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個人事項報告中有關擁有非上市公司股票股權如何理解
禁止黨員幹部違反規定擁有非上市公司股權:
1.由於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的升值與否都關系著持有者的經濟利益,黨員領導幹部一旦成為股東,為了保證其持有的股份和證券升值,很難保證其不參與該公司(企業)的經營,有的甚至還會動用自己所掌握的公共資源,為公司(企業)發展謀求機會。這樣做,一方面不利於黨員領導幹部安心本職工作;另一方面不利於黨員領導幹部秉公辦事、秉公執法,甚至會直接危害到黨風廉政建設,危害黨的幹部隊伍建設,妨礙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公平競爭機制的建立和正常發展。因此,必須明確禁止。
2.認定是否屬於「違反規定擁有非上市飢磨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需要把握以下兩個問題。一是所謂「違反規定」,主要是指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不經過主管部門審批同意,購買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的行為。二是所謂「非上市公司(企業)」,是與上市公司相對而言的。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企業)。而上市公司的股票或者證券沒有特定發行對象,任何人都可以購買,爛嘩鬥成為股東,但不參與經營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國家公職人員除有明確禁止規定的外,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購買上市公司的股票或者證券。因此,黨員領蘆櫻導幹部購買上市公司的股票或者證券是被允許的,不屬於「經商、辦企業」
㈡ 公司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份計入哪裡啊!!
肯定是入資產的,但科目並不一樣.成本也是能看到的
首先,要看你的持股比例以及實際情況.比如持有至20%以上又能對B公司有重大影響或者共同控制甚至達到控制以上,那就是通過"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的.
看你的意思,應該是份額不大,如果這樣的話,可以記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或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如果計入"交易性..."或者"可供出售...",上市後,股價的變化,就是市值的變化,也就是公允價.在資產負債表日需要按公允價調賬面,也是能看出投資收益的,只是未實現而已,"賬面利潤(低上利潤)
㈢ 合夥企業經營范圍沒有投資,是否可以投資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或上市公司
可以;因為這是屬擾鄭於直投性質,不睜差受經營范圍限制;但是如果從事投資咨詢類業務那就需要在經營范圍中注悉李皮明的。
㈣ 持有未上市公司原始股應得到怎樣的分紅
無論該股票上市與否,只要擁有了原始股,都可以得到該公司每年的分紅派息。原始股的分紅和一般股票的分紅是一個原理的。投資者購買一家未上市公司的原始股,對該公司進行投資,同時享受公司分紅的權利,一般公司分紅有兩種形式;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而未上市公司可根據情況選擇其中一種形式進行分紅,也可以兩種形式同時用。
1、現金股利是指以現金形式向股東發放股利,稱為派股息或派息;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東分發股票,紅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現,又稱為送紅股或送股;另外,投資者還經常會遇到上市公司轉增股本的情況,轉增股本與分紅有所區別,分紅是將未分配利潤,在扣除公積金等項費用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而轉增股本是上市公司的一種送股形式,它是從公積金中提取的,將上市公司歷年滾存的利潤及溢價發行新股的收益通過送股的形式加以實現,兩者的出處有所不同,另外兩者在納稅上也有所區別,但在實際操作中,送紅股與轉增股本的效果是大體相同的。
2、配股也是投資者經常會遇到的情況,配股與送股轉增股本不同,它不是一種利潤的分配式,是投資者對公司再投資的過程。配股是指上市公司為了進一步吸收資金而向公司股東有償按比例配售一定數額的股票,它本身不分紅,而是一種籌資方式,是上市公司的一次股票的發行,公司股東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購買所配的股票。
㈤ 有限合夥企業獲得非上市公司的股權如何操作
作為一種員工激勵方式,股權激勵並非上市公司「專屬」,正在受到越來越多非上市公司的青睞。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的數據顯示,7736家掛牌公司中,迄今已披露了28126個股權激勵公告,股權激勵實施比例相當高。此外,眾多准備登陸資本市場的企業正在或准備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涉及互聯網、通信、金融、生物醫葯等諸多行業。
實務操作中,多數非上市公司基於管理需要等原因,通常會選擇利用持股平台來實施股權激勵。有限合夥企業因具有通過普通合夥人對外執行合夥事務、合夥企業本身不需要繳納所得稅等特點,成為持股平台的主流選擇。具體流程為:非上市公司通過有限合夥企業實施股權激勵,激勵標的為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對象通過向持股平台繳付現金入伙的方式行權,成為持股平台的有限合夥人,進而通過持有持股平台的份額,間接持有非上市公司的股權。
在此過程中,有不少稅務處理細節需要注意,尤其是行權時,被激勵對象和持股平台納稅的問題。依據政策筆者提醒,行權時,持股平台須按「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行權,顧名思義,就是被激勵對象結束等待期後,按照授予時約定的價格行使購買權,購入相應數量的股權或股票。
筆者發現,由於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行權時,通常僅表現為被激勵對象繳付行權資金並辦理工商變更,未取得現金所得,所以這部分所得經常被忽略,進而造成納稅義務被遺漏的後果。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第四條第一款明確,個人從任職受雇企業以低於公平市場價格取得股票(權)的,凡不符合遞延納稅條件,應在獲得股票(權)時,對實際出資額低於公平市場價格的差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慧逗目,參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35號,以下簡稱「35號文件」)有關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35號文件第二條第二款進一步明確,員工行權時,其從企業取得股票的實際購買價(施權價)低於購櫻鬧買日公平市場價(指該股票當日的收盤價)的差額,是因員工在企業的表現和業績情況而取得的與任職、受前頌賣雇有關的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舉例來說,甲公司為非上市公司,通過持股平台實施股權激勵,約定被激勵對象在一年後可以5元/股的價格,認購非上市公司的股權。當年年末,甲公司的每股凈資產為10元/股。次年,被激勵對象王女士以5元/股的價格,認購了10000股。那麼,差額部分(10-5)× 10000=50000(元),王女士應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筆者特別提醒非上市公司,在通過持股平台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時,應合理設定行權價格,同時關注行權時的公允價格。對於公允價格高於行權價格的部分,應作為「工資、薪金所得」,由與被激勵對象簽訂勞動合同的實體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並在行權後的次月15日內完成納稅申報以及稅款繳納。
實務中,非上市公司通過持股平台進行股權激勵,還可能面臨具體問題,如:持股平台能否享受遞延納稅優惠;經過長期發展、登陸資本市場後,上市主體分紅或被激勵對象出售股票時,持股平台能否享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優惠。就這些問題,企業應及時與主管稅務機關溝通,確認實操口徑,避免不必要的稅務風險。
㈥ 有限合夥企業持有老三板股票沒有確權法院能強制執行嗎
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首好有限合夥企業持有老三板股票但沒有確權,被執行人是公司股東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權,不得直接執洞桐行公司的財產。法院是世界各國普遍設立的者顫鉛國家機關。主要通過審判活動懲治犯罪分子,解決社會矛盾和糾紛,維護公平正義。
㈦ 合夥企業如何持股
合夥企業持股:以合夥企業名義對外投資,持有被投資單位股份,是合夥企業持股。
持股公司是指通過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以控制其股份為業務的一種壟斷機構。持股公司名目繁多,按持股方式的不同,可分為純粹持股公司和混合持股公司;按持股的對象不同,可分為控制企業資本股權的工業資本持股公司和控制銀行股權的銀行持股公司旁讓。按控雹改制銀行的數目不同,可分為單一銀行源啟判持股公司和多家銀行持股公司。持股公司的主要特點,是通過發行和銷售自己的股票和債券來廣泛吸收社會閑散資本用於購買其他公司的股票,然後再以所持有的這些公司的股票為基礎,進一步發行更多的股票,收購更多的其他公司的股票。
㈧ 合夥企業持有境外上市公司股份的法律風險
這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合夥企業除一般企業常有的經營風險外。
還有合夥歲鬧型人之乎猜間糾紛、合夥人損害合夥利益、退夥、合夥彎氏人以合夥財產對外擔保等法律風險。
㈨ 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有什麼用呢
法律分析:公司的股權是對於公司股東權利的一個證明,持有公司的股權,那麼就有表決權決策權等權利,能夠享有公司每年盈利的分紅權,所以說不管公司是否上市了,這個股權都是對於股東來說很有用的股權越大表決權的權利就越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五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股權和其他投資性權利。 第七十六條 以取得利潤並分配給股東等出資人為目的成立的法人,為營利法人。營利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法人等。企業賬目凈利潤的盈餘會給你百分之十,但是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如果企業是成長性企業,沒准以後你就是億萬富翁(這個可能性不大) 非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能再證交所交易,一般叫做原始股。。。。這樣的股票流動性不強,但是具有成長性,也就是公司上下同心協力把公司經營好後,這些股票的市值就要上升 上市公司股票市盈率一般比較高,大約在幾倍到上百倍。 非上市公司股票市盈率比較低,市值接近凈資產。。。。 不知道你擔任的是什麼職位,一般情況下,很少有企業會把百分之十的股份分給某個人。 如果你的公司向你這樣承諾的 ,極有可能是騙局,小心提防。
拓展資料
非上市公司的評估
與上市公司不同,非上市公司在制訂員工持股及管理者收購計劃時,其股權購買價格的確定沒有相應的股票市場價格作為定價基礎,因此其確定的難度相對要大得多。在美國的非上市公司通常採用的方法是對企業的價值進行專業的評估,以確定企業每股的內在價值並以此作為股權出售價格的基礎。
我國的一些非上市公司在實施員工持股及管理者收購計劃時,股權價格的確定一般採用每股凈資產值為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依據,一些企業的股權價格乾脆就簡單的確定為普通股票的面值。如武漢國資公司對非上市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股票期權授予的行權價格確定為"按審計的當年企業凈資產折算成企業法定代表人持股份額 "。以每股凈資產值或者以股票面值作為交易價格的基礎,在每股凈資產的基礎上作出部分溢價目前已經成為一種廣泛採用的方式。
與上市公司不同,非上市公司在制訂員工持股及管理者收購計劃時,其股權購買價格的確定沒有相應的股票市場價格作為定價基礎,因此其確定的難度相對要大得多。在美國的非上市公司通常採用的方法是對企業的價值進行專業的評估,以確定企業每股的內在價值並以此作為股權出售價格的基礎。
我國的一些非上市公司在實施員工持股及管理者收購計劃時,股權價格的確定一般採用每股凈資產值為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依據,一些企業的股權價格乾脆就簡單的確定為普通股票的面值。如武漢國資公司對非上市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股票期權授予的行權價格確定為"按審計的當年企業凈資產折算成企業法定代表人持股份額 "。以每股凈資產值或者以股票面值作為交易價格的基礎,在每股凈資產的基礎上作出部分溢價目前已經成為一種廣泛採用的方式。
㈩ 合夥企業可以投資股市嗎需要上稅嗎
合夥企業可以投資股市。合夥人企業本身不交所得稅,合夥企業和合夥人的投資所得,依法各自繳納所得稅,也就是說在公司階段不用繳納所得稅,合夥人獲得受益後,你回去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樣的話就解決了對這種合夥企業的雙重征稅問題。 法律依據:
1、《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第十九條,將所涉及的投資者界定為「包括中國公民、中國法人、中國合夥企業及法律法規、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規章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2、《合夥企業法》第六條「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國家有關稅收規定,由合夥人分別繳納所得稅」規定,以及《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第二款「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適用本法」之規定,合夥企業並無所得稅納稅義務,其所得由各合夥人按照相關規定申報繳納所得稅。」
拓展資料:合夥和入股的區別是什麼
一、定義不同
合夥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聯合經營企業,合夥人分享企業所得,並對企業虧損承擔連帶、無限責任的組織形式; 股份制是指以投資入股或認購股票的方式聯合起來的企業財產組織形式,入股人按股權多少享有管理權和分配收益。 二、法律適用的不同
合夥適用「合夥企業法」,而入股人適用「公司法」。
三、承擔的資金不同
合夥按照協議的約定承擔資金,入股按照出資比例承擔資金。
四、承擔的責任不同
合夥制企業中,每一個合夥人都對合夥企業的全部外債承擔連帶、無限責任; 而股東(入股人)只需要承擔有限責任。
五、加入與退出的規定不同
合夥制企業是根據合夥人之間的協議約建立的,合夥人退出或新合夥人加入時,必須取得全體合夥人的同意,並重新簽定協議。而股份制企業的股東不能退股,但可以將自己的股份轉讓給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