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美國股市實行什麼ipo制度也是注冊制嗎
美國股市是屬於最開放的,也是屬於注冊證的
美國的股票發行監管制度
美國的股票發行監管制度大致可以分為「松」、「嚴」、「放鬆」的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各州的單一「藍天法」監管階段。1911年,出於對證券發行與銷售的監管需要,美國堪薩斯州頒布1911法案,對證券發行進行實質性審核,被稱為「藍天法」。這一行為也得到了其他各州的紛紛效仿,從而形成了在各州層面的證券發行監管。
第二階段是「州法」加聯邦雙重監管階段。受1929年美國經濟大蕭條和股市崩盤的影響,美國聯邦政府頒布《證券法》與《證券交易法》,規定聯邦對證券發行實施注冊審查。這開啟了美國聯邦層面新股發行注冊制的時代,也奠定了美國股票發行審核的長期框架:股票發行與上市是彼此獨立的過程,股票發行採用州與聯邦政府的雙重監管架構,上市則是企業與各個交易所雙向選擇的結果。
在發行監管方面,聯邦層面的監管是注冊制,即只對申請材料的披露提出要求。具體來說,SEC的審核主要依據的是「披露原則」,即原則上不對公司的盈利、管理等實質性內容設置門檻,而僅著眼於公司「是否披露了所有投資者關心的信息」。而各個州對發行監管的主要目的是預防欺詐和非法交易行為,其中有一些州會對「招股書中對未來盈利和股東收益的預期」做出規定,這也給予了一些州對公司盈利等實質性內容提出要求的權力,相當於要對申請企業進行實質性審查,對投資風險與價值進行判斷。
第三階段是1996年以後。當年頒布的《國家證券市場改進法》規定在紐交所(NYSE)、納斯達克(NASDAQ)全球精選市場、AMEX等全國性的交易場所上市的公司,包括外國公司可以取得州一級審核的豁免權。也就是說,符合條件的企業不需再接受州一級的實質性審查,只需要在聯邦一級(SEC)注冊即可。我們現在通常所說的美國是注冊制,並沒有關注州一級的審查,原因就在於此。因為我們所關注的大型公司上市,包括中概股公司到美國紐交所、納斯達克上市,均根據該法案的規定僅需通過SEC的注冊即可。
⑵ SEC的144規則是什麼
SEC的144號規則規定:一家公司上市後,董事、管理人士和擁有該公司10%以上股票的股東這些所謂的相關人士,每個季度最多隻能出售相當於該股已發行股總量1%的股票,或相當於售股前四周該股周均成交量的股票。
⑶ 公司在美國上市有什麼條件
公司在美國上市要同時符合證監會要求和美國證券交易所條件。
證監會要求:
1、符合我國有關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規和規則。
2、籌資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利用外資政策及國家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立項的規定。
3、凈資產不少於4億元人民幣,過去一年稅後利潤不少於6000萬元人民幣,並有增長潛力,按合理預期市盈率計算,籌資額不少於5000萬美元。
4、具有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及較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有較穩定的高級管理層及較高的管理水平。
5、上市後分紅派息有可靠的外匯來源,符合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
6、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美國證券交易所條件:
1、最少要有500,000股的股數在市面上為大眾所擁有;
2、最少要有800名的股東(每名股東需擁有100股以上);
3、滿足下列條件的其中一條:
三年的稅前營業利潤合計不少於1億美元,2年的稅前營業利潤合計不低於2500萬美元。
12個月的收入不低於1億美元,3年的經營現金流入合計不少於1億美元,兩年的經營現金流入每年均不少於2500萬美元,流通股市值不低於5億美元。
流通股市值不低於7.5億美元,一年的收入不低於7500萬美元。
(3)美國sec股票規定擴展閱讀:
美國上市好處:
美國上市局限少,估值高,周期短。
1、美國上市門檻低;
美國上市政策採取的是注冊制度,對需要上市的公司不設盈利門檻,因此適合處於迅速發展急需融資的各類公司,甚至在國內A股無法上市的互聯網金融、農業、房地產企業也能登上美股。
2、在美國上市估值高、市盈率也高;
3、美國上市政策較寬松,周期短;
4、在美上市沒有風險,創始人仍對公司有控制權;
5、更大的市值增長空間;
6、管理層利益最大化。
⑷ 美國股市對大股東有什麼限制
《144號條例》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過5%的大股東、公司高管、董事等關聯方以及從關聯方獲取證券者的減持行為作出了詳細規定,要求上述人士在賣出限制性證券時必須遵守慢走和披露程序。
如果你從公司關聯方獲得了限制性證券,並想向公眾出售限制性或有控制權的證券,就需要同時符合《144號條例》列出的五個條件:
首先,賣出前必須持有這些限制性證券一年,鎖定期開始於購買這些證券並足額付清時,且僅適用於限制性證券。
第二,在拋售前必須公布證券發行方的最新信息。這就意味著發行方必須編寫定期財務報表,進行提前報備。相較於我國的先減持後報備,美國的做法無疑能減少市場的拋壓。
第三,一年鎖定期滿後,每三個月可以出售的股份數額不能超過同類已發行股份的1%或四周內平均周交易量(美國三大交易所交易)的較大者。對於櫃台交易的股票,包括在OTC場外市場和粉單市場交易的只能按1%的數額出售。
第四,此類出售必須在各方面都看作是常規的交易行為。不能做廣告,經紀人不能收取高於正常水平的傭金,以防止利益輸送。
最後,美國證監會(SEC)特別突出對高級管理層、董事等內部交易的監管,要求此類人員每三個月的總交易額大於5萬美元或交易量大於5000股,須向證監會提交書面申請。
刑事方面,美國的《144號條例》規定每違規一次就處以10萬美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還面臨著最多五年的監禁。而我國尚未對相關的刑事責任做出具體規定。
(4)美國sec股票規定擴展閱讀
發展歷程
美國股票市場和股票投資的200年的發展大體經歷過了四個歷史時期。
一、第一個歷史時期是從18世紀末到1886年,美國股票市場初步得到發展。
二、第二個歷史時期是從1886年——1929年,此一階段美國股票市場得到了迅速的發展,市場操縱和內幕交易的情況非常嚴重。
三、第三個歷史時期是從1929年大蕭條以後至1954年,美國股市開始進入重要的規范發展期。
四、第四個歷史時期是從1954年--,機構投資迅速發展、美國股票市場進入現代投資時代。
交易品種
1)股票 普通股和優先股上市交易的有價證券新股和股權再融資納斯達克和場外櫃台交易系統證券國際股票私人和私人投資公開股票 。
2)期權 匯率、指數和外匯期權。
3)債券、基金及其他工具。
⑸ 美國sec對賣空有哪些條件限制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推出新的賣空限制規定。
根據新規定,如某隻股票一天內跌幅超過10%,則對該股的賣空將被限制,只有當賣空價高於全國最優出價的情況下才允許賣空。
此項規定將適用於所有在交易所掛牌以及在場外市場(OTC)交易的股票,賣空限制在股價回落當日和次日有效。
⑹ 美國SEC批准了比特幣期貨ETF, SEC,是什麼縮寫
ETF是 Exchange Traded Fund的英文縮寫,中文譯為"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又稱交易所交易基金。SEC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的英文縮寫。
以下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SEC是隸屬於美國聯邦政府一個獨立的金融管理機構,直接對國會負責,具有一定的立法和司法權。1934年根據證券交易法令而成立。對全國和各州的證券發行、證券交易所、證券商、投資公司等擁有根據法律行使管理和監督的權力。SEC英文全稱the 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美國證券交易監督委員會, 美國證監會。
美國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設立的負責美國證券業所有相關部門法規的監督和管理的機構,它的主要目的是為投資者提供最大的保護及最小的證券市場干預,設法建立一個投資信息系統,一方面促成投資者作出正確的投資選擇,引導投資方向;另一方面利用市場投資選擇把發行量低、超過市場資金供給承受能力的證券發行排斥於市場之外。
美國證監會(SEC)的職能
旨在監督一系列法規的執行,以維護證券發行者、投資者和交易者的正當權益。防止證券活動中的過度冒險、投機和欺詐活動,維護穩定的物價水平,配合聯邦儲備委員會以及其它金融監管機構,形成一個明確、靈活、有效的金融體系。
美國證監會(SEC)的構建
證券交易委員會由5名委員組成,委員會為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最高決策機構,下設若干職能部門,他們都對委員會負責。為保持委員會的中立性,證券交易法第4條明確規定,同一黨派的委員不得超過3人。委員會由總統提名,經參議院同意後任命。委員會任期5年,任期屆滿後,可以連任。委員會通過決議應由委員會過半數同意。委員不得兼任任何職務,不得買賣證券或從事其他證券交易活動。證券交易委員會要受到總統、國會及法院的牽制。
⑺ 美國的股票交易制度是什麼樣子的
t+0和t+1是兩種不一樣的交易制度,T+0交易制度是指,在當天買入的股票可以在當天賣出,當天賣出的股票買入的時間也可以是當天。而t+1則是指投資者當天買入的股票不能在當天賣出,第二天才可賣出股票。
為了使市場不會過分投機、維護穩定的股票價格,T+1制度如今在國內實行,而國外通常用的都是T+0的制度。
不過呢,雖然說A股實行T+1,許多股民還是非常聰明的,想出了T+0的這個辦法,通過當天的低價買進,高價賣出 ,進一步控制持股成本。
做到的辦法有哪些呢?接下來我就來教教大家。
在看如何做T+0之前,你也可以先看看這些簡單的股票知識,進行股票的入門:新手小白必備的股市基礎知識大全
1、為什麼要做T+0?怎麼做T+0?
進行到這呢,大家心裏面肯定想問一個問題,那你剛剛還說我們不能當天買當天賣A股?
其實,做T,表面上看股票交易是T+0,而非真正意義上的T+0。
大家想要理解它的話,不妨一起看看這個例子:
周一的時候小明購買了某隻股票2000股,在周三上午的時候預判到股價會漲,因此決定對該只股票做T,在這之前先買入2000股然後又將周一買入的2000股在下午股價上漲時賣出去。
如果這樣做的話,小明看上去在當天同時買進和賣出的都是同一隻股票,實則並沒有買賣同一批次的股票。
盡管持有的股票數量沒有發生變化,但當天的漲跌對成本的影響真的非常小。不過在這里還是要給大家提個醒,做T實際上是一種高度投機的行為,對買賣時機的判斷的正確與否對做T的成果有直接的影響。
因此,在這里也教下大家把握做T的方法:【AI輔助決策】買賣時機捕捉神器
2、什麼股適合做T?
雖說做T可以幫助我們降低持股成本,但並不是每一隻個股都適合用來做T。
打個比方,有些個股在一天內漲跌幅度不太明顯,那麼做T省下來的成本可能還沒有買入賣出的手續費高。
那麼哪些個股是適合做T的呢?別急,我精心篩選了一些適合做T的個股給大家,戳這里即可知曉:【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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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關於美股退市與在sec公告的先後問題
根據美股研究社的整理
1.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被動性退市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據美股研究社調查美國所有退市的案例總結得出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2.上市公司只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就必須退市:
⑴股東少於600個,持有100股以上的股東少於400個;
⑵社會公眾持有股票少於20萬股,或其總值少於100萬美元;
⑶過去的5年經營虧損;
⑷總資產少於400萬美元且過去4年每年虧損;
⑸總資產少於200萬美元且過去2年每年虧損;
⑹連續5年不分紅利。
根據新的管理辦法,如果外國公司過去一年在美國股市的成交量低於該股票全球總成交量的5%,該公司即可從美國退市。
根據美國證交會的統計,目前約1200家在美國上市的外國公司中,約360家公司的股票成交量低於5%的最低成交比例。但SEC企業融資部主管約翰·懷特表示,應該不會出現外國企業的「退市潮」,因為美國股市仍是一個富有吸引力的地方,這些企業中的一部分已經表示並不打算退出美國市場。
⑼ 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是什麼意思啊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United State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縮寫:SEC)1934年根據證券交易法令而成立,是直屬美國聯邦的獨立准司法機構,負責美國的證券監督和管理工作,是美國證券行業的最高機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總部在華盛頓特區,擁有5名經總統提名並由國會通過的委員、5個職能部門和23個辦事處,大約有4600名員工分布在華盛頓和全國各地的11個地區辦事處。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具有準立法權、准司法權、獨立執法權。
2021年4月15日,美國國會參議院以53票贊成、45票反對的結果,批准加里·蓋斯勒(Gary Gensler)出任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
中文名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外文名
United State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機構介紹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於當年成立的美國聯邦政府專門委員會,旨在監督證券法規的實施。委員會由五名委員組成,主席每五年更換一次,由美國總統任命。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總部
為了保證交易委員會的獨立性,委員會成員不得有三人以上來自同一政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管理條例旨在加強信息的充分披露,保護市場上公眾投資利益不被玩忽職守和虛假信息所損害。美國所有的證券發行無論以何種形式出現都必須在委員會注冊;所有證券交易所都在委員會監管之下;所有投資公司、投資顧問、櫃台交易經紀人、做市商及所有在投資領域里從事經營的機構和個人都必須接受委員會監督管
現任領導
主席:加里·蓋斯勒[3]
相關背景
在二十世紀二十年代,由於證券市場上的公司通過不公開向投資者提供相關信息的手段來獲得巨額利益,由此導致了美國1929年10月的股市崩盤,投資者的利益遭到巨大的損失。於是美國國會分別通過了1933年證券法(the Securities Act of 1933 )和1934年證券交易法(the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確認在證券交易中要公允地公開企業狀況、證券情況等,以投資者利益為首。美國總統弗朗克林·羅斯福( Franklin D. Roosevelt)任命了約瑟夫·肯尼迪為首任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
現代,證券交易委員會負責七部證券相關法律的執行工作,包含:1933年證券法,1934年證券交易法,1939年信託契約條例,1940年投資公司法案,1940年投資咨詢法和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以及2006年信用評級機構改革法案。
證券交易委員會行使由國會授予的權利。保證公共公司不存在財務欺詐,提供誤導性的信息,內幕交易或者其他違反各項證券交易法的行為,否則將面臨民事訴訟
設置機構
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總部在華盛頓特區,擁有5名經總統提名並由國會通過的委員、5個職能部門和23個辦事處,大約有4600名員工分布在華盛頓和全國各地的11個地區辦事處。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委員
委員的任期為5年,在委員會中依次替換,所以每年的6月5日都有一個更新。這5人中,總統要指派一名主席出來作為最高的決策者。他們主要執行以下職責:
聯邦證券法
修正已有證券法律
加強實施法律法規
當然這些會議要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媒體監督。
部門
企業融資部,保證企業上市符合披露要求以及其他股票交易文件的審查。
市場監管部,監督和管理證券市場。
監管法律
美國證監會所依據的最著名的證券監管法是《1933證券法案(Securities Act of 1933)》,它以保護投資者、尤其是廣大中小證券投資者為基本出發點。常被稱作「證券中的真相」法("truth in securities"law)。基本內容有兩點:
1.證券投資者有權力獲得在市場公開發售證券的公司的所有財務信息和其它重要信息。
2.禁止證券掮客、證券交易者、證券交易機構等在證券銷售中對投資者進行欺詐、提供虛假信息等任何欺騙行為。
其他監管法規還有《1934證券交易法案(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1939信託契約法案(Trust Indenture Act of 1939)》,《1940投資公司法案(Investment Company Act of 1940)》,《1940投資顧問法案(Investment Advisers Act of 1940》,《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
司法介入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具有準立法權、准司法權、獨立執法權。
首先它擁有明確的宗旨:尋求最大的投資者保護和最小的證券市場干預,限制證券活動中的欺詐、操樅、過度投機和內幕交易等活動,維護證券投資者、發行者、交易者等各類市場參與者的正當權益,通過一個公開而公平的投資信息系統,促成正確的投資選擇和最佳的資源配置。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擁有權威地位:證券交易委員會為獨立機構,不隸屬總統、國會、最高法院、或任何一個行政部門。證券交易委員會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行使其職權,不受上述機構的指揮。
嚴謹的構建:證券交易委員會由5名委員組成,委員會為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最高決策機構,下設若干職能部門,他們都對委員會負責。為保持委員會的中立性,證券交易法第4條明確規定,同一黨派的委員不得超過3人。委員會由總統提名,經參議院同意後任命。委員會任期5年,任期屆滿後,可以連任。委員會通過決議應由委員會過半數同意。委員不得兼任任何職務,不得買賣證券或從事其他證券交易活動。證券交易委員會要受到總統、國會及法院的牽制。在行政方面,總統掌握著委員及任命主任委員的權力。一般情況下,新總統就職,主任委員都要自請離職。在財政預算上,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財政預算要交於聯邦預算局審核同意編制,然後由總統關交國會、審議。證券交易委員會向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時,也應取得檢察長的同意。在司法控制方面,對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行政處罰,被處罰的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裁決。所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才能擁有令人仰視的直接司法介入。
如何"司法介入"
證券交易委員會在發現由違法交易或接到違法舉報的,就可以對可能存在的違法事項進行調查。調查分為正式調查和非正式調查兩種。
非正式調查以承辦人員收集有關資料及訪問有關人員為主。如果調查人員認為確有違法行為,或即將有違法事件發生,可報請證券交易委員會進行正式調查。
正式調查由證券委員會簽發正式調查令,說明調查的范圍,違反之法規及受調查人(公司、團體、個人)。證券委員會可以傳訊當事人到現場接受詢問,傳訊證人。如被傳訊人拒絕到場或拒絕接受詢問,證券交易委員會可向聯邦地方法院請求簽發命令,強制當事人到場或提供證據。如當事人再違抗強制令的,可判以輕罪,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科或並科以1000美元的罰金。
正式調查結束後,承力單位根據調查的情況,向委員會做出對該違法行為進行懲處的建議。委員會認為必要時,還可以舉行行政聽證,給被指控的人進行申辯護的機會。在聽證結束後30天內,負責承辦的委員對案件做出初步裁決。當事人若不服,在初步裁決15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委員會提請復審申請。委員會亦可依照職權在初步裁決後20日內發布審查命令,進行最後審查,做出最後裁決。
在最終裁決做出前,當事人可提請進行和解,並提出和解計劃,姑辦單位如認為和解計劃可行,則附加意見提請委員會決定;如接受和解,當事人就按照和解計劃自動執行有關規定,以避免被強制懲處。
加強監管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正式提議成立一個獨立的監督機構——公共責任委員會,專門負責監督和檢查會計公司和上市公司的會計行為是否符合職業道德,其會計業務是否規范、以及其業務水平是否達到財會質量標准等等。為了同時保證這一機構的獨立性和在財會業務上具有較高的專業水準,新機構的成員將主要由財會行業以外的人士和少數財會行業的專家以及退休人士組成。證券交易委員會還建議,採取向財會公司和上市公司收費的辦法來支持新的監管機構的運作。新機構的建立將改變各公司長期以來自行管理公司財務和審計的狀況。
早在2002年3月21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皮特就已在參議院作證時指出,該委員會將主要負責處理財務欺詐案件,而醞釀中的公共責任委員會將負責財會部門的職業道德和財會業務質量的監管,不涉及法律問題。由此可見,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建議成立公共責任委員會的目的是要從不同方面加強金融監管。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成立於1934年,是美國政府專門負責金融監管的機構,其主席由總統任命。該機構是在上世紀20年代末美國發生經濟大蕭條和金融危機後產生的,目的是恢復投資者的信心。在此之後,該機構一直致力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和保證金融市場的正常運轉。
美國股票市場迅猛發展,交易量大增,道-瓊斯指數也以越來越快的速度跨上新台階。另外,金融工具的不斷翻新和復雜化,使美國原來的金融監管體系逐漸顯露出漏洞和缺陷。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意識到,面對股票市場發展的新形勢,僅靠自己制定規章制度和採取行政管理手段來監管金融市場是不夠的,還必須依靠其他部門更廣泛的力量進行定期、細致、具體的監管,從根本上確保各家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性、及時性和准確性。從這個角度講,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新舉措也是其銳意創新的表現。
此外,從更多角度加強金融監管也是客觀現實所需。美國公眾參與股市交易的程度也越來越高。20年前,美國只有5.7%的家庭擁有股票,而已有51%的美國家庭持有股票。據統計,美國目前有超過8800萬的股票投資者。隨著金融業的發展和更多金融工具的產生,更多的人開始以各種各樣的組合方式積極投資股票市場,許多人甚至把養老金也拿去投資。在這種情況下,金融市場上的欺詐活動無疑更大地增加了投資者的風險,如不及時加強金融監管,其後果不堪設想。
然而,加強金融監管仍然任重道遠,尤其是會遇到一些華爾街上市公司的阻撓。此外,新的機構如何運作還面臨很多具體問題,它是否能確保可靠性和有效性也需要進一步觀察。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也表示要繼續廣泛徵求各方意見,爭取取得實質性的結果。
如何監管
在公司運行良好的時候,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並不去調查被逆向收購的公司,這與IPO有很大的不同,而當這些公司出現問題的時候,美國投資者的利益就會受損,然後SEC就會調查這些公司。中國的法律並沒有禁止中國公司向國外的監管機構提供必要的財務信息,但是中國的這些公司不願向SEC提供信息。在此情況下,SEC會選擇對這些中國公司的審計機構採取行動以確認審計質量是否合理,無論這些審計機構是「四大」在中國的分支機構還是中國本土的審計機構,SEC會要求相關的審計機構提交他們對這些公司的工作底稿,但是中國法律不允許中國的審計機構將工作底稿提供給外國的監管機構。
相關事件
2019年8月19日,迪士尼前高級財務分析師桑德拉·庫巴(Sandra Kuba)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了一系列材料,宣稱迪士尼主題樂園和度假區業務部門利用公司會計系統漏洞,系統性地誇大了數十億美元的收入。美國證監會介入調查。[2]
參考資料
[1]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官網 [引用日期2013-02-17]
[2] 迪士尼否認虛增數十億美元收入指控 美國證監會調查.新浪網 [引用日期2019-08-22]
[3] 美參議院批准蓋斯勒出任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中新網 [引用日期2021-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