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買入賣出的規則,你知道哪些呢
股票名稱前有 "ST "字樣,表明上市公司最近兩年連續虧損,或一年虧損,但凈資產已低於面值,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有重大違法行為,證券交易所對該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殊處理。股票在一個交易日的漲跌幅度限制在5%。
交易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法定節假日不交易。股票以 "股 "為單位進行報價;基金以 "份 "為報價單位;債券以 "手 "為報價單位。例子。報價顯示 "國開行A "為30元,即 "國開行A "份額的現行價格為30元/份。委託價格最小變動單位:A股、基金、債券為0.01元;深B為0.01元;滬B為0.001美元;滬債回購為0.005元。
小編針對問題做得詳細解小編針對問題做得詳細解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還有什麼問題可以在評論區給我留言,大家可以多多和我評論,如果哪裡有不對的地方,大家也可以多多和我互動交流,如果大家喜歡作者,大家也可以關注我哦,的點贊是對我最大的幫助,謝謝大家了
Ⅱ 股票買賣交易規則
具體交易時間規定:
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假期除外。
集合競價: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單,9:20——9:25不能撤單,9:25以成交量最大的價格為開盤價。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成交順序:
價格優先——較高價格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進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時間優先——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股票是股份制企業(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東)擁有公司資產和權益的憑證。上市的股票稱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級市場)自由買賣。非上市的股票沒有進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買賣,稱非上市流通股。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標准、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金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
Ⅲ 買進上市公司2% 的股票,但是是前10大股東,買賣有什麼規定嗎
有規定。對於大股東來說,購買個股存在一些規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大股東增持在3日內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向證監會、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通知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如果持有上市公司超過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大股東增持可選擇12個月內自由增持不超過2%股份,可先實施增持行為,增持完成後再向中國證監會報送豁免申請文件。若增持比例超過2%,應向全體股東發出要約,要約收購比例不低於5%。
拓展資料:《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 第八條 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股份的,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及時、准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 第三十九條 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數量,每達到該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一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做出公告,公告期間無須停止出售股份。
十大股東指的是股份公司中持股比例最高的十個股東方。他們的股份有的是非解禁股(不可買賣,可以轉讓),有的是解禁股(可以上市交易買賣的)十大流動股東指的是可以買賣交易股份佔比最高的十個股東方。(隨便買賣的股份)現在股票軟體上,一般都會給出兩個數據,第一個,十大股東;第二個,十大流通股東。如果沒有限售股,那麼十大股東就是十大流通股東。如果有限售股,那麼如果十大股東里,有一部分持有的股份是限售股,那麼就要把這部分除掉再算十大流通股東。
在A、B股股權設計機制里,十大股東和十大流通股東,雖然股東按股份數量佔比排名,與同股同權機制是一樣的,但在享有股東權利方面是有根本區別的。比如 阿里,京東,小米等就是這種A、B股設計機制。在二級交易市場,我們散戶的對手(機構)盤,通常就是十大流通股東裡面的積極參與交易的部分機構。由於股價的上漲,需要資金主動推動。因而,十大流通股東中的機構力量,往往在實盤交易過程中,起著決定性的股價運行的方向趨勢。
十大流通股東和十大股東的區別:兩者區別表現在:一、股份數佔比統計口徑不同。十大股東按總股本數量統計的,指持有股份數量在總股本中所佔比例的最新結構排名。十大流通股東按流通股數量統計的,指持有可流通股份在流通股總量中所佔比例的最新結構排名。二、享有股東權利方面不同。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股東享有的股東權利,與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相適應。這是」同股同權」的股份結構機制。
個人建議: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Ⅳ 上市公司高管買賣股票規定有哪些
一、上市公司高管買賣股票規定有哪些
1、有關上市公司高管買賣股票的規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
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購入包銷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賬戶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三十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的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八十九條
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該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違反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買賣該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的,給予警告,並處以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股市如何賣股票
1、准備本人身份證、一張銀行卡;
2、證件准備好之後,可以去任何一家證券公司的營業廳,或者銀行營業廳裡面的證券部,再或者任何一家證券公司的網站,開立自己的股票賬戶,通常會在個工作日內審核通過,然後,就可以開始買賣股票了;
3、開立好證券賬戶之後這樣在手機上面就可以買賣;
4、開立好證券賬戶之後,默認是只有國內A股,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買賣許可權。如果是創業板,是需要獨立開通許可權才能買賣的。現在基本上都可以在手機上面就完成許可權開通了。
5、買賣時間:只能是工作日才能夠買賣股票,其他時間段,股票不開市,是無法買賣股票的如果遇上節假日調休,即使法定周末要上班,股市也是不開市的,是不能買賣股票的。
Ⅳ 股票交易規則詳解
一、國內股票交易規則:
1、主板A股每個交易日漲跌幅度為10%,創業板和科創板為20%;
2、當天買入的股票當天不能賣出,只能等到下一個交易日。而且當天賣出股票得到的錢也不能當天提現,只能等到下一個交易日;
3、交易時間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創業板和科創板有盤後交易。
二、值得一提的是,創業板和科創板股票上市的前5個交易日沒有漲跌幅度的限制,這時投資的風險會非常的高。盤後交易會以15:00收盤價進行,按照提交的先後順序進行撮合,用戶可以判斷股價第二天走勢,然後決定是否買入。
三、創業板和科創板投資時需要單獨開通許可權。比如投資科創板股票需要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日均資產不低於50萬元,而且已經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必須本人到券商營業廳辦理,不能找人代為辦理。
四、用戶在投資股票時要具備相關的知識,同時會面臨較大的風險,如果身邊有炒股的朋友,可以多向他們學習,讓自己掌握一定的技巧,需要注意的是,在買賣股票時要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可以幫助投資者作出正確的判斷。
股票買賣注意事項:
1、盡量做到順勢交易。簡單的說自己的交易策略要符合市場的大致走向,比如市場在上升趨勢的時候,選擇強勢股或者調整到位的個股進行交易,當市場趨勢向下的時候,選擇超跌交易或者是不交易,總之,要盡量順著市場的總體趨勢去執行自己的交易策略,萬不可做逆勢交易。
2、一定要注意基本面。雖然A股市場不是以價值投資為主導的,有的時候股價並不能夠完全反映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有的上市公司基本面非常好,但由於缺少炒作資金的介入,股價會一直處於低位徘徊,有些公司雖然基本面並不好,但由於受到資金的青睞,股價卻有非常好的表現。但如果基本面出現重大問題,在投機的市場內一定會受到懲罰,所以說在選擇股票交易的時候,基本面是一個需要注意的方面,可以選基本面正常的股票,這一點一定要牢記。
Ⅵ 創業板股票買賣規則
創業板股票的買賣規則1.創業板股票交易單位為「股」,在進行交易時,數量必須是100股(份)或其整數倍;在賣出的時候,申報數量也必須是100股或其整數倍;不足100股的證券,可以一次性申報賣出。2.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其漲跌幅與主板市場相同,漲跌幅比閉嫌例為10%。3.實行T+1的流轉制度,岩銀即當天買入的股票是無法當天賣出的,必須要等到第二個交易日才可以賣出。4.交易時間是周一至周五,上午9:00-9:25為集合競價時間,9:30-11:30和下午1:00-3:00為連續競價時間。休市時間以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公告的休市時間為准。【拓展資料】新股票的發行價格如何確定1.要參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三年來平均每股稅後純利乘上已上市的近似類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來的平均利潤率。這方面的數據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四成比重。2.要參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四年來平均每股所獲股息除以已上市的近似類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平均股息率。這方面的數據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二成比重。3.要參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期的每股資產凈值。這方面的數據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二成比重。4.要參考上市公司當年預計的股利除以銀行一年期的定期儲蓄存款利率。這方面的數粗態宴據也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二成比重。股票投資有什麼建議1.不要做借款人,也不要做貸款人。如果投資者貸款來投資,它會干擾投資能力。不使用杠桿的投資組合不會被斬倉,而使用杠桿的投資則會面臨這種風險。杠桿會使得投資者自身的耐心受損。它雖然暫時會增加投資者的回報,但最終會被它突然摧毀。2.是不要把所有的資產都放在一條船上。將投資配置在幾個不同的消費細分領域,而且盡量多一些,這可以增加投資組合的韌性,增強承受沖擊的能力。顯然,當投資標的眾多,而且各不相同,投資者就越可能在其主要資產下跌的關鍵時期生存下來。我這里指的不要集中持有一隻股,但是也不是建議大家持有很多,盡可能控制在自己可以控制的范圍內,自己認為確定性高的可以倉位多些,僅此而已!3.是要有耐心,並且專注長遠。投資者要耐心持有一副好牌,用時間去換去公司成長帶來的利潤享受復利過程,時間拉長你的持倉價格一定會變得非常便宜。4.是要遠離人群,只注重價值。抵禦人群鼓動的最好辦法,記住!平時一定要少聽媒體上的所謂的股評家,他們主要就是灌輸大家炒短線,道理很簡單,大家都去做價值投資,誰還每天都去聽他們算市場會怎麼走,證券公司的收益就會大幅下滑,所以,你看電視股票或者網路上的一些短線大V們他們從來不推薦,價值投資,從來都不推薦貴州茅台、美的集團、騰訊控股、伊利股份、海天味業、格力電器、中國平安、五糧液、上海汽車、長江電力、上海機場、海康威視等這類業績優良的白馬公司。所以大家要學會獨立思考。5.是要對自我要真實。作為個人投資者,必須要明白自己的長處和短處。能耐心等待,並忽視群體的誘惑,很可能會獲勝。投資者必須精確地知道其忍耐閾值。如果投資者無法抗拒誘惑,就絕對不會管理好自己的錢。
Ⅶ 股票交易規則詳述
一、股票交易時間
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9:30 --11:30
下午1:00 -- 3:00
二、競價成交
(1) 競價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價格較高的買進委託優先於價格較低買進委託,價格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較高的賣出委託;同價位委託,則按時間順序優先。
(2) 競價方式:上午9:15--9:25進行集合競價 (集中一次處理全部有效委託);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進行連續競價 (對有效委託逐筆處理)。
三、交易單位
(1) 股票交易單位為「股」,100股=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股或其整數倍;
(2) 基金交易單位為「份」,100份=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份或其整數倍;
(3) 國債現券和可轉換債券的交易單位為「手」,1000元面額=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手或其整數倍;
(4)當委託數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紅送股時可能出現零股 (不足1手的為零股),零股只能委託賣出,不能委託買入零股。
四、報價單位
股票以「股」為報價單位;基金以「份」為報價單位;債券以「手」為報價單位。
例:行情顯示「深發展A」30元,即「深發展A」股現價30元/股。交易委託價格最小變動單位:A股、基金、債券為人民幣0.01元;深B為港幣0.01元;滬B為美元0.001元;上海債券回購為人民幣0.005元。
五、漲跌幅限制
在一個交易日內,除首日上市證券外,每隻證券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個交易日收市價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六、"ST"股票
在股票名稱前冠以「ST」字樣的股票表示該上市公司兩年連續虧損,或虧損一年,但凈資產跌破面值、公司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違法行為等情況之一,交易所對該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5%。
七、委託撤單
在委託未成交之前,投資者可以撤銷委託。
八、"T+1"交收
「T」表示交易當天,「T+1」表示交易日當天的第二天。「T+1」交易制度指投資者當天買入的證券不能在當天賣出,需待第二天進行自動交割過戶後方可賣出。(債券當天允許 「T+0」回轉交易。)資金使用上,當天賣出股票的資金回到投資者賬戶上可以用來買入股票,但不能當天提取,必須到交收後才能提款。(A股為T+1交收,B股為T+3交收。)
九、新股申購
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新股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上網公開發行和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
1、網上公開發行
1投資者認購新股前應充分了解招股說明書和發行公告。
2申購前須在資金賬戶中存入足額資金用以申購。每個證券賬戶申購下限是1000股,認購必須是1000股或其整數倍。
3每個賬戶只能申購一次,每1000股給一個配號。多次申購的只有第一次委託有效,其餘委託申購無效,無效申購不給配號。
4委託合同號不是中簽配號,只是投資者在證券部下單委託的電腦序列號。投資者可在申購日後的第三個工作日通過電話系統或自助系統查詢新股配號。申購日後的第四個工作日可根據報紙公布的中簽號與自己的申購配號核對是否中簽。
5申購新股不收取手續費。申購未中簽的資金在申購日後的第四個工作日自動返還到資金賬戶上。
6新股申購不能撤單。新股委託申購時間為上午9:30--下午3:00;上午9:30分前下單委託無效。
2、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
1、投資者必須在股票發行公告確定的登記日持有上市流通A股才有配售新股的權利;
2、持有深、滬兩市流通A股市值的投資者可分別用深圳、上海證券帳戶同時參加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的新股申購配售,同一新股申購配售,深、滬兩交易所分別使用各自的申購代碼;
3、每持有10000元上市流通A股市值可申購配售1000股,申購數量必須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市值不足10000元的,不計入可申購市值;
4、深市投資者同一證券帳戶在不同營業部託管的上市流通A股市值合並計算;
5、申購配售新股時,投資者按申購上限委託買入,每個證券帳戶只能申購一次,超額申購和重復申購部分,均為無效申購,申購一經確認,不得撤銷;
6、投資者在申購配售後的第一個工作日(T+1日),以有效方式查詢配號,並於T+2日核對中簽號碼,如中簽,須於T+3日14:00前存入足額中簽股款。
十、分紅派息及配股
1、分紅派息
分紅派息是指上市公司向其股東派發紅利和股息。現時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紅派息的方式有送紅股、派現金息、轉增紅股。投資者應清楚了解上市公司在證監會指定報紙上刊登的分紅派息公告書。投資者領取深滬上市公司紅股、股息無須到證券部辦理任何手續,只要股權登記日當日收市時仍持有該種股票,都享有分紅派息的權利。送紅股、轉增紅股和現金派息都會自動轉入投資者的證券賬戶。所分紅股在紅股上市日到達投資者賬戶; 所派股息需上市公司劃款到賬後方可自動轉入投資者資金賬戶內。
2、配股繳款
投資者須清楚了解上市公司的配股說明書。投資者在配股股權登記日收市時持有該種股票,則自動享有配股權利,無須辦理登記手續。但在配股繳款期間,投資者必須辦理繳款手續,否則繳款期滿後配股權自動作廢。投資者可通過電話、小鍵盤、熱自助、網上交易等系統進行認購,委託方式與委託買賣股票相同,配股款從資金賬戶中扣除。
(A)深市配股操作方式:買入配股代碼080***(原股票代碼第二位數字改成「8」);
(B)滬市配股操作方式:賣出配股代碼700***(原股票代碼第一位數字改成「7」)。
配股認購委託下單後一定要查詢是否成交及資金是否扣除以確認繳款是否成功。配股股票須在配股流通上市日方自動劃入證券賬戶。
3、除權除息
股權登記日是確定投資者享有某種股票分紅派息及配股權利的日期。投資者在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一天購入的股票不再享有此次分紅派息及配股的權利。但投資者在股權登記日當天購入股票, 第二天拋出股票,仍然享有分紅派息及配股的權利。在滬市行情顯示中,某股票在除權當天在證券名稱前記上「XR」表示該股除權;「XD」表示除息;「DR」表示除權除息。
注意事項:深市配股繳款期間,配股權證不能轉託管。
Ⅷ 上市公司高管買賣股票規定
1.有關上市公司高管買賣股票的規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購入包銷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違反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買賣該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的,給予警告,並處以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 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購入包銷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賬戶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三十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的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八十九條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該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違反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買賣該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的,給予警告,並處以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