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果一直買一個公司的股票能不能把這個公司買下
能控股也相當於買下了,但很難把100%都股都買完,因為總有幾個人是不賣的
B. 如果不斷買入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是不是就可以控制這家公司了
一般而言,一般投資者的買入,不會對上市公司的控股權構成太大的影響,因為普通投資者的資金有限,在龐大的流通股面前,顯得非常微弱,或許也能夠成為股東。但是,仍不排除部分資金實力較強的大戶自然人,會對部分流通股不大的股票進行增持,乃至觸及5%的舉牌線。不過,對於增持乃至舉牌的行為,多見於大資金大機構,如之前萬科股權之爭等,而對於這類資金機構而言,更有能力與實力對上市公司進行舉牌。不過,即使達到舉牌的狀態,也未必可以控制這家公司,這需要看第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以及關注到這一上市公司是否屬於股權結構分散的上市公司。退一步來說,如果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很高,那麼即使觸及舉牌線,也不會對上市公司的控股權與話語權構成實質性的沖擊,而對於舉牌的沖擊,更大程度上還是那些股權結構分散,且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偏低的上市公司。
C. 通過瘋狂買股票的方式,能不能實現對公司的控股超過51%
先不說上市公司是溢價的,用泡沫的股價去收購一家可能實際價值不到1/10的公司劃算嗎?
進入正題,A股規則,全世界也差不多哦。
>1%的股份比例,原則上是需要披露的,個人不需要,但1%通常已經能進入10大流通股東了,也需要披露。
>5%的股份比例,就需要公告。此時,所有人都知道你買他的股份了,之後再次購買或者賣出,就需要提前告知。
若繼續購買達到8%,觸發十大股東要約收購條件的,董事會召開會議,詢問是否收購,還是純粹財務投資目的。
若繼續購買達到10%,觸發再次要約收購,條件與上相同,並且可以有一個董事會席位了。
此時,若威脅控股股東的持股比例,控股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召開會議,進行一系列的阻擊操作,讓你進不了董事會或者其他方式自行增持股份,或者稀釋股份,定增之類的,讓你的股份稀釋,無法獲得控制權。
若繼續購買達到15%,再次觸發要約收購,此時,大股東有權賣出股份給你,只要董事會通過。
若繼續購買達到25%,最後一次觸發要約收購,此時,大股東只要稍微再賣出1%的股份給你,你就觸發全面收購要約,必須買市場上流通的股份,並且注意,是必須。
此時,你將不得不購買市場上所有流通的股份,變成100%控股,市場無流通股份,將直接私有化退市。
這樣的結果是你想要的嗎?
所以瘋狂購買股票,是可以控股超過51%的,但很顯然不劃算啊!
什麼樣的方式劃算?
和前10大股東,做競價協議,可以低價買10大股東持有的股份,通過股份轉讓協議,或者在集合競價的時候,大宗協議轉讓的方式,獲得該公司股份,這樣就不會觸發全面收購要約了。
D. 不斷在股票市場上買入某公司的股票,最終能成為該公司的股東嗎
只要買入這家公司的股票,就是這家公司的股東了。
如果想取得控股股東的地位,得買進50%以上的股票才行。
想成為控股股東,除了直接買入50%以上的股票之外,還可以間接持有。
比如你買入了A和B兩家公司的股票,而A公司又持有B公司的股票。那麼通過A公司,你也間接持有B公司的股票。直接持有和間接持有的股票加起來超過50%,也可以成為控股股東。
希望這個解釋能讓你滿意,望採納,十分感謝。
E. 可以通過公開市場大量購買一個公司的股票,然後達到控制這個公司的目的嗎
股票本身就是拿來買賣的,特別是對於A股同股同權來說,你持有的股票越多你的話語權越高,如果持股達到較高的比例,進入公司的管理層並控制公司也並非不可能。
通常情況下,一個公司的股權有幾個界限,不同的股權比例所享有的權利是不一樣的。
絕對控制權67%,當某一個人或者某一個機構只有一個公司67%以上的股權,那麼它就可以做到100%的控制這個公司,別人反對一點作用都沒有;
相對控制權51%,基本上可以很安全的控制這個公司;
安全控制權34%,一票否決權 ;
30%上市公司要約收購線;
20%重大同業競爭警示線; 臨時會議權
10%,可提出質詢/調查/起訴/清算/解散公司;
5%重大股權變動警示線。
當然上面我們所說的這些股權結構是建立在同股同權的基礎上,只要你的股票是通過合法合理的渠道購買的,符合監管的相關要求,那從理論上來說,通過大量購買上市公司的股票,成為公司最大的股東之後,你不僅可以進公司的管理層,甚至有可能控制整個公司。
但從實際上來看,想要通過大量購買上市公司的股票,控制一個公司的難度是非常大的。
關於大量收購上市公司的股票以達到控制上市公司的目的,最近幾年就有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那就是萬寶之爭。
當股東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超過5%,按照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就必須發布公告,而一旦發布公告之後,大家知道有人要舉牌上市公司,會有更多的人購入這家公司的股票,從而在短期之內推升這家公司的股價,這會讓收購的成本進一步增加。
而且一旦舉牌之後,就會引起上市公司管理層的警惕,他們肯定也會採取相應的措施進行反制,比如通過回購股票,以及輿論壓力給收購方施加壓力等等,這會大大的增加收購方的收購難度。
第二、目前大部分公司的創始團隊都持有大部分的股份。
很多是上市公司為了避免控制權落入他人的手中,他們在上市的時候創始人團隊所掌控的股權比例一般都很大,比如目前A股有很多上市公司的董事長持股比例都達到30%以上,甚至有的公司董事長持股比例達到40%以上,所以即便某一個人通過公開市場購入這家公司的股票,但是想要成為第一大股東的難度也是比較大的。
第三、上市公司可能是同股不同權。
目前很多上市公司,特別是在美國上市的公司,為了保持創始團隊的絕對控制權基本上都實行的是同股不同權的股票方式,這裡面最典型的就是京東,阿里巴巴等美國上市的中國企業。
比如在京東的股權結構當中,雖然劉強東只有15%左右的股權,但其所擁有的投票權卻超過75%,相反,雖然騰訊旗下的投資公司擁有京東18%的股權,但其投票權卻只有4.5%左右。 這種同股不同權的股票設置,可以讓創始人團隊以較少的股份掌握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從而可以有效避免被惡意收購的目的。
第四、上市公司可以開啟毒丸計劃。
毒丸計劃簡單來說就是股權單薄反收購措施,當一個上市公司面臨惡意收購的時候,上市公司公司創始團隊為了保住自己的控制權,就會大量低價增發新股,讓收購方手中持有的股票比例下降,從而達到稀釋收購方股權的目的,比如2005年新浪在面對盛大收購的時候,就採用了這種毒丸計劃,最終盛大隻能無奈的放棄收購新浪的計劃。
F. 對於公司內部董事大量購買自己本公司股票怎麼看
上市公司高管包括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我們簡稱董監高,這部分人對於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較為了解,所以市場上資金較為關注公司高管持股的變動情況,如果高管大量買入本公司股票代表公司經營狀況良好,如果高管出現大幅度賣出股票的情況,可能代表將來的業績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我們可以要注意後期的風險。
由於董事屬於公司的高管,如果其大量購買股票存在什麼意義呢,我們該如何看待。在分析之前我們參考最近市場的一個案例,最近道恩股份接收到管理層監管函,原因是公司獨立董事配偶在3月10日買入150多萬的股份,買入之後公司股票出現了連續兩日跌停,並未出現賺錢的情況,但仍舊受到監管層的監管,具體參考下圖事實:
通過以上四種情況分析,我們得知高管大量買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存在很多因素,但我個人覺得大家盡量選擇第三種類似,雖然股價長時間下跌後會造成公司股價被低估的狀況,但本身長時間的下跌代表該股較弱,雖然你高管願意大量購買本公司股份,但市場資金普遍不認可目前的位置屬於低位,而且高管買入股票後可以持有幾年時間,但很多我們投資者根本拿不了那麼長的時間。
再次我們也講到很多高管大量買入股票僅僅可能就是想給股價提振信心,或許並未出現被低估的狀態,後期再次下跌的概率較大。但如果個股本身在上漲過程中,公司高管還願意大量買入公司股票,代表後期公司發展的會越來越好,不然不會選擇在上漲過程中買入股票,他們也是真金白銀買入股票,也是自己的資金。但很多投資者說為了故意買入發布利好,誘導其他資金買入呢,但我上面也具體解釋過,由於目前監管越累越嚴,此類現象較少,我們目前可以完全忽略。
總結:所以我們在投資過程中對於趨勢較好的個股大家可以參考下高管的持股變化情況,特別是短期大量買入的情況,對於個股長時間下跌後出現高管買入的情況,我建議大家盡量不要去碰,本身個股趨勢較弱短期很難起來,高管可以持有幾年,我們不會。再次個股趨勢較弱大概率會存在慣性的下跌,大部分資金被套,短期很難有資金選擇抄底給被套的解套。感覺寫的好的點個贊呀,歡迎大家關注點評。
G. 為什麼人們會買股票 一直都搞不懂一個問題,看好公司為什麼會購買它的股票
人們購買股票有多種原因,以下是其中一些常見的悉圓原因:
賺取資本利潤:人們購買股睜改塌票的殲槐主要原因之一是賺取資本利潤。如果一個人購買了一家公司的股票,並且這家公司的業績和股價都得到了提高,那麼這個人就可以出售這些股票,獲得資本利潤。
分紅收益:除了資本利潤,許多公司還會向其股東支付分紅。持有股票的股東可以從這些分紅中獲得收益。
投資多樣化:購買股票也可以是投資多樣化的一種方式。股票是一種可以與其他投資類別組合的投資產品,包括債券、房地產、黃金等。
信任公司:有些人可能購買股票是因為他們信任這家公司的管理團隊和業務模式,認為這家公司有很好的前景。
社會責任:一些人可能購買股票是因為他們認為這家公司有積極的社會責任感,例如環保、公益等方面。
需要注意的是,在購買股票時,需要進行充分的研究和分析,包括公司的財務狀況、管理層的背景和業務模式等方面。同時,投資股票存在風險,股價可能會波動,導致投資者的損失。因此,投資股票應該謹慎並考慮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
H. 把一個公司的股票買很多,然後可以以此為憑據去公司謀個職務嗎
這得看這個人購買了多少的股份,如果說他買的股份能夠足以影響到整個公司的決策的話,那麼它確實可以成為公司的股東來對公司的內部活動作出一定的決策和影響,尤其是當他的股份控制權能夠達到一半的話,那麼對於整個公司來說,他就是公司的最大的股東了,那麼他也就掌握了整個公司的控制權了。
按照相應的公司和相應的法律來說,如果一個人的股份確實做到一定程度,真的是可以控制到這個公司的,所以說只要他的股份足夠多,那麼他對於整個公司的控制權那就是絕對的,所以說他就能夠擔任公司中的任何職務了,所以說對於整個公司來說,尤其是按照目前的市場經濟,最為關鍵的還是股票的控制權,所以說在整個企業的運行過程中,必須要遵循股東決策的執行,但是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這是不太可能的。
I. 可不可以通過瘋狂購買股票的方式,實現對公司的控股超過51%
幾乎不可能,理由有以下三點。
一、創始人大部分都是控股股東眾所周知,一家公司最大的股東往往都是創始人,公司從小發展壯大隻有創始人才能經歷這一過程,而在公司的原始階段,創始人一般集中了公司的大部分股票,當公司逐漸發展時,為了激發員工積極性,創始人才會把一些股票分給員工,所以當公司發展越來越大時,創始人的股份雖然被稀釋得差不多了,然而仍然掌握著公司大部分股票,而且這部分股票的投票權還是同股不同權的,比如阿里巴巴,網路,京東等,他們實行的是AB股結構,因此在這種公司結構中,創始人掌握著絕大多數的投票權,因此一般的投機者即使在二級市場上瘋狂購買股票,也只能買到普通股,同樣實現不了控制公司的意圖。
綜上:收購股票進而實現對公司股票數量超過51%我認為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