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的個股連續3天漲停了,連續2天開盤就漲停了,後面走勢會怎麼樣
連續漲停的股票後市走勢如何判斷,是走是留,要看是否有明顯的出貨跡象再決定。而分析出貨情況需要看分時圖的形態和放量大小。
溫馨提示:
1、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做任何建議;
2、投資有風險,選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1-06-29,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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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連續三天漲停的股票,要不要出手
出手慎重,當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屬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因此為了防止基本面、技術上有什麼重大變化導致不可預知的風險(其實停與不停都沒什麼意義),這種股票的第四天都會被停盤一小時。到10:30分才開盤。
1.漲停,但成交量溫和的,持股.第二天都會有一定的慣性上沖.
2.漲停,成交量巨大,特別是漲停以後成交量巨大,有拉高出貨的嫌疑.應該適當減倉處理.
3.股諺道:"有兩漲停就有三漲停".兩次漲停之後可以等待.
4.連續三個漲停,按證監會的規定就要停牌,等待公布信息.通常也要做減倉處理,等消息確定之後再加倉跟進.
5.漲停後跌停的股票決不進,因為主力已經出去了.
『叄』 券商股的暴漲會不會帶來風險
券商股的暴漲對短期確實帶來一些調整的風險,但中長期看券商股不是風險,反而是低吸的機會。
股票風險是漲出來的,機會是跌出來的,任何股票漲高了要跌,股票跌多了要漲,這是自然規律。所以對於券商股的暴漲會不會帶來風險?我們從以下兩個角度來分析:
牛市行情離不開券商板塊的拉升,反之券商帶動牛市,牛市利好券商,兩者相互相成的。
券商股的中長期真正面臨的風險是波段性調整,途中必然會反復,坐過山車風險,獲利回吐風險,心理折磨風險,其實最大風險是大家持不住券商股,都是等暴漲夠再來後悔。
總之券商板塊是股票市場特殊板塊,券商是股市晴雨表,股市行情走好的券商最受益。
所以盡管短期券商股暴漲了,只是帶來短期風險,不會對中長期構成很大風險,接下來對券商短期可高拋,中長期可繼續鎖倉。
『肆』 買股票時到底要不要買一直在上漲的股票有何好處和弊端
我個人並不建議你這樣做,因為這是最標準的追漲殺跌。
當我們看到一段行情已經起來的時候,其實這個時候已經不是最佳的入場時機了。有些人會選擇在這個時候追高,最高可能確實不會讓你錯過行情,但同時也有非常大的風險。一旦市場出現回撤,別人可能僅僅是降低了一定的收益,而你會直接虧損本金。嚴格意義上講,一直去買上漲的股票沒有任何好處,只有弊端。
一、我個人不建議去買上漲的股票。
一隻股票的價格上漲一定是內在邏輯的價值變現,所以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的話,當一支股票上漲時,這支股票的價值已經充分體現了。對於很多新手投資人來說,很多新手特別喜歡追漲殺跌,最喜歡買上漲的股票,但當自己進場以後,行情隨之發生變化,自己最後被深套其中。
『伍』 假如某股票已連續漲了很多天了,還能繼續買入嗎
某隻股票現在已經連續上漲好多天了,自己現在能不能繼續買這個股票你要說能不能當然能了,他什麼時候價格你都可以買呀。但買了之後能不能賺錢那這是另外一個問題了呀,它價格很高的時候,一般情況下是不建議入手的,這時候入手不就是傳說中的山頂洞的人嘛?
想投資股票賺錢就必然得冒點風險,所以說投資股票就以10%為限,下跌超過10%,那你就可以適當加倉,下跌超過20%,如果你之前就進了個底倉,那你還等什麼?只要你還看好這個股票的未來發展,你覺得它未來半年未來一年肯定能漲回去。有前景那你就可以買呀,畢竟你不能指望一個股票買了之後三天5天就幫你賺錢,那個不太現實。
『陸』 股價漲的高,公司為啥要提示風險
首先記住一句話:風險是漲出來的,機會是跌出來的
道理有兩層
1,股價長得高,會積累非常多的獲利盤,那些早期買入的人,已經積累了非常大的盈利了,這些人就會想著要落袋為安,變成潛在的空頭,如果這時候你追高買入,很容易給他們高位接盤,這是一個風險
2,有些短期的熱點題材,會經過資金爆炒,比如近期的碳中和,有的股票7天拉7個漲停,但這種都是短線主力,也就是游資,為啥叫游資呢,因為他們游來游去的,炒一波就撤退,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等你看見漲起來了去追,他把籌碼倒給你就跑了,你又高位接盤
所以才會提示有風險,總之,不要追漲,本金安全是第一位的
『柒』 股票連著3天同一高點,這個什麼意思
板塊上看,今天又是券商、保險等金融股領頭大漲帶動大盤上漲,這也充分說明了這些強勢股劇烈波動帶來的短線機會。不過,券商股已經漲那麼多,指望還像之前那樣連續大漲不太現實,所以後市在高位遇阻,還得出現劇烈回調,甚至調整幅度要遠大於之前。所以,這種劇烈波動的品種,注意高位的風險。對於板塊的輪動,近期還會繼續演繹,比較慢的股票會在2015年頭兩個月醞釀出局部機會,特別是那些之前有過大概念、股價有過非常大幅度的調整,現在還是不是很強但技術面向好的股票,以後會有大的機會。
『捌』 三天漲幅超過20%要發公告嗎
三天漲幅超過20%要發公告,當公司股票交易價格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需披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股票漲幅
股票漲幅=(現期-基期)/基期×100%,如果計算結果為負數,則為跌幅,比如,投資者要算個股當天的漲幅,則個股前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為基期,當天的收盤價為現期,其漲幅=(當日收盤價-前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前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100%。
當個股漲幅達到當天最大限度時為漲停,其中不同板塊的個股漲停幅度不一樣,對於科創板、創業板上的股票,在上市前五個交易日沒有漲幅限制,五個交易日後,其漲停幅度為20%;創業板的st股票其漲停幅度為20%,其它板塊的st股票其漲停幅度為5%;滬深市場上的其它普通股票,上市首日漲停幅度為44%,上市首日之後,其漲停幅度為10%。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6〕99號)
二、明確分工,加強配合,形成打擊非法證券活動的執法合力
為加強組織領導,由證監會牽頭,公安部、工商總局、銀監會並邀請高法院、高檢院等有關單位參加,成立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協調小組,負責打擊非法證券活動的組織協調、政策解釋、性質認定等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證監會。證監會要組織專門機構和得力人員,明確職責,加強溝通,與相關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建立反應靈敏、配合密切、應對有力的工作機制。
非法證券活動查處和善後處理工作按屬地原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負責。非法證券活動經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後,省級人民政府要負責做好本地區案件查處和處置善後工作。涉及多個省(區、市)的,由公司注冊地的省級人民政府牽頭負責,相關省(區、市)要予以積極支持配合。發現涉嫌犯罪的,應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未構成犯罪的,由證券監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統籌安排,周密部署,建立起群眾舉報、媒體監督、日常監管和及時查處相結合的非法證券活動防範和預警機制,制訂風險處置預案。對近年來案件多發的地區,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要迅速開展查處、取締工作,果斷處置,集中查處一批典型案件並公開報道,震懾犯罪分子,教育人民群眾,維護社會穩定。
三、明確政策界限,依法進行監管
(一)嚴禁擅自公開發行股票。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或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後股東累計超過200人的,為公開發行,應依法報經證監會核准。未經核准擅自發行的,屬於非法發行股票。
(二)嚴禁變相公開發行股票。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後股東累計不超過200人的,為非公開發行。非公開發行股票及其股權轉讓,不得採用廣告、公告、廣播、電話、傳真、信函、推介會、說明會、網路、簡訊、公開勸誘等公開方式或變相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發行。嚴禁任何公司股東自行或委託他人以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轉讓股票。向特定對象轉讓股票,未依法報經證監會核準的,轉讓後,公司股東累計不得超過200人。
(三)嚴禁非法經營證券業務。股票承銷、經紀(代理買賣)、證券投資咨詢等證券業務由證監會依法批准設立的證券機構經營,未經證監會批准,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經營證券業務。
違反上述三項規定的,應堅決予以取締,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證監會要根據公司法和證券法有關規定,盡快研究制訂有關公開發行股票但不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非上市公眾公司)管理規定,明確非上市公眾公司設立和發行的條件、發行審核程序、登記託管及轉讓規則等,將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納入法制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