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一個公司可以發行多少股 股票
沒有具體數量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七條 股票發行價格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第一百二十八條 股票的形式及載明的事項
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
(四)股票的編號。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
第一百二十九條 股票的種類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1)公司股票最多發行股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四條 發行新股的程序
公司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公開發行新股時,必須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並製作認股書。 本法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的規定適用於公司公開發行新股。
第一百三十五條 發行新股的作價方案
公司發行新股,可以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確定其作價方案。
第一百三十六條 發行新股的變更登記
公司發行新股募足股款後,必須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公告。
第一百三十七條 股份轉讓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份轉讓的場所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的轉讓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貳』 新上市的公司最多可以發行多少股票
要看你確定的最終股本是多少 一般不少於發行後股本的25%
如何確定總股本要看你最終的凈資產是多少 一般是一元凈資產對應一股 如果你凈資產是3000萬元 就是可以轉3000股
『叄』 上市公司能發行多少股票
比如公司經審計的凈資產是100萬元,那銷伏么原始股東就擁有100萬股。再發行100萬股新股。這樣就是200萬股去分這100萬伍斗乎的凈資腔悉產,每股5角。
『肆』 一個上市公司可以發行多少股票
:這個沒有具體的規定,股份公司股本總數是由公司改為股份公司時的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共估值多少錢,經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後的凈資產,按每股一元的面額確實總股本數。
具體的股票發行量則由幾個因素共同來決定:
一是公司原始股東願意出售的數量,比如原股東長期看好本企業,那麼發行的數量可能不會太多,因為發行太多可能會影響控股權;
二是中國證監會批準的額度,主要是根據企業的融資目的和規模來確定發行數量;
三是看市場的實際情況,包括一級市場上保薦人、主承銷商及承銷團的建議以及二級市場上股市的實際走勢,比如市場行情火爆,發行市盈率很高時,那麼就會選擇多發一些,多賺回一些發行溢價,反之則少發一些或者乾脆放棄發行。
上市公司增資發行的規定
增資發行的規定如下:(並未規定發行數量)增資發行(發行新股票增加資金)除應符合首次發行所需條件外,還應符合:①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所得資金的使用與其招股說明書中所述的用途相符,並且資金使用效果良好。②距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時間不少於12個月。③從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到本次申請期間沒有重大的違法行為。大多數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對上市公司在擁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數量的股東人數方面有著硬性規定總股本是指上市公司的所有股本數量,包括已上市流通的股本和未上市流通的股本。股本的數量沒什麼規定,也就是說,因為公司規模不同,凈資產是一定的,發行的股份數量越多,每股凈資產就越少。價格由市場決定,我們可以通過可以參考當時同行業類型股票的價格來分析。
確定一個公司發行股票數量的方法
根據注冊資本,確定發行下限.根據融資量,公司估值等和承銷商,確定具體發行數量;注冊資本就是股本,1億的注冊資本,就代表1億總股本。發行數量規定是不低於發行後股本總數的25%.1億股本,發行量基本在3500萬股以上;發行的部分是新增部分,不是公司出售原有股份.當然原來的控股權會被稀釋。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伍』 一家上市公司可以發行多少支股票
一家公司只能發行一隻股票,不過可以在不同的市場進行多次發行,比如在國內的上海或者深圳的a股,或者是在香港h股,又或者是在美國道瓊斯等等,結果都是一家公司的股票,只不過是在不同的地區的不同市場發行而已。發行一隻股票可以反復增發,配股等,進行資金籌集,把一個公司做強做大就好了,發行那麼多隻股票無意義。想要發行的話就再注冊公司,符合條件再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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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什麼上市公司家數和上市股票只數不相等?
如股票數據總貌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2018-06-01統計,上市公司1425家:A股1418隻;B股51隻;合計上市股票1469(=1418+51)只。上市公司和家數和上市股票數不相等。
我們所說的股票,一般都是A股,即人民幣普通股。按照《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一家公司只能發一隻A股。
不過國內發行的股票除了A股,還有B股。A股,即人民幣普通股,是由我國境內公司發行,供境內機構、組織或個人(不含台、港、澳投資者)以人民幣認購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B股,即人民幣特種股票,是以人民幣標明流通面值,以外幣認購和交易的特種股股票。一家公司,可以:
_只發A股,不發B股,大多數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都是這種;
_不發A股,只發B股,比如山東省中魯遠洋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中魯B]200992};
_既發A股,也發B股,比如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錦州港]600190,[錦港B股]900952};
所以上市公司家數和上市股票只數不相等。
2、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流通嗎?
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流通,只要是契約制的合法證明並帶有資產權益性質的文書票據都可以流通,且流通自由,只不過不像上市公司那麼體面和方便。
『陸』 一個上市公司最多能發行多少股票啊
發行股票的數量是根據企業的規模大小,資金數量,生產能力,行業前景,以及前3年的經營業績,然後提出申請。報請證券會批准。
其中股份可以全部在二級市場上交易,叫全流通。目前我國A股市場的股權分置改革就是為了與國際接軌,所有的股票,包括國企,逐步走向全流通。目前上市公司股份種類分為,國家股、法人股、A股、B股、H股、限售A股。
分紅時不派現金而派送股票,其性質不是增發股票,是指公司為加強股東與公司的利益關系,根據股東股份派發的股份。派股方案須提交股東會審議後決定。其實也就是公司在資金方面遇到困難,可採用內部融資發行新股的方法,向股東送股或派股,以抵償股東應得的股息與紅利。股東對公司派股部分享有分紅受益權。
為什麼上市公司將紅利益配股的形式發放給股東。因為分紅發交稅20%,而派股不交稅。再一例:國外的公司如果有好的投資機會就融資,融資一定盡量利用內部融資而不是外部融資,因此不分股利。沒有好的投資機會就分紅。現在證監會就要求萬一你要融資就一定要配股。但帶來了新問題:由於存在股權分置,非流通股股價遠低於流通股。因此,非流通股股票一上市大股東就會賺一刀。所以配股相當於大股東賺小股東的錢。誰都願意給大股東搭橋配股,從而賺取中介費。如果股票下跌,大股東就通過高比例的分紅彌補極低的法人股成本。大股東的成本是一元錢,小股東的成本是20元。一分紅,大股東就沒有成本了,而小股東還有19元。,明年再分紅,大股東就賺了一塊錢,可小股東還有18元。這本身,居然被我們證券會強令推行。這就是照搬國外的東西。跨境交易的限制催生了股票互換。政府法規、法院判例、信用評級機構的規則等都會促成金融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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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是不是一個公司發行的股票數目是有限制的
沒有具體數量的規定。
新公司法規定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7)公司股票最多發行股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摘錄:
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股東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第三十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捌』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股份有無上限,是多少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籌集的資金,在招股說明書中是有規定的。一般來說,上市公司需要披露首發股票募集資金的用途,比如投產一個項目需要5億。那麼首發的目標就是5億左右。假設發行價格5元較合適,那麼就發行1億股即可。但實際上市後,經常出現「超募」的現象,即需要5億資金,上市公司經常會募集到5億以上的資金。這也與大市場環境有關,比如市場環境好,而且公司又造出了高成長性,什麼概念之類,市場就會給予較高的市盈率,對應發行價格可能就會高於5元,那麼再發1億股,就可能募到更多的資金。
首發不是有無上限的問題,而是發多少需要視公司的融資需求而定,需要有理由來支撐的,有規定運作相關的融資規模的。
『玖』 上市公司發行股數怎樣確定
我國上市公司IPO時,總股本小於4億的,上市後社會公眾股占總股本比例要大於等於25%;總股本大於4億的,上市後社會公眾股占總股本比例要大於10%。根據目前發行的默認規律,發行量最好正好是25%和10%。
股票發行的介紹:
股票發行,一般就是公開向社會募集股本,發行股份,這種價格的高低受市場機制的影響極大,取決於公司的投資價值和供求關系的變化。如果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價格超過了票面金額,被稱為溢價發行,至於高出票面金額多少,則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確定,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這種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體制,就是發揮市場作用,由市場決定價格,但是受證券監管機構的監督。
股票發行的分類:
1、面值發行
面值發行是指按股票的票面金額為發行價格。採用股東分攤的發行方式時一般按平價發行,不受股票市場行情的左右。由於市價往往高於面額,因此以面額為發行價格能夠使認購者得到因價格差異而帶來的收益,使股東樂於認購,又保證了股票公司順利地實現籌措股金的目的。
2、時價發行
時價發行是指不是以面額,而是以流通市場上的股票價格( 即時價)為基礎確定發行價格。 這種價格一般都是時價高於票面額,二者的差價稱溢價,溢價帶來的收益歸該股份公司所有。
3、折價發行
折價發行是指發行價格不到票面額,是打了折扣的。折價發行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優惠性的,通過折價使認購者分享權益。
4、中間價發行
中間價發行是指股票的發行價格取票面額和市場價格的中間值。這種價格通常在時價高於面額,公司需要增資但又需要照顧原有股東的情況下採用。中間價格發行對象一般為原股東,在時價和面額之間採取一個折中的價格發行,實際上是將差價收益一部分歸原股東所有,一部分歸公司所有用於擴大經營。因此,在進行股東分攤時要按比例配股,不改變原來的股東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