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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公司破產股東要還債嗎

發布時間: 2022-01-25 14:09:29

❶ 公司破產了股東還要還債嗎

法律分析:看情況:一、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公司破產,股東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要出資償還公司的債務。二、不符合上述情況的,股東對公司的債務不承擔清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❷ 如果公司破產,股東需要償還一切債務嗎

根據公司組織形式公司破產債務清算分兩種情況:

1、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在公司股東全額繳納出資後,股東的義務實際上已經完成了。公司的債務則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財產來對外擔責,與股東無關。

2、個人獨資公司,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卻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無限責任是指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投資人以個人的其他財產清償,直至全部清償。

《個人獨資企業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的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投資人以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個人獨資企業不是法人,它的民事權利義務由投資人享有和承擔。

(2)股票公司破產股東要還債嗎擴展閱讀

特殊情況下公司股東可能會承擔無限責任或賠償責任的六種情形如下:

1、公司注冊資金不到位,出資不足的(虛假出資)、虛報注冊資本,如果實際到位的注冊資金沒有達到公司法關於公司注冊資金的最低標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產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認)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果實際到位的注冊資金達到了公司法關於公司注冊資金的最低要求,股東對差額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2、股東抽逃公司資產,導致公司履約能力不足的,應在抽逃公司資產的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公司的實質股東僅一人,其餘股東僅為名義股東或者虛擬股東的,公司的實質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名義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

4、名為有限責任公司實為自然人的獨資企業,企業主應當對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因股權轉讓導致股東為一人,在6個月內既未吸納新股東,又未進行企業性質變更登記的,該股東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5、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與其股東或者該公司與他公司難以區分,控制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1)公司的利益與股東的收益不加區分,致使雙方財務賬目嚴重不清的;

(2)公司與股東的資金混同,並持續地使用同一賬戶的;

(3)公司與股東之間的業務持續地混同,具體交易行為、交易方式、交易價格受同一控制股東支配或者操縱的。 控制股東是指實際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並能對公司的主要決策活動施加影響的股東;控制股東可以是持多數股的股東,但不限於持多數股的股東

6、股東資產與公司資產混同、股東業務與公司業務混同的(關聯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東所吸收而不再獨立,股東應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❸ 公司倒閉欠款股東要還嗎

一般情況下,由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責任公司獨立承擔責任,股東不需要還欠款。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但是,如果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要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❹ 公司的債務股東要還嗎公司破產後股東還要還債嗎

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公司財產是獨立於其設立人和股東的,對公司債務,只以其所有的財產為限承擔責任。股東個人只以其對公司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超過出資額的部分,股東個人不承擔責任。所以,公司破產的,只需要用公司法人所有的財產償還債務。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債務消滅。

❺ 企業破產股東是否要還債,企業破產怎麼清償債務

一、企業破產股東是否要還債

企業社團注銷時,必須進行財產清算。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所以只要股東切實履行了自己的出資義務,即不用償還破產程序完成後的債務。但是,如果股東為公司的債務提供了擔保,則應當承擔擔保責任。

破產人的保證人和其他連帶債務人,在破產程序終結後,對債權人依照破產清算程序未受清償的債權,依法繼續承擔清償責任。

未經清算就自行終止的行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護。

二、企業破產怎麼清償債務

依照法律的規定,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其破產。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後,應當在10日內通知債務人並且發布公告。法院在收到債務人提交的債務清冊後10日內,應當通知已知的債權人,並明確規定召開債權人會議。

企業和債權人會議達成和解協議,經人民法院認可後,由人民法院發布公告,中止破產程序,不能達成和解協議或不執行和解協議,依法宣告破產的,成立清算組接管企業,依法對破產企業進行財產清算和處理。

按照規定,企業破產財產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後,按照下列順序清償: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破產企業所欠稅款;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清償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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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股份有限公司破產後股東要還債嗎換多少 那有限責任公司呢

一、正常情況下不需要還債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如下: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所以一般情況下股東不需要另外掏腰包為公司還債,無論是股份有限公司還是股份責任公司。

二、特殊情況下需要承擔責任

在下面幾種情況公司的債務會由股東來承擔。

1:股東出資不實。未實際出資,或是出資未達到股東依公司章程約定的比例。

2:股東抽逃資金。有些股東在公司注冊成立後,會將當初做為股本繳納的出資抽回,使公司的資本客觀上減少,違反了公司的資本不變的原則。如果公司在訴訟中被要求承擔相應債務責任,但公司無力履行,公司股東可能會遇到要求在抽逃資本的范圍內承擔責任的可能,就是說這時股東要代公司受過。

3:股東在公司未正式注冊成立便以公司名義營業由此造成了債務或股東挪用了公司的財產支付個人費用或是有些股東公司的有限責任制度侵害債益。

擴展知識: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

1、有限責任公司是屬於「人資兩合公司」其運作不僅是資本的結合,而且還是股東之間的信任關系。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資合公司,是股東的資本結合,不基於股東間的信任關系.

2、股權表現形式差異:有限責任公司里,權益總額不作等額劃分,股東的股權是通過所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來表示,股東表決和償債時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數額較小、每一股金額相等股份,股東的表決權按認繳的出資額計算,每股有一票表決權。

3、設立方式及流程差異: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也不能發行股票,不能得上市。設立流程為 :訂立公司章程——股東繳付出資——驗資機構驗資——設立登記;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方式外,還可以向社會公開籌集資金並上市融資,但設立流程比較復雜:訂立公司章程——發起人認購股份和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驗資——召開創立大會——設立登記。

4、股東人數限制: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得多於50人,保護了公司的封閉性;

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2-200發起人,股東人數無限制,上市公司擁有上百萬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東。

5、公司資本規模:除了上海自貿區內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取消最低注冊資本要求外,其餘地區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三萬元。股份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五百萬元,上市公司五千萬元。目前國務院已經開會要求全國推廣取消最低注冊資本制度。

6、組織機構設置規范化程度不同:有限公司比較簡單、靈活,可以通過章程約定組織機構,可以只設董事、監事各一名,不設監事會、董事會;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高,必須設立董事會、監事會,定期召開股東大會,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礎上,還要聘用外部獨立董事。

❼ 公司欠債股東需要償還嗎,我是乾股,並沒有出資

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那麼股東僅需在出資范圍內對公司承擔責任,乾股一般是一個存在於股東之間的贈與協議,類似於分紅協議。所以只要不出現下面所述的情況,公司欠的錢是不需要您來償還的。
如果當公司股東為逃避法律義務或責任而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濫用法人資格或股東有限責任待遇、致使債權人利益嚴重受損時,法院或仲裁機構有權責令控制股東直接向公司債權人履行法律義務、承擔法律責任。(這一制度叫做公司人格否認制度,僅針對特定的事件相對的否認公司法人人格,公司所產生的債務由股東和公司連帶承擔。對於這一特定事件之外的債務,公司股東仍然承擔有限責任。)
不知道是否為您解答清楚,如回答欠妥歡迎補充。

❽ 申請破產後股東需要還債嗎

法律分析:視情況而定:一、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所以股東不用還債。二、如果股東出資不實或抽逃出資的,需要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需要還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❾ 公司破產股東需要償還公司債務嗎

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具有自己獨立的財產、獨立的名義、獨立的責任。
公司的債務自己還,還不了,破產免債。
在例外情況下,股東需要對公司的債務繼續負責任。
1,股東沒有實繳完認繳的出資額,這時候,股東需要在認繳出資的限額內繼續對公司的債務負責任。
2,股東有破壞公司財產獨立性的行為,而因為破壞財產獨立性的行為導致了公司破產的時候,該股東需要對該次行為負無限責任。

❿ 公司倒閉,法人、股東需要還清債務么

企業的法人需要對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企業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忠實義務、勤勉義務,致使所在企業破產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有前款規定情形的人員,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擔任任何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第一百三十條
管理人未依照本法規定勤勉盡責,忠實執行職務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處以罰款;給債權人、債務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六十二條
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