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流通受限股份的股價比發行價高還是低是多少錢一股的是不是一元每股的
目前,證監會推出了股權分置試點方案,一時間,大盤下跌連連,怨聲四起,批評之聲不絕於耳.非流通股東不願讓利太多,流通股東又嫌讓利太少,證監會大有對局勢失去控制之勢,一些專家也試圖正面引導,可惜流通股東們是來賺錢的,不是來講政治,學雷鋒的,用腳投票成了他們唯一的行動.
那麼,股權分置試點該不該搞,推出的時機是否是否恰當呢?
我認為該搞,時機也是恰當的.
關於股權分置試點的成功對於中國股市,上市公司治理乃至於中國經濟的重要性,有關媒體說得很多,都對,我在此就不想再多說了,相信朋友們也沒有不同意見.
那麼,時機呢?我認為也是對的.理由如下:
1.從2001年開始的大調整,其性質是對從96點開市以來直至2001年牛市結束的長達10餘年的上升空間的總調整.因此,從市場平均成本的角度看,應該是走到將這14餘年的所有參於者的平均成本附近.目前,到這個月為止,這個點位準確的說是1145點.對此,歡迎論壇里的技術高手們驗證,誰有不同意見?那麼,也就是說:這個點位附近,將有著自調整以來,最大的支撐力度,是不會輕意有效擊破的.但從另一個角度上來說,這個點位一旦被反復確認為有效擊破,那麼,就會再次形成破位,給市場的心裡帶來摧毀似的打擊,因為再往下走,我們已經無法找到平均成本支撐了.
2.江恩正方.國內研究的朋友很多,說起這個,可能爭論就很大了,本人也不敢說自已的就是真理.但是,我用自已設定的這個模型在2004年底,對香港股市和美元的中長期走勢進行預測,現在看來結果應該是都蒙對了,這個有貼為證,本人把它發在了另一個論壇上,有些朋友是了解的,你要是不信,我也沒有辦法.用它來驗證港股和滬深股市的過去走勢,也很准確.也就是說,從點位和時間上看,目前股市都在一個長期趨勢轉勢的臨界點上.
3.本人還對資金的流動融合時間和空間的數據做了一些自製的追蹤指標,輸入電腦,實踐證明,特別是對於長線的趨勢判斷,很准確.現在這些指標顯示,資金的退出動力已經進入末期.
因此,從技術上講,中國股市今年內,絕對具備了轉勢的條件.那麼,是不是有了條件,就一定會轉勢呢?不是的,條件只能說是股市的轉勢內因具備了,但是,內因要發生轉折,必需要通過外因的引導,說通俗一點,就是:勢在,還要人為!否則,索羅斯在投機生涯里就不會犯錯,江恩大師也不用在交易中設立眾多的紀律.我們相信,兩位大師是掌握了真理的,但是,他們也只能看見市場的自身規律,而外部的人為干饒,他們把握不了,所以,也有錯的時候.
所以說,管理層在這個時刻,推出股改,是看準了時機的,因為股改權分置,正是中國股市繞不開的一個死結,這種敢於抓住主要矛盾並加以化解的做法,從戰略上講,是對的,主要矛盾化解了,次要矛盾自然迎刃而解!從試點的目的看,就是為了除去這個死結,為牛市的來臨掃除障礙,製造條件,非流通股東也因此徹底盤活了手中的股票,找到了資本退出的方式,因此,這,應該是雙方共贏的事.
可是,為什麼效果卻不好呢?
首先,我們要對試點方案的判斷標准下一個結論,試點方案好不好,我認為判斷標准只有一個,那就是:是否能夠使股市長期穩定,在發展中解決問題.這個說法,有朋友反對嗎?
那麼,現在股市並沒有穩定,流通股東一片嘩然,跌勢綿綿,試點方案就一定有需要改進的地方,對吧?其核心矛盾,就是補償的公平之爭.即然是市場的問題,我認為,就應該按市場的規律辦,這,也是管理層的思路.
一.怎樣看待在這場全流通試點中的公正點.
通過分置試點,使市場形成轉折,既然是管理層,非流通股東,流通股東都希望看見的共識,那麼,這個問題就有了解決的基礎.流通股東視分置試點方案如洪水猛獸的根本原因,表面上看是嫌補償少了,而實質是害怕非流通股東上市後瘋狂套現而帶來的暴炸式擴容壓力,以及由此給上市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帶來的動盪.否則,你就無法解釋有那麼多的股民朋友提出非流通股縮股流通的辦法,因為那樣他們並沒有拿到補償啊?你要說,可是每股市盈率提高了啊?對,這對非流通股東而言,是損失了股票,但是,市盈率的提高是全體股東共享的,而且,原流通股東如果因此使手中的股票得到了溢價收益,那也是市場里的博弈行為,不能說是非流通股東給流通股東的補償,因為縮股,只是提高了非流通股東的持股成本而已,從而糾正原有的股權分置下帶來的持股成本的不公正.同理,送股也好,擴股也好,送現金也好,都只能算是對原有不公正的糾正.我們即然承認原有股權分置是制度缺陷,那麼,就要承認直接接軌對流通股東的不公正(要是當初就是全流通的,沒有制度缺陷,你能按那麼高的溢價發行股票嗎),所以,全流通的前提就是通過改革,試點,重新找到公正點.既然是市場的公正點,那麼,我們就應該按市場的要求辦.
那麼,市場的公正又以什麼為判斷標准呢?
我們就讓市場來說話,那就是:當非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時候,不能對流通市場產生沖擊.也就是說,股價該怎麼走,還得怎麼走.大家賺多賺少不重要,但是,70%以上的人要有錢賺.這就是公正.
但這事實上又是不可能的,因為非流通股全流通多少就是意味著股票現價產生多大比例的除權效應.這部分除權效應是由流通股東手中的股票貶值為代價的,而非流通股東呢,卻可以在流通後享受溢價帶來的暴利.這對流通股東當然不公平,那麼,非流通股東對流通股東做出適當的補償是必要的,關於這一點,證監會以通知給於了肯定,市場各方也已經達成了一至.
那麼,怎樣來進行補償,補多少才能體現公正呢?別急,我說了,市場的事,就應該藉助市場之手來解決.
首先我們來看看流通股東也就是市場的要求:
.表面上看,流通股東是在爭取更多的補償,但實質,似乎並不是這樣.我們來做什麼?來賺錢.那麼,只要是有錢賺,並且回報高於銀行存款利息,股市對我們流通股東就有吸引力,在這個效應的帶動下,後續資金也會有進場的動力.至於怎樣賺到的,是試點補償,還是持股後上漲的溢價,對我門來說,並不重要!這個論點,朋友們同意吧?
同意了這個觀點,我們再往下看:
請看最近的市場,按理,只要現在非流通股東對流通股東做出了補償,就該是利好,至少是短線利好,對吧.四家試點公司復盤後的前兩天走勢也說明了這一點,但是,市場何以反而不買帳,連一個短線的整體走好都沒有?很明顯,補償不能讓流通股東滿意.那麼,加大補償比例.對,是這樣的,這是獲得流通股東認同的唯一辦法.
這里,就出現了一個問題:按說再多的補償,也同樣是短線利好啊,前面已買的流通股東,肯定可以在被選中後獲得暴利,但是一旦除權,後來的流通股東什麼也得不到啊?為什麼又說加大補償也是後來的流通股東的利好?你會說:這還用問,市盈率低了啊.我說:錯!這正是問題的實質!
清華同方按照你的回答之理論,應該是市盈率唯一沒有降的一家試點公司,但是,它卻是四家中最被市場認同的.也是唯一一家帶動了整個同類板塊上行的公司.而且,我告訴你,清華同方按現價除權的話,只要試點成功,行情反轉,它還會繼續走好,在兩年內,再次看到8元/股以上不是問題.(申明,我沒有同方,更不是庄托,寫在這里,供大家將來驗證.)但是,試點失敗,崩盤後,它也會向三元甚至以下靠攏.
同樣,紫江企業,很明顯,紫江的凈資產才1.90元,10送3股非流通股,每股的補償算下來才0.57元,是四家中最少的,但是,卻是市場里叫好聲最多的,今天,我看見有一些媒體已經在向股民們推介它了,這是四家試點里的第一次,這就說明了紫江的試點第一個得到了市場的繼原有流通股東之後的後續投資者的認同.
再說三一重工.從簡單的演算法上講,三一重工的補償摺合為資金的數量是最多的,為3.25元/股,可是,受到的市場批評最多.我們還是從市場走勢上來說,在其復盤的第二天上午,三一重工就高開後,大幅放量下跌,最大跌幅達7%以上,第三天,更是跳空低開,又一次大幅放量下跌,最大跌幅達6.48%,到了下午,才被拉起,(結果第二天出台修改2004年度送紅股方案,顯然是提前得知消息的機構所為)但全天跌幅仍達4.7%.即便是出台了10送5改送10的分紅方案,市場反應也並不理想,當天連漲停都未能拉上去,且繼續放大量,部分資金繼續借利好出貨.在這以後,才好不容易啟穩!應該說,這是一個走勢僅次於金牛能源的最差走勢的試點公司,要是沒有送紅股方案的利好掩蓋,只怕,三一已經回到了五一前的收盤價附近甚至之下.估計除權後,還將繼續遭到流通股東的拋獸.由此可見,簡單的補償多大的數字並不是試點成敗的關鍵.
最後,我們來看金牛能源.應該說,這是四家中成長性最好的公司,其四月份公告:上半年業績將同比增長100%以上,至少在年內,稱得上是一家績優高成長公司.以這個公告推之,以其五月除權後的股本計算,今年全年的收益將在0.75元/股以上,假如,我們以它在五月停牌前的價格除權,則現價將是8.5元/股,僅11.3倍市盈率,按照正常的除權後的走勢,這個水平的市盈率我不敢說填權,但至少不會貼權吧?宣布10送2.5非流通股的補償方案後,市盈率將會降至9倍,恐怕比接軌後的國際水平還要低了.而目前的現價呢?僅7.64元/股,反而下降了10%以上.這是補償,還是到貼,大家看清楚了吧?這說明了什麼?你難道還能說,只要股票自身有價值,未來前景良好,送2股還是送3股,或著4股的補償方案並不重要嗎?
這就是市場,它有著自已的價值判斷方式!
那麼,市場要的是什麼?流通股東要的又究竟是什麼呢?說到底,流通股東要的是一個整體可以賺錢的長期穩定的上漲的市場.一個沒有後顧之憂的預期!不要跟我們講政治,也不要跟我們講改革的意義,我們講賺錢.所以,股權分置的問題,要麼,在牛市中解決.要麼,在崩盤後平均股價兩元以下甚至更低後自然接軌,再無第三條路!
現在為什麼沒有牛市,大量的場外資金不願入場,就是害怕全流通開始後的巨大擴容壓力的心理預期.所以說,試點要想成功,就必須在試點中要消除流通股東的這種顧慮.有了這個結論,我們再回過頭來看看為什麼清華同方和紫江企業會成功而三一重工和金牛能源卻得不到投資者的認同就很容易找到答案了.那就是:前兩者試點實施後,並無大的非流通股上市壓力,而後兩者,大股東的持股比例卻高達50%左右,非流通股上市壓力很大.也只有這個結論,才能解釋市場對四家公司股價的不同反應.
那麼,補償到達多少才能有效化解非流通股的流通減持壓力呢?我們也讓市場來說話.請大家先看以下數據:
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
ST興業: 2.29%
飛樂音響: 19.18%
愛使股分: 7.25%
申華控股: 13.75%
飛樂股分: 24.31%
方正科技: 7.02%
由上面的數據可以得出全流通後,中國股市大部分上市公司大股東的持股清況:
1.業績較好,行業前景較佳,有核心競爭力的公司.大股東相對會看好自已的企業,持股比例會較高,達到30%左右,如這次試點的清華同方,34%的持股比例很難使得大股東大量減持.
現在股市中的特大型央企,行業龍頭企業,品牌企業等估計持股比例當到了30%左右後大股東都不會輕易減持,一方面是看好企業前景,另一方面也是控股反收購的需要.
2.行業壁壘相對較低,競爭較為激烈,但經營良好的上市公司,大股東所持股分就會較上面的優質公司大股東所持股分為低.從上面的全流通概念股看,一般大股東所持股分比例在20%左右.
3.績差,且行業前景一般的公司,大股東控股的比例相對會更低,一般在10%左右足矣.
4.高於30%而不原意在高溢價下減持的公司,估計極其少見.在這里不做討論.
由以上分析我們可以得出結論:要想市場保持穩定,那麼,前提就是,最終非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比例應該降到整個股市總股本的15%左右,當然,要想一步減到這個位置也是不現實的,留出一定的減持空間我們流通股東也是可以接受的.前提是,每年的流通數量在市場的承受范圍之內,不能影響市場的穩中有漲格局,也就是要能保持慢牛走勢,讓流通股東進入股市能有錢賺,這是共贏的基礎.
假定股市能夠反轉,而反轉後能形成長達三到五年的牛市,那麼,用前三年時間,在管理層的限制下,非流通股東手中的股票通過減持後,平均剩餘量達到總股本的15%,而按照證監會的通知,每年減持的比例為總股本的5%,那麼,三年時間留下的減持空間有15%足矣,這樣,在全流通方案中,實施後大股東的持股比例不應該超過總股本的30%.對此,建議管理層應該用文件的形勢規定下來,也只有這樣,才能讓市場對擴容的壓力感到放心.從而為牛市的轉擇提供條件.
下面,我們再對現在滬深股市的整體股本構成做一個了解:(截止2004年底)
兩市總股本:7150億股.其中非流通市值:4950億股,流通股2250億股.
非流通股占總股本的69.23%,流通股占總股本的31.46%.
假定非流通股通過補償方案的實施,剩餘股分佔總股分的30%,則非流通股變為:2145億股.那麼,補償給流通股東的股分總數為:2805億股,以現有的流通股數為准,補償比例應為:1:1.25.方法可以多樣,擴股,送股,非流通股縮股等,都可以,總的原則就是:通過補償,把非流通股東的股本限定在30%以內.這樣,市場必然穩定,擴容的壓力也就化解為無形.
說到這里,可能非流通股東不幹了.說我們憑什麼要放棄那麼多的股分呢?很簡單,通過上面的分析,大家應該有了共識,非流通股流通的問題要解決,只有兩個辦法:
要麼,大家一起努力,迎來股市的反轉,在牛市中解決這個問題,這樣的話,雙方共贏,也是管理層所樂於見到的.更是中國經濟的幸事.
而非流通股東做出的這種比例的讓步,正是牛市來臨的前提.除此以外,沒有更好的辦法.
那,你非流通股東要是不樂意,還是那麼霸道,什麼我是大股東,我說了算.那好啊,我們流通股東無所謂了.惹不起你,我們認了,惹不起還躲不起嗎?我們也懶得跟你爭,不玩就是了,退出股市.可以了吧?當然,國字型大小的資金要陪你玩,那是他們的事.不過此時估計,基民們也該忙著贖回他們的血汗錢了!那你要說了,股市下跌,你們中小股民也慘啊?你又錯了.如果這樣的事一旦發生,股市向著平均股價兩元甚至一元的方向邁進指日可待,現在賣出,你說我們是虧還是賺呢?我們出貨,至少不必請誰批准吧?所以我們不用擔心跑得沒機構快,對吧?所以,在這場改革中,流通股東不是弱者!
上面的事情一旦成真,(目前確實有這樣的趨勢)那麼,你非流通股東也就一個子也不用補償我們流通股東了.就用第二個方法解決吧,平均股價到了兩元或者一元直接接軌!
你選哪種呢?哪位朋友還有除了這兩種接軌方法外的第三種,請講出來,讓我們見識見識.
說到這里,肯定有部分國有資產的維護者要出來講愛國了,停!我們入市不是來講政治,學雷鋒的.我們買股票,就是支持改革.但是,我們要賺錢!沒有公正,不能賺錢,我們就退出.作為一個中國人,我真心希望祖國繁榮昌盛,我可以向韓國人那樣,在國家需要的時候,給國家捐款,但是,我決不會留在一個沒有公正的市場里任人宰割!因為,那樣做,就是對掠奪的容忍,就是對公正的踐踏!!!
這就是用市場的規律來解決公正的辦法.公正,就是雙贏,就是股市轉折的開始.說到公正,有很多朋友試圖用非流通股東出了多少多少資,流通股東出了多少多少資來折成股分,還有反方的所謂西瓜和西瓜子說,等,本人並不贊同,因為那樣去爭的話,恐怕再算上個十年,也很難說出個所以然來.再者,這世上本來就沒有決對的公正.對全體流通股東來說,能有70%以上的人在市場里賺錢,就是公正.對於非流通股東來說,少了股分,但是你們仍然可以只賺不賠,而且,收益可觀,關於這一點,有很多專業人士已經在媒體說的很多,我就不再重述.
最後說到管理層,我想,雙贏是你們願意看到的,股市上漲更是政府一直努力的方向,這是沒有疑問的.政府保護的應該是大多數人的利益,這一點,我們絕對相信政府,但是,改革的出發點對了,不等於結果就一定對,從某種意義上講,方式決定結果.要說政府與流通股東有沖突的話,就是一般人所說的保護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其實,這也是利益一至的.
為了說明這個問題,我們不妨先來看看三一重工和金牛能源的方案究競保護了什麼?
先說三一重工:梁穩根先生通過三一集團控股三一重工72.24%股分,是三一重工的實質控股人.大股東的利益,也就是私營企業主的利益,當然,我們是承認私有財產的合法性的.但是,前面論述了,流通股的高溢價是由歷史上制度性缺陷造成的,所以,對流通股東的保護和補償是合理的,三一集團試點方案完成以後,仍控股48%以上,未來的減持空間高達總股本的20%甚至更多.流通股面臨著按流通盤為基礎計算的50%左右的擴容壓力.按19元計,24000*20%=4800萬股,則三一集團可通過全流同獲得9.12億元的暴利,相當於2003年股票上市時的募資總額,而流通股東則相應損失了9.12億元,虧損高達40%.這是梁先生本身就該得到的財富呢,還是掠奪?大家來說!這政府又保護了大多數人的利益嗎?公平嗎?
再說金牛能源.這是國企,看起來保護非流通股東的利益就是保護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好象是保護了比股民更多的大多數人的利益.那麼,實際上呢?首先,我們要相信政府,在對國有股減持流通時會適當考慮市場承受力,但是,不論你以什麼樣的速度減持,始終是對市場的抽血,因為國有股變現後的錢是不可能留在市場里的,那麼,會對流通股東造成同樣的傷害.這是不爭的.
再換一個角度,我們知道,國企之所以難搞,是其內部缺乏真正的約束機制,高管們缺乏危機感,過慣了安安穩穩的日子,金牛能源,試點方案實施後,控股由61%變成51%,恰好在絕對控股線上,看得出來,董事長保的是控股權,而且是以往那種安安穩穩的控股權.只是這樣下去,國企的弊端又如何消除,競爭機制又如何引入,願意戰略投資的民資又如何引入,一年優二年平三年差的現象可能還會不斷的出現,這樣,國有資產就保值增值了嗎?
再說,又繞回來,沒有補償上的讓步,沒有牛市的來臨,你國有資產連退出的前提就不存在了,又上哪裡去保值增值?
那麼,做好了上面那些工作,牛市是不是就一定來臨呢?
是的.前面,我已經從技術上論述了牛市轉折的可能,現在,我們再從國際接軌的角度探討這個問題.
目前,兩市的市盈率是17倍,應該說,和香港同類上室公司相比還是有些偏高,但是,如果按1:1.25補償流通股東後,流通股的市盈率將會達到7.6倍左右.遠遠低於國際水平.你現在還能說:中國股市沒有投資價值嗎?
同時,這樣的市盈率也使後來的新股發行直接全流通不再是問題.
萬事俱備,剩下的,只要在市場上通過試點形成賺錢效應,就不要擔心場外資金不入市,牛市的轉折必然來臨.
最後,我要說的,是管理層在這次改革中的定位.管理層不應該是旁觀者,而應該是規則的制定者和市場公平的維護者.
任由非流通股東和現有的流通股東自行協商解決補償問題,從表面上看,是尊重了市場規律.股東大會上流通股東三分之二通過了的方案就是公平的方案嗎?
我們來對四家試點公司的方案會否通過做一個預測:
清華同方和紫江企業方案雙贏,通過理所當然.
那麼,三一重工呢?要說它的方案能夠雙贏,估計你連自已都說不出口.可是,我要在這里做一個大膽的預言,三一重工的方案鐵定通過!
為什麼,很簡單.如果你現在就是基金經理哪怕是一個只有一百股還沒有賣的小股東,你唯一的選則,就是投贊成票.因為要是通不過,10送10的分紅還搞不搞就得打個問號,還有,10送3股非流通股的利好也沒有了,那麼,三一重工的股價立馬就得跌到14元左右去,說不定更低,30%的損失就得自已扛了,你說,你還有選擇嗎?但是,不是說通過了,流通股東心裡就真正認同了這鍾改革預案.這個短線的利好之後,對市場所帶來的傷害卻是深深的.試問,當你慶幸還能活著出貨以後,你還會把資金再去買別的股票嗎?基金們嘴上說方案好,可你看,別的個股中出貨最快的是誰?就是他們的重倉股.真象自在每個人的心裡,是掩蓋不住的,更不是找幾個專家說說就能扭轉的.市場自會用它自已的方式說話.
金牛能源也是同理,只是因為在年內的高成長性,在目前的價位,基金經理們出貨相對容易,所以,還有可能對其進行一個否認,估計可能性不超過10%.因為不否認在短期內受益相對較大一點.
由此可知,沒有管理層的參與和監督,這場博弈是沒有公正性可言的!
管理層前面的工作完成以後,就只剩下最後的一件,但也是最重要的工作了,引導市場,激活市場,這也是體現管理層智慧的時候,怎樣巧妙的運用市場規律,利用市場自身的力量,借力打力,四兩撥千斤,一舉扭轉頹勢,是需要好好總結和研究的,本人水平有限,也不敢多加妄議,相信管理層一定會做的很好!
就寫這么些吧,我本人不是專職的理論研究者,所以,如果上面哪一個論點正好與某個經濟學理論相悖,還請大家多多包涵,更歡迎指正,古人雲;聞過則喜,我將不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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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
很長時間以來,股票增發問題一直是市場熱點之一,其利弊眾說紛紜。本文就股票增發對上市公司業績的影響、股票增發對股價行為的影響和股票增發傾向性等三個方面進行了實證檢驗。
股票增發趨勢分析
滬深證券市場從1998年6月開始正式試點實施增發新股融資方式,1998和1999年只有為數不多的幾家上市公司實施了增發。在2000年4月30日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暫行辦法》後,許多上市公司紛紛"棄配改增",增發數量迅速增加。從1998年至2002年6月30日,共有203家公司提出並公告了擬增發預案。從2001年開始,提出擬增發預案的公司在急劇增多,特別是2001年達到了創紀錄的127家。
上市公司提出的股票增發預案只有在得到證監會的批准之後才能實施。因此,實施的增發數量要遠遠小於公布的增發預案。從1998至2002年間,共有77家公司實施了股票增發,其中13家系原有A股和B股公司增發A股,55家系原有A股公司增發A股,8家系原有B股公司增發A股,1家系原有B股公司增發B股。考慮到A、B股市場之間股票價格的關系,本文只研究原有A股公司(包括同時發行B股的A股)增發A股的情況,這樣共有68家A股公司增發了新股。
由根據發行日統計的股票增發數據看出,從1998年開始,股票增發數量呈不斷增長之趨勢。
增發對股價的影響
從我國股票增發的市場實踐來看,增發一般對市場股價產生負面影響,表現為增發意向書公告日股價有不同程度的下跌。本文嘗試採用事件研究方法,用事件前後股價行為的變化來考察股票增發對股價的影響。本文定義增發意向書公告日為基準日(如果增發意向書公告日是非交易日,則以公告日後一個交易日為基準日)。本文隨後以公告日(基準日)前40個交易日、後80個交易日為計算超額收益率的事件期。考慮到我國股票市場的實際情況,本文採用市場調整超額收益率(股票收益率與對應A股指數收益率的差額)來表示股票在事件期的超額收益率(這實際上意味著假設所有股票的β系數都等於1),通過計算增發股票的平均超額收益率和累積超額收益率來考察增發對股價行為的影響。
本文選取了基準日前40個、後20個共61個交易日的情況。由結果可以看出,在股票增發意向書公告日或者是次日,超額收益率顯著小於零,平均達-3.52%,顯示在股票增發公告時,股價有迅速的反映。在增發公告前後的61個交易日內,只有一個交易日的平均超額收益率顯著大於零,而10個交易日的平均超額收益率是顯著小於零,其餘交易日的平均超額收益率沒有顯著異於零,顯示在股票增發公告前後超額收益率並沒有顯著異於零。換句話說,在公告日後並沒有一致的超額收益率為負的情況出現。對各年度基準日前後平均超額收益率的檢驗也說明,絕大多數的超額收益率都沒有顯著小於零,因此,可以認為,在股票增發意向書公告日或者次一交易日,股價迅速反映了增發對股票價格的利空效應。
增發動機分析
實施增發公司的貨幣資金數量沒有顯著小於市場平均水平,即實施增發公司的平均貨幣資金數量並沒有低於市場平均水平,因此,很難認為上市公司因為缺乏貨幣資金才進行增發。它從側面說明了上市公司並非因為缺錢才進行增發,而往往是因為它滿足了增發的條件,所以不願意放棄通過增發"圈錢"的機會。
我們計算了在1999年至2001年實施增發的61家公司的流通股股數占總股數的比重發現,在這61家公司中,比重超過50%的公司只有兩家,比例為3.23%+。我們比較了各年度市場平均流通股比重,發現實施增發公司的平均流通股比重要小於市場平均水平。
同時,我們發現,信息技術業中的上市公司提出股票增發預案的概率相對來說比較高一些;凈資產收益率和資產負債比率越高的公司越傾向於提出股票增發預案。從這個角度看,中國證監會提高股票增發的凈資產收益率和資產負債率要求是有道理的。
另外,每股收益越高,股票增發預案獲批準的概率越大。這說明中國證監會在進行股票增發預案審批時對於擬增發新股的每股收益指標比較重視,每股收益高的公司所提出的股票增發預案較容易獲批准。從股票增發條件的變化歷史看,2000年之前對增發公司基本沒有明確的財務指標要求,2000年4月30日發布的《上市公司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暫行辦法》所提出的股票增發條件較低,並且所有提出股票增發預案的公司基本都符合這一條件。因此,實證結果表明,每股收益對股票增發預案獲批準的概率有一定的影響。
但是,從歷史演變過程看,監管機構對上市公司凈資產收益率而不是每股收益更加重視。在2002年7月24日發布的《關於上市公司增發新股有關條件的通知》中,明確提高了凈資產收益率的標准,但並沒有涉及每股收益。每股收益率而不是凈資產收益率對股票增發預案獲批準的概率有影響的原因有待於做進一步的分析。
增發並未有效改善業績
對股票增發的主要批評之一是,股票增發並沒有實質性地改善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
為了比較股票增發對公司業績的影響,我們考察了實施增發公司在實施增發前後五年財務數據的變化情況。我們分別計算了1998年至2002年上半年實施增發的68家上市公司在1997年至2001年的主要財務指標的加權平均值,其中年度股票增發家數是根據新股發行日確定的。作為對照,我們計算了1997至2001年主要財務指標市場平均值的變化情況。
就1998年實施增發的7家上市公司而言,由於在增發新股的同時進行了大規模注入優質資產等重組活動,因此,這些公司在增發後實現了公司經營情況和業績的大幅度改善。在重組當年,凈利潤和主營業務收入兩項指標的增長幅度非常高:平均凈利潤從2192萬元上升到13985萬元,平均主營業務收入從67965萬元上升到225778萬元。此外,每股收益、凈資產收益率等也有非常大的改善,每股凈資產也呈顯著上升。這說明,增發所導致的攤薄作用在1998年實施增發的這7家公司中並不明顯。但是,考慮到1998年實施增發的7家公司當年還實施了重大重組,即在增發的同時往往伴隨著大規模的重組活動,因此業績的大幅度改善可能是由於大規模重組所導致的。相應地,下面進行的分析中我們基本上剔除了這7家公司。
就1999年實施增發的5家公司而言,在重組當年,除凈資產收益率外,各項指標都有了一定幅度的改善,但改變的幅度並未遠遠大於市場平均指標的改善程度。在實施增發後的兩年之內,凈利潤、主營業務收入都有了大幅度的下降,每股收益、凈資產收益率等指標都下降並且下降幅度遠遠大於市場所有上市公司平均指標的下降程度。這說明,1999年實施增發的公司的業績在實施增發後非但沒有提高,反而有了急劇的下降。
2000年實施增發的19家公司的業績變化情況要比1999年實施增發的公司更差:公司業績在增發當年就有非常明顯的下降。在2000年,除了主營業務收入有所增長外,凈利潤、每股收益和凈資產收益率這三個指標的下降幅度更大。這說明,2000年實施增發公司的業績惡化程度要大於1999年實施增發的公司。
對於2002年實施增發的18家公司,我們只能比較它們在增發實施之前的平均業績和市場平均業績之間的關系。比較結果顯示,2002年實施增發公司的平均業績要大大優於市場平均水平,即實行增發的上市公司是所有上市公司中優秀的群體,其經營業績在上市公司中處於較高水平。這是提高增發條件之後的必然結果。但是,這些公司在增發新股當年及以後能否繼續保持優良的業績則更引人注目。
綜上所述,對於股票增發對上市公司業績影響的比較結果表明:(1)股票增發並沒有像想像的那樣改善上市公司的業績。除1998年實施增發的公司因同時實施大規模重組而改善業績之外,絕大部分的上市公司在實施增發之後業績反而下降,部分公司在實施增發當年業績就有大幅度的下降。因此,認為增發能夠改善業績的結論是得不到充分支持的。(2)較低的上市公司增發條件一定程度上導致增發公司在實施增發後業績急劇變壞,即所謂的"變臉"。2000年實施增發公司的業績變化情況說明了這一點。(3)在提高增發條件後,2001年、2002年實施增發公司在增發前的平均業績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並且2001年實施增發的公司在增發當年的業績沒有表現出明顯的下降。
結論
1、實施股票增發的公司在股票增發完成後並沒有顯著地改善業績,有些甚至在實施增發後業績有很大的下降;由於股本擴大,因此導致了每股收益的下降,損害了長期持股老股東的利益。從1998年以後增發案例的結果來看,增發這種再融資行為並非提高上市公司業績的有效手段。
2、從增發對股價的影響來看,增發的確是對股票價格的"利空"消息:在增發意向書公告日前的超額收益率顯著為負,顯示市場提前就對這一利空消息作出反映,投資者通過用腳投票來表示對增發行為的否定。
3、增發價格折扣率對公告日前後11個交易日累積超額收益率有一定的解釋能力,並且不同年份對該累積超額收益率的影響也有差異。這顯示出市場對股票增發的看法將很大程度上影響價格的下降程度。
4、1999年和2000年實施增發股票在增發新股上市後股價的累積超額收益率曾經出現了上升的趨勢,所以參與增發的投資者在增發前後可以獲得了較大的價格差,存在著明顯的套利機會。但是從2001年開始,在增發後的超額收益率沒有顯著為正,即這種套利機會開始逐步消失。
5、關於增發公司存量資金的分析表明,增發公司擁有的平均貨幣資金沒有明顯低於市場平均水平:即上市公司並不是因為缺乏貨幣資金才要進行增發。實際上由於增發條件的限制,往往可以進行增發的公司其業績和財務狀況都比較好,所以增發公司的平均閑置資金高於市場平均水平也是必然的。分析其增發動機,可能有兩種情況:一是為了公司業務和規模的擴張,通過增發募集資金投入新項目;二是由於增發融資的門檻越來越高,成功難度越來越大,為了不"浪費"寶貴的增發機會而進行增發。
6、有關實施股票增發和提出股票增發預案公司的流通股比例的分析表明,提出股票增發預案和實施增發公司的流通股比例要小於沒有實施增發或沒有提出股票增發預案的公司,說明上市公司不合理的股權結構會影響到上市公司進行股票增發的傾向性。雖然流通股比例較小的公司通過增發來改善股權結構無可厚非,但要注意在這過程中,應充分考慮流通股東的利益而不僅僅是大股東的利益,增發應以提高公司股票的內在價值為主要目的。尤其在增發過程中,股票價格的市場風險完全由流通股東承擔,因此流通股東應在增發決策中擁有較大的發言權。
7、有關提出股票增發預案傾向性的二元選擇回歸分析結果表明,提出股票增發預案傾向性在不同行業有差異:信息技術行業更傾向於提出股票增發預案;而且重要的三個指標,凈資產收益率、資產負債率和流通股比例會影響上市公司提出股票增發預案的概率:凈資產收益率和資產負債率越高、流通股比例越低,上市公司越傾向於提出股票增發預案。
8、股票增發預案獲批准情況的二元選擇回歸分析結果表明,每股收益高的公司所提出的股票增發預案更容易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批准。這說明盈利能力較高公司的股票增發預案更能夠得到發行審核部門的認可。
不要把所有的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