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發行的股票分哪些種類什麼是A股,B,N等股
我國上市公司的股票有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的區分。這一區分主要依據股票的上市地點和所面對的投資者而定。
A股的正式名稱是人民幣普通股票。它是由我國境內的公司發行,供境內機構、組織或個人(不含台、港、澳投資者)以人民幣認購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1990年,我國 A股股票一共僅有10隻,至1997年年底,A股股票增加到720隻, A股總股本為1646億股,總市值17529億元人民幣,與國內生產總值的比率為22.7%。1997年 A股年成交量為4471億股,年成交金額為30295億元人民幣。我國 A股股票市場經過幾年快速發展,已經初具規模。
B股的正式名稱是人民幣特種股票。它是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以外幣認購和買賣,在境內(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它的投資人限於:外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人。現階段 B股的投資人,主要是上述幾類中的機構投資者。 B股公司的注冊地和上市地都在境內,只不過投資者在境外或在中國香港、澳門及台灣。
自1991年底第一隻 B股——上海電真空 B股發行上市以來,經過6年的發展,中國的 B股市場已由地方性市場發展到由中國證監會統一管理的全國性市場。到1997年底,我國 B股股票有101隻,總股本為125億股,總市值為375億元人民幣,B股市場規模與 A股市場相比要小得多。近幾年來,我國還在 B股衍生產品及其他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例如,1995年深圳南玻公司成功地發行了 B股可轉換債券,蛇口招商港務在新加坡進行了第二上市試點,滬、深兩地的4家公司還進行了將 B股轉為一級 ADR在美國櫃台市場交易的試點等。
H股,即注冊地在內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資股。香港的英文是Hong Kong,取其字首,在港上市外資股就叫做 H股。依此類推,紐約的第一個英文字母是 N,新加坡的第一個英文字母是 S,紐約和新加坡上市的股票就分別叫做 N股和 S股。
自1993年在港發行青島啤酒 H股以來,我國先後挑選了4批共77家境外上市預選企業,這些企業都處於各行業領先地位,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中國經濟的整體發展水平和增長潛力。到 1997年底,已經有42家境外上市預選企業經過改制在境外上市,包括上海石化、鎮海化工、慶鈴汽車、北京大唐電力、南方航空等。其中有31家在香港上市,6家在香港和紐約同時上市,2家在香港和倫敦同時上市,2家單獨在紐約上市(N股), l家單獨在新加坡上市(S股)。42家境外上市企業累計籌集外資95.6億美元。
『貳』 股票發行種類
總的來講,股票的發行方式可分為如下兩類:
(1)公開間接發行。指通過中介機構,公開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我國股份有限公司採用募集設立方式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時,須由證券經營機構承銷的做法,就屬於股票的公開間接發行。這種發行方式的發行范圍廣、發行對象多,易於足額募集資本;股票的變現性強,流通性好;股票的公開發行還有助於提高發行公司的知名度和擴大其影響力。但這種發行方式也有不足,主要是手續繁雜,發行成本高。
(2)不公開直接發行。指不公開對外發行股票,只向少數特定的對象直接發行,因而不需經中介機構承銷。我國股份有限公司採用發起設立方式和以不向社會公開募集的方式發行新股的做法,即屬於股票的不公開直接發行。這種發行方式彈性較大,發行成本低;但發行范圍小,股票變現性差。
『叄』 股票的種類七大類
股票的種類七大類為金融、房地產、煤炭、有色金屬、鋼鐵、石油化工、汽車。
一、按照不同的分類分為不同類型的股票。
按上市地址分為A股、B股、H股、S股、N股。按板塊分為行業、觀點、地域。行業:憑據行業年夜類分,如煤炭、紡織、醫葯等;觀點:憑據權重、熱門、特點題材分別的,如一帶一路、雄安新區等;地域:憑據身份直轄市區域分別的。
二、股票的種類七大類世界各國的《公司法》或《證券法》對股票的分類都大體相同。
例如,優先股與普通股的劃分。而我國目前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基本為普通股.個別公司的股票為優先股。另外,我國還有其自身特殊的劃分類別。如按股票持有人劃分、按買賣幣種劃分等。
三、市場上已發行的股票.根據其各自的性質、特點不同,可分成許多種。
比如:按股東權利劃分股票可分為普通股和優先股;按股票持股主體劃分股票可分為國家股、法人股、個人股;按股票所屬的行業性質劃分股票可分為概念股、板塊股;按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數量來劃分股票可分為大、中、小盤股。
四、什麼是股票?
股份公司發給股東證明其所入股份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股分公司刊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分公司為籌集資金而刊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患上股息以及盈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一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根本單元的所有權。每一支股票暗地裡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一家上市公司城市刊行股票的
五、股票板塊劃分的依據主要有五類即區域、行業、業績、股本規模、概念。
1.按照上市公司所在地劃分,兩市股票可以分為北京板塊、上海板塊、廣東板塊等32個地域板塊。
2.按照上市公司所屬行業劃分,兩市股票可以分為金屬行業、鋼鐵行業、化工行業、家電行業、紡織行業等51個行業板塊。
『肆』 股票發行有哪些類型
股票的發行類型包括:公開間接發行、不公開直接發行、設立籌資發行、增資發行首次公開發行、向原股東配售股份、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股份、非公開發行股票。
其中按照不同標准分類有
按照參與者的不同,股票發行可分為直接發行和間接發行;
按照公開程度不同,可以分為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
按照發行目的不同,可以分為設立籌資發行和增資發行。
比較常見的類型包括:首次公開發行新股、向原股東配售股份、定向增發股票、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股份、發行可轉換債券等。
股票是指:一種證明持票人的財產擁有所有權和債券的憑證。股票是股份公司中所有權的一部分,這一部分能夠代表公司中的利益所在。股票也是長期資金市場的一種發行和流通的基本憑證。
首次公開發行新股: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PublicOffering)是指一家企業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簡稱IPO。這是一種比較常見的形式,對公司來說:有利於募集資金、增強流通性,也有利於完善企業制度;但又具有易於被券商炒作,容易失去對公司的控制,風投等容易獲利退場等不利的一面。
向原股東配股: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符合上市公司最近36個月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不存在重大違法行為等條件,已經上市的公司可以通過配送股份、派送紅利等方式向原股東配股。
定向增發股票:發行對象特定,應屬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價格由參與增發的投資者競價決定,發行程序與公開增發相比較為靈活。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其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則為36個月)不得轉讓,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
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股份:和定向增發相對應的是,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股份的增資方式。增發的目的是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擴大股東人數,分散股權,增強股票的流通性,並可避免股份過分集中。公募增資的股票價格大都以市場價格為准,發行價格應不低於公告招股意向書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
發行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因為債券持有人可以將手中的債券轉換成公司普通股票,所以也應看作是股票發行的一種方式。由於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大幅降低融資成本的作用,所以也經常被一些上市公司所使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股票、公司債券、存托憑證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適用本法;本法未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政府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適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資產支持證券、資產管理產品發行、交易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依照本法的原則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擾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市場秩序,損害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處理並追究法律責任。
第九條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注冊。未經依法注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證券發行注冊制的具體范圍、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公開發行:
(一)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
(二)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二百人,但依法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員工人數不計算在內;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
非公開發行證券,不得採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
第十條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採取承銷方式的,或者公開發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的,應當聘請證券公司擔任保薦人。
保薦人應當遵守業務規則和行業規范,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對發行人的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審慎核查,督導發行人規范運作。
保薦人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第十四條公司對公開發行股票所募集資金,必須按照招股說明書或者其他公開發行募集文件所列資金用途使用;改變資金用途,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擅自改變用途,未作糾正的,或者未經股東大會認可的,不得公開發行新股。
第十五條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所列資金用途使用;改變資金用途,必須經債券持有人會議作出決議。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遵守本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但是,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上市公司通過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方式進行公司債券轉換的除外。
『伍』 股票種類有哪些
股票種類很多,可謂五花八門、形形色色。這些股票名稱區別,形成和權益各異。股票的分類方式因此也是多種多樣的。
1、按股東權利分類,股票可分為普通股、優先股和後配股。
2、根據上市地區可以分為,我國上市企業的股票有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的區分。這一區分緊要依據股票的上市地點和所面對的投入者而定。
3、根據業績也分為:ST股、垃圾股、績優股、藍籌股。
4、可分為: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這緊要是根據股票是否記載股東姓名來劃分的。記名股票,是在股票上記載股東的姓名,如果轉讓必須經企業辦理過戶手續。無記名股票,是在股票上不記載股東的姓名,如果轉讓,通過交付而生效。
5、有票面值股票和無票面值股票。這緊要是根據股票是否記明每股金額來劃分的。有票面值股票,是在股票上記載每股的金額。無票面值股票,只是記明股票和企業資本總額,或每股占企業資本總額的比例。
6、單一股票和復數股票。這緊要是根據股票上表示的份數來劃分的。單一股票是指每張股票表示一股。復數股票是指每張股票表示數股。
7、普通股票和特別股票。這緊要是根據股票所代表的權利大小來劃分的。普通股票的股息隨企業利潤大小而增減。特別股票一般按規范利率優先取得固定股息,但其股東的表決權有所限制。
8、表決權股票和無表決權股票。這緊要是根據股票持有者有無表決權來劃分的。普通股票持有者都有表決權,而那些在某些方面享有特別利益的優先股票持有者在表決權上常受到限制。無表決權的股東,不能參與企業決策。
(5)上市公司發行不同種類股票的擴展閱讀:
什麼是股票板塊;
股票板塊指的是這樣一些股票組成的群體,這些股票因為有某一共同特徵而被人為地歸類在一起,而這一特徵往往是被所謂股市莊家用來進行炒作的題材。
股票板塊主要是按行業、概念、地區分類。其中行業是根據上市公司所從事的領域劃分的比如煤炭、紡織、醫葯等;地區主要是根據省份劃分的;概念是根據權重、熱點、特色題材劃分的。
股票板塊的特徵有的可能是地理上的,例如「江蘇板塊」、「浦東板塊」;有的可能是業績上的,如「績優板塊」;按上市公司經營行為,如「購並板塊」;按行業分類的,如「鋼鐵板塊」、「科技板塊」、「金融板塊」、「房地產板塊」等,不一而足。總之,幾乎什麼都可以冠以板塊的名稱,只要這一名稱能成為股市炒作的題材。
股票板塊分類:
板塊劃分沒有統一標准,而且在不斷變化。一般地可分為四大板塊,即指數板塊、行業板塊、概念板塊和地域板塊。指數板塊有:50板塊、100板塊、180板塊、滬深300板塊等。行業板塊有:房地產板塊、金融板塊、鋼鐵板塊、化工板塊、券商板塊、汽車板塊、商業板塊、紡織板塊、水泥板塊、醫葯板塊等。概念板塊有:新能源板塊、創投板塊、世博板塊、亞運板塊、重組板塊、中小板板塊、大盤藍籌板塊等。地域板塊有:西部板塊、海西板塊、山東板塊、河北板塊、江西板塊、湖南板塊等。
『陸』 股票發行方式有哪幾種
股票發行的形式到底有哪些。
一、公開發行也稱公募是指股票發行人向社會公開出售股票的方式;
二、非公開發行也秫私募或內部發行是指股票發行人向公司內部職工或特定投資者出售股票的方式。
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都可以採用直接發行或間接發行的方式。
1、直接發行也稱自發行,是指股票發行人自己辦理股票發行手續。這種方式下一般是發行人在投資銀行或證券機構的協助下通過私下接詩的方法直接將股票出售給個人投資者或機構投資者。一旦到期。募集不到原定的股份拉行人將不足部分自行認購。
2、間接發行也稱委託代理發行。是指股票發行人不直接辦理股票發行手續而是委託證券經營機構代理盅行招募投資者。
『柒』 股票發行類型包括什麼
股票發行類型包括首次公開發行新股、向原股東配售股份、定向增發股票、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股份、發行可轉換債券。此外,按照參與者的不同,股票發行可分為直接發行和間接發行;按照公開程度不同,可以分為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按照發行目的不同,可以分為設立籌資發行和增資發行。
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捌』 股票發行的方式有哪幾種
你好,股票發行的方式:分為包銷發行方式和代理發行方式兩種。
(1)包銷發行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並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
(2)代銷發行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中間只委託證券公司代為推銷,證券公司代銷證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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