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在美股上市的公司被退市經濟上有什麼後果
中國在美股上市的公司被退市經濟上的後果是回中國上市,信譽度會下降。
退市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交易所對上市公司退市一般具有較大的自主權。
退市可分為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被動性退市是指公司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在美國,上市公司只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就必須退市:
⑴股東少於600個,持有100股以上的股東少於400個;
⑵社會公眾持有股票少於20萬股,或其總值少於100萬美元;
⑶過去的5年經營虧損;
⑷總資產少於400萬美元且過去4年每年虧損;
⑸總資產少於200萬美元且過去2年每年虧損;
⑹連續5年不分紅利。
日本的證券市場規定,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須退市:
⑴上市股票股數不滿1000萬股,資本額不滿5億日元;
⑵社會股東數不足1000人(延緩一年);
⑶營業活動停止或處於半停止狀態;
⑷最近5年沒有發放股息;
⑸連續3年的負債超過資產;
⑹上市公司有「虛偽記載」且影響很大。
境外證券交易所對作出上市公司退市的決定一般都比較謹慎,並規定了非常復雜的程序。
如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80202規定了以下程序:
⑴交易所在發現上市公司低於上市標准之後,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公司;
⑵公司接到通知之後,在45日內向交易所作出答復,在答復中提出整改計劃,計劃中應說明公司至遲在18個月內重新達到上市標准
⑶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計劃後45日內,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計劃;
⑷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計劃後45日內,發布公司已經低於上市標準的信息
⑸在計劃開始後的18個月內,交易所每3個月對公司的情況進行審核,其間如公司不執行計劃,交易所將根據情況是否嚴重,作出是否終止上市的決定;
⑹18個月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通知公司其股票終止上市,並通知公司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⑺如聽證會維持交易所關於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交易所將向SEC提出申請;
⑻SEC批准後,公司股票正式終止交易。由上述情況可見,交易所決定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最長要經過22個月的時間。
香港聯交所的退市程序包括四個階段:
⑴第一階段:在停牌後的6個月內,公司須定期公告其當前狀況
⑵第二階段:第一階段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向公司發出書面通知,告知其不符合上市標准,並要求其在6個月內,提供重整計劃(ResumptionProposal);
⑶第三階段:第二階段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公告聲明公司因無持續經營能力,將面臨退市,並向公司發出最後通牒,要求在一定期限內(一般是6個月),再次提交重整計劃。
4)第四階段:第三階段結束後,如公司沒有提供重整計劃,則交易所宣布公司退市。
Ⅱ 美國退市股票怎麼賠償股民
美國股票退市會給股民賠償的,不但要賠償而且還會讓相關負責人,相關金融機構都是有連帶性責任,比如,美股因造假退市,美國監管不僅讓大股東給投資者賠償,而且還會讓保薦機構賠償一大筆資金。
例如:在紐約交易所上市公司因虧損退市的規定:
1、過去的5年經營虧損。
2、總資產少於400萬美元,且過去4年每年虧損。
3、總資產少於200萬美元,且過去2年每年虧損。
拓展資料:
一、在納斯達克交易所上市公司因虧損退市的規定:
1、有形凈資產低於200萬美元。
2、凈收益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或者最近三個會計年度中的兩年低於50萬美元。
3、市值低於3500萬美元。
除此之外還存在其他的退市規定。
二、納斯達克交易退市的規定:
1、公眾持股量低於50萬股。
2、公眾持股市值低於100萬美元。
3、股東人數少於300個。
4、其他規定。
三、退市類型介紹
退市可分為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1、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2、被動性退市是指公司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四、退市流程
1、交易所在發現上市公司低於上市標准之後,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公司;
2、公司接到通知之後,在45日內向交易所作出答復,在答復中提出整改計劃,計劃中應說明公司至遲在18個月內重新達到上市標准
3、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計劃後45日內,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計劃;
4、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計劃後45日內,發布公司已經低於上市標準的信息
5、在計劃開始後的18個月內,交易所每3個月對公司的情況進行審核,其間如公司不執行計劃,交易所將根據情況是否嚴重,作出是否終止上市的決定;
6、18個月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通知公司其股票終止上市,並通知公司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7、如聽證會維持交易所關於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交易所將向SEC提出申請;
8、批准後,公司股票正式終止交易。由上述情況可見,交易所決定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最長要經過22個月的時間。
Ⅲ 美國股票退市有什麼要求
1、一般在美國上市的公司主要有兩種形式退市。第一,主動退市,即上市公司被主管經理人員或第三方私人投資集團兼並;第二,被動退市。上市公司被主管部門、機構或證券交易所除牌,停止交易。主要原因包括沒有交納年費、交易價格低於規定水平、違反交易規定或違法、破產或清算等。
2、紐約交易所的退市規定,有以下情形者將被摘牌:公眾股東數量達不到交易所規定的標准;因資產處置、凍結等因素而失去持續經營能力;法院宣布公司破產、清算;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達不到交易所規定兄蠢襲的最低要求等。在公司出現退市情形時,紐交所允許公司有18個月的整改期間,18個月後,公司仍未達到持續上市標準的,才被終止交易。
3、納斯達克交易所的退市條件是,如果某公司股票市價低於最低交易價(1美元)超過30個交易日,會向該公司提出退市警告,並限其在90天內改善公司業績,使股票的市價回復到高於最低交易價的「可以接受」水平,否則該公司將被勒令退市。在某些情況下,納斯達克會給上了「退市」名單的公司3個月以上的寬限期,不過前提是該公司必須證明其凈收入超過75萬美元,股東所持股票金額超過500萬美元,或公司市值超過5000萬美元。
拓展資料:
一、納斯達克市場上的個股符合以下條件也會退市:
1、上市公司的有形凈資產低於200萬美元;
2、市值低於3500萬美元;
3、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凈收益低於50萬美元,羨兄或最近三個會計年度中的兩年的凈收益低於50萬美元;
4、社會公眾持股少於50萬股;
5、做市商數少於2個;
6、股東人數少於300個。
7、其它規定
二、紐約交易所退市的規定:
1、股東少於600個,持有100股以上的股東少於400個。
2、社會公眾持有股票少於20萬股,或者總市值少於100萬美元。
3、連續5年不分紅。
4、過去的5年經營虧損。
5、總資產少於400萬美元,且過去4年每年虧損。
6、總資產少於200萬美元,且過去2年每年虧損檔扮。
7、其它規定
Ⅳ 美股退市後股民持有的股票怎麼辦
美股退市,股民還可以在場外交易賣出,但相對而言買賣的人少,只要公司不破產,都可以享受到分紅等待用。
1、公司存續,散戶享有原來同樣的權利和義務,繼續以這些股票為憑證,獲得分紅。
2、公司破產,公司的資產將進行清算,清算之後的剩餘資產,將按持股比例分配給散戶。
3、上市公司退市後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將由一傢具備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代辦轉讓,並在45個工作日之內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交易。
拓展資料:
一、在納斯達克交易所上市公司因虧損退市的規定:
1、有形凈資產低於200萬美元。
2、凈收益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或者最近三個會計年度中的兩年低於50萬美元。
3、市值低於3500萬美元。
除此之外還存在其他的退市規定。
二、納斯達克交易退市的規定:
1、公眾持股量低於50萬股。
2、公眾持股市值低於100萬美元。
3、股東人數少於300個。
4、其他規定。
三、退市類型介紹
退市可分為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1、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2、被動性退市是指公司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四、退市流程
1、交易所在發現上市公司低於上市標准之後,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公司;
2、公司接到通知之後,在45日內向交易所作出答復,在答復中提出整改計劃,計劃中應說明公司至遲在18個月內重新達到上市標准
3、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計劃後45日內,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計劃;
4、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計劃後45日內,發布公司已經低於上市標準的信息
5、在計劃開始後的18個月內,交易所每3個月對公司的情況進行審核,其間如公司不執行計劃,交易所將根據情況是否嚴重,作出是否終止上市的決定;
6、18個月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通知公司其股票終止上市,並通知公司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7、如聽證會維持交易所關於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交易所將向SEC提出申請;
8、批准後,公司股票正式終止交易。由上述情況可見,交易所決定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最長要經過22個月的時間。
Ⅳ 離職後將公司分配美股轉到個人賬戶怎麼操作
首先,我們要了解一個名詞,叫做限制性股票(restricted stock),美股研究社中有說明這個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設計從國外的實踐來看,限制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獲得條件;二是出售條件,但一般來看,重點指向性很明確,是在第二個方面。並且方案都是依照各個公司實際情況來設計的,具有一定的靈活性。
創業公司給員工期權也是同樣的道理,就是公司有條件的給你股權,這個條件多半也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時間上的限制,另一種是業績上的限制。時間上的限制,就是約定一定的服務期限,只有約定的服務期屆滿以後,你才能得到所授予的期權;業績上的限制,就是說除了鎖定期外,你必須完成一定的業績或達到一定的目標,當你完成了約定的業績或達到了這個目標,才會授予你期權。
Ⅵ 美股退市是什麼結果
要麼退市後會給一個回購價,要麼就虧在自己手上。
美股退市一般分兩種情況:被並購或者私有化退市;被交易所強制摘牌。如果是第一種情況,在退市之後會給一個回購價格,往往比原來的股價還高;如果是第二種情況,基本是血本無歸了。
國內退市如果我們還持有退市前賣不出,我們就會虧在自己手上,美股是退市要收迴流通股的,按退市當時的價格,也並不一定退市就會掉價,還有可能漲價。
美國的退市制度不同於中國的退市制度。如果美國股票在紐交所或納斯達克退市,上市公司可以悄指給予股東一定的補償。例如,如果一家上市公司因為欺詐而退市,監管機構可能會要求上市公司回購投資者持有的股票或賠償投資者損失,這取決於欺詐的數量和情況的嚴重程度。
美國證券交易所被迫摘牌,意味著主板公司業績不佳,股價連續30天低於1美元或市值低於1個標准,就達到了摘牌的條件。這種情況非常危險。雖然投資者可以選擇在退市前賣掉他們的股票,但幾乎沒有人會買,而且價格很低,所以他們可能會損失所有的錢。
其實,無論是在國外股市還是在國內股市,投資者都要注意不要購買市值過低的股票,啟蘆配尤其是接近1美元的股票。這些股嘩肆票不僅不受歡迎,而且還有被迫退市的風險。
拓展資料
根據美國的退市制度,退市後上市公司需要回購股民手裡的股票。三大運營商被強制退市,實施了兩種方案。 一、退市後上市公司會自掏腰包以1美元的價格回購投資者手裡的股票; 二、如果持有三大運營商的股票,可以將存托憑證給三大運營商指定的投行,換取三大運營在香港發行的港股,推動投資者來說沒有直接損失。
Ⅶ 美股退市規則
很復雜的,不同交易所也不一樣
看看這個,如果滿意給點分吧
一、紐約證券交易所的退市標准
在美國,上市公司退市的主要標准包括:股權的分散程度、股權結構、經營業績、資產規模和股利的分配情況。上市公司只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就必須終止上市:l股東少於600個,持有100股以上的股東少於400個;2社會公眾持有股票少於20萬股,或其總市值少於100萬美元;3過去的5年經營虧損;4總資產少於400萬美元,而且過去4年每年虧損;5總資產少於200萬美元,並且過去2年每年虧損;6連續5年不分紅利。
紐約證券交易所對上市公司終止上市作了比較具體的規定,這些規定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1公眾股東數量達不到交易所規定的標准;2股票交易量極度萎縮,低於交易所規定的最低標准;3因資產處置、凍結等因素而失去持續經營能力;4法院宣布該公司破產清算;5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欠佳;6不履行信息披露義務;7違反法律;8違反上市協議。
二、納斯達克的退市標准
根據納斯達克的有關規定,上市條件分為初始上市要求和持續上市要求,而且後者是與前者相互對應的。只有符合初始上市要求的公司才能上市。上市以後,由於上市公司的狀況可能會發生變化,不一定始終保持初始的狀態,但起碼應當符合一個最低的要求,即所謂持續上市要求,否則將會被納斯達克予以摘牌。以納斯達克小型資本市場為例,其持續上市標准包括:1有形凈資產不得低於200萬美元;2市值不得低於3500萬美元;3凈收益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或最近三個會計年度中的兩年不得低於50萬美元;4公眾持股量不得低於50萬股;5公眾持股市值不得低於100萬美元;6最低報買價不得低於1美元;7做市商數不得少於2個;8股東人數不得少於300個。上市公司如果達不到這些持續上市要求,將無法保留其上市資格。就最低報買價來說,納斯達克市場規定,上市公司的股票如果每股價格不足一美元,且這種狀態持續30個交易日,納斯達克市場將發出虧損警告,被警告的公司如果在警告發出的90天里,仍然不能採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自救以改變其股價,將被宣布停止股票交易。這就是所謂的「一美元退市規則」。「一美元」是納斯達克判斷上市公司是否虧損的市場標准,而不是公司的實際經營狀況。但是,這一市場標准也客觀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實內在價值。除以上數量指標外,納斯達克市場對公司的初始上市或持續上市還有其他要求,主要包括:一是法人治理結構方面的要求,包括年報、中報的報送,獨立董事,內部審核委員會,股東大會,投票機制,徵集代理表決權機制,避免利益沖突等;二是對公司經營合規守法方面的要求。據統計,在納斯達克市場80%左右的股票在上市後的第3年便因公司破產或被購並而退市。可見,在納斯達克市場上,上市公司退市是一種十分普遍和正常的市場行為。
Ⅷ 美股退市港股上市,手裡的股票怎麼辦
需要根據實際的情況分析,手裡退市的股票是由於什麼原因引起的。
美股退市一般情況下有兩種:被並購或者私有化退市;被交易所強制摘牌(意思是主板的公司業績不行,股價低於1美元連續30天或者市值少於一個標准,就達到了退市的條件。)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往往復牌的可能性很大,屬於資本重組重新上市一類,上市後還會出現公司以高於市價的價格回購股民手裡的股票。
第二種情況復牌的可能性很小,因為公司經營不善退市,等於是買到「垃圾股」了,注意不要購買市值過於低的股票,特別是接近1美元左右的。
退市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交易所對上市公司退市一般具有較大的自主權。
截至2018年9月,滬深兩市共105家公司退市,其中56家為強制退市。
退市可分為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被動性退市是指公司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如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604規定,交易所對它認為不符合上市標準的公司,有權終止其上市。聯交所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無須經過證交會批准。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80201規定了上市公司退市的具體標准,同時指出,即使公司符合這些具體標准,在某些情況下,交易所仍有權對它認為不適合繼續交易的公司作出終止上市的處理。與香港不同的是,美國1934年證券交易法規定,交易所在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之前,必須報請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批准。
在美國,上市公司只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就必須退市:
1.股東少於600個,持有100股以上的股東少於400個;
2.社會公眾持有股票少於20萬股,或其總值少於100萬美元;
3.過去的5年經營虧損;
4.總資產少於400萬美元且過去4年每年虧損;
5.總資產少於200萬美元且過去2年每年虧損;
6.連續5年不分紅利。
日本的證券市場規定,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須退市:
1.上市股票股數不滿1000萬股,資本額不滿5億日元;
2.社會股東數不足1000人(延緩一年);
3.營業活動停止或處於半停止狀態;
4.最近5年沒有發放股息;
5.連續3年的負債超過資產;
6.上市公司有「虛偽記載」且影響很大。
2000年6月設立的日本納斯達克市場也引進退市制度,亦即上櫃之後的股東數及市價總額低於一定的基準時,則令其下櫃。其目的在剔除流動性低的上櫃股,以確保投資者的利益。
深圳創業板公司直接退市,不允許借殼。
Ⅸ 美股是怎樣退市的
美股退市有兩種情況:被並購;私有化退市被交易所強制退市。在第一種情況下,投資者可以按合同價格收回本金;在第二種情況下,投資者只能承認運氣不備早鄭好。
1.在第一種情況下,退市後將給出回購價格,該價格通常高於原始股價。以美國股票市場常見的要約收購為例。如果您持有的公司即將通過要約收購進行並購,您接受要約意味著您同意以要約收購價格出售當前的持倉。如果您接受現金要約,您將在收購完成後收到現金,不再是被收購公司或被收購公司的股東。如果您接受換股要約,您將在收購後收到收購方公司的股份或新發行的股份,並代表您成為被收購公司的股東或合並後新公司的股東。
注意:如果您是個人投資者,錯過或拒絕要約收購可能意味著您的股票流動性越來越小,因為在市場上流通的公司股票越來越少。當股票不再在交易所交易時,您可能很難實現自己的頭寸。雖然私有化提供的要約收購價格通常比股票市場價格有溢價,但這並不意味著投資者必須通過接受要約獲取利潤,因為一些投資者在初始位置投入的成本遠遠高於要約收購帶來的收入。
2.如果是第二種情況,它基本上是血本無歸的。比如:睜含2元跌到1.2元,然後跌到幾美分,幾美分,變成了垃仿頌圾股,然後退市,然後沒有了,虧損了。一般來說,在公司私有化和退市的情況下,控股股東會發布公告,在特定時間內以特定價格回購市場上所有流通股,使上市公司退市,成為一家民營公司。私有化收購通常是溢價收購,收購價格通常比股票市場價格高10%左右。美國股票被交易所摘牌,這意味著該公司在主板的表現不佳。如果股價連續30天低於1美元或市值低於標准,則符合退市條件。這種情況非常危險。雖然投資者可以選擇在退市前賣出股票,但基本上沒有人會接受報價,而且股價很低,因此他們可能會賠錢。
拓展資料
上市公司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必須退市:
① 股東600人以下,持有100股以上的股東400人以下;
② 公眾持有的股份少於20萬股,或其總價值少於100萬美元;
③ 過去五年的經營虧損;
④ 總資產低於400萬美元,過去四年每年虧損;
⑤ 近兩年總資產低於200萬美元,年虧損;
⑥ 連續五年無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