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錢以購買原始股非法集資被騙了怎麼要回來
一、錢以購買原始股非法集資被騙了怎麼要回來? 只掘沖能報警,利用法律來要回自己的錢財;現在非法集資的太多而且公司發行原始股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 二、原始股非法集資是什麼? 1、看承銷商資質 購股者要了解承銷商是否有授權經銷該原始股的資格,一般有國家授權承銷原始股的機構所承銷的原始股的標的都是經過周密的調研後才進行銷售該原始股的,上市的機率都比較大;反之,就容易上當受騙。 2、企業經營情況 購股者要了解發售企業的生產經營現狀。了解考察企業的經營效益的好壞可從企業的銷售收入、銷售稅金、利潤總額等項情況去看,這些數字都能在企業發售股票說明書中查到。 3、看股票用途 要看發行股票的用途。一般說來,發售股票的用途是用來擴大再生產的某些工程項目、引進先進的技術設備、增強企業發展後勁的某些用項等,這些都是值得投資的。如若工業生產企業發售股票是用來補充流動資金私有制,那就要慎重考慮,是不是企業外欠資金太多,發售股票的目的是用來補窟窿還是償還企業的虧損 債務 ,購買這樣的股票是不會創造新的再生價值的。因此也不可能給購股者帶來好的收益,而且存在著較大的風險性。 4、企業負債情況 要看發售股票企業負債的額度。購買某企業的股票時要特別注意該企業公布的一些會計資料報告,這些資料報告發售企業資產總額、負債總額、資產凈值等。 5、看溢價比例 要看溢價發售的比例。企業發售股票大多採取溢價發售的辦法。溢價發售的比例越小,購股者的風險性越小,溢價發售的比例越大,給購股者造成的風險性就越大。 6、看預測股利 要看預測分紅的股利。股利越高說明資金使用效果越好,這當然是投資者最為期望的。所以,在選擇購買股票時,要看預測分紅股利的高低,股利高的是優先選擇的對象,低的應當慎重購買。 居民購買股票不宜集中投放。投資股票具有高利潤、高風險兩重性,因此在利益風險並存的形勢下,要採取分散投資的方法減少投資的風險性,增強投資的效益性。要對發售企業作出長遠正確的預測。 三、 非法集資罪 的構成要件 犯罪構成 要件是犯罪成立的依據,是對犯罪主體追究刑事責任的根據。因此,在我國現行《 刑法 》中設置非法集資罪,必須進一步分析論述其具體的犯罪構成要件。 (一)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這孝嘩里要特別強調法律擬制人格主體——單位,否則,我們將無法對司法實踐中大量存在的單位(既可以是一個單位單獨實施,也可以是單位與自然人、單位與單位共同實施)實施的非法集資行為通過《刑法》來規范。 (二)犯罪主觀方面是故意。當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資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在單位進行非法集資的情況下,這種故意體現為單位的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以單位的名義為單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會的結果的發生。 單位犯罪 故意是單位成員的共同認識和意志,嚴格區別於單位成員個人的認識和意志。 (三)犯罪客體是國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資在形式上表現為一種資本的運作過程,即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將不特定對象的資金集中起來,使他們成為形式上的投資者(股東、 債權人 ),往往是人數眾多,涉案金額大,嚴重破壞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因此,我們建議將非法集資罪列入《刑法》第三章第四節的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以確立其在整個《刑法》體系中的應有地位。 (四)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未依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的集資行為。主要是以非法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其他回報。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判慎殲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 綜合上面所說的,現在的犯罪分子是以各種各樣的形式來期騙公民的,而且公民也因為自己的貪心上當受騙,只要是發現自己受騙之後一定要立刻報警,不然的話,自己的錢是很難再要回來的,所以,在購買股票的時候一定要小心,這樣才能避免自己上當受騙。
⑵ 投資股權騙局
法律主觀:
股權投資只是投資的一種方式,並不存在是否是騙局的說法。但是任何投資方式都有被犯罪分子利用來孫察進行詐騙的途徑。前些年,有些私募基金通過鼓吹「新三板」「一帶一路」等概念,設立新三板股權投資基金。很多投資者聽信了一些所謂資產管理公則宏茄司、財富管理公司的電話宣傳或者網路營銷,認為在新三板交易有利可圖,由於新三板對進場交易的投資者有著較高的資產規模及投資經驗要求,這些投資者無法滿足資產規模要求,於是通過向相關資產管理公司或財富管理公司支付高額費用的方式,由這些公司代為墊資,協助投資者開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交易許可權。後相關公司以指導新三板操作、有內幕信息、某股票近期轉板等各種理由,引誘投資者交絕褲易,結果造成損失,引發糾紛。還有很多新三板投資基金由於無法將股票變現,最終導致投資人難以收回投資,形成騙局。而這些投資基金往往早在投資完成後,就收到了投資標的的「財務顧問費」早已賺錢離場,而投資人卻還在等待高收益的夢想成真。上述相關公司引誘投資者交易的行為可能涉嫌詐騙。
⑶ 炒股投資詐騙屬於什麼案件
法律分析:這類犯罪屬於是金融犯罪,以金融詐騙罪論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⑷ 炒股公司是騙局嗎
炒股公司不是騙局,但炒股有風險,委託炒股公司代炒股,是有虧損風險的。
⑸ 起底「薦股」騙局
[編者按]
MLM,電子詐騙,P2P,理財.面對各種推銷電話、廣告、騙局,這些包裹在「致富」外衣下的騙局,成了掠奪老百姓財富的收割機、絞肉機。同時夾雜著買賣個人信息、詐騙、非法經營、求助信等違法犯罪活動。並成為普遍的社會問題,影響人們的安全感。
「老師,我是XX證券,推薦一隻股票??」
「女士,這里有老師直播,選股准確."
很多人會接到類似股票推薦、炒股、炒期貨之類的營銷電話。當做肆團你接到這樣的電話,是直接無視,還是因為憋不住一顆有錢的心,想多了解一下?
據長沙市公安局反詐騙民警趙昭介紹,這些營銷電話大多是一個股票推薦騙局。騙局的設計者會先實施第一步——,篩選出對投資理財感興趣的人。如果你跟他們加了微信,那你就被推到第二波騙子面前,被洗腦了。在他們偽裝的QQ、微信股票推薦群里,所謂的「導雹禪師」「學員」都是托兒,炒股軟體也是假的,只有你是「真韭菜」。
陷入騙局的投資者是如何在不知不覺中被騙的?誰能想到詐騙分子精心設計的文字和步驟,是專門針對標點符號的?論文將在本文中詳細講解這類騙局的前端:引流。
「騙子團伙並不只有一個。你能想到的每個環節都有人去做。」
3354反詐騙民警趙趙
老師和學生是假的,
只有你是「真正的韭菜」
「他連續給他轉了7次錢,7次,我都攔不住。」6月23日下午,在繁忙的長沙市反詐騙中心,一名值班民警摘下耳機,向旁邊的同事講述自己剛剛介入的這起詐騙案,心痛不已。
「他還不信?」同事問。面對受害人被騙的報警,反詐騙民警往往需要互相安慰。
類似的騙局每天都在發生。
趙趙趙,長沙市公安局反詐騙民警
長沙市民純橘王老師1月21日被網友拉進了一個名為「分享贏天下」的微信群。看到群友都跟「導師」炒虛擬貨幣賺了不少錢,王先生觀察了幾天後,加了群里助教的微信,下載了一個叫「大智慧機構頻道」的App。
在這個平台上,王先生很快嘗到了甜頭。他按照「導師」的指導繼續增加投資,賬戶余額也顯示他處於高盈利狀態。但一周後,王先生試圖提現卻發現自己的賬戶被凍結了。他聯系平台客服,表示繼續支付50萬元解凍費。此時,王先生已經損失了150萬元。
長沙天心區的朱女士,2020年12月加入了一個炒股微信群。她被「炒股老師」、「助理」和群內100多名同學引誘,得到「專家」一對一指導,下載了對方推薦的炒股App,先後投入300多萬元,已顯示盈利。朱女士的女兒提醒她,這個炒股App可能是假的。朱女士在平台提現失敗,恍然大悟,隨後報警。
今年1至5月,共破獲電信網路詐騙案件11.4萬起,摧毀犯罪團伙1.4萬余個,抓獲犯罪嫌疑人15.4萬人,同比分別上升60.4%、80.6%和146.5%。成功勸阻771萬人上當受騙,為人民群眾挽回經濟損失991億元。
長沙市反詐騙中心曾發布一組數據:今年1月,長沙市共發生虛假投資平台詐騙案件454起,涉案金額6200萬元,其中警方出警10餘起,涉案金額50萬元。這意味著,在長沙,1月份平均每天發生15起類似的「股票推薦」騙局。長沙並不是發病率最高的城市。
2020年,長沙發生詐騙案件16937起。長沙每100起刑事案件中,就有36起以上的電詐案件。在詐騙案件中,損失在50萬元以上的有270起,其中
為什麼這幾年反詐騙攻勢這么強,卻總是有源源不斷的受害者入局?
長沙市公安局反詐騙中心民警鄧彪認為,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受害人過於自信,認為自己不會被騙」;第二,「騙子的套路太深,受害者無法理解。」
通過梳理數百份裁判文書和反詐騙警察的經驗,總結出了股票推薦詐騙案件中騙子的套路套路:
A.直播股票推薦室的老師和業務員,都是騙子組織體系中的特殊人物扮演的;
b、詐騙的重要方式是組建QQ、微信等社交群,這些社交群是犯罪分子的聚集地,也是犯罪行為的源頭。在騙子的分工中,有一類工作他們稱之為「水軍」,專門在群里吹捧「老師」,發利潤截圖,哄氣氛,虛假出現利潤;
C.客戶轉到所謂投資平台和App炒股的錢,很多直接進了騙子的個人賬戶;
d、騙子賺的錢是投資人虧的錢。其實騙子的最終目的是讓你賠錢;
E.這些所謂的投資平台、炒股app,可以在後台修改數據,騙子想讓你虧多少就虧多少;
F.股票推薦騙局有完整的產業鏈,非法炒股軟體是批量開發的。上游和下游環節緊密合作,共享利益。
總之,在這些QQ、微信股票推薦群里,所謂的「導師」、「學員」都是托兒,炒股軟體也是假的,只有你是「真韭菜」。
還有,「你以為騙子是一夥的?錯了,在整個詐騙產業鏈中,你能想到的每一個環節都有人專門做這個。」趙說:「你不是被一個人騙了,你在不同的環節被騙子騙了很多次」。
反詐騙警界有句名言,「一旦進入反詐騙,就深似海。」既然詐騙界的水很深,那麼各個環節的騙子是如何運作的呢?
長沙反詐騙中心,民警正在執勤。
你是「黃金流」還是「彩色流」?
欺詐的第一個環節:
引流。
在趙照看來,不管是交友類「殺豬盤」,還是投資理財、賭博類「資金盤」,對於一場騙局來說,並沒有本質區別,都是一種「引流」方式。因為騙子的終極目標只有一個:你的錢。
你是單身、有資金實力、有感情需求的人,就用「殺豬盤」;你想買股票、炒期貨、投資虛擬幣,又有經濟實力,就上「資金盤」。
在這些案例中,受害者都是被拉到了微信群行騙。「大部分詐騙的實施最終都是依託微信完成的。雖然詐騙分子會用一些區塊鏈技術加密的小眾軟體交流,以規避偵查,但是絕大部分老百姓還是習慣用微信,尤其是薦股類詐騙,不像刷單、貸款類詐騙,周期比較長,常常在兩個月以上,所以詐騙分子首先要做的,是將受害人『引流』到微信。」趙照介紹。
薦股引流採取分包的形式。通過黑灰產獲取個人信息後,精準打電話給有資金實力的受害人,是詐騙行業常用的引流方式。
「你可能想不到,在薦股騙局中這類做『電銷』的大學生,在家裡他每天光打電話月入就過萬。」鄧彪說。
不過,隨著公安部針對電話卡、銀行卡「兩卡」的斷卡行動開展,詐騙分子漸漸不能使用無實名的電話卡撥打詐騙電話,而轉戰運用GOIP(無線語音網關)、絡漫寶等可以機卡分離的「黑科技」撥打詐騙電話。今年4月底,央視追蹤GOIP流通亂象,該設備一天可撥六千多次詐騙電話。澎湃新聞注意到,去年以來,全國多地公安機關對GOIP等設備犯罪進行封堵,同時開展勸返逼投緬北電詐人員回國等行動。
「當你接通詐騙電話之時,在詐騙分子心中,作為『流量』,你已經被明碼標價了。僅有理財投資需求,是最低等級A級,加微信B級,有很強投資慾望又有錢的為C級,這類人的引流成本多的高達上千元。」鄧彪介紹。
老股民的「深信不疑」
被引入到詐騙微信群後,一場精心設計的騙局已正式上演。
不親身經歷,難以理解受害人當時的「鬼迷心竅」。鄧彪辦過一個詐騙案,受害人連續三次被薦股平台詐騙。「第一次被騙17萬,第二次被騙37萬,我們都幫他追回來了,但第三次他又被騙了五十幾萬,結果沒能挽回。」
趙照也見過類似的案子。「一個老股民,被騙了380多萬元並沒有察覺受騙,還願賭服輸,認為自己是投資虧損。直到兩個月後,其他受害人找到了他,他才醒悟過來。」
湖北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法院判決的一起案件中,被害人李某敘述了自己的經歷:
2019年3月,他被引誘往一個名為「智慧策略」的平台投入十萬元,一開始不敢買裡面的股票,但「張老師」在音頻聊天室里稱自己是一個私募基金的經理,「跟著他的套路走,投資十萬元就可以有三十萬的收益」。李某心動了,投入兩三萬元,賺了兩千多,「這使我相信了他們,覺得他們是有一定專業知識的人」。後來,這個「張老師」又稱有內幕消息,可以控制某隻股票的漲跌,「智慧策略」的平台可以加到十倍的杠桿,投資十萬最少可以賺個二三十萬。3月下旬,李某終於下決心買了這個「張老師」推薦的股票,花了49999元,結果三天後他就被平倉了,49999元全部損失。幾天後,他想看看在「智慧策略」平台剩下的5萬元是怎麼回事,但登錄進去發現平台己經不能交易,而他賬戶上只剩下人民幣0.46元。
「在這個平台上,我只交易了一次,我也不知道還剩的5萬元本金去哪了,應該是這個平台直接拿走了。」李某說,直到警察打電話告訴他上當受騙了,他才從山東來到武漢報警。
「薦股群里肯定有懂股票的人,讓你以為他們是專業的。」趙照說。實際上,薦股騙局分兩種情況。一種是純粹的詐騙,假平台、假導師、假股票和假期貨信息;另一種是運作時帶有欺騙性質的真平台,通過薦股方式誘導投資,他們收取高額會員費、服務費,「如果你發現自己被騙了,去找他們,他們可能會給你退錢。在過去,這兩種類型的案子分別由刑偵和經偵兩個部門負責,現在二者的性質逐漸趨同,都屬於電信詐騙。」
「不要以為是上市公司就靠譜,更不要覺得平台有自己的App就是正規的,其實騙子研發一個炒股軟體,對他們來說是很簡單的事情,只是寫幾行代碼而已,且有專門的人給他們做。這些App的後台都可以修改數據,業務員想漲就漲,想跌就跌。當然,也可以想讓你虧多少就讓你虧多少。」趙照說。
在上述李某的案例中,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法院查明,所謂的薦股公司,不過是三名理發店員工聯系軟體平台、購買客戶信息、招聘業務員搭建起來的騙子公司,名為「向日葵投資有限公司」。
在這個詐騙平台,騙子假冒的「老師」指導客戶進行炒股操作,相關「業務員」隨即在所建立的炒股微信群中充當「水軍」,引誘客戶登錄該公司提供的「智慧策略」等投資軟體平台進行炒股操作。客戶所投入的資金在進入上述軟體平台後,並未進入真實的證券交易市場。騙子們通過引誘客戶加大投資、提升杠桿率、頻繁交易,以收取高額手續費等,使得客戶在上述投資軟體平台內迅速虧損,客戶虧損的投資款由上述軟體平台與「向日葵投資有限公司」按比例分賬。
其實,幾乎所有的判例顯示,受害者一開始都持懷疑態度,很謹慎。但騙子引誘人上當的方式很簡單:先給你點甜頭,一開始入金後可以正常提現,也能賺一點,但當你投入更多的錢時,你發現你運氣不好了。
「所以,薦股類騙局最大的迷惑性是:給受害人一種假象,你是投資虧損的,而不是被騙的。」趙照說。
用群眾語言慢慢鋪墊
為何受害人一旦被引入層層騙局,就看不懂騙子的圈套?
民警揭露:精心設計的套路和高明的話術,是騙子行騙的關鍵。
趙照曾對一個詐騙窩點進行抓捕。這是一個負責薦股群詐騙運作的中間端。在長沙一個較大的寫字樓內,這個窩點看起來像個正規公司,各種規章制度很齊全,有一整套現代化管理方式。比如,會議室里掛著黑板,老闆很懂股票,平時也給員工上課,員工要打卡上班。與正規公司不同的是,他們「乾的是詐騙的事」。
詐騙的中間端,到底是怎麼運作的?以廣東惠州惠城區法院判決的李玉濤、趙漢禹等人詐騙案為例,騙子的騙局分為幾個步驟:
第一步,「養號」。在添加股民微信後,不斷與股民聊關於股票的話題,以吸引和穩住股民,然後將股民拉進一個微信群里,微信「小號」互相聊天,避免該號被封號。
第四步,「入金」,即公司的業務員在微信群扮演入了金的客戶股民,跟隨「高哲」、「秦雲豐」老師操作,在模擬倉裡面雙向買賣「滬深300」,不斷發送模擬倉中賺錢的截圖到直播間,鼓吹使用「MateTrader4」期貨軟體平台獲利的虛假信息,誘使被害人下載使用該軟體,並入金到該軟體購買「滬深300」。
騙子的以上操作看起來簡單,但其中有許多微妙的、走心的細節。
「他們的話術本,都是幾十萬元一本從台灣買來的。別人說什麼,你要說什麼,都有非常詳細具體的指導。」趙照介紹,在上述長沙詐騙窩點內,他曾查獲了一份詐騙分子的筆記,行騙要點詳細具體到標點符號這種細節。
「切三次不成功丟,一定要說清楚。一天:個人信息及愛好。二天:切一天的客戶,從新聞開始聊,關心對方,再聊今天的新加客戶個人信息及愛好,以問號結尾。三天:切第一天的,與金錢有關引出投資,說理念。第四天:切二天的客戶,篩選對我特感興趣的,聊與金錢有關的,工作,房子,新聞,購物,旅遊。」
「切,就是話題切換,話術里最高明的地方。切入點通常都用真正的群眾語言,大白話,在正常對話中,自然而然切入到預設圈套。在看似平常實際不平常中,取得你的信任。在不經意間,讓你上當。」鄧彪介紹。
騙子還擅長造勢,在薦股群營造一種氛圍。比如,在一個電詐案中,騙子的話術是這樣:「最近行情不好,沒有什麼很好的機會,經過我的觀察發現,期貨市場會有一波行情,我們大家一起組織一個戰隊,沖鋒隊,敢死隊,到期貨市場買倫敦金,把這個行情炒起來。明天我們一起殺入市場。」趙照介紹,詐騙分子精準地捕捉到受害人每時每刻的心理。
「他說,我已經投資了,你怎麼還不來,我們是一體的,我們成立了戰隊,其他偽裝的投資者馬上說,報告老師,我已經准備了200萬資金,已經到位。那你的錢准備到位沒?站在受害人的角度,就會有一種情緒,即『如果我不準備好錢,就沒面子』。所以,受害人一旦融入到那個集體當中去了,認可一種熟悉的關系存在,就會不由自主地跟投。」趙照介紹。
跟投的結局,顯然就是損失。如上述所有受害人一樣,盈利無法提現,賬戶被清空,一切如夢初醒。
「要知道,你是被騙子花錢精心挑選出來的詐騙對象。從將你『引流』到詐騙平台,到微信聊天中,刻畫你的人物側寫,掌握你的職業、家庭人口、平時愛好、房產及整體資金能力等等。他們並沒有急於行騙,而是用長達兩個月左右的『養魚』,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才一環扣一環地,拉你下水。」趙照說。
相關問答:投資股票如何避免龐氏騙局?
投資股票不要過分參與投機,實實在在買入有價值的上市公司,隨著公司的成長而獲取收益。這樣就不會陷入到龐氏騙局中。⑹ 如何認定股權轉讓詐騙
進行股權轉讓時,轉讓人通過偽造股權證明、偽造出資證明書等欺詐手續,股權虛假的股權騙取取讓款的,就可認定股權詐騙。
1、投資主體宏消族不特定:私募股權投資只能面向特定對象。
2、私募股權公開吸引投資。
3、承諾回報快。
4、承諾回報高:非法集資通常以高息、返點等作為誘餌,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或給予固定的回報。
5、虛構項目。
股票詐騙罪如何認定 ——橋液 股票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詐騙數額達到3000元的,應予立案追訴。股票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股票款額較大的行為。
法律依據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八十七條【利用計算機實施犯罪的提示性規定】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利用信息網路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蔽弊,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
(二)發布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
(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