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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股票必須公開上市

發布時間: 2023-08-11 17:21:48

Ⅰ 股份公司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主要條件

法律分析:股份公司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主要條件是公司成立經營連續三年以上;最近兩年連續盈利,凈利潤累計高於一千萬元;以及股本總額高於三千萬元。企業改制、發行上市牽涉的問題較為廣泛復雜,在企業聘請的專業機構的協助下完成。企業首先要確定券商,在券商的協助下盡早選定其他中介機構。股票改制所涉及的主要中介機構有: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土地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徵信機構等。

法律依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 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三)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四)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Ⅱ 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要上市才能發行股票嗎

一般情況下,需要上市才可以發行股票的。1.塵世有我殘夢未醒,任多少深情獨自寂寞,人隨風過,除了神會那些禮貌的微笑,我一直在內心喜歡靜靜的望著天穹那一輪月亮,清澈自己的情懷,和月一樣的清冷,一樣的孤寂,在這種獨自的憂傷中,至少還有我不離不棄的影子靜靜望著流淚的幸福。

2.要愛,我發誓會愛你愛情里沒有亘古不變的承諾,也沒有堅不可摧的相守。愛情,只是人在孤獨時的愛情,友情都沒有永遠,也許上漫漫人生路,能與你相遇相識、相知相惜,讓我欣慰愉悅;能給你帶去快樂,是我最大的幸福,也是我最美的享受,你感覺到了嗎?為你,我毫無保留!

3.幸福就好不要曬出來因為曬多了遲早有一天會曬乾的

4.一直以為幸福在遠方,在可以追逐的未來。我雙眼保持著眺望,我雙耳仔細地聆聽,唯恐疏忽錯過。後來才發現,那些握過手,唱過歌,流過淚,愛過的人。所謂曾經,就是幸福……

5.十想你的時候有些幸福,幸福得有些難過。

6.時間會慢慢沉澱,有些人會在你心底慢慢模糊。學會放手,你的幸福需要自己的成全。

7.太容易動感情的人,都會將自己的感情埋得很深。

8.不需要太多,只要你拋開一切,說一句我愛你。我等的太久了,感覺好累好累。但我等你。

9.你會喜歡我多久,是伴我長久還是玩夠就走。

10.有人喜歡你綁著頭發的樣子,有人喜歡你披著頭發的樣子,於是你猶豫不決是應該綁著還是披著,可是你忽略了真正喜歡你的人喜歡你所有的樣子。懂你的人,自然會知道你原本的模樣,陪伴與懂得,比愛情更加重要。一個人最幸福的時刻,就是找對了人,他寵著你,縱容你的習慣,並愛著你的一切。

11.我們會喜歡被你抓住手的感覺,好幸福。

12.很懷念唱著傷心的歌曲,看著心愛的女孩。心是為你傷的,歌是為你唱的,心是為你傷的。我只是想要你幸福快樂,對不起!

13.是我想多了或許你原本就喜歡如此生活或許你心甘情願

14.要明白珍惜當下每一刻的幸福永遠比奢望太多要快樂.

15.感嘆著那些虛度的日子,美好的時光就這樣溜去。

Ⅲ 股票的上市條件是什麼


股票的上市條件是什麼
公司股票上市的條件由《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進逗嘩答行規定,具體包括:1、發行人應當是股份有限公司,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有限責任公司經過股份制改革,改製成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開始計算持續經營時間.2、發行人有健全的組織架構和治理結構,包括健全的股東大會制度、董事會制度、董事會秘書制度、監事會制度等.3、發行人應當具備較強的盈利能力,資產狀況良好,有充分現金流.發行人不應存在重大債務風險.《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中,對於發行人的財務狀況有明確的要求,如果不能達到規定的財務要求,則不能上市.
法律依據
《首蘆則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發行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二)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三)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四)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後)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中國證監會根據《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等規定認定的試點企業(以下簡稱試點企業),可不適用前款第(一)項、第(五)項規定.
股份公司申請股票上市,一般出於這樣的一些目的山慧:
1、資本大眾化,分散風險.股票上市後,會有更多的投資者認購公司股份,公司則可將部分股份轉售給這些投資者,再將得到的資金用於其他方面,這就分散了公司的風險.
2、提高股票的變現力.股票上市後便於投資者購買,自然提高了股票的流動性和變現力.
3、便於籌措新資金.股票上市必須經過有關機構的審查批准並接受相應的管理,執行各種信息披露和股票上市的規定,這就大大增強了社會公眾對公司的信賴,使之樂於購買公司的股票.同時,由於一般人認為上市公司實力雄厚,也便於公司採用其他方式(如負債)籌措資金.
4、提高公司知名度,吸引更多顧客.股票上市公司為社會所知,並被認為經營優良,會帶來良好聲譽,吸引更多的顧客,從而擴大銷售量.
上文介紹了股票的上市條件是什麼.我們了解到其實公司公開發行的股票,須受嚴格的條件限制.我們一定要清楚,這樣才不會那麼容易出錯,相信我們財務人員已經有了一些了解,本文到此結束,歡迎持續關注本官網的資訊更新!

Ⅳ 哪位知道首次公開發行(IPO)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公開募集設立對吧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一定都會上市么

理論上說,公開募集設立是ipo的一種形式。按照證監會的規定,ipo條件之一是要求股份有限公司合法存續,也就是無法在成立前公開募集,但是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中留了一個活口:國務院批準的除外,也就是說,在國務院批準的情況下,可以通過ipo募集設立股份公司。但實踐中這幾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公開募集設立只是個理論。
無論是哪種設立方式,股票性質都沒有區別。
交易所是歸證監會管的,所以上市條件相當於也是證監會定的。向證監會申請IPO的時候,公司提出的申請全稱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也就是IPO並上市,證監會也是按發行並上市的標准核準的。證監會核准公開發行以後,向交易所的上市申請只是個程序性的。但實踐中存在IPO後沒上市的情況,比如勝景山河,在IPO募資完成以後掛牌上市以前被曝出了問題,最後沒能上市,IPO募集資金返還給投資者。

ipo就是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在我國證券市場上,IPO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一種形式,相對於買殼上市而言。一般老百姓的理解,IPO就是上市。其實嚴格意義上說,IPO只是股票發行,發行和上市是兩個環節。現在企業向證監會提交的申請文件也寫的是「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所以理論上存在發行後不能上市的可能。實踐中也有公司已經公開發行股票了但出現了問題不能上市並且最後將募集資金退還給投資者的情況

Ⅳ 股票上市發行條件的規定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即股份有限公司要成為上市公司的先決條件是公司股票已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屬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是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則不能直接成為上市公司。(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這里的股本總額包括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的投票和發起人認購及向特定投資者發行的股票的總和,不單指公開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3)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及最近3年連續盈利。投資者在投資之彰,要對所欲購股票的公司進行分析,了解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狀況、財務狀況、盈利能力等情況。同時,證券管理部門也要對公司情況進行考察。這就他公司進行很長一段時間的分析,如果公司剛剛成立,這些情況也無從談起。開業時間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公司成立之日,盈利的標准沒有規定,但須連續不間斷的計算。出於對國有資產的特殊保護,對由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設立,或者《公司法》實施後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公司作了特別規定,只要原國有企業和作為發起人的國有大中型企業有3年盈利,都可以申請成為上市公司,不受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的限制。(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如15%以上。上市公司是開放性經濟組織,其目的在吸收眾多方面的社會資本,股東根據所持股票在公司總股本中的份額享受權利,承擔義務。為了防止少數大股東操縱公司,實現上市公司股份的分散性,避免大股東侵犯小股東的權益,有必要規定上市公司的股份構成。所以《公司法》規定持有股票面值達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少於1000人。這里是股票面值達1000元,而不以股東購買股票時支付的價款為准。同時,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票向社會公開發行,也有一部分由發起人認購和向特定的投資者發行,發起人和特定的投資者往往具有比一般投資者更優越的地位,因此為了維護一般投資者的利益,也有必要規定兩者之間的股份比例。(5)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上市公司應是具有極高信譽的企業,其生產經營依法進行,違法行為將導致公司危機,所以上市公司應無重大違法行為。重大違法行為是指超過經營范圍、採取欺詐手段經營等行為。這些行為應承擔重大法律責任,如警告、吊銷營業執照等。當然以前有違法行為,現已改正的公司也可成為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報告是投資者了解公司狀況,如虛假記載即屬重大違法行為也是對投資者的欺騙,投資者無法了解公司真實狀況,自然也就不能成為上市公司。(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國務院是我國的最高行政機關,有權根據我國的經濟發展情況和對整個經濟的綜合考慮,制定行政法規,規定上市公司的其他條件。公司在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提出股票上市交易申請時,應提交下列文件:①上市報告書;②申請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③公司章程;④公司營業執照;⑤經法定驗證機構驗證的公司最近3年的或者公司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告;⑥法律意見書和證券公司的推薦書;⑦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後,其發行人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和上述規定的有關文件。證券交易所應當自接到該股票發行人提交的前述規定的文件之日起6個月內,安排該股票上市交易。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證券交易所同意後,上市公司應當在上市交易的5日前公告經核準的股票上市的有關文件,並將該文件置備於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閱。上市公司除公告上述規定的上市申請文件外,還應當公告下列事項:a、股票獲准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b、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東名單和持股數額;c、董事、監事、經理及有關高級管理人員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債券的情況。股份公司上市的條件:股份公司的股票上市後,股份公司的一舉一動都和千百萬公眾投資者的利益密切相連。因此,世界各國證券交易所都對股份公司上市做出了嚴格的規定。股份公司上市一般都需經嚴格的資格審查,符合上市標准,並經批准才有資格上市。股份公司的上市標准一般包括:(1)資本額一般規定上市公司的實收資本領不得低於某一數值。(2)符合要求的業績記錄,主要是考察擬上市公司的獲利能力如用稅後凈收益占資本總額的比率反映獲利能力,這一比率一股不得低於某一數值。(3)償債能力一般用最近一年的流動資產占流動負債的比率來反映償債能力,這一比率也有規定的數值。(4)股權分散情況上市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低於某一數值,這一規定主要是為了保證股票的流動性,以及防止股票集中在少數股東手裡可能帶來的大股東侵害小股東利益的情況。根據這些標准,一般要求,申請上市的公司需提供下列資料:①公司的業務性質與產品目錄。②股票未上市之前的公司證券情況。③反映過去若干年財務狀況的會計表冊。④公司的章程副本。⑤股權與公司債權表。在嚴格的規定下,能夠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公司事實上只佔很小一部分。在我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股份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股票已向社會公開發行。(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3)公司成立時間須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組而設立的,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公司改組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成立時間可連續計算。(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如果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不少於15%。(5)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6)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上面就是關於中國上市公司條件的有關知識。總而言之,公司上市需要有合法的主體資格、良好的經營業績、規范的運營模式和健康的財務會計數據。另外,對於募集資金的用途公司也要製作可行性報告,規范資金使用領域。

Ⅵ 股票公開發行和上市的區別

法律分析:股票公開發行和股票上市的區別大致分為兩個,一個是股票公開和股票上市的性質不同,股票公開是指股票發行人為了取得籌資,向投資者無償提供股票。而股票上市是指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中進行備案,得到了批准,可以在市場上進行交易流通。第二點是交易市場不同,股票發行也可以是非流通股不必進入二級市場,但股票上市一定要進入二級市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五十條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Ⅶ 簡述公開發行的股票的條件和股票上市的條件

公司作為發行人,在中國境內首次發行的條件具體如下:

(一)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三)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四)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股票上市條件:

1)股票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已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額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司發行股份的總額的比例為10%;

4)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Ⅷ 公開發行股票是不是一定都要上市

公開發行的股票不一定要求上市。但是上市必須要求公開發行股票。

公開發行是指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或者向累計超過二百人的特定對象發行證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

而股票上市,應當符合: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4、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由此可知,股票已公開發行,並且其份額達到一定標準的,才有資格上市。

參考資料:參看《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