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募集資金是好是壞
1,這個要分情況來看如果上市公司把增發所融得到的資金,去發展主營業務,或者,通過增發引進了一些戰略投資者、優質資產,有利於上下游企業的整合,促使公司的業績增長,則是一種好事,反之,公司通過定向增發融資得到的資金,並沒有投於其主營業務,而是投於高風險的行業,則是一種壞事。股票募集資金一般是指上市公司通過增發股票融資資金的行為。需要注意的是,在股票增發之前,一些主力為了獲得較低的價格買入,會在定增之前打壓股價,即在定增之前,賣出一部分籌碼,使股價下跌,在定增時,再以較低的價格買入,拉升股價,同時,一些主力會利用增發募集資金來進行出貨操作,從而導致股價下跌。
2,募集資金是什麼意思:一般是指一家私募股權公司為基金尋求有限合夥人資金承諾的過程。公司往往在募資之初設定一個目標,最終宣布以多少資金認購截止。這可能意味著不再接受額外資金。但是有時公司每次達到一個特定目標就會有中期截止(第一次截止、第二次截止等等)和最終截止。募資的上限是該公司基金能接受的最大資本額。
拓展資料:
1,配股募集資金是利好嗎:
配股募資需根據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和效益的高低來進行判斷是利空還是利好。當公司配股是企業經營不善或快要倒閉的前兆,公司市盈率高,這時的配股募資就是利空。當上市公司只是資金短缺想通過融資解決燃眉之急,而公司是一個發展前景較好、市盈率低的企業,這時配股募資就是一種利好。所以決定配股募資是利空還是利好主要還是看公司的基本面。
『貳』 股票募集資金未達預期是利好嗎
你好擾胡!這是利空。
舉個例子來說,一家公司需要100W做新的櫻罩業脊李鬧務,可是他只募集了10W,因為錢太少,所以新業務沒法開展,這樣就影響的公司的盈利能力!
『叄』 募投項目延期是利好還是利空
募投項目延期是利空。募投項目是指企業通過IPO或再融資募集來的資金投產的項目,簡稱募投項目。募投項目的設計應充分考慮證監會關於募集資金運用的要求、市場前景、產品技術含量、對環境的影響、與公司現有實際管理能力、銷售能力的匹配等。
募投項目是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後用於投資的具體項目。公司上市主要是為了從股市中募集資金,用於投資或擴大生產;但是人為活動大大增加了上市公司股票的投機性。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投產,一般情況下可以進一步擴大產能、提升盈利能力,屬於利好。但如果投產項目市場產能過剩、盈利前景看淡,這對上市公司鏈嫌唯股價就很難形成正面影響。
【拓展資料】
募投項目可行性研究必須從系統總體出發,對技術、經濟、財務、商業以至環境保護、法律等多個方面進行分析和論證,以確定建設項目是否可行,為正確進行投資決策提供科學依據。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是棚培對多因素、多目標系統進行的不斷的分析研究、評價和決策的過程。它需要有各方面知識的專業人才通力合作才能完成。它應充分考慮證監會關於募集資金運用的要求、市場前景、產品技術含量、對環境的影響、與公司現有實際管理能力、銷售能力的匹配等。合理的募投項目可行性研究是企業通過審核的關鍵。上市公司的發展前景和業績增長主要依賴於募集資金項目的順利實施,因此該問題是發審委關注度最高的問題。證監會會根據官方權威數據以及行業內專家的意見判斷募投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綜合考慮企業利潤、成長性等因素,做出是否過會的決定。
注意事項:
1.募投資金項目和公司的發展目標緊密相關,是公司戰略規劃的實施,是公司最高層面的問題。
2.募投資金項目必須和公司實際情況符合,匹配組織的資源和各項能力,過高或過低都會出現問題。
3.募投資金項目必者帶須符合外部復雜的市場環境,否則會使公司遭受重大的損失。
4.技術是否可以產業化,要在產業鏈上說明清楚。
5.對募投項目的經濟效益進行科學預算。
『肆』 關於*st的股票問題
沒有PT了,PT對現在來說就是三板市場交易
ST是英文Special Treatment 縮寫,意即「特別處理」。該政策針對的對象是出現財務狀況或其他狀況異常的。1998年4月22日,滬深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Special treatment),由於「特別處理」,在簡稱前冠以「ST」,因此這類股票稱為ST股。所謂「財務狀況異常」是指以下幾種情況:(1)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凈利潤為負值,也就是說,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也就是說,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3)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產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孝清衡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 ,低於注冊資本。(5)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另一種「其他狀況異常」是指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正悶導致生產經營活動基本中止,公司涉及可能賠償金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訴訟等情況。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實行特別處理期間,其交易應遵循下列規則:(1)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5%;(2)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鋼管」;(3)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經過審計。由於對ST股票實行日漲跌幅度限制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莊家的刻意炒作。投資者對於特別處理的股票也要區別對待.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經營性虧損,那麼在短期內很難通過加強管理扭虧為盈。有些ST股是由於特殊原因造成的虧損,或者有些ST股正在進行資產重組,則這些股票往往潛力巨大。特別處理並不是對上市公司的處罰ST股票日漲跌幅限制為5%,需要指出的是,特別處理並不是對上市公司的處罰,而只是對上市公司目前所處狀況的一種客觀揭示,其目的在於向投資者提示市場風險,引導投資者進行理性投資,如果公司異常狀況消除,可以恢復正常交易。 在哪些情形下上市公司被暫停上市?什麼條件能恢復上市?哪些情形下被終止上市?上市公司若有以下情形的:(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二)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四)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前三條,交易所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第四條由交易所決定。恢復上市的條巧做件有:因第(一)、(二)、(三)項的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的公司申請恢復上市的,交易所依據中國證監會的有關決定恢復該公司股票上市。因第(四)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的,在股票暫停上市期間,上市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暫停上市後的第一個半年度報告;且經審計的半年度財務報告顯示公司已經盈利,上市公司可以向交易所提出恢復上市申請。終止上市也稱"退市"或"摘牌"。有下列情形的被終止上市,上市公司在限期內未能消除第(一)項所列情形而不具備上市條件的,因第(二)、(三)項所列情形,經查實後果嚴重的,交易所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易所終止其股票上市:(一)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其暫停上市後第一個半年度報告的;(二)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暫停上市後第一個半年度報告,雖盈利但未在披露後五個工作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的。(三)恢復上市申請未被受理的。(四)恢復上市申請未被核準的。(五)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恢復上市後的第一個年度報告的。(六)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恢復上市後的第一個年度報告,但公司出現虧損的。 終止上市與ST制度有什麼不同?公司終止上市,投資者將如何行使用和保護自己的權益?公司終止上市是指公司的股票將不在交易所掛牌交易,但終止上市的公司的資產、負債、經營、產品、盈虧等並不因退市而產生改變。因此投資者應當了解以下四點:(1)退市並不一定是破產或解散,只要未宣布破產,終止上市的公司仍然存在並運作;(2)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終止上市的公司的股東仍享有對公司的知情權、投票權等股東權利;(3)終止上市的公司仍然有資產重組的權利;(4)公司終止上市後,股東仍然可以進行股份的轉讓。中國證券業協會將准許合格的證券公司,為終止上市的公司提供代辦股份轉讓服務。連續三年虧損的上市公司應予退市,早在1993年12月29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就已明確規定。深、滬交易所從1999年開始對連續三年虧損的上市公司給予暫停上市處理,提供特別轉讓服務。2001年2月22日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及相關通知是對《公司法》的相關條款進一步細化。2002年2月25日深滬交易所修改其《上市規則》,取消了特別轉讓服務(PT制度)。 上市公司終止上市,投資者會受到什麼影響?根據我國《證券法》、《公司法》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出現有關情況,喪失法定的上市條件,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其股票終止上市。終止上市後,公司的融資渠道受到較大限制。一方面公司失去了公開發行或配售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的條件;另一方面,公司的市場信譽和財務信用度會有一定降低,公司在其他融資方面、經營方面也會受到較大影響;公司的整體經營和重整將面臨較大壓力。就投資者來說,所持股票的轉讓受到一定的限制,不能在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上市公司退市後,投資者該怎麼辦?上市公司終止上市後,中國證監會將准許合格的證券公司為終止上市的公司提供代辦股份轉讓服務,但在特定的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服務前,先要進行股份的轉託管工作。終止上市的公司股份,將依照終止上市的先後順序辦理轉託管及股份轉讓。
『伍』 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對上市公司來說是利好還是利壞 謝謝!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主要得看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是什麼,以及最終是否有落到實處。一般來說會是個好消息,因為非公開發行了股票增加了公司的資本實力,而且並未對二級市場構成資金面得壓力。但是也要看非公開發行股票時的價格。如果價格過低,也未必是好事。等於用廉價資金攤薄了每股資產。所以要看是不是是真的利好,還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一般認為這是一個利好。
非公開發行股票: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能在社會上的證券交易機構上市買賣,只能在公司內部有限度地轉讓,價格波動小,風險小,適合於公眾的心理現狀。如果不是這樣,而是一下子在社會上推出大量的公開上市股票,那麼,股民們在心理准備不足、認識不高的情形下,很容易出現反常行為,從而影響社會的穩定。
作用:
一、提高公眾的股票投資意識。就全國而言,人們的金融意識、投資意識還不高,對股票這種既不還本、收益又無一定,風險較大的證券認識不足,有的甚至將股票與債券混為一談。實行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做法,投資者對投資效果看得見,摸得到,有利於擴大股票和股票市場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培養公眾的投資意識,為股票市場的發展奠定有益的基礎。
二、充實企業自有資本金。企業自有資本金過少,技術改造難以實現,設備老化、工藝落後的現象遲遲不能改變,大大限制了企業自我發展。發行股票則可以迅速集聚大量資金,既能充實企業自有資本金,又能節省財政資金。在大規模公開發行股票尚有一定難度情況下,有計劃發展非公開發行股票無疑是一個有利的選擇。
三、增加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內部職工參股幾乎適合於各種公司,而職工參股後,其所獲紅利與公司效益掛鉤,風險共擔,利益同享,並能通過股東代表參與公司管理,可以使職工更加關心公司的生產和發展,與公司同呼吸共命運,提高勞動生產率;也使公司的管理多了一種經濟手段,有助於提高公司的凝聚力,調動職工積極性。
四、有利於社會穩定。
『陸』 企業上市擬募集10億,但是沒有募到10億會怎樣
可能會停止股票發行。
一般情況下,募集資金太枯埋少,募集資金數額和發現規定數額相差太多的話,就停止發行,看最終結果。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等於它所發行的股數乘以發行時的價格,如:發行1億股,每股的發行價是10元,那它募集的資金沒蔽螞並答就是10億,減去發行的各種費用,剩下的錢就裝入公司的腰包了,至少以後的股價高低會對公司有影響。破發是指市場現在的交易價格低於公司股票的發行價格。其影響主意是該公司在投資者中的形象
『柒』 要是股票的發行過程中,會不會出現沒有人認購或者認購不足這樣的情況的啊
股票的發行過程中,不會出現沒有人認購,或者認購不足這樣的情況.理由如下:
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試行詢價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
證監發行字〔2004〕162號)
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
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加強市場約束,完善股票發行價格形成機制,現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試行詢價制度的若干問題通知如下:
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通過向詢價對象詢價的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
本通知所稱詢價對象是指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以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機構投資者。
二、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公告發行價格和發行市盈率時,每股收益應按發行前一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凈利潤除以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提供盈利預測的發行人還應補充披露基於盈利預測的發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發行當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核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凈利潤預測數除以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發行人還可同時披露市凈率等反映發行人所在行業特點的發行價格指標。
三、發行申請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發行人應公告招股意向書,開始進行推介和詢價。詢價分為初步詢價和累計投標詢價兩個階段。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通過初步詢價確定發行價格區間,通過累計投標詢價確定發行價格。
前述招股意向書除不含發行價格、籌資金額以外,其內容與格式應與招股說明書一致,並與招股說明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對招股意向書的真實性、准確性及完整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保薦機構應在初步詢價時向詢價對象提供投資價值研究報告,研究報告應按本通知的規定製作。
四、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向不少於20家詢價對象進行初步詢價,並根據詢價對象的報價結果確定發行價格區間及相應的市盈率區間。
詢價對象應在綜合研究發行人內在投資價值和市場狀況的基礎上獨立報價,並將報價依據和報價結果同時提交給保薦機構。初步詢價和報價均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公開發行股數在4億股(含4億股)以上的,參與初步詢價的詢價對象應不少於50家。
五、發行價格區間確定後,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在發行價格區間內向詢價對象進行累計投標詢價,並應根據累計投標詢價結果確定發行價格。符合本通知規定的所有詢價對象均可參與累計投標詢價。
發行價格區間、發行價格及相應的發行市盈率確定後,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將其分別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公告;發行價格確定依據應同時備案及公告。
六、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向參與累計投標詢價的詢價對象配售股票:公開發行數量在4億股以下的,配售數量應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量的20%;公開發行數量在4億股以上(含4億股)的,配售數量應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量的50%。
經中國證監會同意,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對上述比例進行調整。
七、累計投標詢價完成後,發行價格以上的有效申購總量大於擬向詢價對象配售的股份數量時,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對發行價格以上的全部有效申購進行同比例配售。配售比例為擬向詢價對象配售的股份數量除以發行價格以上的有效申購總量。有效申購的標准應在發行公告中明確規定。
保薦機構應對詢價對象的資格進行核查和確認,對不符合本通知及其他相關規定的投資者,不得配售股票。
八、累計投標詢價及配售完成後,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刊登配售結果公告。配售結果公告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累計投標詢價情況,包括:所有詢價對象在不同價位的有效申購數量,不同價位以上的累計有效申購數量及其對應的超額認購倍數,申購總量和凍結資金總額;
(二)發行價格以上的有效申購獲得配售的比例及超額認購倍數;
(三)獲得配售的詢價對象名單、獲配數量和退款金額。
九、累計投標詢價完成後,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將其餘股票以相同價格按照發行公告規定的原則和程序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公開發行。
十、詢價對象應以其指定的自營賬戶或管理的投資產品賬戶分別獨立參與累計投標詢價和配售,並遵守賬戶管理的相關規定。單一指定證券賬戶的累計申購上限不得超過擬向詢價對象配售的股份總量。
詢價對象參與累計投標詢價和配售應全額繳付申購資金,申購資金凍結期間產生的利息歸詢價對象所有。
十一、詢價對象應承諾將參與累計投標詢價獲配的股票鎖定3個月以上,鎖定期自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計算。
發行人股票掛牌上市的證券交易所及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對配售股份的鎖定作出相應安排。
十二、保薦機構負責組織推介、詢價和配售工作。保薦機構應聘請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申購凍結資金進行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同時還應聘請律師事務所對詢價和配售過程,包括但不限於配售對象、配售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及本通知的規定等進行見證,並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十三、參與詢價配售工作的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及其相關工作人員應遵守法律法規和本通知的規定,誠實守信,勤勉盡責。詢價對象的報價和申購行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並遵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公司章程等的規定。
十四、承銷協議和承銷團協議可以在發行價格確定後簽訂,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股票發行結束後,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將推介、詢價和配售等發行情況及其他中介機構意見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十五、保薦機構製作的投資價值研究報告應對影響發行價格的因素進行全面、客觀地分析,報告中所引用的資料必須真實、准確並註明來源。研究報告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發行人的行業分類、在行業中的地位及其對定價的影響;
(二)發行人同行業上市公司股票的二級市場表現及市場整體走勢對定價的影響;
(三)發行人經營狀況和發展潛力對定價的影響;
(四)發行人盈利能力和財務狀況對定價的影響;
(五)發行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對股票定價的影響;
(六)對發行人股票上市後二級市場交易價格區間的預測;
(七)其它對發行人股票定價有重要影響的因素。
十六、中國證監會依法對保薦機構、其他中介機構以及詢價對象的行為進行監管。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保薦機構、其他中介機構、詢價對象及其相關責任人員,將依法採取監管措施,進行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對保薦機構承銷未經核准擅自發行的股票,或提前泄漏股票發行信息的,將依據《證券法》第176條、第183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二)對披露盈利預測的發行人,如其實際盈利不足盈利預測的80%,將依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18號,以下簡稱《保薦辦法》)第67條的規定,三個月內不再受理相關保薦代表人推薦的項目;
(三)對在詢價和配售過程中存在其他不良行為的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將按照《保薦辦法》第57條和第73條的規定,對其採取談話提醒、重點關注、責令改正及認定為不適合擔任相關職務者等監管措施;
(四)對在詢價和配售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將根據《證券法》第202條和《保薦辦法》第72條的規定進行處罰或採取相應監管措施;
(五)對報價、申購和配售過程中未能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或不再符合相關條件的詢價對象,將其從詢價對象名單中去除。
十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股票發行定價分析報告指引(試行)》(證監發[1999]8號)、《關於進一步完善股票發行方式的通知》(證監發行字〔1999〕94號)、《關於修改<關於進一步完善股票發行方式的通知>有關規定的通知》(證監發行字〔2000〕32號)和《法人配售發行方式指引》(證監發行字〔2000〕111號)同時廢止。
二00四年十二月七日
『捌』 募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無法募集股票怎麼辦
募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無法募集股票這么辦:
1、發起人認購股份,不得少於公司應悔罩發賣前扒行股份總數的35%;
2、製作招股中昌說明書並附發起人制訂的公司章程;
3、發起人與證券經營機構簽訂承銷協議,與銀行簽訂代收股款協議;
4、發起人向證券部門遞交募股申請並報送相關文件;
5、經證券管理部門審批,符合法定條件,予以批准;
6、公開招募股份,公告招股說明書並製作認股書;
7、發起人在發行股份股款繳足後30日內主持召開創立大會,創立大會由認股人組成;
8、在創立大會結束後30日內由董事會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登記並提交相關文件。
『玖』 股票實際募資小於預計募資
1.你先網路 「一級市場」「二級市場」
公司上市把股票賣給一級衡仿逗市場的承銷商,比如瑞銀投資銀行、花旗銀行、德意志銀行、高盛集團、摩根士丹利等等,
再由承銷商賣給二級市場,即普通股民的證券交易所。
2.當日漲幅達429.5%,怎麼還差3169.45萬元呢?
簡單來說,4.64元上市大辯的,那麼這就是上市公司和承銷商的收入,(承銷費為承銷股票總金額的1.5%至3%。)。19.93元減去4.64元的利潤是股民之間互相多次買賣的利潤,當然,實際情況是,4.64元的時候只賣了一部分,等價格漲了再賣一部分,再咐賣漲再賣。。。。。選擇好的價格,直到發行完了14000萬股普通股(A股)。
『拾』 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是利好嗎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能在社會上的證券交易機構上市買賣,只能在公司內部有限度地轉讓,價格波動小,風險小,適合於公眾的心理現狀。如果不是這樣,而是一下子在社會上推出大量的公開上市股票,那麼,股民們在心理准備不足、認識不高的情形下,很容易出現反常行為,從而影響社會的穩定。
股票投資是隨市場變化波動的,漲或跌都有可能。股票價格的漲跌,長期來說是由上市公司為股東創造的利潤決定的,而短期是由供求關系決定的,而影響供求關系的因素則包括人們對該公司的盈利預期、大戶的人為炒作、市場資金的多少、政策性因素等。一般情況下,股票漲跌最主要的因素就是股票的供求關系。在股票市場上,當股票供不應求時,其股票價格就可能上漲到價值以上;而當股票供過於求時,其股票價格就會下降到價值以下。同時,價格的變化會反過來調整和改變市場的供求關系,使得價格不斷圍繞著價值上下波動。
溫馨提示:
①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②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產品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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