值為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依據,一些企業的股權價格乾脆就簡單的確定為普通股票的面值。如武漢國資公司對非上市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股票期權授予的行權價格確定為"按審計的當年企業凈資產折算成企業法定代表人持股份額 "。以每股凈資產值或者以股票面值作為交易價格的基礎,在每股凈資產的基礎上作出部分溢價目前已經成為一種廣泛採用的方式。
與上市公司不同,非上市公司在制訂員工持股及管理者收購計劃時,其股權購買價格的確定沒有相應的股票市場價格作為定價基礎,因此其確定的難度相對要大得多。在美國的非上市公司通常採用的方法是對企業的價值進行專業的評估,以確定企業每股的內在價值並以此作為股權出售價格的基礎。
我國的一些非上市公司在實施員工持股及管理者收購計劃時,股權價格的確定一般採用每股凈資產值為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依據,一些企業的股權價格乾脆就簡單的確定為普通股票的面值。如武漢國資公司對非上市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股票期權授予的行權價格確定為"按審計的當年企業凈資產折算成企業法定代表人持股份額 "。以每股凈資產值或者以股票面值作為交易價格的基礎,在每股凈資產的基礎上作出部分溢價目前已經成為一種廣泛採用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