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非公開發行股票具體流程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具體操作流程是怎樣的?
1、停牌申請(選)
上市公司在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預計該信息無法保密且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並可能導致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可向深交所申請公司股票停牌,直至公告董事會預案之日起復牌。
2、(發行對象為下列人員的,在董事會召開前1日或當日與發行對象簽訂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合同--《細則12條》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二) 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三)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3、董事會決議
上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董事會應當作出決議,並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決議事項:(一)本次股票發行的方案;(二)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報告;(三)前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報告;(四)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另見《細則13條》
表決:上市公司董事與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議案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系董事人數不足三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通過後,決議在2個交易日內披露,將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與決議同時刊登。表決通過後,2個工作日內報告證交所,公告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使用募集資金收購資產或股權的,同時披露相關信息見《發行管理辦法》 )。
4、向深交所報送文件並公告
董事會作出決議後,上市公司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向深交所報送下列文件並公告:
文件:(一)董事會決議;(二)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報告;(三)前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報告;(四)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關於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專項審核報告;(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指引》 第八條 非公開發行股票涉及以資產認購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除提交第七條規定的文件外,還需提交下列文件:(一)重大資產收購報告書或關聯交易公告;(二)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三)法律意見書;(四)經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或評估事務所出具的專業報告。)
5、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通知:應當在股東大會通知中註明提供網路投票等投票方式,對於有多項議案通過股東大會網路投票系統表決的情形,上市公司可按《關於對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路投票系統進行優化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向股東提供總議案的表決方式。
發行涉及資產審計、評估或上市公司盈利預測的,結果報告至遲應隨召開股東大會通知同時公告。
決議事項: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就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作出的決議,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本次發行股票的種類和數量;(二)發行方式和發行對象; (三)定價方式或價格區間;(四)募集資金用途;(五)決議的有效期;(六)對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的授權;(七)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表決: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就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向上市公司特定的股東及其關聯人發行股票的,股東大會就發行方案進行表決時,關聯股東應當迴避表決。上市公司就發行證券事項召開股東大會,應當提供網路或者其他方式為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
公布:股東大會通過非公開發行股票議案之日起兩個交易日內,上市公司應當公布股東大會決議。
6、保薦人保薦、向證監會申報
上市公司向證監會提交發行申請文件,詳見《細則》
包括: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保薦人出具發行保薦書和盡職調查報告等
結束公告: 上市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不予受理或者終止審查的決定後,應當在收到上述決定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
向深交所報告審核時間:上市公司應在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召開前向深交所報告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的召開時間,並可申請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種於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召開之日起停牌。
上市公司決定撤回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的,應當在撤回申請文件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
審核結果公告:上市公司應當在該次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召開之日作出決定後次起的兩個交易日內公告會議發審委審核結果,並說明尚需取得證監會的核准文件。
7、向深交所提交核准文件
上市公司在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核准文件後,應當於當日向深交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中國證監會的核准文件;(二)發行核准公告;(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證監會:收到申請文件-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初審-發行審核委審核-核准或不核准決定
(第十五條 非公開發行股票涉及以資產認購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除提交第十四條規定的文件外,還需提交下列文件:(一)經中國證監會審核的重大資產收購報告書或關聯交易公告;(二)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三)法律意見書。)
(董事會決議未確定具體發行對象的,取得證監會核准文件後,由上市公司及保薦人在批文的有效期內選擇發行時間;在發行期起始的前1日,保薦人向符合條件的對象提供認購邀請書。之後,上市公司及保薦人應在認購邀請書約定的時間內收集特定投資者簽署的申購報價表。申購報價過程由律師現場見證。之後,簽訂正式認購合同,繳款,驗資,備案。詳見《細則》)
8、刊登發行核准公告
上市公司提交的上述文件經深交所登記確認後,上市公司應當刊登發行核准公告。
發行核准公告的內容應包括:(一)取得核准批文的具體日期;(二)核准發行的股份數量;(三)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涉及以資產認購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還需披露第十五條所述文件。
刊登處:非公開發行新股後,應當將發行情況報告書刊登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制定的報刊,同時刊登在證監會制定的網站,置備於證監會制定的場所,供公眾查閱。
9、辦理發行認購事宜
發行: 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應當在六個月內發行股票,並到深交所、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辦理發行、登記、上市的相關手續。超過六個月未發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須重新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方可發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前發生重大事項的,應暫緩發行,並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該事項對本次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影響的,發行證券的申請應重新經過中國證監會核准。
銷售方式: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對象均屬於原前十名股東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銷售。
代銷-報告證監會: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在發行完成後向中國證監會報送下列文件:
(一)發行情況報告書;
(二)主承銷商關於本次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報告;
(三)發行人律師關於本次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見證意見;
(四)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
(五)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手續: 上市公司刊登發行核准公告後,應當盡快完成發行認購資金到賬或資產過戶等相關手續,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備。
股權登記:上市公司完成發行認購程序後,應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證券登記業務指南》的要求提供相關文件,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申請辦理股份登記手續。
限售處理: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非公開發行股票新增股份(以下簡稱新增股份)的登記手續後,對新增股份按其持有人承諾的限售時間進行限售處理,並向上市公司出具股份登記完成的相關證明文件。
10、辦理新增股票上市——由保薦人保薦
新增股份登記完成後,上市公司應申請辦理上市手續。
上市公司申請新增股份上市,應當向深交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新增股份上市的書面申請;(二)經中國證監會審核的全部發行申報材料;(三)具體發行方案和時間安排;(四)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五)發行完成後經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六)資產轉移手續完成的相關證明文件及律師就資產轉移手續完成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如涉及以資產認購股份);(七)募集資金專項帳戶開戶行和帳號等(如適用);(八)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對新增股份登記託管情況的書面證明;(九)保薦機構出具的上市保薦書;(十)保薦協議;(十一)保薦代表人聲明與承諾書;(十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刊登: 新增股份上市申請經深交所核准後,上市公司應當在新增股份上市的五個交易日內,在指定媒體上刊登《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
《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本次發行概況。應披露本次發行方案的主要內容及發行基本情況,包括:本次發行履行的相關程序,本次發行方案,發行對象情況介紹,本次發行導致發行人控制權發生變化的情況,保薦人關於發行過程及認購對象合規性的結論意見,律師關於發行過程及認購對象合規性的結論意見,本次發行相關保薦機構、律師;
(二)本次發行前後公司基本情況。應披露本次發售前後前10名股東情況,本次發行前事股份結構變動情況,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股變動情況,本次發售對公司的變動和影響;
(三)財務會計信息及管理層討論與分析。應披露三年又一期的主要財務指標,按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後上市公司總股本計算的每股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等指標,發行人對三年又一期財務狀況、盈利能力及現金流量等的分析;
(四)募集資金用途及相關管理措施。應披露本次募集資金運用概況、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市場前景、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具體情況、募集資金專戶存儲的相關措施;
(五)新增股份的數量和上市時間。應披露上市首日股票不設漲跌幅限制的特別提示;
(六)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項。
四、其他
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上市首日,深交所對該公司股票不設漲跌幅限制;上市公司總股本、每股預期年化預期收益按《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中的相關指標進行調整。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或相關股份權益變動的,還應當遵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上市公司及其股東、保薦人應當履行其在《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中作出的相關承諾。
上市公司應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並遵守募集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
❷ 非公開發行預案適用時間
非公開發行股票程序很復雜,從董事會決議通過到發行完成大概還需要半年到一年。 非公開發行股票流程: 1、停牌申請。上市公司在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預計該信息無法保密且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並可能導致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可向滬深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停牌,直至公告董事會預案之日起復牌。 2、簽訂股份認購合同。在董事會召開前1日或當日與發行對象簽訂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合同。 3、董事會決議。上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董事會應當作出決議,並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4、向滬深交易所報送相關文件並公告。董事會作出決議後,上市公司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向滬深交易所報送相關文件並公告。 5、股東大會。股東大會通過非公開發行股票議案之日起兩個交易日內,上市公司應當公布股東大會決議。 6、保薦人保薦、向證監會申報。上市公司應當在該次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召開之日作出決定後次起的兩個交易日內公告會議發審委審核結果,並說明尚需取得證監會的核准文件。 7、向滬深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 8、刊登發行核准公告。 9、辦理發行認購事宜。 10、辦理新增股票上市——由保薦人保薦。
❸ 陝國投A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研究延長非公開發行股票事宜是利好嗎
1、80%情況下延期非公開發行的消息都是利好。
2、陝國投A發布的這則消息是11月3號的,都已經過去那麼長時期了,股票都沒有大漲,可見算不上什麼重大利好。
3、是不是利好,這個沒有絕對的,有時候明明是壞事,可是莊家偏偏喜歡拉升,這對持有該股的散戶來說應該是利好吧;有時候明明是利好,可是莊家借機出貨,直接大幅低開,散戶還不是倒霉?!
❹ 延長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是不是利好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公司得到了現金,可以擴大經營,增加流動資金,增加了公司的活力。公司延期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情況,一般是存在下列的原因:第一方面是,股市行情低迷,導致沒有投資者參與認購,從而會造成發行失敗。第二方面是,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價格,高於目前的市場價格。這樣就造成非公開發行無法進行。第三方面是,監管層的指導意見,提示公司不能發行。第四方面是,公司根據自身的經營情況,不想這么快公開發行股票,准備開展的一些項目,向後延期進行。
延期非公開發行股票,不會對上市公司的長期基本面形成重大影響,就算是利空消息或者利好消息,都只是影響公司股票價格的短期波動,從長期而言,需要關注的是公司的業績和業績成長的確定性,以及公司在行業里的地位和發展空間。
拓展資料
非公開發行股票對股價影響的核心問題是非公開發行的股價高低影響未來的可能性。雖然正規的股評都喜歡說非公開發行價格越接近現價是利好。不過從實盤觀察看,以前觀察的很多個股非公開發行的情況和股評說的相反,非公開發行的價格離現價近的股票基本上全部是下跌為主。而非公開發行的價格和現價差異較大的股票反而在大行情配合的情況下有一波。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點主要有:1、募集對象的特定性;2、發售方式的限制性。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是特定的,即其發售的對象主要是擁有資金、技術、人才等方面優勢的機構投資者及其他專業投資者,他們具有較強的自我保護能力,能夠做出獨立判斷和投資決策。其次,非公開發行的發售方式是有限制的,即一般不能公開地向不特定的一般投資者進行勸募,從而限制了即使出現違規行為時其對公眾利益造成影響的程度和范圍。
❺ 延長非公開發行股票有效期是利好還是利空
非公開發行股票有效期延後有可能是利好,也有可能是利空。
利好的話,公司得到了現金,可以擴大經營,增加流動資金,增加了公司的活力;另一方面有人(往往是大股東或者有實力的財團)願意買公司的股票,說明他們看好公司的未來,可增加全體股東(包括持有公司股票的小散戶)的信心,對二級市場的股票也有利好刺激。 但到底影響有多大,還得看當時的大勢,大勢向好,利好效應明顯,股價上漲多;大勢不好,可能影響甚微。
利空的話,可能是公司遇見什麼事情需要進行調整,重組有困難,資金緊張等,不過調整後一般也會按利好方向發展的。
拓展資料: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公司為內部職工參股所發行的股票,也包含一些相當於「股權式合營」的公司發給入股人的股票。相對於股份公司在社會上公開發行的可以上市交易的股票,其特點在於:對股東范圍有較嚴格限制,不在社會上進行公開發行,不能在證券交易機構上市買賣,流動性較差。
一、在我國股票市場處於始創的階段,它有如下作用:
1、提高公眾的投資意識。就全國而言,人們的金融意識、投資意識還不高,對股票這種既不確定還本、收益又無一定,風險較大的證券認識不夠深刻,有的甚至將股票與債券混淆。實行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做法,投資者對投資效果看得見,摸得到,有利於擴大股票和股票市場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培養公眾的投資意識,為股票市場的發展莫定有益的基礎。
2、充實企業自有資本金。現在,企業自有資本金不足以支撐技術改造,設備老化、工藝落後的現象不等得到迅速的改變,大大限制了企業自我發展。發行股票就可以迅速的集聚大量的資金,既能充實企業自有的資本金,又能有效地節省財政資金。在目前大規模公開發行股票還存在有一定難度的情況下,有計劃發展非公開發行股票無疑是一個有利的選擇。
3、增加職工的責任感。讓內部職工參股幾乎適合於各類的公司,而職工參股後,其所獲得的紅利與公司的效益相互關聯,風險共擔,利益同享,並能通過股東代表參與對公司管理,可以使職工更加關心公司的生產和發展情況,與公司同甘共苦,提高勞動生產率;也使公司的管理多了一種經濟手段,有助於提高公司的凝聚力,調動職工積極性。
4、有利於社會穩定。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能在社會上的證券交易機構上市買賣,只能在其公司內部有限度地進行轉讓,價格波動小,風險小,適合於公眾的心理因素。如果不是這樣,而是一下子在社會上推出大量的公開上市股票,那麼,股民們在心理准備不足屯認識不高的情形下,會很容易出現反常的行為,從而影響社會的穩定性。
二、公司延期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情況,一般是存在下列的原因:
1、第一方面是,股市行情低迷,導致沒有投資者參與認購,從而會造成發行失敗。
2、 第二方面是,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價格,高於目前的市場價格。這樣就造成非公開發行無法進行。
3、第三方面是,監管層的指導意見,提示公司不能發行。 第四方面是,公司根據自身的經營情況,不想這么快公開發行股票,准備開展的一些項目,向後延期進行。
4、整體而言,延期非公開發行股票,不會對上市公司的長期基本面形成重大影響,就算是利空消息或者利好消息,都只是影響公司股票價格的短期波動,從長期而言,需要關注的是公司的業績和業績成長的確定性,以及公司在行業里的地位和發展空間。
❻ 圓通:37.9億「定增」會後19項承諾
提示!快遞生態圈主要目標群:(投資人 私募基金 券商機構 各地方政府決策者 快遞監管部門 快遞經營者 媒體從業者 快遞上下游經營者 加盟網點老闆 年薪30萬以上快遞物流從業者 )
添加公眾號之前請閱讀提示,是否屬於該目標群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圓通速遞非公開發行 A 股股票(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於 2020 年 11 月 16 日(以 下簡稱「發審會審核日」)通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 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並於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取得中國證監會出具的《關 於核准圓通速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20]3347 號)。
根據中國證監會證監發行字[2002]15 號《關於加強對通過發審會的擬發行證 券的公司會後事項監管的通知》《股票發行審核標准備忘錄第 5 號(新修訂)— —關於已通過發審會擬發行證券的公司會後事項監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規程》和 《關於再融資公司會後事項相關要求的通知》(發行監管函[2008]257 號)的規定 和要求,本公司對自前次會後重大事項承諾函出具日(2021 年 6 月 2 日)至本承諾函簽署日期間是否發生可能影響本次發行及對投資者做出投資決策有重大 影響的應予披露的重大事項進行了核查,並說明如下:
經營業績變化情況
公司 2021 年 1-6 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下簡稱「扣非前歸母凈利潤」)為 64,562.25 萬元,較上年同期下降 33.50%;2021 年 1-6 月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 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以下簡稱「扣非後歸母凈利潤」)為 59,435.17 萬元,較 上年同期下降 33.74%。
公司發審會後經營業績變化情況,在發審會前是否可以合理預計
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已於 2020 年 11 月 16 日通過了中國證券監督 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的審核。根據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報告,扣非前歸母 凈利潤同比下降 33.50%、扣非後歸母凈利潤同比下降 33.74%。發審會前,公司 經營狀況正常,市場競爭情況、公司收費標准變動等對 2021 年 1-6 月份的業績 影響無法准確預估,但公司及保薦機構已在本次非公開發行申報文件、公告文件 中對公司可能面臨的經營業績變動相關風險做出提示。
業績變動對本次募投項目的影響
公司具備實施本次募投項目的技術、人員、市場基礎,本次募投項目預計不 會因公司 2021 年上半年經營業績下滑情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項目預計實施進 度和預計效益、實施具體內容不會因此調整,本次募集資金與項目實施進度、實 施具體內容匹配,不會造成募集資金閑置,募集資金時點合理。綜上所述,公司 業績變動不會對本次募投項目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本公司承諾,自前次會後重大事項承諾函出具日(2021 年 6 月 2 日)至本承諾函簽署日期間(以下簡稱「會後事項期間」),本公司無中國證監會《關於加 強對通過發審會的擬發行證券的公司會後事項監管的通知》(證監發行字 [2002]15 號)、《股票發行審核標准備忘錄第 5 號(新修訂)——關於已通過發審會擬發行證券的公司會後事項監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規程》所述的可能影響本次 發行上市條件及對投資者做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應予披露的重大事項,亦不存在其他會影響本次非公開發行的事項。
本公司對所有與本次發行上市有關的重大事項進行了逐條核查,並承諾如下:
1、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本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並出具了標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信會師報 字[2019]第 ZA11855 號、信會師報字[2020]第 ZA11744 號及信會師報字[2021]第 ZA11960 號。本公司 2021 年 1-6 月財務數據未經審計。在會後事項期間,本公 司沒有發生被審計機構出具非標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的情形。
2、經核查,本公司在會後事項期間沒有出現影響本次發行的情形。
3、本公司在會後事項期間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4、本公司在會後事項期間除上述業績下滑外,其他財務狀況正常,報表項目無異常變化。
5、本公司在會後事項期間沒有發生重大資產置換、股權、債務重組等公司 架構變化的情形。
6、本公司在會後事項期間的主營業務沒有發生變更。
7、2021 年 6 月 18 日,本公司許張清因個人原因辭去公司副總裁職務;2021 年 9 月 9 日,本公司林凱因個人原因辭去公司副總裁及財務負責人職 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許張清、林 凱遞交的辭職報告自送達董事局之日起生效。本公司在會後事項期間管理層 及核心技術人員穩定,上述人員變動不會對本公司日常經營管理產生重大影響。
8、本公司在會後事項期間沒有發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關聯交易,且沒有發生未披露的重大關聯交易。
9、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於 2021 年 7 月 14 日向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中金公司」)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銀管罰[2021]19 號), 因中金公司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對中金公司罰款 185.8 萬元。前述行政處罰不會影響中 金公司的證券承銷與保薦業務資格,不會影響本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 A 股股票。除以上外,經辦本公司業務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金公司及保薦代表人, 會計師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簽字注冊會計師,律師北京市金杜 律師事務所及簽字律師未受到有關部門的其他行政處罰;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 殊普通合夥)的簽字會計師由張朱華變更為孔垂剛,除此外未發生其他更換。
10、 本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未進行盈利預測。
11、本公司及其董事局主席、總裁、主要股東在會後事項期間沒有發生重大 的訴訟、仲裁和股權糾紛,也不存在影響本公司發行新股的潛在糾紛。
12、本公司在會後事項期間沒有發生大股東佔用本公司資金和侵害小股東利 益的情形。
13、在會後事項期間沒有發生影響本公司持續發展的法律、政策、市場等方 面的重大變化。
14、本公司在會後事項期間的業務、資產、人員、機構、財務的獨立性沒有 發生變化。
15、本公司在會後事項期間主要財產、股權沒有出現限制性障礙。
16、本公司在會後事項期間不存在違反信息披露要求的事項。
17、本公司在會後事項期間不存在其他影響本次發行和投資者判斷的重大事 項。
18、本公司在會後事項期間不存在因媒體質疑報道以及相關質疑報道對本次 發行產生實質性影響的事項。
19、本公司將在批文有效期、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財務數據有效期內發行 。
綜上所述,本公司在會後事項期間不存在上述影響本次發行及對投資者做出 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應予披露的重大事項發生。截至本承諾函簽署之日,本公 司仍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 券發行管理辦法》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規定的非 公開發行股票的實質條件。
37.9億的「定增」有效期延長一年
9月14日,圓通速遞臨時股東大會通過「關於延長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及授權有效期的議案」。
8月26日,圓通速遞宣布,董事局提請將本次非公開發行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授權有效期自屆滿之日起延長 12 個月,即 延長至 2022 年 9 月 16 日 。
假設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實際發行股份數量達發行上限631,966,135股,發行完成後,蛟龍集團將持有公司29.20%股份,仍為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喻會蛟、張小娟夫婦將分別直接持有發行人2.66%、1.95%股份,並通過其實際控制的蛟龍集團、上海圓鼎合計控制公司29.72%股份。 喻會蛟、張小娟夫婦將直接及間接控制公司34.32%股份。
2020 年 9 月 17 日,圓通速遞召開 2020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非公開發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議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局及其授 權人士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 A 股股票相關事宜的議案》等相關議案,根據上述股東大會決議,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東大會決議的有效期、股東大會授權董事局及其授權人士全權辦理本 次非公開發行相關事宜的有效期(以下簡稱「授權有效期」)為公司 2020 年第 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十二個月,即自 2020 年 9 月 17 日至 2021 年 9 月 16 日止 。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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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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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非公開發行決議有效期延期是利好利空
申請延期,有可能是利好,也有可能是利空,需要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才能做出專業的判斷。
在正常情況下,如果向後延期,是利空的可能性比較大,因為上市公司要做非公開發行股票,本身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已經做好充分的准備和溝通,才會宣布此事,但是在宣布之後,又進行延期,說明肯定是遇到一些問題,這些問題可能不太方便公布。
公司延期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情況,一般是存在下列的原因:
第一方面是,股市行情低迷,導致沒有投資者參與認購,從而會造成發行失敗。
第二方面是,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價格,高於目前的市場價格。這樣就造成非公開發行無法進行。
第三方面是,監管層的指導意見,提示公司不能發行。
第四方面是,公司根據自身的經營情況,不想這么快公開發行股票,准備開展的一些項目,向後延期進行。
整體而言,延期非公開發行股票,不會對上市公司的長期基本面形成重大影響,就算是利空消息或者利好消息,都只是影響公司股票價格的短期波動,從長期而言,需要關注的是公司的業績和業績成長的確定性,以及公司在行業里的地位和發展空間。
❽ 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延長一年是什麼意思
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延長一年是什麼意思?股票授權有效期延長一年的意思為:
該股票定向增發購買資產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
一般股東大會通過定向增發後是有期限限制的,現在期限快到了仍沒完成,所以需要延長一年的期限。
補充說明:
定向增發:
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也叫定向增發,實際上就是海外常見的私募,中國股市早已有之;
但是,作為兩大背景下——即新《證券法》正式實施和股改後股份全流通——率先推出的一項新政,非公開發行同以前的定向增發相比,已經發生了質的變化;
通常來說定向增發在市場上是當成利好來看待的。這是指定向增發購買資產估計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一般股東大會通過後是有期限的,現在期限快到了,所以延長一年的期限,通常來說定向增發在市場上是當成利好來看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