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終止籌劃子公司分拆上市是利好嗎
終止籌劃子公司分拆上市是利好。根據查詢相關信息:公司能夠分拆上市說明其業績不差,分拆上市要求上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分拆上市之後可以發行更多的股票,意味著可以募集到更多的資金用來發展公司項目,提升公司利潤與業績,這對於股價來說是利好的。
❷ 分拆上市對母公司是利好還是利空
分拆上市對母公司是有很大的利好的,因為創業板的股價很高,上市後母公司可獲得比整體上市更多的融資,整體上市不僅盤大些而且還少了些創業板的"高新技術"的概念。
拓展資料:
分拆上市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未上市公司將部分業務從母公司獨立出來單獨上市;狹義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將其部分業務或者某個子公司獨立出來,另行公開招股上市。
分拆上市後,原母公司的股東雖然在持股比例和絕對持股數量上沒有任何變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資企業的凈利潤分成,而且最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後,母公司將獲得超額的投資收益。
分拆上市形成股權二次溢價
證監會放行境內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創業板上市的消息甫出,市場最直接、最普遍的解讀是,創業板將面臨迅速擴容,屬特大利空。
當日,65隻創業板股票中,55隻跌幅在5%以上,另外10隻跌停。但「硬幣」的另一面,則正如多家券商所言,主板中PE型上市公司投資價值凸顯,投資機會巨大。
中信證券表示,分拆一個公司,增厚一份業績。相比創投概念對公司業績的支撐,分拆概念能夠將利益再次擴大,那些手中擁有大量優質子公司的企業將成為市場新寵,深掘A股分拆概念股也將是大勢所趨。
分拆上市後,原母公司的股東雖然在持股比例和絕對持股數量上沒有任何變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資企業的凈利潤分成;最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後,母公司將獲得超額的投資收益。
海通證券也表示,考慮到目前創業板相比主板市場高達200%的估值溢價,母公司擁有的股權價值將獲得數倍的提升,由此也增加了母公司自身的市值。
隨著「分拆上市」政策的出台,未來越來越多的存量上市公司將實現子公司再上市,從而為母公司帶來豐厚的投資收益,這意味著擁有優質企業股權或擁有優質子公司的個股面臨著新的估值溢價預期。
經邦分析人士指出,分拆上市概念之所以誘人根本還在於股權的二次溢價。對於母公司來說,未上市的子公司只能貢獻投資收益、經營凈利潤(控制權)。
但是如果子公司實現上市,原本的凈利潤可以實現50倍甚至更高的市盈率,對於公司的估值來說,是一個系統性的提升;此外,投資人也可能由於股權分配方案而獲得意外的「驚喜」,而且可拓寬融資渠道。
東方證券策略分析師王明旭認為,考慮到目前創業板與主板市場明顯的估值溢價,相信這樣巨大的套利空間將推動主板上市的上市公司分拆其控股的子公司去創業板上市。
中信證券指出,「分拆上市」將培育出中國自己的「巨型PE」。這是一種間接融資和資本市場之外的新的資產配置方式,即通過股權投資等方式,參股或控股金融或非金融企業,並利用資本市場作為退出方式。
而從國際市場來看,這種非金融企業的PE投資已經成為一種趨勢。
允許子公司在創業板分拆上市不僅可以為主板上市公司提供良好的投資渠道和退出路徑,也會讓部分項目選擇和培育能力出眾、研發實力雄厚的上市公司獲得更廣闊的發展空間,成為中國自己的「巨型PE」。
❸ 上市公司分拆上市對股價的影響
分拆上市對母公司的影響如下:
(1)優點:分拆上市可以增加上市公司的融資渠道,從而提高公司的融資能力。母公司對二次融資的有效利用,將在一定程度上增厚母公司業績。分拆上市後,分拆子公司將獲得更高的估值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母公司的估值水平。如果子公司股價理想,也可以獲得良好的資本溢價,為母公司帶來超額回報。
(2)缺點:分拆上市可能會稀釋母公司從子公司獲得的利潤,一定程度上降低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如果子公司所在的行業發展不好,也會影響母公司的經營,導致母公司經營業績下滑。一般來說,分拆上市是為了提高母公司的核心競爭力,使其發展得更快更好。此外,財務變得更加透明,讓投資者更容易了解上市公司的具體情況。同時,也可為多元化上市公司提供新途徑。分拆上市對母公司有很多積極影響。
分拆上市多為母公司利好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 融資渠道。這是最直接、最明顯的好處。
(2) 提高性能。分拆資產成功上市後,將在母公司財務報表中形成超額投資收益,整體財務結構將更加優化,從而提高市場認可度。
(3) 精簡母公司業務,提高母公司經營效率。 以上是分拆上市對母公司有利的一些因素。事實上,分拆上市對子公司也有很多好處。最重要的一點是,股權激勵的作用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有助於提高管理層的積極性。
拓展資料
分拆上市的條件;
1、原分拆上市的上市公司應當在A股上市滿三年。
2、公司需要在上市最近三年持續盈利,公司凈利潤不低於6億元。
3、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合並報表利潤表中,分立子公司未超過利潤總額的50%;凈資產不超過30%。
4、本次分立上市子公司的資金、資產不得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佔用或發生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重大關聯交易。
5、上市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發行股份和募集資金投資的業務和資產,以及最近三個會計年度通過重大資產重組收購的業務和資產,不得作為主營業務和資產。分拆子公司的資產。子公司主要從事金融業務的,上市公司不得將子公司分拆上市。
6、擬分立的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關聯方所持有的股份不得超過分立上市前子公司總股本的10%。
7、上市公司應充分披露說明:本次分拆有利於上市公司突出主營業務,增強獨立性;上市公司與擬分拆子公司不存在同業競爭,資產、財務、機構相互獨立,不存在高級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交叉聘用;被分立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獨立性嚴重缺陷。
❹ 分拆上市利好還是利空
分拆上市可以提升母公司市值、增強公司融資能力,但是隨著分拆上市條件的降低,符合分拆上市條件的公司大大增加,市場炒作難度也在增加,優質標的則少之又少,所以,分拆上市對於企業來說既有利好的一面,但也存在一定的弊端,應當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來分析。
【拓展資料】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個特定組成部分,它公開發行股票,達到相當規模,經依法核准其股票進入證券集中交易市場進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有關文件。證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促進市場化並購重組。充分發揮資本市場的並購重組主渠道作用,鼓勵上市公司盤活存量、提質增效、轉型發展。完善上市公司資產重組、收購和分拆上市等制度,豐富支付及融資工具,激發市場活力。發揮證券市場價格、估值、資產評估結果在國有資產交易定價中的作用,支持國有企業依託資本市場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境內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境外優質資產,允許更多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對境內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提升上市公司國際競爭力。研究拓寬社會資本等多方參與上市公司並購重組的渠道。
二、完善上市公司融資制度。加強資本市場融資端和投資端的協調平衡,引導上市公司兼顧發展需要和市場狀況優化融資安排。完善上市公司再融資發行條件,研究推出更加便捷的融資方式。支持上市公司通過發行債券等方式開展長期限債務融資。穩步發展優先股、股債結合產品。大力發展權益類基金。豐富風險管理工具。探索建立對機構投資者的長周期考核機制,吸引更多中長期資金入市。
三、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完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制度,在對象、方式、定價等方面作出更加靈活的安排。優化政策環境,支持各類上市公司建立健全長效激勵機制,強化勞動者和所有者利益共享,更好吸引和留住人才,充分調動上市公司員工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