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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債券穩定性高於股票

發布時間: 2023-03-14 09:03:26

⑴ 比較公司債券與股票的異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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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投資產品也越來越多,但是公司債券和股票仍然是最主要的兩個產品。對於一些新人而言,對債券和股票可能了解不多,不知道兩者的聯系和區別。在投資之前,認識到兩者的異同,對指導投資意義重大。那麼公司債券與股票的異同點是什麼?下面小編就給廣大投資者普及下這個知識吧。
一、公司債券與股票的相同點是什麼?
股票與公司債券的相同點。主要是:
1、兩者都是投資手段,體現著資本信用。它們既能為投資者帶來收益,又能為公司籌集到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對股份有限公司來說,由於股票和債券共同構成其資本總量,因而兩者的發行量此消彼長,形成相應的公司資本結構。
2、兩者都屬於流通證券,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買賣和轉讓,其流通價格都要在不同程度上受到銀行利率的影響。
二、公司債券與股票的不同之處體現在哪些方面?
1、股票與公司債券的投資風險程度不同。由於股票投資是沒有期限的長期性投資,股東不能要求退股,也獲取不了固定的股息和紅利,因而股東承擔著很大的風險。而公司債券則是風險較小的保守性投資,因為公司債券持有人到期既可以收取固定的利息,又可以收回本金;在收益分配上,尤其是在公司經營虧損或破產時,公司債券持有人都有優先於股的地位;由公司債券特點所決定,其流通范圍和流通頻率小於股票,交易價格的變動也較為平穩。
2、兩者所體現的投資性質和所包含的權利不同。股票投資是一種長期性投資,投資者即為公司的股東,股東與公司之間是一種股東權與公司生產經營權的關系;公司債券投資中的債券持有人是公司的債權人,與公司之間形成的是一種借貸性質的債權債務關系。股票持有者享有的是綜合性的股東權,即有權從公司的利潤中獲得收益,有權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公司債券持有者享有的是債權,包括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的權利、債務人破產時優先分取財產的權利,以及在證券市場轉讓債券的權利。
3、股票與公司債券的收益和風險不同。持股股東的收益是股息和紅利,它們出自公司利潤,故事先無法確定,完全取決於公司的經營狀況,並隨經營狀況的好壞而波動。持有公司債券的債權人依法獲取的收益則是利息,這一收益不受公司經營狀況的影響,無論公司有無盈利,公司債券的持有者都定期收取固定的利息。
綜上所述,公司債券和股票都是可流通證券,投屬於投資產品,是公司融資的手段。兩者的區別體現在多方面,包括收益性不同、風險程度不一樣、發行方式和條件不同,和投資者建立的利益關系也不一樣。只有掌握了公司債券與股票的異同點,投資者才能合理的制訂投資計劃,實現收益和風險的統一。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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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公司可以發行債券?

⑵ 股票與債券 風險誰更大

一般來說股票風險更大,而且風險點也多,而債券唯一的風險就是信用違約風險(尤其是固定利率債券) 即到期不能償付本息,信用比較好的債券(比如國債利率就常常被當作無風險利率)風險極低。

⑶ 債券跟股票有什麼區別

1、發行主體不同: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2、收益穩定性不同:債券的收益穩定性較高,股票具有不穩定性,隨著市場的變化而變化。
3、保本能力不同: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
發行股票條件如下
1、公司的組織機構健全且運行良好;
2、公司能持續經營;
3、近三年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4、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近三年無經濟犯罪;
5、其他條件。
債券發行的條件如下
1、資產條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2、對累計發行債券的限制規定,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3、盈利要求,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4、用途要求,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利率要求,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五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所列資金用途使用;改變資金用途,必須經債券持有人會議作出決議。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遵守本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但是,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上市公司通過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方式進行公司債券轉換的除外。

⑷ 公司債券和股票有什麼區別

股票和債券雖然都是有價證券,都可以作為籌資的手段和投資工具,但兩者卻有明顯的區別 。

1.發行主體不同 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 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2.收益穩定性不同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不得。

3.保本能力不同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則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小股東特別有此可能。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上述本利情況表明,債券和股票實質上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二者反映著不同的經濟利益關系。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權屬關系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5.風險性不同債券只是一般的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比股票較低,股票不僅是投資對象,更是金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全性低,風險大,但卻又能獲得很高的預期收入,因而能夠吸引不少人投進股票交易中來。

⑸ 股票與債券有何區別

債券和股票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兩者的經濟利益關系不相同;
2、兩種風險性不同。債券是一般的投資對象,它的交易轉讓周轉率比股票相對較低,而股票不僅是投資對象,也是金融市場上主要的投資對象,交易轉讓的周轉率較高,價格變動幅度大,安全性低,風險比債券大;
3、兩者發行的主體不同,無論是國家、地方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份制企業才可發行股票;
4、兩者的收益穩定性不相同,債券的收益穩定性要高於股票;
5、兩者的保本能力不同。從本金方面看,一般債券到期後可回收本金,而股票沒有到期的說法。

拓展資料: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
債券包含了以下三層含義:
1.債券的發行人(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等機構)是資金的借入者。
2.購買債券的投資者是資金的借出者。
3.發行人(借入者)需要在一定時期還本付息。
股票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它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也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
股票同時也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股票可以轉讓以及買賣,股東憑借股票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東與公司之間的關系不是債權債務關系。股東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資份額為限對公司負有限責任,承擔風險,分享收益。

⑹ 股票價格波動大於債券價格波動的原因是什麼

股票和債券的籌資,存續時間、資策略方面就不相同,導致二者的風險性也不相同,而風險越大的,自然價格波動也越大。具體來分析:

1. 債券投資比起股票投資的收益更穩定。

債券投資資金作為公司的債務,其本金和利息收入有保障。企業必須按照規定的條件和期限還本付息。債券利息作為企業的成本,其償付在股票的股息、紅利之前;利息數額事先已經確定,企業無權擅自變更。一般情況下,債券的還本付息不受企業經營狀況和盈利數額的影響,即使企業發生破產清算的情況,債務的清償也先於股票。

股票投資者作為公司股東,其股息和紅利屬於公司的利潤。因此,股息與紅利的多少事先無法確定,其數額不僅直接取決於公司經營狀況和盈利情況,而且還取決於公司的分配政策。如果企業清算,股票持有人只有待債券持有人及其他債權人的債務充分清償後,才能就剩餘資產進行分配,很難得到全部補償。

2. 債券和股票在二級市場上的價格同樣會受各種因素的影響,但二者波動的程度不同。

一般來說,債券由於其償還期限固定,最終收益固定,因此其市場價格也相對穩定。二級市場上債券價格的最低點和最高點始終不會遠離其發行價和兌付價這個區間,價格每天上下波動的范圍也比較小,大都不會超過五元。正因為如此,債券「炒作」的周期要比股票長,「炒作」的風險也要比股票小得多。

股票價格的波動比債券要劇烈得多,其價格對各種「消息」極度敏感。不僅公司的經營狀況直接引起股價的波動,而且宏觀經濟形勢、市場供求狀況、國際國內形勢的變化,甚至一些空穴來風的「小道消息」也能引發股市的大起大落,因此股票市場價格漲落頻繁,變動幅度大。這種特點對投機者有極大的吸引力,投機的加劇又使股市波動加劇。因此,股票炒作的風險極大,其價格波動程度也遠遠大於債券。

⑺ 公司債券與股票的比較有什麼區別

法律分析:1、兩者的權利不同。2、兩者的目的不同。3、兩者的期限不同。債券一般有規定的償還期,是一種有期投資。股票通常是不能償還的,一旦投資入股,股東便不能從股份公司抽回本金,因此,股票是一種無期投資,或稱永久投資。4、兩者的收益不同。5、兩者的風險不同。股票風險較大,債券風險相對較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三條 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第一百二十八條 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

(四)股票的編號。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

⑻ 為什麼股票的風險比債券高

股票與債券都是籌集資金的法律形式,同屬資本性有價證券,者主要區別是:債券屬於種借貸關系,持券人為債權人,債券發行人為債務人;股票屬於種永久性投資關系,股票持有人為投資人,其與出售股票的股份公司為股東與公司的關系。債券票面金額般固定不變;股票價格則受市場供求狀況和其他因素影響時有漲落而高於或低於票面金額。債券持有人在債券到期後,除債務人無力償還外,般均可收回本息;股票持有人雖可能獲得股票漲價的利益,也要承擔股票跌價的風險,能否分紅亦取決於公司盈利狀況,多則多分,少則少分,公司虧損則無紅利,公司破產更會使股票文不值,因此股票風險大於債券。

⑼ 公司債券與股票的區別與聯系點是什麼

法律分析:公司債券與股票的聯系:

1、股票與債券都是有價證券,是金融市場上兩大金融工具。

2、公司債券與股票都是在一級市場上發行,又同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流通。

3、兩者都可以通過公開市場來買進。

股票與債券有如下區別:

1、股票只能是股份制企業發行,而債券國家,公共團體,都可以發行。

2、收益穩定性不同。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經固定,是固定的利息。而股票收入會變動,盈利並不是固定的。

3、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

5、在公司交納所得稅時,公司債券的利息已作為費用從收益中減除,在所得稅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屬於凈收益的分配,不屬於費用,在所得稅後列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三條 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