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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股票與股票期權的風險

發布時間: 2023-08-10 05:14:52

A. 股票期權是什麼意思,有哪些風險

股票期權交易的標的物不是資產而是股票或交易性開放式指數基金時,這種金融產品就叫「股票期權」。

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上市股票期權交易試點,上證50ETF期權稱為國內首個期權品種。截至到今天我國已經有五個期權品種了。從定義上看,股票期權是由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合約買方有權在將來某一時間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者賣出約定標的證券的標准化合約,它可以買入股票認購期權或買入股票認沽期權。

股票期權交易還具有杠桿風險、價格波動風險等特定風險。

1、杠桿風險,期權交易採用保證金交易的方式,投資者的損失和收益都可能成倍方法,尤其是賣出開倉期權的投資者面臨的損失總額可能超過其支付的全部初始保證金以及追加的保證金,具有杠桿性風險。

2、價格波動風險,投資者在參與期權交易時,股票現貨市場的價格波動、期權的價格波動和其他市場風險都可能造成損失。

比如,期權賣方在承擔實際行權交割的義務,那麼價格波動導致的損失可能遠大於其收取的權利金。

B. 股票期權的風險問題

一、股票期權制概述

作為企業經理人股權激勵的一種方式,經理股票期權制(Execu-tive Stock Option,簡稱ESO)逐漸為我國企業界所重視,並已開始付諸實踐,但在實踐中出現了各種問題。由於股票期權制是從西方引進的一種制度,其實施環境與我國有一定差異。這就要求我們對股票期權制本身以及在我國的應用中可能碰到的問題有一個全面的了解。在本書中,我們將對股票期權制涉及的主要問題作出系統的介紹。第一篇通過對公司理論和現代公司激勵制度的分析,說明經理股權激勵的理論基礎,並對股權激勵的各種方式作一對比,為建立我國企業經理股權激勵機制提供一個理論解決方式和方法。第三篇介紹股票期權制的幾種設計方案、國外股票期權制的經驗,分析我國在實行股票期權制過程存在的問題以及解決辦法。第四篇是各地實施股票期權制的一些案例。

(一)、什麼是股票期權

1.股票期權的各種定義

近年來,歐美國家在對經營者進行激勵時表現出一個顯著的特點,即越來越多的企業採用「股票期權」方式。所謂「股票期權」就是由企業賦予經營者一種權利,經營者在規定的年限內可以以某個固定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企業股票。經營者在規定年限內的任何時間,按事先規定的價格買進企業股票,並在他們認為合適的價位上拋出。「股票期權」的最大作用是按企業發展成果對經營者進行激勵,具有「長期性」,使經營者的個人利益與企業的長期發展更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促使經營者的經營行為長期化。

期權原屬經濟學范疇中的一個專用名詞。《經濟網路辭典》講:「期權是一種可在一定日期,按買賣雙方所約定的價格,取得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某種金融資產或商品的權利。」戴維·皮爾斯主編的《現代經濟學辭典》中對期權的定義是:「期權,一種契約,允許另 一當事人,在給定的時期內按照約定的價格,購買或銷售商品或有價證券的契約。它相當於一種類型的投機,如果價格顯著地變動,買進很可能按照充分低於當前交易價格的約定價格購買,如果差價大於期權的成本,他就將受益。銷售契約是出售期權,購買契約是購買期權,而買或賣的契約是雙重期權。這些通常簡稱為限價賣出和限價買進。」

對於股票權制,美國企業組織結構專家、布魯金斯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瑪格麗特·布萊爾女士作過一個生動的解釋。她說:「股票期權制,也可稱為股票選擇權。它的基本含義是,用事先議定的某一時期的股票價格,購買未來某一時期的該種股票——通常,這種股票應該是升值的。舉例而言,一位公司經理被公司股東允諾,可以用今年的本公司股票價格(如5美元),購買3年後的股票若乾股,那時,每一股股票的價格可能已升至20美元。這樣做的好處是,對企業經營者改善經營、增大盈利產生很大的壓力和誘惑,他只有努力創新才能使公司股票大幅度增值,公司產力增強了,而他個人得到的利益也通過股票期權實現了。」她又說:「據我了解,在實行員工持股計劃的美國公司中,一般員工與高層管理人員在持有現有股份上的數量差異並不是很大,對經營人員的重要激勵機制就是在股票期權上。對主要經營者允諾的股票期權一般數量較大,但亦有明確的股票增值目標。通常只有達到增值目標才有權利用低價購買,在不到增值目標則失去了這種選擇權。從運作層面上看,股票期權僅僅是一種預期,並不需從企業或經營者「現金支付」。因此是一種較為方便的激勵方式,在美國還有一種現實的考慮:通過期權的安排,可以避免稅收上的麻煩。

可見,股票期權是公司給予高級管理人員的一種權利。持有這種權利的高級管理人員可以在規定時期內以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Exercise Price)購買本公司股票,這個購買的過程稱為行權(Exercise)。在行權以前,股票期權持有人沒有任何的現金收益;行權過後,個人收益為行權價與行權日市場價之間的差價。高級管理人員可自行決定在任何時間出售行權所得股票。

綜上所述,所謂股票期權,實際上是一種選擇權,即以一定的當前成本E獲得未來某一時間、按某一約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股票的權利。這一權利在未來可以行使,也可以放棄,從而降低當前直接擁有股票可能造成的市場風險。股票期到期日的價值為:V=max(S-X,0),其中S為期權到期日的股票市場價格,X為購買期權時的股票協議價格。買方以成本E購買期權,只有權力而無義務,其潛在的盈利是將無限的虧損有限化,虧損最大不超過期權費E。

2、股票期權制與其他激勵機制的區別和聯系

當前,人們對經營者股權激勵的理解存在一定的混亂,將股票期權制與經營者股權混為一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經營者股權激勵的主要形式有經營者持股、期股和股票期權等。

經營者持股有廣義和狹義兩種,廣義持股是指經營者以種種形式持有本企業股票或購買本企業股票的權利;狹義持股是指經營者按照與資產所有者約定的價格出資購買一定數額的本企業股票,並享有股票的一切權利,股票收益可在當年足額兌現的一種激勵方式。下面所講的經濟持股均指狹義持股。

經營者持股的特點:一是經營者要出資購買,出資方式可以是用現金,也可以是低息或貼息貸款;二是經營者享有持股的各種權利,如分紅、表決、交易、轉讓、變現、繼承等;三是股票收益可在短期內兌現;四是風險較大,一旦經營失敗,其投資將受損。

持股的有利之處在於經營者自己掏錢買股票,個人利益與企業經營好壞緊緊聯系在一起,有利於調動經營者的積極性,促進企業發展。

持股的弊端也很明顯:其一,經營者為增加分紅,使投資盡快收回並獲利,可能會過於注重短期效益,加劇經營者的短期行為。其二,經營者持有的股票享有各種權利,如果其持股比例過大,在一定程度上就背離了經營權與所有權分享的原則。其三,經營者為了增加利潤、擴大分紅可能會採取犧牲員工利益(如壓低員工工資)的行為來確保其個人的投資收益。

期股是指企業出資者同經營者協商確定股票價格,在任期內由經營者以各種方式(個人出資、貸款、獎勵部分轉化等)獲取適當比例的本企業股份。在兌現前,期股只有分紅等部分權利,股票收益將在中長期兌現的一種激勵方式。

期股兌現的一種激勵方式。

期股的特點:一是股票來源多種多樣,既可以通過個人出資購買,也可以通過貸款獲得,還可以通過年薪收入(或特別獎勵)中的延遲支付部分轉化而成。二是股票收益將在中長期兌現,可以是任期屆滿或任期屆滿後若干年一次性兌現,也可以是每年按一定比例勻速或加速兌現。

期股的最大優點是經營者的股票收益難以在短期內兌現,股票的增值與企業資產的增值和效益的提高緊密聯系起來,這就促使經營者將會更多地關注企業的長遠發展和長期利益,從而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經營者的短期行為。年薪制加期股這一新的激勵模式已越來越被許多企業認可,並逐漸成為繼年薪制之後對經營者實施長期激勵的有效措施。期股的第二大優點是經營者的股票收益中長期化,使經營者的利益獲得也將是漸進的、分散的。這在一定程度上克服由於一次性重獎使經營者與員工收入差距過大所帶來的矛盾,有利於穩定。第三個優點是可有效解決經營者購買股票的融資問題。由於國有企業長期實行低工資政策,經營者的總體收入水平並不高,讓經營者一下拿出很多錢來購買股票,實在有點勉為其難。期股獲得方式的多樣化使經營者可以不必一次性支付太多的購股資金就能擁有股票,從而實現以未來可獲得的股份和收益來激勵經營者今天更努力地工作的初衷。

現實中,人們常常將期股與期權混淆,其實兩者是有很大區別的,第一,期股是當期(簽約時或在任期初始)的購買行為,股票權益在未來兌現;期權則是將來的購買行為,購買之時也是權益兌現之時。第二,期股既可以出資購買,也可通過獎勵、贈予等方式獲得;期權在行權時則必須要出資購買方可得到。第三,經營者在被授予期股後,個人已支付了一定數量的資金,該股票在到期前是不能轉讓和變現的,因此期股既有激勵作用,也有約束作用;而經營者在被授予期權後只是獲得一種權利,並未有任何資金支付,如果行權時股價下跌,經營者只須放棄行權即可,個人利益並未受損,因此期權只是重在激勵,缺乏約束作用。同樣,經營者持股與股票期權制也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廣義的經營者持股包含了股票期權,但狹義的經營者與股票期權卻是完全不同的兩種股權激勵方式。

C. 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區別

法律分析: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區別:1、激勵的形式是不同的。一般限制性股票主要是指激勵對象無需投資或僅需少量投資成本即可獲得全額股票獎勵;2、風險不同於收益。限制性股票的風險通常很小;3、股票獎勵的數量是不同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股份數量少於股票期權授予的股份數量。如果股票期權的投資成本相同,則股票期權的股票獎勵次數可以是限制性股票獎勵次數的三倍或三倍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七條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第一百二十八條 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

(四)股票的編號。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

第一百二十九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D. 股票期權交易有哪些風險

1、杠桿風險

個股期權交易采羨巧用保證金交易的方式,投資者的潛在損失和收益都可能成倍放大,尤其是賣出開倉期權的投資者面臨的損失總額可能超過其支付的全部初始保證金以及追加的保證金,具有杠桿性風險。

2、價格波動的風險

投資者在參與個股期權交易時,應當關注股票現貨市場的價格波動、個股期權的價格波動和其他市場風險以及可能造成的損失。比如,期權賣方要承擔實際行權交割的義務,那麼價格波動導致的損失可能遠大於其收取的權利金。

3、股票期權無法平倉的風險

投資改派閉者應當關注個股期權合約可能難以或無法平倉的風險,及其可能造成的損失。比如,當市場上的交易量不足或者當沒有辦法在市場上找到合理的交易價格時,投資者作為期權合約的持有者可能面臨無法平倉的風險。

4、合約到期權利失效的風險

投資者應當關注個股期權合約的最後交易日。如果個股期權的買方在合約最後交易日沒有行權,那麼,核裂由於期權價值在到期後將歸零,合約權利將失效,所以,在這里,提示投資者關注在合約到期日是否行權,否則期權買方可能會損失掉付出的所有權利金以及可能獲得的收益

E. 個股期權和股票有什麼區別 哪個風險大

個股期權風險大,很多都是不正規的平台,黑平台,違法經營,如果虧損了可以法律維權,追回損失,採納一下,謝謝

F. 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是好還是壞

股權激勵是一個中性消息,對股票不利好也不利空,股權激勵對上市公司來說既留住了人才,又降低了經營成本,可能會引起股票上漲,但股票漲跌主要由供求關系、資金量、業績、政策、消息等方面的因素決定。
股權激勵是上市公司用股票獎勵員工的方式之一,一般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科技人員或者有重大貢獻的員工能享受股權激勵,股權激勵的股票一般是預留股份、未公開上市股份或者公司回購留存的股份。
拓展資料
期權是一種能在未來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特定資產的權利。
期權交易是一種權利的交易。在期貨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在支付了一筆費用(權利金)之後,獲得了期權合約賦予的、在合約規定時間,按事先確定的價格(執行價格)向期權賣方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期貨合約的權利。期權賣方在收取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之後,在合約規定時間,只要期權買方要求行使其權利,期權賣方必須無條件地履行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擁有有對等的權利和義務。與此不同,期權交易中的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對等。買方支付權利金後,有執行和不執行的權利而非義務;賣方收到權利金,無論市場情況如何不利,一旦買方提出執行,則負有履行期權合約規定之義務而無權利。
期權也是一種合同。合同中的條款是已經規范化了的。以小麥期貨期權為例,對期權買方來說,一手小麥期貨的買權通常代表著未來買進一手小麥期貨合約的權利。一手小麥期貨的期權通常代表著未來賣出一手小麥期貨合約的權利;期權的賣方負有依據期權合約的條款在將來某一時間以執行價格向期權買方賣出一定數量小麥期貨合約的義務。而期權的買方負有依據期權合約的條款在將來某一時間以執行價格向期權賣方買進一定數量小麥期貨合約的義務。
期權的價格叫作權利金。權利金是指期權買方為獲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而向期權賣方支付的費用。對期權買方來說,不論未來小麥期貨的價格變動到什麼位置,其可能面臨的最大損失只不過是權利金而已。期權的這一特色使交易者獲得了控制投資風險的能力。而期權賣方則從買方那裡收取期權權利金,作為承擔市場風險的回報。

G. 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區別

1、權利和義務的對稱性是不同的。股票期權是一種典型的權利義務不對稱的激勵模式,它是由期權作為金融工具的本質屬性所決定的;
2、獎懲的對稱性是不同的。由於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激勵與懲罰的對稱性也不同。股票期權不是懲罰性的;
3、等候期、禁閉期等規定。股票期權授予後有一個等待期(一年以上),進入可行權期;
4、行權價格與授予價格之差。股票期權行權價格是上市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激勵對象購買上市公司股票時確定的價格。

拓展資料

期權是一種能在未來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特定資產的權利。
期權交易是一種權利的交易。在期貨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在支付了一筆費用(權利金)之後,獲得了期權合約賦予的、在合約規定時間,按事先確定的價格(執行價格)向期權賣方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期貨合約的權利。
期權賣方在收取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之後,在合約規定時間,只要期權買方要求行使其權利,期權賣方必須無條件地履行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擁有有對等的權利和義務。與此不同,期權交易中的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對等。買方支付權利金後,有執行和不執行的權利而非義務;賣方收到權利金,無論市場情況如何不利,一旦買方提出執行,則負有履行期權合約規定之義務而無權利。
期權也是一種合同。合同中的條款是已經規范化了的。以小麥期貨期權為例,對期權買方來說,一手小麥期貨的買權通常代表著未來買進一手小麥期貨合約的權利。一手小麥期貨的期權通常代表著未來賣出一手小麥期貨合約的權利;期權的賣方負有依據期權合約的條款在將來某一時間以執行價格向期權買方賣出一定數量小麥期貨合約的義務。而期權的買方負有依據期權合約的條款在將來某一時間以執行價格向期權賣方買進一定數量小麥期貨合約的義務。
期權的價格叫作權利金。權利金是指期權買方為獲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而向期權賣方支付的費用。對期權買方來說,不論未來小麥期貨的價格變動到什麼位置,其可能面臨的最大損失只不過是權利金而已。期權的這一特色使交易者獲得了控制投資風險的能力。而期權賣方則從買方那裡收取期權權利金,作為承擔市場風險的回報。

H. 受限股票單位與股票期權的區別有哪些

1、RSU(Restricted Stock Unit),可以稱為受限股票單位,和普通的股票不同。員工需要工作約定年限後,拿到被分配(vest)的股票後即可變現,前提是公司已經上市或者被收購。
2、SO(Stock Option),稱為期權,舉例說明:
假設股票A價值$100。再假設存在這么一個東西,使用了它就可以只花$10來購買1股A。「等等,你剛才說股票當前價值$100一股,怎麼可以用$10來購買?」正常情況下是沒有這種好事兒。但是有了這個東西就可以,也就是期權:以固定價格購買股票的權利。

I. 期權和股票哪個風險高

一、按照交易機制來說,期權交易自由的優勢更大
在A股交易中是只能看漲的,也就是說股價上漲才能盈利,股價下跌就會虧損。對於股民來說,在市場行情變化中是一直處於被動的地位。而期權是雙向交易,同時看漲跟看跌。投資者從而可以掌握主動權。
其次股票是T+1的交易模式,當天買進只能第二個交易日賣出,要承擔隔夜的風險。而期權則是T+0的交易模式,交易日內就可以買入賣出,交易相當靈活,不用承擔過夜的風險。所以在交易方式上來看,期權的風險是可以掌握的。
二、從行情跌漲幅度來看,股票會更加穩定
50ETF指數是挑選上海證券市場規模大、流動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50隻股票組成。而且其合約單位是10000份,因為成分股多,所以杠桿作用是比較高的,日內跌漲幅度一般情況選都是在50%左右,並且沒有跌漲幅度的限制。
而股票的漲跌幅度相對於期權來說沒有那麼大,有時候一年的跌漲幅度也才到20%~30%左右,這個幅度已經是比較大的了。而且股票還有跌漲停板來控制市場,所以就行情的跌漲幅度來看,股票是更加穩定的。
三、期權有到期日,要注意時間價值的流逝
期權不能一直持有,是有到期時間的,投資者需要注意時間風險,期權合約包含時間價值的,並且會隨著時間的流逝加速衰減。而在股票投資中,持有標的物是可以無限期持有的,只有該公司不退市,就不需要擔心時間的影響。