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發行量到底占公司股份的多少
1、如果公司的總股本是10萬股,在市面上流通的10萬股就是公司的所有股本。
2、一個公司本身有100萬股,ipo時只選擇發行其中的一部分,而這部分就是市面上流通的全部股票:很多上市公司在IPO 時只選擇發行總股本的一部分,20%-90%不等。但是你所說的「這部分就是市面上流通的全部股票」觀點不是很准確,
IPO之後的一年時間之內,你的理解是正確的。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一年之後,發行時金融機構中簽的股票會上市流通;IPO 三年之後,所有的股票都會上市流通,這是2005年實行股改之後中國股市的現狀。但是三年之後雖然全流通了,部分公司並不代表其總股本會真正在市場流通。例如中國石化等國有大型企業的股票,絕大部分股份仍控制在國資委的手中,這一部分股本根本就沒有上市流通。
3、一股股票所佔有的公司所有權,到底是多少:正與你所說:假如公司發行10萬股,一股股票佔10萬分之一。如果公司發行10億股,則一股股票佔10億分之一的所有權。
2. 多數股票的發行總量只佔發行之後總股本的50%不到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
一般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只佔總股本的25%~40%,一是證監會根據股市的承受力,不同意上市公司大額度發行的數量,二是上市公司也有防止惡意收購吧,特別是能源類的石油、礦山等國家不會讓上市公司的股份全流通的;但現在A股有很多事全流通的上市公司,這樣的全流通就沒有大小非解禁的問題。
3. 公司向公眾發行股票,發行人持股占股本的多少比例怎麼算
一、從《證券法》第五十條(公司總股本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條來理解,公司向社會發行股票,公司總股本在3000萬元以上,4億元以下的,發起人(公司)持股在75%下,總股本4億以上的,發起人(公司)持股在90%下都是合法的。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可以看出: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有關條件與具體要求如下——
1、主體資格:A股發行主體應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2.公司治理: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發行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已經了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3.獨立性:應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資產應當完整;人員、財務、機構以及業務必須獨立。
4.同業競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後,也不會產生同業競爭。
5.關聯交易: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應完整披露關聯方關系並按重要性原則恰當披露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6.財務要求:發行前三年的累計凈利潤超過3,000萬人民幣;發行前三年累計凈經營性現金流超過5,000萬人民幣或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無形資產與凈資產比例不超過20%;過去三年的財務報告中無虛假記載。
7.股本及公眾持股:發行前不少於3,000萬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公眾持股至少為25%;如果發行時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發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於10%;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8.其他要求:發行人最近三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最近三年內不得有重大違法行為。
4. 公開發行的股份 25%以上
公開發行的股份只是發行股份的一部分,也就是說股票發行上市至少要佔股份總數的25%(4億以內),如果有人持股超過75%以上那麼它公開發行也就低於25%的比例了,所以它也就不具備上市條件。如果買了公開發行的75%,最多也就是個莊家股(因為占的總發行比例不是很高),但是它照樣可以上市交易的,不能就判定它不具備上市條件。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5. 剛上市的公司股份數是怎麼確定的
根據公司的股份額。根據發行數量產生的,發行股票的多少要根據公司的規定與計劃。根據注冊資本,確定發行下限,根據融資量,公司估值等和承銷商,確定具體發行數量。公司的股本應在核定的股本總額范圍內,發行股票取得。 如果50億分成50億股(一般情況下不是這樣,但都是壓縮內股),將募集20億股,而發行量為20元。 20億/20發行1億股。 這1億股可以由原甲乙股東按原出資比例持有自己手中的,甲方手中有1億X-(X/50億),乙方相同。 也可以發行新的攤位。 甲乙雙方的股份還有50億,但總股份已達到51億。
拓展資料:公司的股本應在核定的股本總額范圍內,發行股票取得。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發行股票取得的收入與股本總額往往不一致,公司發行股票取得的收入大於股本總額的,稱為溢價發行;小於股本總額的,稱為折價發行;等於股本總額的,為面值發行。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 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根據證券法對股票上市條件的規定,(要上市的企業)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實踐中一般都按25%的比例,也就是在IPO上市的過程中,要有25%公開發行的股份,這25%的股份既包括公開發行的新股,也包括公司原股東按規定轉讓的老股。在不轉讓老股的情況下,根據公司IPO前的股份數就可以計算上市的股份數:原注冊資本(總股本)/3=發行的新股;原注冊資本(總股本)/75%=上市總股本。這個會在招股書里寫的很清楚,只需要把發行前股份和發行新股數加起來就行了。 在有老股轉讓的情況下,(公開發行新股數量+轉讓老股數量)/25%=上市總股本。
個人建議:一般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只佔總股本的25%~40%,一是證監會根據股市的承受力,不同意上市公司大額度發行的數量,二是上市公司也有防止惡意收購吧,特別是能源類的石油、礦山等國家不會讓上市公司的股份全流通的;但現在A股有很多事全流通的上市公司,這樣的全流通就沒有大小非解禁的問題;
6. 首次公開發行股份數量占發行後總股本的多少有什麼規定嗎
上市公司如何確定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依法應遵循以下幾點:
1、公開發行:
發起人認購股本數額不少於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認購數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不少於擬發行股本總額的25%;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超過向社會公眾發行股本數額的10%。
2、配股發行:
(原有股東按比例認購配售股份)
一次配股發行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前一次發行並募足股份後普通股總數的30%。
另外增資發行的規定如下:(並未規定發行數量)
增資發行(發行新股票增加資金)
除應符合首次發行所需條件外,還應符合:
①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所得資金的使用與其招股說明書中所述的用途相符,
並且資金使用效果良好。
②距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時間不少於12個月。
③從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到本次申請期間沒有重大的違法行為。
大多數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對上市公司在擁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數量的股東人數方面有著硬性規定。總股本是指上市公司的所有股本數量,包括已上市流通的股本和未上市流通的股本。
股本的數量沒什麼規定,也就是說因為公司規模不同凈資產是一定的發行的股份數量越多每股凈資產就越少相對的把一個蛋糕分成若干份分得越多每份含量也就越少。
確定一個將上市的公司的股本是通過會計師事務所核算出來的公司總資產決定(就是)總股本。
新上市股票發行價格平常是這樣演算的(以至今的中小企業板為例):
P=A×40%+B×20%+C× 20%+D×20%
式中:P=發行價格,A=公司每股稅後純收益×同類公司最近3年均勻本益比(市盈率),B=公司每股股利/同類公司最近3年均勻每股股利,C=近期每股凈資產值,D=預估每股股利/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7. 上市公司發行股數怎樣確定
我國上市公司IPO時,總股本小於4億的,上市後社會公眾股占總股本比例要大於等於25%;總股本大於4億的,上市後社會公眾股占總股本比例要大於10%。根據目前發行的默認規律,發行量最好正好是25%和10%。
股票發行的介紹:
股票發行,一般就是公開向社會募集股本,發行股份,這種價格的高低受市場機制的影響極大,取決於公司的投資價值和供求關系的變化。如果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價格超過了票面金額,被稱為溢價發行,至於高出票面金額多少,則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確定,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這種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體制,就是發揮市場作用,由市場決定價格,但是受證券監管機構的監督。
股票發行的分類:
1、面值發行
面值發行是指按股票的票面金額為發行價格。採用股東分攤的發行方式時一般按平價發行,不受股票市場行情的左右。由於市價往往高於面額,因此以面額為發行價格能夠使認購者得到因價格差異而帶來的收益,使股東樂於認購,又保證了股票公司順利地實現籌措股金的目的。
2、時價發行
時價發行是指不是以面額,而是以流通市場上的股票價格( 即時價)為基礎確定發行價格。 這種價格一般都是時價高於票面額,二者的差價稱溢價,溢價帶來的收益歸該股份公司所有。
3、折價發行
折價發行是指發行價格不到票面額,是打了折扣的。折價發行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優惠性的,通過折價使認購者分享權益。
4、中間價發行
中間價發行是指股票的發行價格取票面額和市場價格的中間值。這種價格通常在時價高於面額,公司需要增資但又需要照顧原有股東的情況下採用。中間價格發行對象一般為原股東,在時價和面額之間採取一個折中的價格發行,實際上是將差價收益一部分歸原股東所有,一部分歸公司所有用於擴大經營。因此,在進行股東分攤時要按比例配股,不改變原來的股東構成。
8. 上市公司發行股票數量是怎樣決定的
1、發行量:我國上市公司IPO時,總股本小於4億的,上市後社會公眾股占總股本比例要大於等於25%;總股本大於4億的,上市後社會公眾股占總股本比例要大於10%。根據目前發行的默認規律,發行量最好正好是25%和10%。
2、發行價:詢價前的發行價估計是按照發行時,同行業上市公司IPO時的市盈率確定。然後經過詢價,確定的最後價格,但這個最後價格不會偏離詢價前確定的發行價格太多。
3、市盈率=市值/凈利潤=每股價格/每股凈利潤
因此如果能夠知道同行業上市公司IPO時的市盈率,即可預判擬上市公司上市後的每股價格。
所以呢,如果企業盤子大,那麼估價往往比較低,原因是作為總股數大的話每股凈利潤自然低,市盈率固定的情況下,價格與每股凈利潤成正比,那麼價格自然低。
補充:我在回答中說得很明顯,比如公司上市前總股本為X,上市發行Y,那麼:
如X<4億,Y=(X+Y)*25%
如X>4億,Y=(X+Y)*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