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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

發布時間: 2022-01-14 21:45:27

1. 投資者如何才能買賣風險警示板股票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首次委託買入風險警示股票或者退市整理股票的客戶,以書面或電子形式分別簽署《風險警示股票風險揭示書》和《退市整理股票風險揭示書》。客戶未簽署《風險揭示書》的,會員不得接受其買入委託。

2. 我買的股票現在要到風險警示板怎麼交易,要什麼手續才可以買

你好,購買風險警示板內的股票需要簽署風險警示股票價交易風險揭示書,需要先開通ST許可權後才可以買賣ST的股票。可再交易系統開通或者到券商營業廳進行開通。

3. 關於進一步明確風險警示板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有關事項的通知

上證發〔2020〕46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有效執行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價格漲跌幅限制制度,上海證券交易所就《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第七條的適用情形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A股風險警示板股票(包括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前收盤價格低於或等於0.1元人民幣的,其漲跌幅限制為A股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即0.01元人民幣。

二、B股風險警示板股票(包括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前收盤價格低於或等於0.01美元的,其漲跌幅限制為B股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即0.001美元。

三、A股風險警示板股票的申報價格最低為0.01元人民幣,B股風險警示板股票的申報價格最低為0.001美元。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_二_年六月十二日

4. 如何開通風險警示證券買入許可權

1、根據上交所《關於做好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風險警示准備工作的通知》,滬市ST及ST股票被納入風險警示板,從2013年1月4日起,融資融券客戶如要在信用賬戶擔保品買入風險警示板股票,需要先開通風險警示板證券買入許可權。

2、目前融資融券客戶開通許可權的方法為攜帶身份證和股東卡,到開戶營業部簽署《風險警示股票交易風險揭示書》,由營業部人員為您開通信用賬戶風險警示板證券買入許可權。

3、推出融資融券網上交易終端客戶自主簽署電子協議。

(4)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擴展閱讀:

《實施細則》第四條:退市整理股票的簡稱前冠以「退市」標識,自退市整理期開始之日起,在風險警示板交易30個交易日,該期限屆滿後的次日終止上市,本所對其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股票在風險警示板交易期間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間不計入前款規定的30個退市整理交易日。全天停牌的天數累計不得超過5個交易日。

第五條: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交易信息獨立於其他股票的交易信息,予以分別揭示,會員應當對兩類股票的交易信息予以相應獨立顯示。

5. 哪些股票在風險警示板交易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20年12月修訂)》第4.5.1條規定,按照深交所上市規則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ST股票、ST股票)、被深交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但處於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股票,在風險警示板交易,其交易信息獨立於其他股票的交易信息,予以分別揭示。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因政策類問題存在時效性,有關回答請以官網發布最新內容為准。

6. 什麼叫風險警示股票

風險警示股票通常在股票簡稱前冠以「*ST」或「ST」。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第十條,投資者當日通過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計買入的單只風險警示股票,數量不得超過50萬股。

投資者交易違反上述規定的,構成買入風險警示股票超限,但投資者賣出風險警示股票不受上述限制。

(6)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擴展閱讀

一是按照投資者以本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與融資融券信用證券賬戶的買入量合並計算。指定交易在不同證券公司但屬於同一投資者的賬戶,仍然合並計算。

二是投資者通過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買入的單只風險警示股票數量合並計算。

三是買入數量按單只風險警示股票進行計算。對於科創板上市公司股票而言,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期間,不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不適用風險警示板交易的相關規定。

7. 關於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的通知

上證發〔2020〕42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進一步完善交易制度,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修訂了《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二款修改為:「除退市後重新上市的股票上市首日外,風險警示股票盤中換手率達到或超過30%的,屬於異常波動,本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

二、《管理辦法》第九條修改為:「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的股票,恢復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當日盤中臨時停牌事宜按照本所關於新股上市首日盤中臨時停牌的規定執行。

退市後重新上市的股票,重新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當日股票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一)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

(二)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的;

(三)中國證監會或者本所認定應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的其他情形。」

三、新增第十條:「退市後重新上市的股票,根據前條規定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的,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單次盤中臨時停牌的持續時間為10分鍾;

(二)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

(三)盤中臨時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集合競價撮合。」

四、新增第十一條:「實施盤中臨時停牌後,本所將通過官方網站(www.sse.com.cn)和衛星傳輸系統對外發布公告。

具體停復牌時間,以本所公告為准。」

五、新增第十二條:「退市後重新上市的股票,重新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

(二)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

前款所稱買入(賣出)基準價格,為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為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為最新成交價;當日無成交的,為前收盤價。

集合競價階段及開市期間停牌階段的限價申報,無價格限制。」

六、修訂後的《管理辦法》全文重新發布(詳見附件),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本所於2018年8月6日發布的《關於修改〈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第八條的通知》(上證發〔2018〕61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_二_年五月二十九日

8. 股票帳戶如何開通風險警示板交易許可權啊要簽協議到哪裡簽啊要哪些證件呢急

1、櫃台申請開通。
攜帶本人相關證件前往所在券商營業部櫃台申請開通。
2、交易軟體申請開通。
登陸所在券商的交易軟體即可申請或撤銷相關許可權。________
操作步驟
一.風險警示協議的具體的簽署步驟,先下載_商的交易軟體,以信達證券為例
1、找到業務辦理欄目,點擊交易許可權開通,選擇風險警示板;
2、按照下例圖片,完成風險測評並簽署電子簽名約定書,點擊下一步;
3、填充相關內容,完成簽署,具體如下圖所示
4、所有信息全部填充完後,在已閱讀前打上勾,然後開通風險警示股票交易許可權。
5、開通成功以後,風險警示股票交易許可權的業務狀態會顯示已開通。___
二.可以攜帶身份證到開戶營業部簽署《風險警示股票交易風險揭示書》,由營業部人員幫助開通警示板證券買入許可權。不過目前一般證券公司的交易軟體上面都能開通的,在交易軟體裡面簽署一個電子版的風險警示協議即可開通。____
拓展資料:
1.股票賬戶是指投資者在券商處開設的進行股票交易的賬戶。開立股票賬戶是投資者進入股市進行操作的先決條件。
2._縵站景迨巧蝦Vと灰姿ㄒ韻錄虺粕轄凰_U仙鮮泄就聳兄貧鵲那惺抵蔥校;ね蹲收叩暮戲ɡ媯饃枇⒌模員揮枰醞聳蟹縵站鏡墓炯捌淥卮蠓縵展臼敵辛戇褰灰住
3.公平交易權,是指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享有公正、合理地進行市場交換行為的權利。《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0條第1款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公平是指導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的重要法律准則,它意味著交易雙方從交易中獲利是均衡的,雙方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是相當的。______
4.消費者所享有的公平交易權主要體現在兩方面:
1)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質量保障是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對經營者的基本要求,這是關繫到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重大問題。價格合理充分地體現了等價交換的原則。計量的准確性則直接涉及消費者的經濟利益。因此,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務時,必須保證質量、價格合理、計量正確。
2)消費者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有的經營者在掌握了人們非常需要而又十分緊俏的商品或服務時,往往違反平等自願、公平交易的市場准則,違背消費者的意願強制交易,從而損害了消費者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因此,消費者在自己的公平交易權受到侵害時,有權依法要求經營者改正錯誤,提供質量好、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的服務,有權拒絕強制交易,並獲得合理的賠償
操作環境:華為CDY-AN90 軟體版本:

9. 風險警示股票交易許可權怎麼開通

可以通過個人攜帶本人相關證件到券商營業點申請開通和簽署一份《風險警示股票交易風險揭示書》,此後,營業點的工作人員會幫助開通警示板證券的買入許可權。從目前來看,還可以在一些證券公司的交易軟體上自行申請開通交易許可權,在交易軟體上簽署一份電子板的風險警示協議就可開通。
證券購買者網上開通風險警示股票交易許可權的一般步驟:
1.下載證券交易軟體
2.注冊賬號並登錄交易軟體
3.在首頁點擊業務辦理選項
4.進入辦理頁面後找到風險警示交易許可權選項再點擊
5.輸入手機號獲取驗證碼,再輸入驗證碼,緊接著可以按照所給提示完成即可
拓展資料:
1.風險警示股票交易許可權的開通並不是強制性的,是根據個人意願可以開通也可以不開通。個人在交易軟體上開通的只能是普通的風險警示股票交易許可權,而對於想購買風險警示股票(ST)或者含有退市風險等重大風險的股票的買入者,可以考慮開通許可權,但需要有50萬元的資金和具有兩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經驗才可具有開通資格,才能進行買入操作,否則不能進行買入交易;還需要提醒的是,買入這些股票的風險與買入其他股票相比可能會需要承擔更多的風險,還可能需要承擔更多的損失,盡管其票面價格可能較低,但其被強制退市的可能性不得不謹慎考慮。如果出現了退市風險警示的股票,需要謹慎買入和投資。
2.被納入風險警示板的股票有兩種:一種是由於公司股票存在重大風險,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即風險警示股票,通常被稱為ST公司;一種是被終止上市但在做退市整理時還未摘牌的股票即退市整理股票。
3.風險警示股票一般在出現不尋常波動的情況下才會公布其交易異常波動期間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5家會員證券營業部的名稱以及各自買入、賣出的金額。
操作環境:華為nova42.0.0.195
手機證券交易2021.6.21版本號:5.4.4

10. 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

(2013年1月實施 2015年1月第一次修訂)

第一條 為了防範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風險,保障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切實執行,保護投資者的合法利益,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以下簡稱「《交易規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以下簡稱「《會員管理規則》」),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所設立上市公司股票風險警示板(以下簡稱「風險警示板」)。按照本所《上市規則》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以下簡稱「風險警示股票」)、被本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但處於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股票(以下簡稱「退市整理股票」),在該板進行的交易,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未作規定的,適用本所其他有關規定。

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其相關衍生品種可以同時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具體事項由本所另行規定,並報證監會批准。

第三條 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自被實施風險警示措施之日起,至該措施被撤銷之日的前一交易日止,在風險警示板進行交易:

(一)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二)因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三)因退市後重新上市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四)因其他情形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出現前款第(一)項情形的,股票簡稱前冠以「*ST」標識,出現前款規定的其他情形的,股票簡稱前冠以「ST」標識。

第四條 退市整理股票的簡稱前冠以「退市」標識,自退市整理期開始之日起,在風險警示板交易30個交易日,本所於該期限屆滿後5個交易日內對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

退市整理股票在風險警示板交易期間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間不計入前款規定的30個退市整理交易日。全天停牌的天數累計不得超過5個交易日。

第五條 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交易信息獨立於其他股票的交易信息,予以分別揭示,會員應當對兩類股票的交易信息予以相應獨立顯示。

第六條 投資者買賣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應當採用限價委託方式。

第七條 風險警示股票價格的漲跌幅限制為5%,但A股前收盤價格低於0.1元人民幣的,其漲跌幅限制為0.01元人民幣,B股前收盤價格低於0.01美元的,其漲跌幅限制為0.001美元。

退市整理股票價格的漲跌幅限制為10%,但A股前收盤價格低於0.05元人民幣的,其漲跌幅限制為0.01元人民幣,B股前收盤價格低於0.005美元的,其漲跌幅限制為0.001美元。

漲跌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漲幅價格=前收盤價格×(1+漲幅比例),跌幅價格=前收盤價格×(1-跌幅比例)。

第八條 風險警示股票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5%的,屬於異常波動,本所分別公告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5家會員營業部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

風險警示股票盤中換手率達到或超過30%的,屬於異常波動,本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5。

換手率的計算公式為:換手率=成交量÷當日實際流通量。

第九條 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退市後重新上市的股票,恢復上市或重新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當日盤中臨時停牌事宜按照本所關於新股上市首日盤中臨時停牌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投資者當日通過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計買入的單只風險警示股票,數量不得超過50萬股。

投資者當日累計買入風險警示股票數量,按照該投資者以本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與融資融券信用證券賬戶的買入量合並計算;投資者委託買入數量與當日已買入數量及已申報買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銷的數量之和,不得超過50萬股。

會員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對投資者當日累計買入單只風險警示股票的數量進行監控;發現客戶違反前兩款規定的,應當予以警示和制止,並及時向本所報告。

第十一條 股票退市整理期間,本所公布其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5家會員證券營業部的名稱及其各自的買入、賣出金額。

第十二條 股票退市整理期間交易不納入本所指數的計算,成交量計入當日市場成交總量。

第十三條 個人投資者買入退市整理股票的,應當具備2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經歷,且以本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在人民幣50萬元以上。

不符合以上規定的個人投資者,僅可賣出已持有的退市整理股票。

第十四條 會員應當根據本辦法要求對個人投資者參與退市整理股票交易的適當性進行審慎評估,不得接受不符合適當性條件的投資者買入退市整理股票的委託。

投資者應當根據本辦法規定的適當性要求以及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審慎決定是否參與退市整理股票交易,不得以不符合適當性條件為由拒絕承擔退市整理股票交易及交收責任。

第十五條 會員應當要求首次委託買入風險警示股票或者退市整理股票的客戶,以書面或電子形式分別簽署《風險警示股票風險揭示書》和《退市整理股票風險揭示書》。客戶未簽署《風險揭示書》的,會員不得接受其買入委託。

會員應當於每月15日之前將與客戶簽署《風險揭示書》的情況進行匯總並報送至本所。

第十六條 會員應當通過其營業場所、公司網站、交易系統等多種渠道,重點揭示風險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的交易風險;對於退市整理股票,還應當在每個交易日的開市前向客戶提示相關股票的剩餘交易日等信息。

第十七條 會員違反本辦法,本所將依據《會員管理規則》及其他有關規則,對其採取相應監管措施或者給予紀律處分。

投資者違反本辦法,本所將依據《交易規則》及其他有關規則,對其採取相應監管措施或者給予限制證券賬戶交易等紀律處分。

第十八條 本辦法經本所理事會通過,報中國證監會批准後生效。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本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