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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少於上市股票

發布時間: 2022-01-15 15:35:07

A. 上市公司需要達到什麼樣的規模

公司上市分為股票上市與債券上市。

一、股票型上市公司上市要求: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經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比例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5、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6、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二、債券型上市公司上市要求:

1、已經公開發行公司債券。

2、公司債券的期限為一年以上。

3、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

4、公司申請債券上市時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債券發行條件。債券發行的條件之一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1)上市公司少於上市股票擴展閱讀:

公司上市的收益

1、開辟了一個新的直接融資渠道,雖然在規范的市場,股權融資成本一般來說比債權融資的成本要高。

2、企業上市後,成為一家公眾,對於提升公司品牌有一定的作用。

3、上市後,必須按照規定,建立一套規范的管理體制和財務體制。對於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公司上市的弊端

1、增加一定的維護成本。例如上市公司要設立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等,要在媒體披露信息,會增加廣告費、審計費和薪酬等營運成本。

2、管理層壓力增加。股民對業績和回報有一定的要求。如果經營不佳,業績下降,公司股票會遭到投資者冷遇,甚至有退市的可能性。

3、對大股東的約束力有所增加。上市後股東增多,對大股東和老闆的約束力也增多。大股東不能再搞「一言堂」,企業重大經營決策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必須尊重小股東的權利,這樣有可能失去部分作為私人企業所享受的經營靈活性。

4、公司透明度提高。從大的方面看,提高透明度並非壞事,但有時主營業務、市場策略和財務等方面的信息披露會對競爭對手有利。

B. 只有上市公司才能發行股票嗎

不是的,發行了股票但不能在證券市場上進行二次買賣的公司叫非上市公司,他們也是可以發行股票的。

上市公司在選擇股票上市的時機時,經常會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因素:

(1)在籌備的當時及可預計的未來一段時間內,股市行情看好。

(2)要在為未來一年的業務做好充分鋪墊,使公眾普遍能預計到企業來年比今年會更好的情況下上市;不要在公司達到頂峰,又看不出未來會有大的發展變化的情況下上市,或給公眾一個成長公司的印象。

(3)要在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紅制度,職工內部分配製度已確定,未來發展大政方針已明確以後上市,這樣會給交易所及公眾一個穩定的感覺,否則,上市後的變動不僅會影響股市,嚴重的還可能造成暫停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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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條件

(一)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種,同股同權;

(三)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

(四)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五)發行人在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C. 什麼叫上市公司能上市的公司它們需要多少資產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能上市的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其它上市要求: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3、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3)上市公司少於上市股票擴展閱讀:

股票型上市公司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經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比例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5)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6)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債券型上市公司

(1)已經公開發行公司債券;

(2)公司債券的期限為一年以上;

(3)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

(4)公司申請債券上市時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債券發行條件。

債券發行的條件之一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第八十一條「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

D. 上市公司的股價跌到低於發行價的時候對公司有什麼影響

1、上市公司的股價跌到低於發行價的時候對公司最大的影響是:公司的形象受損,股票近期看空,股價很可能會繼續下跌。如果公司高管持股,股價的波動也會影響到高管的浮動財富。如果公司的股票在二級市場表現不佳,將會影響公司的形象,進而直接影響公司的二次增發,以及債券發行,因為很多公司不是光光募集一次股票就夠的。股票價格是一個公司業績和成長性的反映,因人們對該公司的預期和信心而變動。所以這種情況會影響股價,股價反映公司情況。但本質上來說,股票價格對上市公司沒有直接影響。
2、嚴格來說,股價的漲跌對公司的本質不會產生任何影響,因為上市公司不是通過倒買股票來賺取利潤的,券商和保險公司等除外,公司股價漲了或跌了,公司的經營業績也不會因此而變好或變壞,公司的凈資產也不會因此而增多或減少,短期的股價漲跌是市場行為,跟公司無關。反過來,公司本身的經營好壞卻是可以影響股價漲跌的,從長期來看,股價的漲跌最終是由公司的內在價值決定的,如果公司的經營業績持續向好,公司的內在價值就會持續增長,那股價就會漲上去,反之則最終會跌下去,直到破產清算,價值歸零,從而讓投資者血本無歸。

E. 上市公司和上市股票有什麼區別和聯系

股價漲跌不會影響到上市公司,但上市公司的經營及盈利好壞卻直接會影響到股價的漲跌股票代表的上市公司的所有權,買了上市公司的股票那就表示你擁有了公司的一部份

F. 為什麼上市公司數量少於股票數量

因為有些公司是在A,B股同時上市的,所以股票數量會多於上市公司的數量,比如:萬科,張裕,振華港機等,都是A,B股市場同時上市的.

G. 上市公司股票上市的條件是什麼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經過一定的程序。按照《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股票上市的程序如下:

1、股票上市申請。上市申請。發行人在股票發行完畢,召開股東大會,完成公司注冊登記後,向證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請。

2、審查批准
《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符合公開發行股票條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員會提出申請;上市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二十
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確定上市時間,審批文件報證監會備案,並抄報證券委。
《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報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證券管理部門批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文件。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證券管理部門對符
合本法規定條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請,予以批准;對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不予批准。

3、申請股票上市應當報送的文件。
股份公司向交易所的上市委員會提出上市申請。申請時應報送下列文件:(1)申請書;(2)公司登記文件;(3)股票公開發行的批准文件;(4)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近3年或成立以來的
財務報告和由2名以上的注冊會計師及所在事務所簽字蓋章的審計報告;(5)證券交易所會員的推薦書;(6)最近一次招股說明書;(7)其它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4、訂立上市協議書。
股份有限公司被批准股票上市後,即成為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前,還要與證券交易所訂立上市協議,確定上市的具體日期,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並向證券交易所繳納上市費。

5、發表上市公告。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批准後,被批準的上市公司必須公告其股票上市報告,並將其申請文件存放在指定地點供公眾查閱。
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告-般要刊登在證監會指定的,全國性的證券報刊上。
上市公告的內容,除了應當包括招股說明書的主要內容外,還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1)股票獲准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號;
(2)股票發行情況,股權結構和最大的10名股東的名單及持股數;
(3)公司創立大會或股東大會同意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決議;
(4)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簡歷及持有本公司證券的情況;
(5)公司近3年或者開業以來的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以及下一年盈利預測文件;
(6)證券交易所要求載明的其它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