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高管增持股票多久可以賣出
高管增持股票是否可以賣出,以及何時可以賣出,取決於法規和公司內部政策。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管理辦法》,高管增持的股票在確認屬於增耐陵持期之後,持有期為12個月。這意味著高管必須在持有期屆滿之後才能賣出股票,並且必須在二級市場公開交易。當然,公司內部也可能鬧升有特定規定,要求液畝老高管在某些時間內持有股票或禁止出售股票等。因此,如果您是高管或想了解高管增持股票的相關政策,
B. 公司高管增持股票,股價會怎麼波動
上市公司高管增持股票,以為者高管對公司未來有信心,正常情況下會引導投資者跟進。因為公司高管是離信息源最近,他們的行為事股市的風向標。
C. 什麼包括股東增減持和高管增減持股票
增持和減持是大家在股市中比較長見到的兩個概念,那麼增持和減持分別指的是什麼呢?最近,很多的朋友也是在向我咨詢關於增持和減持的相關內容。下面小編就來為大傢具體介紹一下。
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人員無疑是最熟悉上市公司基本面情況,最了解上市公司所屬行業動態的一個群體,他們往往會對上市公司的內外部情況做到先知先覺。
增持
高管增持事件是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利用自有資金在二級市場增持自己公司的行為。
據數據顯示,自11月1日-11月8日(以變動截止日期為准),滬深兩市的高管增持交易共發生44筆,主板增持公司為13家,其餘為中小板和創業板公司。
有機構認為,高管大額增持通常意味著其看好公司未來的發展,或者認為公司股票受到低估,同時改善了市場對於上市公司的預期。因此,在未來的一段時間內,通常能夠顯著地跑贏市場。
增持須在兩個交易日內公告
根據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發生變動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2個交易日內,向上市公司報告並由上市公司在證券交易所網站進行公告。因此,可以把公告日作為研究高管增持的關鍵時點。
在大部分年份,高管增持的股票在公告前60個交易日到實際增持日相對於同市值的股票具有明顯的負超額收益,平均跑輸4%左右。
高管增持在公告日至公告日後50個交易日有超額收益
無論是否剔掉當日漲停和停牌的股票,高管增持在公告日T+1至公告日後50個交易日有明顯的正超額收益。除2008年以外,其它年份高管增持的股票相對於同市值的股票超額收益在1%到8%之間,這也是投資者需要重點關注的區間。
減持
高管減持是指上市公司的高管在二級市場賣出自己公司股票的行為。
D. 高管增持股票的鎖定期是多少
一般情形下,高管及股東增持股份的鎖定期為六個月,但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後的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買賣上市公司股份,每增加或減少比例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1%時,股東持股變動達到5%時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發生變動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二個交易日內就該事項作出公告。
持股方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將所持的股票轉讓出去,這一期限即為持股鎖定期。
E. 高管增持股票多久能賣
法律分析: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再次買入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歸上市公司所有,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收入。因此上市公司高管增持股票的期限為6個月,從最後一筆交易開始計算。首次戰略配股是指首次發行股票時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一般情況下,戰略投資者獲得配售股份的鎖定期為3至6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七條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第一百二十八條 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彎禪告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一)公司名稱;(二)公司成立日期;(三)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四)股票的編號。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襲銷明發起人股票字樣。
第一埋明百二十九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F. 董監高是什麼董監高減持規定詳細內容
《關於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本公司股票相關事項的通知》。通知對於董監高的股票增持放鬆限制,詳情請閱讀《證監會放寬條件 鼓勵大股東和董監高增持》。其中的董監高是什麼?董監高減持規定詳細內容是什麼?
董監高是什麼
董監高是什麼?董監高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董事是指董事會成員,監事是指監事會的成員,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董監高減持規定
通知內容已自開始施行。證監會支持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監高人員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具體舉措包括:
允許減持過股票的產業資本通過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定向資管等方式立即在二級市場增持本公司股票,所購股票6個月內不得減持。
股價出現大幅下跌,連續十個交易日內累計跌幅超過30%的,上市公司董、監、高人員增持本公司股票且承諾6個月內不減持的,可以不受定期公告前30日、業績預告或快報公告前10日等窗口期限制。
上市公司大股東持股達到或超過30%的,可以不等待12個月立即增持2%股份。
鼓勵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監、高人員在本公司股票出現大幅下跌時通過增持股票等方式穩定股價。
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監、高人員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